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在美國和英國尤其得到廣泛使用。到1850年,兩國的多數(shù)大城市都能用上煤氣。然而,煤氣仍是中產階級享用的東西。窮人用不起它,而富人往往瞧不起它,原因有三:其一,安裝費用昂貴,安裝會打亂家里的生活秩序;其二,煤氣會損壞畫卷和名貴的織物;其三,事情已經都由仆人來做,不必急著再花錢去添置便利的設施。結果,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不僅在中產階級的家庭,而且像精神病院和監(jiān)獄這樣的機構,燈光更明亮,實際上也更加暖和,而英格蘭最豪華的住宅要做到這一點,還要過很長時間。
對多數(shù)人來說,直到19世紀末,取暖仍是個挑戰(zhàn)。在教區(qū)長寓所里,除了廚房里有笨重的爐子以外,馬香先生實際上在每個房間里都有壁爐,連梳妝室里也有。為那么多壁爐擦拭、添加燃料、燒火的工作量一定很大。盡管如此,一年中仍有幾個月時間家里幾乎肯定是冷得不舒服的(現(xiàn)在依然如此)。壁爐的效果并不佳,只能使極小的空間變得暖和。在英格蘭這樣的溫帶地區(qū),這倒是幾乎感覺不到,但在北美洲許多地區(qū)的嚴冬里,壁爐的威力不夠,無法把熱量送到某個房間去,這就有很明顯的感覺了。托馬斯·杰斐遜有一次抱怨說,有一天晚上他不得不停止寫東西,因為墨水池里墨水已經結冰。有一位名叫喬治·坦普爾頓·斯特朗的波士頓人在1866年冬天的日記中寫道,即使生了兩個爐子,所有的壁爐都燒得很旺,他家里的溫度仍超不過38華氏度。
果然不出所料,這個問題引起了本杰明·富蘭克林的關注,他發(fā)明了后來所謂的富蘭克林(或賓夕法尼亞)壁爐。富蘭克林的取暖爐無疑是個改進——雖然主要在紙上,而不是在實際應用上。它實質上是把取暖爐嵌入一個壁爐,但增加一些煙道和通風口,巧妙地改變氣流的方向,把較多的熱量送回房間里。但是,這種壁爐的結構也很復雜,成本很高,而且,凡是安裝這類爐子的房間,其布局都會被極大地打亂,這往往是令人無法忍受的。該系統(tǒng)的核心是后部的另一條煙道,結果證明,要是不全部拆卸下來,里面根本無法進行清掃。那種爐子還需要在地板下面有一個涼空氣的進氣口,這實際上意味著,樓上的房間或者底下沒有地下室的地方,是無法安裝這類爐子的,因此,好多房子就完全不適合安裝這類爐子。富蘭克林的設計在美國得到了戴維·里滕豪斯的改進,在歐洲經過了魯姆福德伯爵本杰明·湯普森的完善,但人們要真正感到舒適,還要等到采用了封閉式壁爐,把取暖爐完全搬進房間的時候。那種爐子叫做荷蘭爐,它聞上去有股熱鐵的味道,還烤干了空氣里的水分,但至少能讓房間里的人覺得很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