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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戒》“考”

字里行間 作者:余斌


《色·戒》“考”

張愛玲不喜打筆仗,也不善打筆仗,其創(chuàng)作生涯中拉開架式為自家作品辯護的,似乎只有兩回。頭一次起于迅雨(即傅雷)的批評,她寫了篇《自己的文章》,第二次則是1978年有人為文指責《色·戒》有同情漢奸的嫌疑,她作《羊毛出在羊身上》予以回應。二文中顯示的辯術皆未見高明,但相較而言,《自己的文章》尚屬氣定神閑:故隱其名,遠兜遠轉,卻將迅雨的攻伐一一化解,順帶著還亮出了獨樹一幟的“參差對照”說。為《色·戒》辯護則有幾分急火攻心的味道,不免陷入與對手的纏斗——雖說論敵原本是不合格的對手。這位域外人先生所恃者僅是“政治正確”的姿態(tài),深文周納,上綱上線,難怪張愛玲耿耿于懷。1983年《惘然記》出版,前言里又有一番寫反面人物是否當進入內(nèi)心的議論,雖于《色·戒》不著一字,明言人一看便知,還是自辯的延續(xù)。

《色·戒》題材“尖端”,注定要給張愛玲惹事,同情漢奸說方告消歇,又有人指證小說的故事實有所本。這說法沒有前一說的攻擊性,似可聽之任之,但如稍做引申,未嘗不可導向立場問題的追究:原型既為抗日英雄,將其低矮化居心何在?不管是否有這方面的擔心,張在《續(xù)集》序言中又做一番解釋:“最近又有人說,《色·戒》的女主角確有其人,證明我必有所據(jù),而他說的這篇報道是近年才以回憶錄形式出現(xiàn)的。當年敵偽特務斗爭的內(nèi)幕哪里輪得到我們這種平常百姓知道底細?”

許是急于與“本事”劃清界限,她竟忘了自己說過的話?!堆蛎鲈谘蛏砩稀菲鹗妆阏f:“這故事的來歷說來話長,有些材料不在手邊,以后再談?!薄M不是說《色·戒》有出處?“以后再談”終成空頭支票,張愛玲既然決意“將真事隱去”,當然不會再抖包袱,這就留下關于“材料”的種種想象空間。其實說“種種”是夸張,所有的猜測都是一個指向,許多人都認定,淪陷時期發(fā)生的鄭蘋如刺丁默邨一案,即是《色·戒》所本。至于張愛玲文中所說的“以回憶錄形式出現(xiàn)”的報道,則必是朱子家(即金雄白)的《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無疑。

眾口一詞,仿佛已是鐵案如山,其實卻并無一人亮出鐵證,想當然耳。如此推想,唯一的理由只能是,《色·戒》與鄭蘋如刺丁一案二者之間,何其相似乃爾。張愛玲自己的說法有破綻,《惘然記》前言甚至稱包括《色·戒》在內(nèi)三篇小說的素材“都曾經(jīng)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可見“材料”之重要,但即使當時找她對質(zhì),她也可以說彼材料非此材料,安知《色·戒》不是別有所本?

我這里也并無獨得之秘,只能算是可能性的探詢,稍稍系統(tǒng)些的“想當然”。大膽假設之余,更感興趣的倒還在將小說與本事兩相比照(假如果然是所想之“當然”),看張愛玲如何將一段野史全盤張愛玲化。

鄭蘋如刺丁默邨是汪偽時期一大事件,抗戰(zhàn)勝利后審判丁默邨,殺害鄭蘋如也是一大關目?!渡そ洹饭适屡c此案極相似,從男女主人公身份到謀刺經(jīng)過幾乎一一對應,而抗戰(zhàn)期間國民黨刺殺漢奸之事雖時有發(fā)生,施以美人計的,則只此一樁——由不得你不往上面想。這里有幾問,其一,她是否讀過金雄白的書?她對謀刺的所謂“內(nèi)幕”是否知情?其二,倘若她知道底細,為何要矢口否認?

先說金雄白的書。金雄白抗戰(zhàn)前曾任國民黨《中央日報》和上?!冻繄蟆罚–C派潘公展所辦)采訪部主任,是個資深報人,又是著名律師,與國民黨高層人物多有交往,同周佛海早就熟識。汪偽時期他隨周佛海下水,任汪記國民黨候補中央執(zhí)行委員,并任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法制專門委員會副主任,據(jù)他自稱,該時期主要是在周支持下辦報紙開銀行,并未正式出任偽職,但他與周佛海是拜把子兄弟,稱得上是周身邊參與機密的心腹,不拘“國”事家事,周常委他辦理,故他對汪偽內(nèi)幕知之甚詳。(他辦的《海報》開小報風氣之先,當時讀者甚眾。有趣的是,張愛玲曾為《海報》寫稿,該報抗戰(zhàn)勝利后由毛子佩接管,改稱《鐵報》,解放初期又改為《亦報》,張的《十八春》《小艾》即連載于該報,牽絲攀藤地說,張與金間接地也算是有點因緣。)50年代金避居香港,應《春秋》雜志之約,撰寫《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此書記述汪政權始末,確有報道意味,書名系編者代擬,亦似報人之書,唯因身份特殊,所寫多為親歷,或得之當事人,與張愛玲所說“以回憶錄形式出現(xiàn)”的報道倒是正相符合。

論者認定張讀過此書,實因書中有一節(jié)曰“鄭蘋如謀刺丁默邨顛末”,專述刺丁事件。金雄白如何分解,容后再述,現(xiàn)在要說的是張的矢口否認。

張愛玲也許當真未讀過該書,不過寫于1988年的《續(xù)集》自序中稱金書“近年”才出現(xiàn),卻顯然不確。《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1959年在香港面世,在《春秋》雜志上連載則更早(1957年),只是那時張已遠在美國。《惘然記》中交代包括《色·戒》在內(nèi)的三個短篇均寫于“1950年間”,鑒于張到美國之初對在西方文壇立足抱有幻想,心無旁騖,專事英文寫作,《色·戒》初稿當是1956年離開香港之前完成。果然如此,《色·戒》的寫作時間就早于金書。至于小說“屢經(jīng)徹底改寫”的過程中張是否沒碰過該書,我們可以存疑。按說她60年代初返港為電懋公司編《紅樓夢》,甚至在美國,都有可能看到該書,既然《色·戒》寫的是同樣故事,書中所寫又是她熟悉的時代,作者還是她認識的人,她應該并不缺少閱讀的興致。

但是不論如何,關于鄭蘋如刺丁默邨一事,張愛玲原是不必待讀朱書而后知的。她將淪陷時期的身份說成“平常百姓”,這不能算錯,卻也不全是實情。她周圍的人,有不少都與汪偽人物有來往,比如蘇青,更不用說身為汪偽高官的胡蘭成曾與她朝夕相處,無話不談,凡此皆使她有可能成為“內(nèi)幕”的知情者。這當中胡蘭成的“嫌疑”最大,一則二人關系是夫妻更勝似夫妻,相處的日子以胡的話說常是“連朝語不息”,所語何事?當然不全是談藝論文,所聞之事,所閱之人,所歷之境,皆付談中。二則汪偽特工的內(nèi)幕,胡一點也不陌生,相反,他曾是七十六號的座上賓,雖不喜丁默邨其人,與另一特工頭目李士群則一度頗有交往,這是《今生今世》里寫著的。他甚至吹噓,后來李士群之死與他的略施小計不無關系。像刺殺丁默邨這樣爆炸性的事件,他斷無不知之理;以他的名士趣味,這樣香艷的話題未曾向張?zhí)崞?,反倒于理不合?/p>

張愛玲于政治是隔教,對所謂“內(nèi)幕”素來不感興趣。尋常特工黑幕、政壇秘聞之類,她的態(tài)度也許是姑妄聽之。但刺丁案不同,是謀殺案,也是風流案,陰冷血腥中攪入男女情,自然又當別論——男女之際,男女的心理乃是張愛玲小說一貫的題材。

但是且慢,張愛玲對《色·戒》本事,就是不肯認賬。此舉確乎有幾分反常,因張的小說,故事多有所本,人物則幾乎皆有原型,而她通常情況下似乎也并不忌諱道出小說的來歷。張愛玲不是天馬行空型的作家,其寫作常需有所依憑,她的個人經(jīng)驗其實很有限,唯如此,她總是最大限度地充分加以利用,這里的經(jīng)驗有些是親歷,有些得自親朋,有些得自書面材料,要在具有某種直接性,與己可產(chǎn)生某種關聯(lián)?!秱髌妗分袑εf式家庭生活的描寫本于張的親身經(jīng)歷和家人親友的故事,現(xiàn)在已是人所共知,《色·戒》故事與她的關系看似遠得多,但故事發(fā)生于她最活躍的那一時空,背景、氣氛她自能有一種奇異的感知,間接里也就存著某種直接。對她這種孜孜于傳達“事實的金石聲”的作家,這樣的故事如沒有原型,才是怪事。在此原型之重要,在于她可借此生動地延伸想象,曲盡其妙地達到生活的逼真性。

如確有原型,《色·戒》中的王佳芝舍鄭蘋如而外,還能是誰?

小說家時而信誓旦旦為故事的來歷做證,時而對“本事”秘而不宣,這樣的事屢見不鮮,采取何種態(tài)度,端視彼時的需要。張愛玲曾為《秧歌》的真實性大打包票,與水晶談話,主動說及小說原型,一部未完的《連環(huán)套》,也居然花費筆墨長篇大論地道出本事,與讀者分享材料中傳遞出的幽幽氣息?!秱髌妗分腥宋锉徽撜哌€原(如夏志清指出《茉莉香片》中聶傳慶以張的弟弟為原型),她亦未加申辯。唯獨對《色·戒》,她現(xiàn)身反駁,申說再三。個中緣由,恐怕還是與材料的特殊性有關?!秱髌妗分腥宋锞鶠槠胀ㄈ耍瑥埳磉叺娜酥赖准?,固然對辨出“真身”懷有濃厚興趣,一般讀者難于索隱其間的對應關系,即便能夠對號入座,這樣的索隱趣味也只是讀小說的余興,小說固還是小說?!渡そ洹穭t不同,事關重大事件,對應關系太過明顯,讀者更容易買櫝還珠,還原的興趣超過其他,而一經(jīng)還原,又以為作者底牌,盡在于此,終是將小說做了野史對待。

將小說作野史的小說家大有人在,大名鼎鼎的高陽便是,高氏恰好寫過一部《粉墨春秋》,以演義之體鋪陳汪偽內(nèi)幕,于七十六號多所著墨,鄭蘋如刺丁默邨事當然不會放過。張愛玲對歷史小說及紀實色彩頗濃的社會小說甚是偏愛,但興趣僅限于材料。作為小說家,她對自己的作品則別有期許,小說于她是別一獨立世界,索解普遍的人性,捕捉普通的人聲的回響才是她的標的。假如我們所料不差,那么同寫刺丁事件,高陽所重在事,張氏所重在人,高是就事論事,張是借題發(fā)揮。《粉墨春秋》中的“紅粉金戈”一章是據(jù)金雄白書稍加點染而成,明眼人一看便知。高陽所為,僅在踵事增華。《色·戒》與“本事”之間的關系顯然復雜得多,說面目全非也許夸張,至少就人物論,是面雖未革而已然洗心。抱負如此,用力如此,張愛玲當然希望讀者專注小說本身,拒絕讀者將《色·戒》“還原”為野史、黑幕(真正用心的作家誰不希望讀者以自己所期待的方式對待自家作品),倘若由還原的沖動引出政治化的索隱或對她個人隱情的究詰(比如由易先生聯(lián)想到胡蘭成),則她更不能容忍。拒絕還原的辦法有多種,徹底斬斷小說與本事間的聯(lián)系也許最干脆,是故張愛玲推得一干二凈。

謀刺丁默邨是重慶、南京雙方特工戰(zhàn)中的一幕。丁默邨系汪偽特工首領,中統(tǒng)選中他作為行刺對象,一方面是題中應有,另一方面也可說是知難而上。鄭蘋如在這一幕中扮演吃重角色,實因她具備三個條件。其一,丁是好色之徒,鄭則是上海灘出名的美人。金雄白曾與鄭為鄰,稱法租界法國花園一帶,“活躍如鄒韜奮,美艷如鄭蘋如,都是最受注意的人物”,鄭的玉照且上過發(fā)行量最大的《良友畫報》(1930年130期)的封面。其二,鄭十九歲加入國民黨中統(tǒng),因其母為日本人,抗戰(zhàn)爆發(fā)后即利用此方便,周旋于日方高級官佐之間,據(jù)說在汪精衛(wèi)離重慶前鄭曾探聽到汪“將有異動”的重要情報,通過秘密電臺上報重慶,在特務活動方面,可稱訓練有素。其三,鄭在上海光明中學讀書時,丁默邨是該校的校長,二人算是有師生之誼。

施展美人計的過程無須細述。謀刺的大概經(jīng)過如下:某日丁在一朋友家午飯,臨時打電話邀鄭參加。飯后丁往虹口,鄭謊稱要去南京路,與其同行。車經(jīng)靜安寺,鄭忽提出欲購皮大衣,令丁偕往挑選,丁不知是計,隨往皮貨行。然丁畢竟久干特工,十分警覺,將入店時發(fā)現(xiàn)兩彪形大漢各挾一紙包逡巡不去,形跡可疑。丁情知不妙,乃不動聲色入店內(nèi),甫入內(nèi)即自另一門狂奔而出,坐上汽車逃逸。行刺者反應不及,拔槍射擊為時已晚,僅中車身。暗殺遂告流產(chǎn)。事后丁料定鄭必是重慶方面特工,但仍按兵不動,令鄭以為身份尚未暴露。鄭果然中計,第三日還打電話慰問,丁假意敷衍,且與鄭約定下次幽會日期。鄭竟自如期赴約。方至約會地點,即遭逮捕。(一說鄭蘋如懷揣手槍往七十六號與丁會面,欲孤身行刺,旋被捕。)

關于鄭蘋如之死,金雄白的說法是,即在鄭蘋如供認自己為重慶工作之后,丁最初也并未決意將其置之死地,除欲追查相關線索之外,亦因“余情未斷,頗有憐香惜玉之心”。(又一說是鄭蘋如被捕后并未供出真實身份,稱自己只是不甘被丁玩弄,行刺純屬個人行為,與中統(tǒng)無關。丁雖心知鄭為特工無疑,卻仍貪戀鄭的美色,打算關一陣即放她出去。)事情的急轉直下,乃因于“婦人之心”,金寫道:“一天在佛海住宅中午飯,我也在座,許多汪系要人的太太們紛紛議論,事前都曾經(jīng)到她羈押的地方看過,一致批評鄭蘋如生得滿身妖氣,謂此豸不殺,無異讓她們的丈夫在外更敢放膽胡為。默邨的太太當然是醋海興波,而其余的貴婦人們尤極盡挑撥之能事,當時我看到這樣的形勢,早知鄭蘋如必難幸免?!焙蠖∧椑掀炮w慧敏悄悄找到看押鄭的林之江,令其下手,1940年2月某日夜晚,鄭蘋如被林之江自囚室中押出,遂被殺害。

雖有細節(jié)上的出入,有一點諸說是一致的,即丁默邨并未動殺心,鄭蘋如最終被處決,與漢奸眾太太的嫉妒之心有絕大關系。這一點除金書之外,尚有其他證據(jù):鄭母為丁默邨殺害鄭蘋如致首都高等法院的信函即有鄭被捕后“丁逆之妻及其他某某兩巨奸之妻亦參與逆謀,極力主張應制蘋如死命”等語。其后鄭蘋如之兄代母上法庭接受訊問時說得更明白:“丁逆之妻、李士群之妻、吳四寶之妻均主張將我姐處死,(我姐)遂被殺害?!保ㄒ姟秾徲嵧魝螡h奸筆錄》)處決令似不可能得自丁妻,但丁即或知情乃至默許,也非他的初衷。順便說一句,吳四寶太太名佘愛珍,即是胡蘭成逃亡日本后與之結婚,在《今生今世》中對其英爽之氣大加稱許的那一位。

謀刺丁默邨事件,大概如此。有關此事的各種版本大同小異,不管得之何種渠道,張手中的“材料”應該與上面的敘述大致不差。兩相對照,我們會發(fā)現(xiàn),在《色·戒》中,行刺的經(jīng)過及事件的結局大體一仍其“舊”,但人物、細節(jié),尤其是對人物行為動機的解釋,則已面目全非。事實上,該事件只為張?zhí)峁┝艘粋€敘述框架,人物的行為動機,則只能訴諸想象。《色·戒》所重,顯然更在人物的心理,若說野史中的刺丁案只能是一“物理”事件的話,那它到張的手中,很大程度上已成為一個心理事件,而此事件的核心部分則是男女間的愛欲情仇。某種意義上,《色·戒》可以說是張愛玲對刺丁一案的重新詮釋,詮釋的資本,是她對男女情欲本質(zhì)的洞察。

刺丁案首先是一政治事件,殆無疑問。環(huán)繞這一幕,“美人計”之外,尚有隱情。一種說法是,行刺發(fā)動之前,鄭蘋如的上線張某已落入七十六號另一頭目李士群手中,逼問之下,張如實招供,刺丁計劃亦為李偵知。只因李士群與丁默邨是對頭,為爭奪七十六號控制權,正欲除之而后快,當然不肯通報。后鄭蘋如被捕,李也曾想插手。這是真正的內(nèi)幕,一度與李過從甚密的胡蘭成也許有耳聞。如此素材供給高陽,或可在《粉墨春秋》中又有一番鋪陳,而張愛玲即或知曉,于她也沒有太大的意義,張愛玲的“歷史”非以政治上的鉤心斗角構成?!渡そ洹分袑Α皟?nèi)幕”的化用僅限于一點:易先生擔心周佛海追究他疏于防范中美人計事,為對手所乘,遂殺人滅口,不待細細審問,迅速將王佳芝等一干人槍決。

就《色·戒》的命意而言,張愛玲對刺丁案的“改寫”,真正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兩點:一是女主人公的身份,二是主人公的死因。鄭蘋如是個職業(yè)特工,與張愛玲“在普通人身上尋找傳奇,在傳奇中尋找普通人”的要求不合,《色·戒》中的王佳芝因此被寫成偶然進入特工世界的普通人。

在各種野史中,鄭有時以抗日志士、有時以交際花的形象出現(xiàn)。前者見于對她身世、經(jīng)歷的交代,對其從容就義的描述,后者見于對她美貌的渲染,對其誘惑性的描?。ń鹦郯讜姓f,看押鄭的特工大隊長林之江曾親口相告,鄭在囚禁中曾以色相誘,而他幾乎不能自持。高陽在《粉墨春秋》中據(jù)此將獄中“美人計”寫得繪聲繪色)。前者為義士,后者為尤物,統(tǒng)一于她的職業(yè)訓練。在張愛玲的字典里,“義士”“尤物”都是類型化的形象,“義士”于她固是隔教,傾國傾城的“尤物”她也只作神話看——此中無“人”,故而兩皆不取。

張愛玲曾針對小說中于女主人公愛國動機“全無一字交代”的指責辯護說,“那是因為我從來不低估讀者的理解力,不作正義感的正面表白”。實則她根本不相信存在什么抽象、純粹的“愛國心”“正義感”。王佳芝愛國沖動是有的,與之相伴的是潛意識中的個人動機:虛榮心、冒險的欲望、演戲的刺激。唯如此,王佳芝乃至她的原型鄭蘋如,對張來說才是可以理解的。至于“尤物”,《色·戒》的開篇倒像是在有意描畫,麻將桌上酷烈的燈光好似聚光燈打出王佳芝秀麗的臉和“胸前丘壑”,但對“色”的強調(diào)僅限于此,當我們很快進入她的意識之后,神話性的因素即蕩然無存,以“色”而論,她的?;墑e尚不及鄭蘋如之曾為封面女郎??傊?,從里到外,王佳芝比之于她的原型,都在下降,下降為尋常人。

張愛玲有言,“寫小說,是為自己制造愁煩”(《論寫作》)。這一次的“愁煩”與以往不同,以往是尋常人加尋常事,《色·戒》所寫則是尋常的人,不尋常的事件。以尋常人的心理、動機、反應為起點,進入不尋常的事件,這中間的縫隙需得由她的想象來填補。刺丁案給她提供了一個終點,結局是明擺著的,她并不越出“本事”的規(guī)定,她要探究的是,作為一個心理事件,這樣一樁謀刺行動如何成為可能。

于是她打起十二分精神做種種的鋪墊。她對暗殺活動的交代不無破綻(比如謀刺行動的實施者竟全是毫無經(jīng)驗的學生),但對主人公心理過程的把握則堪稱天衣無縫。王佳芝自憐自戀,一路下去,終而達于最后的高潮戲——現(xiàn)代女性心理版的“捉放曹”。如此書寫,可說是對刺丁案最大的“顛覆”:謀刺流產(chǎn),分明是丁默邨老奸巨猾,到這里變作王佳芝情的困惑。職業(yè)與業(yè)余,最大的區(qū)別在于前者清醒地知道自己是在演戲。鄭蘋如明白這一點,如金雄白的說法可靠,那她在被捕后還在對看押者繼續(xù)施展美人計。與之恰成對照,王佳芝的業(yè)余,正見于她之分不清戲里戲外。說不上假戲真做,弄假成真,但在電光火石的一剎那,她弄不清何者為她扮演的角色,何者為自己了。

恍兮惚兮,如真似幻,都市男女有視情場如戰(zhàn)場者,王佳芝的問題在于錯把戰(zhàn)場當了情場。前面寫到王佳芝在校園里演話劇,后面又寫到她戲癮的發(fā)作,《羊毛》文中且致意再三,明示演話劇與扮美人計之間的關聯(lián),張愛玲對一“戲”字,確乎別有寄意。當然是對主人公性格邏輯的呈現(xiàn),同時卻也牽涉到張愛玲對女性的某種理解?!吧n涼的手勢”是張氏關于女性最經(jīng)典的表述,論者多讀出了其中的無奈,實則此意象一面是無奈,另一面是對手勢的陶醉,陶醉于角色的扮演——女人在情場上不期然露出的真情。至此,王佳芝與其原型相去已不可以道里計——但也難說,沒準張愛玲以為,在另一意義上,王佳芝反倒是鄭蘋如的心理原型。至少她對鄭蘋如們的合理化解釋只能是這樣。

與佳芝相比,小說中的另一人物易先生與原型丁默邨之間保持了更多的對應,從年齡、身份到好色。但有一處與本事大有出入:鄭蘋如被處決是別人背著丁默邨所為,他原想手下留情;殺王佳芝則易先生完全是主動,并且絕對地果決,王佳芝等人事發(fā)后很快統(tǒng)統(tǒng)被處決(張愛玲不經(jīng)意間還流露出對特工活動或曰政治的厭惡,參與謀殺的人當中只有一名是職業(yè)特工,最后唯他脫逃,其他是學生,都成了犧牲品)。盡管對易先生速下殺手的動機有所交代(特工內(nèi)部的傾軋),張愛玲卻不愿在這上面多費筆墨,強調(diào)的是易的不動聲色。只是到事過之后,她才為易提供顯示其“多情”的機會。似乎是未免有情而愈見其冷酷無情。

上述“改寫”至關重要。歷史上的丁默邨當然是個十惡不赦的惡魔,然而就事論事,張筆下的易先生在事件過程中顯得更無情。張愛玲的小說世界的人物中向無正派、反派之分,以通常的標準,她的慣常做法是將“好人”往壞里寫,將“壞人”往好里寫,從來不憚煩于揭示人性的復雜。即如易先生,她也堅持“人”的理解,而不視之為“魔”。從王佳芝的視角側寫他落寞的神情,正面寫他的心理活動,都說明這一點??墒菍φ赵?,易先生的形象更為陰毒,似乎張是有意將其往“壞”里寫了?!秱髌妗分械哪行孕蜗?,振保之外,落墨較多予人印象較深者,多為浪子,如喬其喬、范柳原、姜四爺?shù)容?,玩世不恭、游戲情場是其特性。易先生與此類形象固有相通處,但身上那份骨子里的冷已使他大大溢出張記浪子“小奸小壞”的范疇,尤其當那種冷借殺王佳芝后的自鳴得意顯現(xiàn)出來的時候。

冷漠寡情部分地可以歸于特工的職業(yè)特性,對易先生自鳴得意的描寫卻不可能直接得自原型丁默邨。正如王佳芝的心理真實性無須某個具體的原型一樣,對易先生的心理描寫也無待且不可能是依托丁默邨,想象在此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有時候,某個原型太現(xiàn)成太典型了,簡直不容回避。這原型不是丁默邨,乃是胡蘭成。易先生這個人物貫注了張愛玲對男性某一側面或曰某一型男人的理解,“就近取譬”,胡蘭成恰恰就是理解的通道。倘若如我們懸揣,刺丁故事確是先從胡蘭成口中得知,張命筆之際想起當時情景,當更有一重刺激,將從胡蘭成身上悟到的東西寫入小說,實在是順理成章。易先生下令處死王佳芝,胡蘭成所為不啻是對她感情上的謀殺,而面對她責問時的面無慚色以及在《今生今世》中記述一次次負情時的跌宕自喜,活脫就是易某內(nèi)心獨白的另一版本。逼肖若此,說易某的輪廓得自丁默邨,胡蘭成是他的心理原型,當無穿鑿附會的嫌疑。

話說至此,我們應該不難看出,謀刺丁默邨事件只為張?zhí)峁┝艘粋€敘述框架,人物的行為動機,則只能訴諸想象?!渡そ洹匪?,顯然更在人物的心理,若說野史中的刺丁案只能是一“物理”事件的話,那它到張的手中,很大程度上已成為一個心理事件,而此事件的核心部分則是男女間的愛欲情仇,謀刺事件只是外殼,為其提供了高度戲劇化的舞臺。《色·戒》可以說是張愛玲對刺丁一案的重新詮釋,詮釋的資本,是她對男女情欲本質(zhì)的洞察。野史的興味來自內(nèi)幕的披露,《色·戒》中若有“內(nèi)幕”的話,張愛玲所張看的,也是男女情欲的內(nèi)幕。

從素材到小說,張愛玲構思時必是大費周折,因為較之她其他小說中的人物,不論王佳芝還是易先生,離她所熟悉的世界都更為遙遠。而她終能移花接木,讓一個特工謀殺事件負載她的人性理解,納入她探究男女情欲的慣常軌道。這也足證張愛玲是一個獨特的作家:她有獨特的個人視野,她張看到的一切總是與他人所獲不同,無論何種題材,她總是能在其上留下鮮明的個人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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