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補入者為詹天佑之孫詹同濟(1929-)的意見[他的意見分見二處:詹同濟,《詹天佑和他在甲申海戰(zhàn)中的幾點史實》,《福建史志》,1987年1期(1987年2月),頁46、73;詹同濟、黃志揚、鄧海成,《詹天佑生平志——詹天佑與中國鐵路及工程建設(shè)》(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32-36、297。]。他根據(jù)詹天佑的自撰英文履歷和“光緒十年詹天佑立族譜”(標題語義不清楚,不知是文章還是書籍,或僅指在現(xiàn)成的族譜上加幾句話),列出幾項重要日期:
1882年7月畢業(yè)于福州水師學堂
1882年7月-1884年2月在“揚武”艦實習
1884年2-10月在福州船政后學堂任教習
1884年10月-1888年7月在廣州任教職
這些不能得自別處的日期確能解決問題[各項的月份與凌著年譜所提供者頗有分別??磥磉@是凌鴻勛倚賴推算來定日期所導致的結(jié)果。]。據(jù)此馬江之役爆發(fā)時,詹天佑離開“揚武”艦已有好幾個月了。履歷之事,隨后還會說清楚一點。
詹同濟另說得聞自父輩,詹天佑嘗于戰(zhàn)亂中泅水終日,遂衍之謂馬江戰(zhàn)役之際,詹天佑奮勇入水救人。此說充其量只能視為人證,姑妄聽之可也。凌鴻勛年譜記詹天佑子女數(shù)目,次第和出生日期,消息來自時在臺灣的詹天佑孫輩,竟有不少錯誤[高宗魯,《有關(guān)詹天佑的史料問題》,頁275-277。],可見人證和沒有可信文字紀錄的家族傳聞終僅能視作另類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