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死亡又是此在能在的實際性,這是操心的第二個環(huán)節(jié)的一種具體形式。死亡這種可能性不是此在在它的存在過程中偶然產(chǎn)生出來的,而是此在已經(jīng)被拋入這種可能性之中。此在委托給了死亡,盡管此在首先和通常對此沒有明確的知,更沒有理論的知。這就是說,此在總已生存在死亡之中。死亡是一種此在剛一存在就承擔起來的去存在的方式。
最后,此在首先和通常以在死亡之前逃避的方式掩蔽著最本己的向死亡存在,即此在“首先和通常是以沉淪的方式死著”
(德)馬丁·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譯本,302頁,1987;德文本,251頁。
這是因為,實際的生存活動不僅僅一般地和無所謂地是一種被拋的能在世,而總已經(jīng)是消融于操勞所及的“世界”,總已經(jīng)是寓于世內(nèi)照面者的存在。這即是沉淪。在這種沉淪中,就有在最本己的死亡存在面前逃避這種情形。
總之,操心的結(jié)構(gòu)整體——“先行于自身的——已經(jīng)在世界之中的——寓于世內(nèi)照面者的存在”——規(guī)定了死亡的特征,因此,“死亡,就其存在論的可能性著眼,奠基在操心之中”
(德)馬丁·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德文本,252頁。
向死亡存在首先是日常此在在死亡之前閃避著的這種非本真的向死亡存在。非本真的向死亡存在在常人的閑談中有其線索:人總有一天要死,但暫時尚未。這種說法遮蔽了死亡這種極端的可能性,以減輕被拋入死亡的狀態(tài)。因此,非本真的向死亡存在標示出了此在通常已經(jīng)錯置自身于其中的一種存在方式。
但是,向死亡存在還有本真的向死亡存在這種樣式。這就是說此在先行著把向死亡存在這種能在揭露出來,為它本身而向著它的這種最極端的可能性開展自身,或把自身籌劃到這種最本己的能在上去,也即在揭露出來的這種能在中自由地領會自身。首先,死亡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向這種可能性存在,此在就開展出它的最本己的能在——在這種能在中,一切為的都是此在的存在。在這種能在中,此在的領會能夠看清楚即能夠揭露出已經(jīng)喪失在常人的日常狀態(tài)之中的情況。其次,死亡是無所關聯(lián)的可能性,先行到這種無所關聯(lián)的可能性中去,就把此在逼入這樣一種可能性中:“由它自己出發(fā),從它自己那里,把它的最本己的存在承擔起來。”
(德)馬丁·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譯本,316頁,1987;德文本,264頁。
第三,這種可能性是無可逾越的可能性,向這種可能性存在,就要為自己的死亡而先行著成為自由的,把此在自己從喪失在偶然地擁擠著的各種可能性的情況中解放出來。第四,死亡這種可能性是確知的可能性,因此,此在先行向這種可能性存在,把死亡持以為真,就要求自己有一種與之相應的確定的行為,一種完滿的、本真的行為。第五,死亡這種可能性又是不確定的,此在領會著、籌劃著向這種可能性存在,會把這種持續(xù)的威脅敞開著且不能淡化這威脅,它就不能不培養(yǎng)這確定可知的不確定性。而把這威脅保持在敞開狀態(tài)中的現(xiàn)身情態(tài)就是畏。因此,向死亡存在本質(zhì)上就是畏。
概括起來說,生存論上的本真的向死亡存在就是:“先行向此在揭露出喪失在常人自己中的情況,并把此在帶到主要不依靠操勞操持而是去作為此在自己存在的可能性之前,而這個自己卻就在熱情的、解脫了常人的幻想的、實際的、確知它自己而又畏著的向死亡的自由之中?!?/p>
(德)馬丁·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修訂譯本,305~306頁,1999;德文本,26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