五、辨文學應用
文學的派別很多,梁劉勰所著《文心雕龍》一書,已明白羅列,關(guān)于這項,將來再仔細討論,現(xiàn)在只把不能更改的文體講一講。
文學可分二項:有韻的謂之詩,無韻的謂之文。文有駢體、散體的區(qū)別。歷來兩派的爭執(zhí)很激烈:自從韓退之崛起,推翻駢體,后來散體的聲勢很大,宋人就把古代經(jīng)典都是散體,何必用駢體,做宣揚的旗幟;清代阮蕓臺(阮元)起而推倒散體,抬出孔老夫子來,說孔子在《易經(jīng)》里所著的《文言》《系辭》,都是駢體的。實在這種爭執(zhí),都是無謂的。
依我看來,凡簡單敘一事不能不用散文;如兼敘多人多事,就非駢體不能提綱。以《禮記》而論,同是周公所著,但《周禮》用駢體,《儀禮》卻用散體,這因事實上非如此不可的?!秲x禮》中說的是起居跪拜之節(jié),要想用駢也無從下手。更如孔子著《易經(jīng)》用駢,著《春秋》就用散,也是一理。實在,散、駢各有專用,可并存而不能偏廢。凡列舉綱目的以用駢為醒目,譬如我講演“國學”,列舉各項子目,也便是駢體。秦漢以后,若司馬相如、鄒陽、枚乘等的駢文,了然可明白;他們用以序敘繁雜的事,的確是不錯。后來詔誥都用四六,判案亦有用四六的——唐宋之間,有《龍筋鳳髓判》——這真是太無謂了。
凡稱之為詩,都要有韻,有韻方能傳達情感。現(xiàn)在白話詩不用韻,即使也有美感,只應歸入散文,不必算詩。日本和尚娶妻食肉,我曾說他們可稱居士等,何必稱作和尚呢?詩何以要有韻呢?這是自然的趨勢。詩歌本來脫口而出,自有天然的風韻,這種韻,可達那神妙的意思。你看,動物中不能言語,它們專以幽美的聲調(diào)傳達彼等的感情,可見詩是必要有韻的。“詩言志,歌永言,聲依詠,律和聲”,這幾句話,是大家知道的。我們仔細講起來,也證明詩是必要韻的。我們更看現(xiàn)今戲子所唱的二黃西皮,文理上很不通,但彼等也因有韻的緣故。
白話記述,古時素來有的,《尚書》的詔誥全是當時的白話,漢代的手詔,差不多亦是當時的白話,經(jīng)史所載更多照實寫出的。《尚書·顧命篇》有“奠麗陳教,則肄肄不違”一語,從前都沒能解這兩個“肄”字的用意,到清代江艮庭(江聲)始說明多一肄字,乃直寫當時病人垂危舌本強大的口吻?!稘h書》記周昌“臣期期不奉詔”“臣期期知其不可”等語,兩“期期”字也是直寫周昌口吃。但現(xiàn)在的白話文只是使人易解,能曲傳真相卻也未必。“語錄”皆白話體,原始自佛家,宋代名儒如二程、朱、陸亦皆有語錄,但二程為河南人,朱子福建人,陸象山(九淵)江西人,如果各傳真相,應所紀各異,何以語錄皆同一體例呢?我嘗說,假如李石曾、蔡孑民、吳稚暉三先生會談,而令人筆錄,則李講官話,蔡講紹興話,吳講無錫話,便應大不相同,但記成白話文卻又一樣。所以說白話文能盡傳口語的真相,亦未必是確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