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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諫禁散樂戲弄、分棚競演與抑邊裔之伎

中國古代禁毀戲劇編年史 作者:丁淑梅


第二章 諫禁散樂戲弄、分棚競演與抑邊裔之伎

【隋代初年——唐末五代】

小引

唐代是中國戲劇走向成熟的時代。唐代戲劇以歌舞戲和滑稽戲為主,以戲弄為形態(tài)特征,形成繁盛的戲劇活動。唐初對百戲散樂曾有一定抑制,因王朝初創(chuàng),百業(yè)待興,君臣常以浮華無用為言戒,以詞理直切為文則。唐將隋之九部伎增高昌樂,定為燕樂、清樂、西涼、天竺、高麗、龜茲、安國、疏勒、高昌、康國十部樂;依托樂制大備局面,宮廷演劇活動異?;钴S起來。玄宗設(shè)梨園、內(nèi)教坊后,盛時如《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所述“凡樂人,音聲人,太常雜戶子弟隸太常及鼓吹署,皆番上,總號音聲人,至數(shù)萬人”。官立的龐大音聲機構(gòu),為演劇活動提供了充足的演出力量。宮廷樂部管理的散樂百戲名目繁多,如其中有我們熟知的唐代戲劇典型劇目《蘇中郎》《排闥》《缽頭》《踏搖娘》《羊頭渾脫》等,也有尋橦跳丸、吐火吞刀、旋盤筋斗等各類幻術(shù)、雜技、雜戲;《唐音癸簽·散樂》歷數(shù)歌舞戲、大面、缽頭、踏搖娘、蘇中郎、傀儡子、參軍戲、假婦人等四十三種之多,由此可知,散樂已由“俳優(yōu)歌舞雜奏”向戲劇拓進了。

唐代演劇活動在宮廷與民間都熱鬧非凡,這從不少史料中都可看出。而一些優(yōu)伶活動和出土文物還提供了豐富的實物實景例證。唐宮廷與民間名優(yōu)輩出,如黃幡綽、張野狐、康迺、李百魁、石寶山、范傳康、上官唐卿、呂敬遷、李可及、祝漢貞、張隱等輩出入宮廷、蜚聲藝壇。敦煌壁畫《宋國河北郡太夫人宋氏出行圖》即顯示了巡演伎樂舞蹈在貴族生活中的重要性。如陜西西安南何村唐鮮于庭誨墓出土的參軍戲俑;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唐墓群出土的踏搖娘舞俑、唐張雄墓出土的參軍戲俑;以及日本古畫《信西古樂圖》中表演的吞刀吐火、入牛馬腹等幻術(shù),拋球頂竿、弄槍高蹺等雜技,傀儡戲、滑稽戲等所展示的與大唐散樂面目幾乎相同的一批唐代伎樂圖,這些優(yōu)伶活動和出土文物,立體地見證了唐代演劇活動將各種技藝融為一體、故事意味逐步增強、角色裝演新聲異趣而喧騰衢路、聳動視聽的效果?!短茟蚺吩疲骸叭魡査未坝泻螒颍繉υ唬河小s劇’、有‘戲弄’,有歌舞戲、儺戲、傀儡戲、胡戲。”洛地先生亦稱中國戲劇存在戲弄、戲文和戲曲三種形態(tài)。這些論述,是符合唐代戲劇史發(fā)展的實際情況的。

伴隨著宮廷與民間繁興的戲劇活動,許多戲劇表演和小型劇類演出,因或觸及社會問題或帶來藝術(shù)新變或有違上層欣賞習慣,而受到來自統(tǒng)治層的審察、限制和禁絕。其實,戲劇藝術(shù)活動越是繁榮興盛,對戲劇藝術(shù)活動的禁毀也會隨之厲行起來,這似乎是伴隨中國古代戲劇史發(fā)展的普遍現(xiàn)象,唐代戲劇史上的禁戲事件,即是此種顯例。唐代對宮廷與民間演劇活動的禁毀,始于孫伏伽請廢散樂,強化于“諸工樂、雜戶及太常音聲人犯流加杖役”的唐律頒定,其間不斷有勸諫詔議禁令出現(xiàn)。在散樂流入禁中、宮廷的樂正,與散樂回歸民間、俗世的樂散之間,在官方禁毀與社會人眾的競演熱觀之間,還是形成了唐代戲劇史頗為有趣的對照。

公元581年開皇元年

禁雜樂百戲

二月甲子,上自相府常服入宮,備禮即皇帝位于臨光殿……遣八使巡省風俗。丙寅,修廟社……四月辛巳,大赦。壬午,太白、歲星晝見。戊戌,太常散樂并放為百姓。禁雜樂百戲。

按 “太常散樂”指從事雜樂百戲演出的宮廷伎樂人?!半s樂百戲”透露彼時戲樂混融現(xiàn)象,從北周音樂家鄭譯奉旨征調(diào)百戲于京師、為百戲配樂已見?;实奂次?,正風俗、免罪人以示新政,是慣例,而晝現(xiàn)金星木星卻主兵主兇,在古星象看來預(yù)示著殺伐災(zāi)禍。遣散樂,禁雜樂百戲成為統(tǒng)治者節(jié)制逸樂敬天事神的方式。這種有限度的節(jié)制,作為新政標榜,與《隋書》卷一五《音樂志》所云“魚龍爛漫、俳優(yōu)侏儒、山車巨象、拔井種瓜、殺馬剝驢”等百戲在隋初大興的局面形成有趣對照。薛道衡詩《和許給事善心戲場轉(zhuǎn)韻》云:“萬方皆集會,百戲盡前來,臨衢車不絕,夾道閣相連……竟夕魚負燈,徹夜龍銜燭。戲笑無窮已,歌詠還相續(xù)。羌笛隴頭吟,胡舞龜茲曲。假面篩金銀,盛服搖珠玉……縱橫既躍劍,揮霍復(fù)跳丸。”“開皇初(581),并放遣之”的說法,與文帝命審樂舞、備七部伎(其中《文康伎》已是歌舞伎藝諧謔紛呈的綜合演出),又增九部伎,并設(shè)博士子弟、征樂人于太常、大集百戲的情形相印證,正可加深我們對隋初宮廷散樂百戲禁而彌盛的印象。杜佑《通典》卷一四六《樂六》曰:“散樂于隋前謂之百戲”,然隋唐散樂,其中很大一部分內(nèi)容是漢以來由西域傳入中國的百戲,吞刀吐火、緣竿戲繩、雜耍變幻、歌舞表演,不僅名目繁多,且伎藝不斷融合。它與周代秦漢散樂歌詩樂舞、侏儒倡優(yōu)、角抵雜戲的散在混雜形態(tài)已不盡相同。

公元583年開皇三年

柳彧請禁斷角抵倡優(yōu)

彧見近代以來,都邑百姓每至正月十五日,作角抵戲,遞相夸競,至于糜費財力,上奏請禁絕之,曰:“……竊見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戲朋游。鳴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獸面,男為女服,倡優(yōu)雜技,詭狀異形。以穢嫚為歡娛,用鄙褻為笑樂,內(nèi)外共觀,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廣幕陵云,袨服靚妝,車馬填噎。肴醑肆陳,絲竹繁會,竭貲破產(chǎn),競此一時。盡室并孥,無問貴賤,男女混雜,緇素不分。穢行因此而生,盜賊由斯而起。浸以成俗,實有由來,因循敝風,曾無先覺。非益于化,實損于民。請頒行天下,并即禁斷……敢有犯者,請以故違敕論?!痹t可其奏。

按 據(jù)《隋書·音樂志》卷一五:“始齊武平中,有魚龍爛漫,俳優(yōu)侏儒,山車巨象,拔井種瓜,殺馬剝驢等,奇怪異端,百有余物,名為百戲。北周時鄭譯有寵于宣帝,奏征齊散樂人,并會京師為之,蓋秦角抵之流者也。開皇初并放遣之?!笨梢娝宄踅堑职賾蜓莩鍪r。此禁群體性燈節(jié)娛戲,正是節(jié)慶嘉會觀演一體的角抵百戲?!叭舜鳙F面,男為女服,倡優(yōu)雜技,詭狀異形”,點明了倡優(yōu)百戲表演中角抵逞藝、男裝女色、高搭棚臺、戲樂繁演的具體形式,體現(xiàn)“鼓腹行歌,自表無為之至樂”的清明景象。時任治書侍御史的柳彧以明王訓典、服法有別對此加以申禁,并認為:角力夸競、聚戲朋游,易致混亂和盜劫;內(nèi)外共觀、男女混雜,有違道德禮儀;巨車盛服、肴醑絲竹,已是破財無益;至鼓樂喧闐、獸面異服,倡優(yōu)雜技、詭狀異形,不單風俗陵替、詭詐橫行,且有損圣威國容。這道奏議很快得到詔可,柳彧也在隨后的清理弊俗中加官進爵。其實,那些別出心裁的妝演活動作為百姓的自娛自賞,與官方的政治環(huán)境和王道治化何礙之有?但早期自耕農(nóng)經(jīng)濟環(huán)境形成的專制封閉、穩(wěn)定保守的意識,常常會使統(tǒng)治者將這類活動與風俗道德牽扯,“以穢嫚為歡娛,用鄙褻為笑樂”,從治國理政、國風民情的高度,加以禁斷。柳彧奏禁倡優(yōu)角抵獲詔,拉開了隋唐禁戲的序幕。

公元589年開皇九年

奏停后(北)周新造邊裔之聲

牛弘奏曰:……前克荊州,得梁家雅曲,今平蔣州,又得陳氏正樂。史傳相承,以為合古。且觀其曲體,用聲有次,請修緝之,以備雅樂。其后魏洛陽之曲,據(jù)《魏史》云“太武平赫連昌所得”,更無明證。后周所用者,皆是新造,雜有邊裔之聲。戎音亂華,皆不可用。請悉停之。

按 開皇九年,平陳,獲宋齊舊樂,詔于太常置清商署以領(lǐng)之。求陳太樂令蔡子元、于普明等,復(fù)居其職。由是,吏部尚書牛弘舉“周有六代之樂,至《韶》《武》而已。秦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漢高帝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襲”的故事,奏議修輯“梁家雅曲”、宋齊舊樂而備雅樂,停罷北朝新造的后魏洛陽之曲、北周邊裔之聲。這種尊南抑北的做法,是民族融合時期中原樂統(tǒng)居上、“戎音不可亂華”意識的表現(xiàn)。

公元594年開皇十四年

罷《矛俞》、《弩俞》、侏儒導(dǎo)引

魏晉故事,有《矛俞》《弩俞》,及侏儒導(dǎo)引。今據(jù)《尚書》直云:‘干羽’,《禮》文稱羽籥干戚。今文舞執(zhí)羽籥,武舞執(zhí)干戚。其《矛俞》《弩俞》等,蓋漢高祖自漢中歸巴俞之兵執(zhí)仗而舞也。既非正典,悉罷不用。十四年三月樂定。

按 《矛俞》《弩俞》,即巴渝舞之變體。侏儒導(dǎo)引,乃南朝滑稽俳歌,蓋于百戲表演前,有侏儒出場鋪墊,以俳歌致辭,如《南齊書》卷一一《樂志》之《俳歌辭》云:“俳不言不語,呼俳噏所,俳適一起,狼率不止,生拔牛角,摩斷膚耳,馬無懸蹄,牛無上齒,駱駝無角,奮迅兩耳。”辭后釋曰:“右侏儒導(dǎo),舞人自歌之,古辭俳歌八曲,此是前一篇,二十二句。今侏儒所歌,摘取之也?!薄稑犯娂肪砦辶豆沤駱蜂洝吩唬骸傲喝瘶返谑?,設(shè)俳技,技兒以青布囊盛竹篋,貯兩踒子,負束寫地歌舞,小兒二人,提沓踒子頭,讀俳云:‘見俳不語言,俳澀所俳作一起,四坐敬止。馬無懸蹄,牛無上齒,駱駝無角,奮迅兩耳,半拆薦博,四角恭跱?!辟礁璧膬?nèi)容或與將要進行的百戲表演有關(guān)。巴渝兵仗之舞與侏儒調(diào)笑之詞,因不合禮樂正典被廢。

公元594年開皇十四年

詔禁新造繁聲、浮宕俗樂

(四月)乙丑,詔曰:“在昔圣人,作樂崇德,移風易俗,于斯為大。自晉氏播遷,兵戈不息,雅樂流散,年代已多,四方未一,無由辨正……比命所司,總令研究,正樂雅聲,詳考已訖,宜即施用,見行者停。人間音樂,流僻日久,棄其舊體,競造繁聲,浮宕不歸,遂以成俗。宜加禁約,務(wù)存其本?!?sup>

按 此詔以遺文舊物歸治繁聲,迨同魏洛陽之曲、后周邊裔之聲。煬帝大業(yè)元年(605)又定樂制,太常寺罷太祝署,改樂師為樂正,置十人。罷衣冠、清商二署。但“大業(yè)二年,突厥染干來朝,煬帝欲夸之,總追四方散樂,大集東都。初于芳華苑積翠池側(cè),帝帷宮女觀之。有舍利先來戲于場內(nèi),須臾跳躍激水,滿衢黿鼉龜鰲、水人蟲魚,遍覆于地。又有大鯨魚,噴霧翳日,倐忽化成黃龍,長七八丈,聳踴而出,名曰《黃龍變》。又以繩系兩柱,相去十丈,遣二倡女對舞繩上,相逢切肩而過,歌舞不輟。又為夏育扛鼎,取車輪、石臼、大甕器等各于掌上,而跳弄之,并二人戴竿上,其有舞,忽然騰透而換易之。又有神鰲負山、幻人吐火,千變?nèi)f化,曠古莫儔。染干大駭之,自是皆于太常教習。每歲正月,萬國來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門外,建國門內(nèi),綿亙八里,列為戲場,百官起棚夾路,從昏達旦,以縱觀之,至晦而罷。伎人皆衣錦繡繒彩,其歌舞者多為婦人服,鳴環(huán)佩,飾以花毦者殆三萬人。初課京兆、河南制此衣服,而兩京繒錦為之中虛。三年,駕幸榆林,突厥啟民朝于行宮,帝又設(shè)以示之。六年,諸夷大獻方物,突厥啟民以下,皆國主親來朝賀,乃于天津街盛陳百戲,自海內(nèi)凡有奇伎,無不總萃,崇侈器玩、盛飾衣服,皆用珠翠金銀、錦罽纟希繡,其營費巨億萬。關(guān)西以安德王雄總之,東都以齊王暕總之。金石匏革之聲聞數(shù)十里外,彈弦扌厭管以上、一萬八千人,大列炬火、光燭天地,百戲之盛,振古無比,自是每年以為常焉?!?sup>由此看來,這道停罷新造繁聲詔令,不僅未能抑制北朝新聲傳揚,且民間善倡優(yōu)百戲者隨后也不斷輸入宮廷。據(jù)《隋書》卷四一《高颎傳》:“髙颎字昭玄,一名敏,自云渤海蓨人……煬帝即位,拜為太常,時詔收周齊故樂人及天下散樂,穎奏曰:‘此樂久廢,今若征之,恐無識之徒棄本逐末,遞相教習?!鄄粣偂5蹠r侈靡聲色。滋甚又起?!标悤D《樂書》卷一八六“劍戲燕戲”條說:“昔隋高帝初不好聲伎,遣牛弘定樂,非正聲、清商及九部四舞之色,一切罷去。觀其措心,非無元君之舉也。已而從臣奏,括天下周齊梁陳樂家子弟,皆籍為樂戶,其六品以下至于民庶,有善音樂及倡優(yōu)百戲者皆直太常。是后異伎淫聲咸萃樂府,悉置博士弟子遞相誨導(dǎo),增益樂人動至三萬余矣,無復(fù)初舉之意也。豈非從臣有以逢君之惡而長之,有至于是邪?”黃鎮(zhèn)成《尚書通考》卷四亦云:“煬帝詔修高祖廟樂,唯新造高祖歌九首,禮樂之事竟無成功。帝頗耽淫曲,搜周齊梁陳樂工子弟三百余,倡優(yōu)雜糅,哀管淫弦,皆出鄴城之下、高齊舊曲也?!笨梢?,音聲之道、百戲之藝,可用不可用,在南北民族融合的文化交流氛圍中不辨自明。

公元618年武德元年

諫請廢止散樂

(孫伏伽)以三事諫上……其二曰:“百戲散樂,本非正聲,有隋之末,大見崇用,此謂淫風,不可不改。近者,太常官司于人間借婦女裙襦五百余具,以充散妓之服,云擬五月五日于玄武門游戲。臣竊思審,實損皇猷,亦非貽厥子孫謀,為后代法也。故《書》云:‘無以小怨為無傷而弗去。’恐從小至于大故也?!墩撜Z》云:‘放鄭聲,遠佞人?!衷疲骸畼穭t《韶》舞。’以此言之,散妓定非功成之樂也。如臣愚見,請并廢之。則天下不勝幸甚?!?sup>

按 唐初這一諫禁散樂過程,《舊唐書》卷七五、《唐會要》卷三四、《資治通鑒》卷一八五、《文獻通考》卷一四七《樂考》都有詳略不同的記載,多在鄙棄散樂鄭衛(wèi)之音、游戲之伎時,褒稱孫伏伽諫言,以《唐會要》載為武德元年六月二十四日為確。據(jù)《舊唐書》本傳,孫伏伽,貝州武城人。大業(yè)末自大理寺史累補萬年縣法曹。其諫上察失拒獻、屏絕玩好、選妙才、遠聲歌之二事與諫廢散樂都有關(guān)系?!吧贰币喾Q俗樂,是與宮廷雅樂相對的民間表演藝術(shù)的泛稱。集民間歌唱、樂舞、雜戲等伎藝為一體的散樂,唐前為百戲同義語,唐代后散樂所指多有不同,唐時主要指“俳優(yōu)歌舞雜奏”?!短埔艄锖灐分渡贰钒ā案栉钁?、大面、缽頭、踏搖娘、蘇中郎、傀儡子、參軍戲、假婦人、弄賈大獵兒、排闥戲、雜戲、天竺斷手足刳腸胃伎、潑寒胡戲、倒舞伎、拔河戲、竿木伎、羊頭渾脫、九頭獅子、弄白馬、益錢、尋橦、跳丸、吐火、吞刀、旋盤、觔力、蹴毬戲、擊踘、角力戲、瞋面戲、五方獅子、骨鹿舞、胡旋舞、舞盤伎、長蹺伎、跳鈴伎、擲倒伎、跳劍伎、舞輪伎、透三峽伎、高纟亙伎、獼猴緣竿伎、弄椀珠伎”等四十三種。日本唐繪《信西古樂圖》所見拋球、頂竿、弄槍、高蹺等雜技,吞刀吐火等魔術(shù),傀儡戲,口技以及滑稽模擬表演等,與唐時散樂面目幾同?!短茣肪砣渡贰窏l亦載“跳鈴、擲劍、透梯、戲繩、緣竿、弄枕、大面、撥頭、窟礧子及幻伎激水化魚龍、秦王卷衣、笮鼠、夏育扛鼎、巨象行乳、神龜負岳……之類”。據(jù)此,唐代散樂雖包羅諸多百戲伎藝,卻以“大面、鈸頭、踏搖娘、蘇中郎、傀儡子、參軍戲、假婦人”等俳優(yōu)戲弄為代表。孫伏伽認為散樂鄭衛(wèi)錯雜,而太常竟向民間婦女索借散樂歌妓演出服裝以供玄武門游樂,實辱盛德、失則后世,高祖覽表嘉悅,擢為治書侍御史,賜帛三百匹。孫伏伽雖曾上表置諫官,又勸諫太宗勿走馬射帖、無禁自危,與唐初立國建政,軍國要務(wù),多所諫表,而此禁散樂奏論,卻對唐初散樂發(fā)展則產(chǎn)生了一定抑制和影響。

公元618年武德元年

諫止舞人安叱奴拜散騎侍郎

謹案《周禮》,均工、樂胥不得預(yù)于仕伍。雖復(fù)才如子野,妙等師襄,皆身終子繼,不易其業(yè)。故魏武使禰衡擊鼓,衡先解朝服,露體而擊之,云不敢以先王法服為伶人之衣……方今新定天下,開太平之基。起義功臣,行賞未遍;高才碩學,猶滯草萊。而先令舞胡,致位五品;鳴玉曳組,趨馳廊廟,顧非創(chuàng)業(yè)垂統(tǒng)、貽厥子孫之道也。

按 《唐會要》載禮部尚書李綱此諫在本年十月,立國之初,高祖允拜舞人安叱奴為散騎侍郎,忝列朝臣之間,禮部尚書李綱舉樂人不預(yù)職官古訓,諫止賜舞胡爵。唐帝優(yōu)寵樂人,玄宗更喜濫賞,動輒封官賜爵,盡管李綱引經(jīng)據(jù)典,此諫并未得詔。但需注意李綱奏議著眼點在舞人安叱奴身份。因安叱奴是王昆吾所列北齊以來賈胡伎藝安氏一姓樂工的后裔,與康昆侖同列能歌善舞的粟特九姓之二,李綱諫言未納,說明唐初容胡姓樂人入宮廷樂官,胡樂對唐代燕樂十部伎形成的作用。對照武德二年(619)八月《太常樂人蠲除一同民例詔》所言:“太常樂人,今因罪謫入營署,習藝伶官,前代以來,轉(zhuǎn)相承襲,或有衣冠世緒,公卿子孫,一沾此色,后世不改。婚姻絕于士類;名籍異于編甿,大恥深疵,良可哀愍。朕君臨區(qū)宇,思從寬惠,永言淪滯,義存刷蕩。其太樂鼓吹諸舊人,年月已久,世代遷易,宜得蠲除,一同民例;但音律之伎,積學所成,傳授之人,不可頓闕,仍依舊本司上下。若已仕官,見入班流,勿更追呼,各從品秩。自武德元年以來配充樂戶者,不在此例”,可知唐初對樂人優(yōu)伶身籍的出入、從秩班流,無論蕃漢,是有所寬宥的。

公元633年貞觀七年

工部尚書段綸薦造傀儡戲具巧人,詔削其階級,并禁斷此戲

工部尚書段綸奏進巧人楊思齊至,太宗令試,綸遣造傀儡戲具。太宗謂綸曰:“所進巧匠,將供國事,卿令先造此物,是豈百工相戒無作奇巧之意耶?”乃詔削綸階級,并禁斷此戲。

按 工部尚書段綸推薦善制巧具的技師楊思齊入宮,精心打造傀儡戲具貢獻,卻因佞巧諂君、不可為百工作則而被詔削階級,傀儡戲搬演也因之被禁。唐代造傀儡戲具及演傀儡戲在民間極盛,這種禁例初唐以后并不多見。高宗年間佛教大律師道宣所撰《量處輕重儀》中曾禁止寺院存放“傀儡戲、面竽、橈影、舞師子、白馬、俳優(yōu)”的戲劇道具,傀儡戲具排在第一位,可見世俗伎樂活躍在宗教經(jīng)變俗講場合的情形。中唐以后有關(guān)傀儡戲具造作的記載很多,茲舉數(shù)例:“洛州殷文亮曾為縣令,性巧好酒,刻木為人,衣以繒彩,酌酒行觴,皆有次第。又作妓女,唱歌吹笙,皆能應(yīng)節(jié)。飲不盡,即木小兒不肯把;飲未竟,則木妓女歌管連理催。此亦莫測其神妙也?!匙鞔蠼硹顒?wù)廉甚有巧思,常于沁州市內(nèi)刻木作僧,手執(zhí)一碗,自能行乞。碗中錢滿,關(guān)鍵忽發(fā),自然作聲云‘布施’。市人競觀,欲其作聲,施者日盈數(shù)千矣?!恢荽淌吠蹊⒖棠緸楂H,沉于水中,取魚引首而出。蓋獺口中安餌,為轉(zhuǎn)關(guān),以石縋之則沉。魚取其餌,關(guān)即發(fā),口合則銜魚,石發(fā)則浮出矣?!?sup>大歷年間太原節(jié)度辛云京葬,范陽節(jié)度使修祭時的祭盤碩大,盤上演出尉遲鄂公與突厥斗將之傀儡戲,機關(guān)動作幾同真人。靈車祭罷,又驅(qū)車為項羽與漢高祖會鴻門之戲,“缞绖?wù)呓允蛛⒉寄?,輟哭觀戲”。初為喪家之樂的傀儡戲,在其儀式凝聚層的某些宗教意味淡化、包含代言體的戲劇性表演不斷豐富的過程中,漸向嘉會之樂遞變。此次傀儡戲的仿真造型、祭盤裝扮、斗將演義以及那些身著麻衣的孝子停止哭泣,毫無顧忌掀起靈堂哀幕,興致勃勃觀賞演出的姿態(tài),都可見其嘉會樂殯的氛圍,消釋了驅(qū)鬼逐疫、喪祭志哀的神異氛圍,其功能已由儀式性轉(zhuǎn)為娛樂性。大中末,崔侍郎安潛鎮(zhèn)西川三年,后“于使宅堂前,弄傀儡子,軍人百姓,穿宅觀看,一無禁止”。由此可知,民間好造傀儡戲具者大有人在,善演傀儡戲、幻戲者更是頗受歡迎?!抖抨栯s編》還記述了一樁倭國飛龍衛(wèi)士韓志和造傀儡戲具嚇壞帝王事,這些傀儡戲的演出,使我們從另一面看到唐代民間演劇的成熟以及技藝制作水平。

~公元635年貞觀九年

帝怒殺狎惑東宮俳兒并坐死數(shù)人

常山愍王承乾字高明,生承乾殿,即以命之……太宗即位,立為皇太子。甫八歲,特敏惠,帝愛之。在諒闇,使裁決庶政,有大體,后每行幸,則令監(jiān)國。及長,好聲色慢游,然懼帝,秘其跡。臨朝,言諄諄必忠孝,退乃與群不逞狎慢……東宮有俳兒,善姿首,承乾嬖愛,帝聞?wù)鹋?,收兒殺之,坐死者?shù)人……又使戶奴數(shù)十百人習音聲,學胡人椎髻,剪彩為舞衣,尋橦跳劍,鼓鼙聲通晝夜不絕……又好突厥言及所服,選貌類胡者,被以羊裘,辮發(fā),五人建一落,張氈舍,造五狼頭纛,分戟為陣,系幡旗,設(shè)穹廬自居,使諸部斂羊以烹,抽佩刀割肉相啖。承乾身作可汗死,使眾號哭剺面,奔馬環(huán)臨之,忽復(fù)起曰:“使我有天下,將數(shù)萬騎到金城,然后解發(fā),委身思摩,當一設(shè),顧不快邪!”左右私相語,以為妖。

按 東宮俳兒即太子承乾私養(yǎng)優(yōu)伶,因狎昵太子數(shù)人被殺。太子復(fù)引其戶奴數(shù)十百人俱學音聲,羊裘胡戲、尋橦跳劍,日夜鼓舞,分戟競殺,甚而自扮可汗,佯死詐反。時太子左庶子于志寧曾有《諫太子承乾書》曰:“鄭衛(wèi)之樂,古謂淫聲,昔朝歌之鄉(xiāng),回車者墨翟;夾谷之會,揮劍者孔子。先圣既以為非,通賢將以為失。頃聞宮內(nèi),屢有鼓聲,太樂伎兒,入便不出。聞之者股栗,言之者心戰(zhàn)。往年口敕,伏請重尋,圣旨殷勤,明誡懇切。在于殿下不可不思,至于微臣不得無懼?!?sup>可見,宗室聲色漫游,有詔厲誡而未知悛改,終如《舊唐書·太宗紀》所云“有罪,廢為庶人”。唐代諸王、太子因喜好音聲,即如太子司議郎韋承慶《重上直言諫東宮啟》所言“倡優(yōu)雜伎,不息于前;鼓吹繁聲,亟聞于外。既喧聽覽,且黷宮闈”而受到禁戒事不少,只是那些俳兒優(yōu)子做了政治較量的犧牲品。

公元653年永徽四年

樂戶及太常音聲人犯流放役并加杖律條

諸工、樂、雜戶及太常音聲人,犯流者,二千里決杖一百,一等加三十,留住,俱役三年;犯加役流者,役四年。[疏]議曰:此等不同百姓,職掌唯在太常、少府等諸司,故犯流者不同常人例配。

按 據(jù)《唐律疏議序》,長孫無忌撰《唐律疏議》本年十一月十九日書成進奉,中有數(shù)條針對樂人而設(shè)。此令對太常音聲人量刑;疏議對犯罪官、樂戶加杖加役、從重發(fā)落條文作了解釋,強調(diào)太常、少府宮廷供奉與防控犯罪的特殊職能。

公元653年永徽四年

國忌作樂杖、諸博戲(雜戲)賭財物者杖

諸國忌廢務(wù)日作樂者,杖一百;私忌,減二等。[疏]議曰:國忌,謂在令廢務(wù)日。若輒有作樂者,杖一百。國忌日作樂者,減二等,合杖八十。

諸博戲賭財物者,各杖一百;舉博為例,余戲皆是。贓重者,各依己分,準盜論。輸者,亦依己分為徒坐。[疏]議曰:共為博戲,而賭財物,不滿五疋以下,各杖一百。注云:舉博戲為例,余戲皆是,謂舉博為名,總為雜戲之例。

按 國忌作樂定罪,未詳何樂;博戲雜戲論贓徒坐則受治具體、量刑嚴明。疏注言博戲與雜戲有關(guān)。有研究認為唐代雜劇有四種基木形態(tài):歌舞戲、雜伎、博戲、諧戲。博戲之外的余戲、雜戲,亦在定法處罰之列,疏議的處罰解釋,有助于我們了解唐代法律對雜戲活動及樂人倡優(yōu)的定罪取則。

~公元650年高宗初年

諸雜樂具、伎樂眾歡具準論出賣

五諸雜樂具(其例有四)初謂八音之樂(一金樂、謂鐘鈴等。二石樂、謂磬等。三絲樂、謂琴瑟等。四竹樂、謂笙笛等。五匏樂、謂箜篌等。六土樂、即塤等。七革樂、謂鼓等。八木樂。)二所用戲具(謂傀儡戲、面竽、橈影、舞師子、白馬、俳優(yōu)、傳述眾像變現(xiàn)之像也。)三服飾之具(謂花冠、帕索、裙帔、袍欞、纏束、雜彩、眾寶綺錯之屬也。)四雜劇戲具(謂樗博、棋奕、投壺、牽道、六甲行成,并所須骰子、馬局之屬。)

已上四件并是蕩逸之具。正乖念慧之本宜從重收。然僧非貯畜之家。執(zhí)捉非無過咎。宜準論出賣得錢……

三伎樂眾歡具。律本云。受十戒者。不應(yīng)觀聽伎樂等。善見云。若施樂器者。不得捉。得賣……第三制者。伎樂蕩逸之器……今便親自鼓持。理由耽醉故。有涕零垂淚解體移神。俗士號為俳優(yōu)。良有以也。既道禁彌塞過濫特深。理宜焚毀用旌懲革。然俗生歡美釋怒。除紛微有供福之緣。薄展歸依之相。必有宜將出賣便順正論通文。

按 據(jù)道宣所述,寺院里不僅存有八音樂器,還存有傀儡戲、面竽、橈影、舞師子、白馬、俳優(yōu)等表演戲具,還存有花冠、帕索、裙帔、袍欞、纏束、雜彩等服飾裝扮之具,存有樗博、棋奕、投壺、牽道等博戲雜戲道具。這些事實表明,寺院乃宗教領(lǐng)地,原與“耽醉伎樂”“俗生歡美釋怒”不盡相牟;然而,祭祀樂中“有涕零垂淚、解體移神,俗士號為俳優(yōu)”者,不僅已混雜了充滿世俗色彩和娛樂眾生的歌舞、俳優(yōu)、雜戲伎樂,變文俗講中還穿插了人間情感故事的淋漓渲染。由此我們了解到,唐代寺院作為宗教領(lǐng)地,其社會地位和功能是多重變化的。任半塘說:“兩京戲場多在大寺院中。戲場外仍有歌場、變場及寺內(nèi)之道場,同為仕女流連娛樂之地。”道場流入歌場,變場演為戲場,宗教道場承擔了社會娛樂和戲劇表演場所的功能;寺院祭祀活動之外,還有更為豐富多彩的游宴娛樂、時尚歌舞的悅眾酬賓活動。

以這里提到的幾類表演看,傀儡戲,如前所及,唐代民間已非常盛行。以當時文獻所述,如《全唐文》卷四三三《陸羽傳》之“弄木人”、《舊唐書·崔慎由傳》之“歌舞戲有……窟礧子等”、《北夢瑣言》三之“倡卒弄傀儡”,崔安潛鎮(zhèn)西川,“于使宅堂前弄傀儡子”看,當已合木偶雜技、歌舞裝扮、俳優(yōu)滑稽為一體。舞師子、白馬,據(jù)段安節(jié)《樂府雜錄》所言“弄賈大獵兒”(清樂部)、“九頭獅子、弄白馬”(鼓架部)、“五方獅子戲”伴有紅衣裝扮的列獅子郎,奏太平舞曲(龜茲部),或是出于西涼伎的一種雜戲,亦有雜技、戲弄和歌舞的結(jié)合。至于“面竽”“橈影”,似與裝扮臉譜、制作影像、伴以吹竽鐃鈸等表演有關(guān),隱約透露了影戲的源頭與佛教講變“立鋪”之間的內(nèi)在聯(lián)系。道宣禁止寺廟存放戲劇道具,并采取了準論出賣、以凈佛地的處理辦法,但我們卻從反面看到了宗教講經(jīng)之地演為歌場、戲場之活躍轟動,原來只是寄席表演的各種世俗伎樂雜戲在“變場”不斷擴大了領(lǐng)地;不但自身從搬演、服飾、道具、舞臺裝置上獲得了演出的精進,而且那些原以歌舞彈奏為中心的伎樂,那些原以巧變?yōu)橹行牡目茈s技,那些原以諧謔對話為中心的俳優(yōu)戲弄,與那些原以宗教祭禱說唱為中心的各種講變伎藝,平行發(fā)展,互相吸收,自由交流,逐漸融合起來,營造了唐代寺院戲劇演出的熱鬧局面。

公元656年顯慶元年

詔禁幻戲

正月,御安福門,觀大酺,有伎人欲持刀自刺,以為幻戲,詔禁之。

按 據(jù)《舊唐書·音樂志》:“大抵散樂雜戲多幻術(shù),幻術(shù)皆出于西域?!?sup>東漢安帝時“西南夷撣國王獻樂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等幻戲,當時即發(fā)生過當庭對論夷狄之技的公案。顯慶元年禁幻戲,《新唐書·禮樂志》亦云“天竺伎自斷手足,刺腸胃,高宗惡其驚俗,詔不令入中國”。屬于幻戲的天竺伎折臂刺心、粗俗恐怖的血腥氣,為高宗飭禁不得入國中通行。但唐代將隋之九部伎增加高昌樂,定為燕樂、清樂、西涼、天竺、高麗、龜茲、安國、疏勒、高昌、康國十部樂。十部之中除燕樂、清樂外,尤以西涼樂位居顯要,為宮廷樂制之不可缺少。白居易《西涼伎》詩還曾以“取笑恣歡無所愧”“忍取西涼弄為戲”刺封疆之臣。天竺伎被禁斷,而西涼伎為唐用,或并非出于人主一時好惡,蓋西涼伎以一二角色競技角力的舞蹈身段、滑稽表演為主,其斗殺色彩或較為淡薄。

公元661年龍朔元年

禁婦人倡優(yōu)雜戲

(龍朔元年)正月,禁婦人倡優(yōu)雜戲,皇后所請也。

按 此事《舊唐書·高宗紀》載為夏五月丙申“皇后請禁婦女為俳優(yōu)之戲,詔從之”,搬演日期和提法稍有不同。其實,散樂雜戲即使在唐前,已有婦人側(cè)身其中,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但“倡優(yōu)雜戲”與“俳優(yōu)之戲”的不同提法,似乎說明,皇后請禁婦人參與的,恐是偏重于科諢滑稽的參軍戲,女子為俳優(yōu)戲弄風氣太盛,以致皇后出面禁止。聯(lián)系至德元年后,阿布思之妻罪沒樂戶,綠衣秉簡做參軍妝,被和政公主以“與群優(yōu)雜處,為笑謔之具”諫止事看,女優(yōu)當眾調(diào)謔弄參軍,與婦德有害,在唐代前期還未得到上層更多認可。

公元674年咸亨五年

詔春秋二社外立社,官司禁斷

三月十日詔:春秋二社,本以祈農(nóng),比聞除此之外,別立當宗及邑義諸色等社,遠集人眾,別有聚斂,遞相承糾,良有征求。雖于吉兇之家,小有裨助,在于百姓,非無勞擾,自今以后,宜令官司禁斷。

按 民間祈農(nóng)結(jié)社,風俗日久,相沿以至郡縣里社多置神像祭拜,“淫祀”以及隨即風靡的娛樂戲樂活動的越典亂秩,是官方嚴加控制的。武德九年(626)八月曾詔:“私家不得輒立妖神,妄設(shè)淫祀,非禮所禱,一切禁斷。”但民間祭祀賽戲禁而不止,騰涌不已,兩月后,高宗復(fù)詔:“春秋二社,本以祈農(nóng),如聞此外別無邑會。此后除二社外,不得聚集,有司嚴加禁止。”不僅嚴禁別立社祭,到了會昌初連原來不禁的民間蠟祭古俗也開始敕禁:“婚取嫁音樂,并公私局會、花蠟,并宜禁斷。”即因報賽祭儀帶來民間狂歡,逾越了禮典常秩。

公元674年上元元年

諫止京城四縣及太常音樂分棚角勝

高宗御含元殿東翔鸞閣觀大酺。時京城四縣及太常音樂分為東西兩棚,帝令雍王賢為東棚,周王諱為西棚,務(wù)以角勝為樂。處俊諫曰:“臣聞禮所以示童子無誑者,恐其欺詐之心生也。伏以二王春秋尚少,意趣未定,當須推多讓美,相敬如一。今忽分為二棚,遞相夸競。且俳優(yōu)小人,言辭無度,酣樂之后,難為禁止,恐其交爭勝負,譏誚失禮。非所以導(dǎo)仁義,示和睦也?!备咦谯侨辉唬骸扒渲h識,非眾人所及也?!卞崃钪怪?。

按 此事《唐會要》卷五一,《新唐書·郝處俊傳》有錄。大酺乃宮廷大宴,有享神賜福之意。此次大酺,動用宮廷太常禮樂,聚京城四縣民間伎藝,見其規(guī)模宏大。高宗復(fù)令雍王賢、周王諱為東西棚主,“務(wù)以角勝為樂”,見其競演場面熱烈。東西兩棚看來是諸王自組伶人為伙、搭建舞臺看棚的對演陣營。中書侍郎郝處俊注意到這種演出形式夸競角勝,并以競演的重要內(nèi)容是俳優(yōu)諧謔、言辭無度,“乃俳優(yōu)之戲殆于佞人”,有傷王政而禁斷。郝處俊為高宗倚重之臣,與國政帝事多有匡益,此諫亦為高宗嘉許,遂詔為中書令,兼太子賓客、檢校兵部尚書。

這種演出方式是唐代伎樂雜戲競技的典型活動,高宗時初露端倪,上元分棚競演,即高宗賜宴的精彩節(jié)目。然此次禁斷并未奏效,分棚競演在角抵擊鞠、丸劍步打等唐代宮廷與民間百戲活動中盛行,尤其在玄宗以后梨園、內(nèi)教坊的俳優(yōu)雜伎、散樂表演中熱盛一時?!督谭挥浶颉吩疲骸靶谥谵。猩芬徊?,戢定妖氛,頗藉其力。及膺大位,且羈糜之,常于九曲閱太常樂。卿姜晦,嬖人楚公皎之弟也,押樂以進。凡戲輒分兩朋,以判優(yōu)劣,則人心兢勇,謂之熱戲?!?sup>玄宗常賞宮中分棚競演活動,《明皇雜錄》卷下載:“玄宗在東洛,大酺于五鳳樓下,命三百里內(nèi)縣令、刺史率其聲樂來赴闕者,或謂令較其勝負而賞罰焉。時河內(nèi)郡守令樂工數(shù)百人于車上,皆衣以錦繡,伏廂之牛,蒙以虎皮,及為犀象形狀,觀者駭目……每賜宴設(shè)酺會,則上御勤政樓。金吾及四軍兵士未明陳仗,盛列旗幟,皆帔黃金甲,衣短后繡袍。太常陳樂,衛(wèi)尉張幕后,諸蕃酋長就食。府縣教坊,大陳山車旱船,尋橦走索,丸劍角抵,戲馬斗雞……又引大象、犀牛入場,或拜舞,動中音律……貴臣戚里,官設(shè)看樓。夜闌,即遣宮女于樓前歌舞以娛之?!?sup>可見親征洛陽附近三百里以內(nèi)各州縣所屬地方民間聲樂競演競勝:太常音聲、破陣軍樂、府縣教坊、民間雜戲,云集競秀。如此征調(diào)競演,已成節(jié)慶定例風氣。

高宗后期一度諫禁的分棚競演活動,反在宮廷演劇、太常、梨園教坊、諸王私教坊的分棚熱戲中持續(xù)升溫。據(jù)《資治通鑒》卷二〇九:景云元年(710)二月庚戌,“上(睿宗)御梨園球場,命文武三品以上拋球,及分朋拔河,韋巨源、唐休璟衰老,隨纟亙踣地,久之不能興。上及皇后妃主臨觀大笑?!睋?jù)《舊唐書》卷一七《敬宗本紀》:寶歷二年“六月……上御三殿,觀兩軍、教坊、內(nèi)園分朋蹴鞠角抵,戲酣,有碎首折臂者,至一更二更方罷”。帝王御殿觀戲,兩軍教坊都有角抵百戲所獻,且依然是分棚競技,甚至傷殘骨肉亦不顧,演至半夜不散。帝王不以為怪,還賞賜有加?!短綇V記》卷二〇四亦載:“懿宗一日召樂工,上方奏樂為道調(diào)弄,上遂拍之,故樂工依其節(jié),奏曲子,名道調(diào)子。十室諸王,多解音聲,倡優(yōu)雜戲皆有之,以備上幸其院,迎駕作樂,禁中呼為音聲郎君?!?sup>懿宗好樂,自定拍板、自創(chuàng)曲調(diào),風氣所及,十室諸王,多備有倡優(yōu)雜戲爭幸之,以至呼為音聲郎君,此諸王好樂角勝之風熱熾,影響所及,民間街市、僧道諸院、軍中教坊,都競相趨競效仿?!稑犯s錄》述及長安大旱,祈雨詔下,天門街兩市斗聲樂,西市聘僧善本扮女郎奏琵琶,一舉競勝于東市康昆侖的新翻綠幺,受德宗嘉獎事。由此可知,比之宮廷諸王百官的分棚競演,民間街市的競演規(guī)模更大。元稹《哭女樊四十韻》說:“騰踏游江舫,攀援看樂棚?!薄皹放铩奔疵耖g搭臺作棚演戲角勝的熱鬧場所。明代海鹽人張寧《唐人勾欄圖》詩曰:“天寶年中樂聲伎,歌舞排場逞新戲。教坊內(nèi)外揭牌名,錦繡勾欄如鼎沸。初看散樂起家門,衣袖郎當骨格存。咬文嚼字瀾翻舌,勾引春風入座溫?!币部梢蕴峁┪覀兿胂箝_元至中唐間歌舞排場競聲伎、教坊內(nèi)外奪錦標及散樂百戲、俳優(yōu)戲弄爭番較量的熱鬧場景。

分棚、分市、分曹競演,是唐代戲劇演出活動中出現(xiàn)的一種新動向,而關(guān)于禁止分棚競演的記載,最突出地反映在俳優(yōu)戲弄活動中。這是戲劇藝術(shù)在唐宋特定階段延續(xù)演劇熱潮的具體表現(xiàn)。北宋西昆體詩人劉筠《大酺賦》渲染了有宋一代文華隆盛的局面,特別描述了酺宴時都盧倒投、跳丸劍透三峽,俳優(yōu)謔浪、角抵分棚的散樂雜戲鼓噪競勝之景。東坡有詩《上元過祥符僧可久房蕭然無燈火》亦曰:“門前歌舞斗分朋,一室清風冷欲冰,不把璃璃閑照佛,始知無盡本無燈?!标懹巍渡侥闲小吩娫疲骸捌酱ㄎ忠巴槐M,麥隴青青桑郁郁。地近函秦氣俗豪,秋千蹴鞠分朋曹。苜蓿連云馬蹄健,楊柳夾道車聲高?!闭沁@種聚伙搭臺、對陣競演、俳優(yōu)競謔的風氣,促成了唐宋雜劇的演化蛻變。

~公元680年永隆以后

高崔巍弄癡大被捺頭入水

敬宗時,高崔巍喜弄癡大,帝令給使捺頭向水下,良久,出而笑之。帝問,曰“見屈原,云:‘我逢楚懷王無道,乃沉汨羅水。汝逢圣明主,何為來?’”帝大笑,賜物百段。

按 張族(約658——730),上元進士,歷任監(jiān)察御史、鴻臚丞,開元中流放嶺南?!冻B野僉載》作于晚年,作者主要活動在高宗朝。此“帝”指唐高宗,“敬宗時”之錄有誤。據(jù)《太平廣記》卷二四九引《朝野僉載》“高崔嵬(應(yīng)為?。睏l:唐散樂高崔嵬善弄癡,太宗命給使捺頭向水下,良久出而笑之。帝問,曰:“見屈原云,‘我逢楚懷王無道,乃沉汨羅水。汝逢圣明主,何為來?!鄞笮?,賜物百段?!贝擞忠徽f。宋曾慥《類說》卷四二引“玄宗嘗令左右提幡綽入水中復(fù)出,曰:‘向見屈原,笑臣,爾遭逢圣明,何亦至此’”,現(xiàn)在多所熟知的倒是玄宗朝黃幡綽入水見屈原了。這種弄癡戲,可能對宮中諸事多有嘲弄,捺頭入水實是對其過于褻戲的一種懲罰,只不過優(yōu)伶聰雋,以見屈原奉明主為自己解了圍。

~公元683年永淳二年

疏諫象闕路門非倡優(yōu)進御之所、停省散樂

永淳二年,敕于宣政殿會百官及命婦,太常博士袁利貞上疏曰:“伏以恩旨,于宣政殿上,兼設(shè)命婦坐位,奏九部伎及散樂,并從宣政門入。臣以為,前殿正寢,非命婦宴會之處;象闕路門,非倡優(yōu)進御之所。今請命婦會于別殿,九部伎從東入,散樂一色請停省。若于三殿別設(shè),自可備極恩私?!睆闹?。改向麟德殿也。

按 此事《唐會要》卷一三記為永隆二年,《歷代名臣奏議》卷一一八載為開耀元年。本年正月十日,以太子初立、王公獻食,上于宣政殿會百官及命婦,并延九部伎及散樂入宣政門侍宴。太常博士袁利貞進言:宣政殿乃百官朝奉、建言興政之正殿,不宜于此宴會命婦;宣政門,乃國務(wù)政要出入之地,豈容倡優(yōu)下賤躋身過此,通行逞藝。侍宴九部伎只能從東邊偏門進入,散樂雜戲亟宜停省。高宗詔從,將伎樂供演活動移向麟德殿,并以“抗疏規(guī)朕之失”,擢利貞祠部員外郎。此乃目前所見唐代對宮廷散樂、俳優(yōu)伎藝出演場合作出限制的最早記載。

公元684年光宅元年

疏諫去巫鬼淫祀、正雅樂

梓州人陳子昂上疏曰:“于國南郊建立明堂……珠玉錦繡、雕琢伎巧之飾,非益于治者,悉去之;巫鬼淫祀,誣惑良人者,悉禁之,天人之際既洽,鬼神之望允塞,然后作雅樂。”

按 據(jù)《全唐文》卷七三二《陳子昂旌德碑》《全唐詩》卷八三,《麈尾賦》等,陳子昂文明元年三月進士第,時年二十六,光宅元年獻書闕下,有去雕琢伎巧、淫祀俗樂之見。又據(jù)《全唐文》卷二一一,《通鑒》卷二〇三:子昂后得召見,授麟臺正字,上書言君國利害三事,感于武后好符命,有《洛城觀酺應(yīng)制》詩,作《答洛陽主人》言志。去淫祀、正雅樂之論,貫穿在陳子昂的言志、感遇、應(yīng)制、諷諫詩中。

公元705年神龍元年

敕定女樂等級,禁教習淫聲、過聲、兇聲、慢聲

其年(705)九月敕:“三品以上,聽有女樂一部,五品以上,女樂不過三人。皆不得有鐘磬。樂師凡教樂,淫聲、過聲、兇聲、慢聲皆禁之。淫聲者,若鄭衛(wèi);過聲者,失哀樂之節(jié);兇聲者,亡國之音,若桑間濮上;慢聲者,惰慢不恭之聲也。”

按 此前,《中宗即位赦文》即發(fā)布過“樂府之設(shè),國風所系,豈惟易俗,抑且和神。至若絲竹繁聲,倡優(yōu)雜伎,深乖禮則,并宜量事減省”的敕令。這雖是一道針對百官用樂的禁令,但其間文字透露的信息,卻關(guān)涉宮廷女樂音聲的諸多問題。陳旸《樂書》卷一〇七《禁四聲》云:“昔顏淵問為邦,孔子對之。樂則韶舞,放鄭聲之淫者,蓋以謂樂聲有四:狎侮之唱則慢聲也,不若兇之不善;非怨之吟,則兇聲也,不若過之不中;常舞于宮,酣歌于室,則過聲也,不若淫之不正;然則北里之曲,其淫聲歟?為邦以禮樂為急,樂以放鄭聲為先,故樂師凡建國,所禁之聲其序如此……先王建國不先禁雜樂,則鄭聲得以亂雅矣。古之人將欲掦善,必先遏惡;將欲存誠,必先閑邪,意亦類此……周官論建國之樂以禁四聲為先”。這就道出了淫過兇慢四聲必禁的德政因由。上下奢享俗樂新聲,才會有用樂禁限。宮廷女樂彌漫泛濫,才會有禁制鄭衛(wèi)桑濮敕令。俗樂從藝者中的女性越來越多,在以藝奉主外,或遺以色招愆之患,才會有明禁女樂浸淫官僚體制、亡國敗家的詔告。雅樂失勢,俗樂競騰,才會有扶持古雅之樂、斥責淫過兇慢音聲的文化政策。此后,神龍二年中書令李嶠上書曾云:“太常樂戶已多,復(fù)求訪散樂,獨持大鼓者已兩萬員。愿量留之,余勒還籍,以杜妄費”,雖然中宗以其宰相自陳失政罷官,手詔詰責,但女樂擴充與禁限的反復(fù),后來還多次出現(xiàn)在唐代各種宮廷娛樂活動和官方文告中。

公元706年神龍二年

諫止渾脫[蘇幕遮]

時又有清源尉呂元泰,亦上書言時政曰:“……比見坊邑相率為渾脫隊,駿馬胡服,名曰‘蘇幕遮’。旗鼓相當,軍陣勢也;騰逐喧噪,戰(zhàn)爭象也;錦繡夸競,害女工也;督斂貧弱,傷政體也,胡服相歡,非雅樂也;渾脫為號,非美名也。安可以禮義之朝,法胡虜之俗?《詩》云:‘京邑翼翼,四方是則。’非先王之禮樂而示則于四方,臣所未諭?!稌ず榉丁吩唬骸\,時寒若。’何必裸形體,灌衢路,鼓舞跳躍而索寒焉?”書聞不報。

按 潑寒胡戲,出于西域康國,十一月鼓舞乞寒以水交潑為樂,屬于所謂的胡俗之風、夷狄之伎。對于它何時輸入中國,約大象元年(579)“御正武殿,集百官及宮人內(nèi)外命婦,大列妓樂,又縱胡人乞寒,用水澆沃為戲樂”,是為一說。亦有以南朝劉宋明帝始(約465——471)之另說。唐代潑寒胡戲的演出,目前最早見于神龍元年(705)十一月“己丑,御洛城南門樓,觀潑寒胡戲”。緊接著次年,就出現(xiàn)了禁斷潑寒胡戲的聲音,但誘使禁斷的并非宮廷演出,而是坊市鄉(xiāng)邑、稠人廣眾、群觀群演的潑寒胡戲。

“胡服相歡、渾脫為號”乃是一種胡服妝飾、彩旗點綴、鼓樂鳴奏、喊聲震天、駿馬騎游、群體隊舞的表演活動。以模擬軍陣對壘、相互角力競技為主,甚而會伴有武力對峙、爭斗廝殺。比較費解的是“渾脫”一語的含義:或以為指胡服特制、外沿上翻的氈帽?!疤鞂毘?,貴族及士民婦為胡服胡帽”,“太尉長孫無忌以烏羊毛為渾脫氈帽,人多效之,謂之‘趙公渾脫’。近服妖也”。“或即其遺形?;蛞詾楹寺眯小⒊稣魉弥蚱に?sup>,或以為乃‘不死圣神’之譯,漢人于胡語‘渾脫’取其中空與囊形之義?!?sup>據(jù)《宋史》高昌國“俗好騎射,婦人戴油帽,謂之蘇幕遮”。楊慎《丹鉛余錄·總錄》釋“菩薩鬘蘇幕遮”為“西域諸國婦女編發(fā)垂髻,飾以雜華,如國中塑佛像瓔珞之飾,曰菩薩鬘。曲名取此”。由以上種種看法可以推知,唐時的渾脫“蘇幕遮”,當由其充滿西域風情的胡服妝扮的歌舞,演化為囊形氈帽低掩、發(fā)垂流蘇、面遮巾布、逗弄調(diào)謔的戲弄表演,因為蘇幕遮“在習俗上本是招人戲弄之標志”。

本年三月,清源尉呂元泰以其兇猛剽悍、暗藏殺機的軍陣勢、戰(zhàn)爭象,尤其是夷服夷樂淆亂雅樂,氈帽水袋褻戲取名,裸體潑水滿街跳躍,非本朝禮儀可容忍;又舉經(jīng)書以君王盡心誠意謀國事,則寒暑順衍,大可不必“乞寒”。盡管呂元泰以“驅(qū)役饑凍,雕鐫木石,營構(gòu)不急,勞費日深,恐非陛下中興之要”激切陳詞,但這封奏書上報以后卻并未獲詔從,也未在朝廷產(chǎn)生什么反響。這只能說明,當時的潑寒胡戲無論在宮廷,還是民間都極盛,如《舊唐書·中宗本紀》載:景龍三年(709)十二月“乙酉,令諸司長官向醴泉坊看潑胡王乞寒戲”?!短茣肥黾按耸拢淖稚援?,其理據(jù)仍重在“重犬戎之曲,不足以移風也;非宮商之度,不足以易俗也;無八修之制,不足以布德也;非六代之樂,不足以施化也”。這說明,此時的潑寒胡戲,具有從西域輸入之初濃郁的胡風夷樂、異族風味,其受到禁斷,蓋因其群觀群演的方式,打亂了坊邑生活的常軌。

公元708年景龍二年

諫止伶人求爵

景龍中,中宗游于慶池,侍宴者遞起歌舞并唱下兵之詞,方便以求官爵。給事中李景伯亦唱曰:“洄波爾時酒卮,兵兒志在箴規(guī)。侍宴已過三爵,喧嘩竊恐非宜?!庇谑悄肆T坐。

按 唐帝優(yōu)寵伶人,優(yōu)伶亦常在宮廷侍宴中揣摩心機以求爵位。相對來說,中宗并不濫賞優(yōu)伶,給事中諫止優(yōu)伶求爵,中宗并罷宴。

~公元709年景龍三年前后

考功員外郎諫止胡人唱合生歌

后宴兩儀殿,帝命后兄光祿少卿嬰監(jiān)酒,嬰滑稽敏給,詔學士嘲之,嬰能抗數(shù)人。酒酣,胡人襪子、何懿等唱“合生”,歌言淺穢,因倨肆,欲奪司農(nóng)少卿宋廷瑜賜魚。平一上書諫曰:“……伏見胡樂施于聲律,本備四夷之數(shù),比來日益流宕,異曲新聲,哀思淫溺。始自王公,稍及閭巷,妖伎胡人、街童市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質(zhì),詠歌蹈舞,號曰‘合生’。昔齊衰,有《行伴侶》,陳滅,有《玉樹后庭花》,趨數(shù)驁僻,皆亡國之音。夫禮慊而不進即銷,樂流而不反則放。臣愿屏流僻,崇肅雍,凡胡樂,備四夷外,一皆罷遣。況兩儀、承慶殿者,陛下受朝聽訟之所,比大饗群臣,不容以倡優(yōu)媟狎虧污邦典。若聽政之暇,茍玩耳目,自當奏之后廷可也?!辈患{。

按 此事又見《全唐文》卷二六八:“中宗宴兩儀殿,胡人襪子、何懿等唱合生,歌言淺淆。因倨肆,考功員外郎武平一上《諫大饗用倡優(yōu)媟狎書》。”此禁胡人唱合生,異曲新聲、倡優(yōu)褻狎,國事要地歌舞諧謔。襪子指康國胡人,此稱不知是否與足衣之“襪”與赤色皮蔽膝之“靺”的特定服飾裝扮有關(guān)。隋唐時有少數(shù)民族名“靺鞨”;“靺”一本作“韎”,讀作mèi,四聲,指古代東方少數(shù)民族的音樂。李白有詩《結(jié)襪子》歌“感君恩重許君命,太山一擲輕鴻毛”的游俠精神。據(jù)陳旸《樂書》卷一七三《樂圖論》“韎師”稱夷樂之舞,此處當以為胡服裝扮的襪子歌唱胡人樂舞,“歌言淺穢”,或以為異服炫彩、男女異裝、聲色冶艷、妖技胡舞、調(diào)笑無所不至。唱“合生”,看來有故事藍本,是妖伎胡人,甚至街童市子裝扮“妃主、王公”,敘及其情貌、名質(zhì),有詠歌蹈舞、有倡優(yōu)俳諧的唱敘故事。任二北《唐戲述要》云:“初唐合生乃生旦戲,由康國之何懿與襪子主演,二人中必有一妲”,襪子或即妲。此奏“不納”,可知唱合生此后依然在演出,但此合生究竟具有怎樣的表演形態(tài)?有說法以李肇《國史補》卷下所述“貞元十二年(1796),駙馬王士平與義陽公主反目,蔡南史、獨孤申叔播為樂曲,號《義陽子》,有《團雪》《散雪》之歌”,為合生演唱的例子。據(jù)《舊唐書》卷一四二《王武俊附王士平傳》:“時公主縱恣不法,士平與之爭忿。憲宗怒,幽公主于禁中,士平幽于私第,不令出入,后釋之,出為安州刺史,坐與中貴交結(jié),貶賀州司戶。時輕薄文士蔡南、獨孤申叔為《義陽主歌詞》曰《團雪》《散雪》等曲,言其游處離異之狀,往往歌于酒席。憲宗聞而惡之,欲廢進士科,令所司網(wǎng)捉搦,得南、申叔貶之。”可見,此合生表演以胡人歌舞為主,有動作、有情節(jié),如《新唐書·義陽公主傳》所云“辭狀離曠意”,聲情聳動,妖艷褻狎,諷及王公貴胄?!短茟蚺芬源伺c宋合生為不同,高承《事物紀原》卷九述及此事云:“即合生之源,起于唐中宗時也,今人亦謂之唱題目?!彼贫哂星昂鬁Y源?!遁z耕錄》“院本名目”里有“題目院本”一項,列有二十種劇名,《宋元伎藝雜考》引《唱論》“唱題目”之說,認為這些完整的舞臺劇“與說唱體的合生仍有關(guān)系”,“有滑稽意味的戲曲,當是類如喬合生之屬”。以《白孔六帖》卷六十《四夷樂》有“唱合生”、《東京夢華錄》“京瓦伎藝”條有“吳八兒合生”、《繁勝錄》“瓦市”條由“勾欄合生,雙秀才”等載記看,或許“唱合生”在“指物詠題,應(yīng)命輒成”的基礎(chǔ)上,經(jīng)過宋元說唱伎藝融萃,由以詩詞詠蹈為主的形態(tài),向賦題歌詠、說唱說話(小說)、院本爨弄(俳諧雜?。┒鄠€方向分流發(fā)展,其一如洪邁《夷堅志》乙卷六《合生詩詞》所云“滑稽合玩諷者,謂之喬合生”,大概就是這類以科白調(diào)謔、務(wù)在滑稽的院本雜劇的形制。有趣的是,合生的表演形式還傳至異域,明清以后還保留在日本民間:七月十五日中元節(jié)后,“自十五日至晦日,每夜亙索街上,懸燈籠數(shù)百,兒女袨服靚妝為隊,舞蹈達旦,謂之踴。名沃度黎,漢人所謂合生之類。有歌以為之節(jié)者,謂之音頭。樂則有三弦、細腰鼓”。

公元711年景云二年

《諫作乞寒胡戲表》

朝宗初歷左拾遺,睿宗詔作乞寒胡戲,諫曰:“昔辛有過伊川,見被發(fā)而祭,知其必戎。今乞寒胡,非古不法,無乃為狄。又道路籍籍,咸言皇太子微服觀之。且匈奴在邸,刺客卒發(fā),大憂不測,白龍魚服,可深畏也。況天象變見,疫癘相仍,厭兵助陰,是謂無益。”帝稱善,特賜中上考。

按 此事《通典》記為景云二年。本年十二月丁未做潑寒胡戲,左拾遺韓朝宗諫其以乞寒濫觴胡俗、“中國之人,習戎狄之事”為非古不法、失禮悖典,并進一步指出堂堂太子巡觀潑寒,道路籍籍,物議紛紛;潑寒叫囂,擾攘不安,都是踵禍釀亂之異象。《全唐文》卷三〇一載其諫表所言“兇奴在邸”,“刺客密發(fā)”,馳驟掩襲,憂在不測,雖文字稍異,亦直接將問題聯(lián)系到防御甲兵之災(zāi)上。可見此奏與神龍年間清源尉所禁《蘇幕遮》側(cè)重點有所不同,其著眼點在潑寒胡戲“國人習之”,為王公貴人利用,對皇權(quán)造成的軍事威脅。皇帝雖對諫者獎賜有加,但即是針對太子觀戲一事也未敦行,禁絕民間觀演潑寒胡戲就更是一紙空文。因“道路籍籍”,并不是因為太子微行;那種填街塞巷、擁擠不堪的盛況,恰恰是因民間觀演潑寒胡戲熱潮高漲。

公元713年先天二年

疏諫營百戲之資、縱倡優(yōu)之樂

正月望,胡僧婆陀請夜開門燃百千燈,睿宗御延喜門觀樂,凡經(jīng)四日。又追作先天元年大酺,睿宗御安福門樓觀百司酺宴,以夜繼晝,經(jīng)月余日。挺之上疏,諫曰:“……夫酺者,因人所利,合醵為歡,無相奪倫,不至糜弊……今乃暴衣冠于上路,羅妓樂于中宵。雜鄭、衛(wèi)之音,縱倡優(yōu)之樂。陛下還淳復(fù)古,宵衣旰食,不矜細行,恐非圣德所宜。臣以為一不可也……吁嗟道路,貿(mào)易家產(chǎn),損萬人之力,營百戲之資。適欲同其歡,而乃遺其患,復(fù)令兼夜,人何以堪?臣以為四不可也……”上納其言而止。

按 唐代坊市制夜禁甚嚴,夜開城門燃燈本無先例。據(jù)《新唐書·嚴挺之傳》卷一二九,此次“胡人婆陀請燃百千燈,因弛門禁”,后來燈節(jié)弛夜禁,才漸漸成為定例,宋李復(fù)《潏水集》卷五云:“天寶三年降詔:‘正月十四五六日,三夜開門燃燈,今后永為定式’”。睿宗好音律,每聽忘倦。據(jù)《新唐書·嚴挺之傳》:此年正月,已是上皇的睿宗夜出觀樂,“追賜元年酺,帝御延喜、安福門縱觀,晝夜不息,閱月未止”,右拾遺嚴挺之諫止羅伎樂、雜鄭衛(wèi)、縱倡優(yōu)、營百戲,說明大酺夜以繼日,違背了顏師古注《漢書·文帝紀》所謂“王德布于天下而合聚飲食為酺”的本意,如楊炯《奉和上元酺宴應(yīng)詔》詩云:“百戲騁魚龍,千門壯宮殿”,大酺經(jīng)月不散,其吸引人眾的魅力,大多在道具華麗、裝飾精美的倡優(yōu)百戲搬演活動。而這些活動背后,卻是變賣家產(chǎn),擾勞萬眾,日兼以夜以備大戲。此諫為上皇所納,本年八月二十五日還有《禁斷大酺廣費敇》,禁賜酺宴會時山車旱船、結(jié)彩樓閣寶車等無用之物。

公元713年先天二年

諫禁潑寒胡戲

自則天末年季冬為潑寒胡戲,中宗嘗御樓以觀之。至是,因蕃夷入朝,又作此戲。說上疏諫曰:“臣聞韓宣適魯,見周禮而嘆;孔子會齊,數(shù)倡優(yōu)之罪。列國如此,況天朝乎。今外蕃請和,選使朝謁,所望接以禮樂,示以兵威。雖曰戎夷,不可輕易,焉知無駒支之辯,由余之賢哉?且潑寒胡未聞典故,裸體跳足,盛德何觀;揮水投泥,失容斯甚。法殊魯禮,褻比齊優(yōu),恐非干羽柔遠之義,樽俎折沖之禮。”自是此戲乃絕。

按 此事《新唐書》卷一二五《張說傳》、王溥《唐會要》卷三四(稱先天二年十月)亦載,時間、字句略有不同。此次宴會外藩使者貢演,中書令張說以“法殊魯禮,褻比齊優(yōu),恐非干羽柔遠之義,樽俎折沖之禮”諫禁。而《全唐詩》卷八十九錄有張說《蘇幕遮五首》,其二首如:“繡裝帕額寶花冠。夷歌騎舞借人看。自能激水成陰氣。不慮今年寒不寒。臘月凝陰積帝臺,豪歌急鼓送寒來。油囊取得天河水,將添上壽萬年杯?!?sup>此詩作于景云二年(711),詩中對這一來自西域的蘇幕遮表演進行了形象描繪:閃亮的琉璃綴飾、紫色的假髯面具、錦繡裝點的舞帕、花鈿銀簪的寶冠。作者不僅對蘇幕遮胡服妝演倍加贊許,還對其夷歌騎舞的表演技巧羨賞不已:油囊儲水、寒氣散庭、歌急鼓送、獻貢歡娛,一片新年續(xù)舊、上壽逢春、雪后兆瑞的吉祥氣象。張說為何先作詩贊敘,數(shù)年后竟上章禁斷?從張說奏章內(nèi)容看,早在則天末年,即呂元泰奏禁前,潑寒胡戲即在唐代宮廷和民間流行了。則天、中宗、睿宗都曾觀賞過這種妝飾琳瑯、盡興豪歌的外藩伎藝,甚至諸王、太子還微行出觀,景龍三年十二月乙酉還曾“令諸司長官向醴泉坊看潑胡王乞寒戲”。此次演出,張說卻以接外邦動以國中雅樂、示以大國軍威為據(jù),認為當眾裸體、揮水投泥,跳躍叫囂,既有悖儒家儀典,更有損本朝遠大懷柔之尊。應(yīng)該看到,與呂元泰、韓朝宗諫禁的坊邑相率、道路籍籍的大型民間渾脫隊舞不同,張說是針對潑胡乞寒不合外交禮儀而諫禁的,也即此戲的表演,存在一個場合問題。盡管民間渾脫隊舞有可能轟動攘擾,造成不穩(wěn)定因素,但前兩次都諫而未禁,甚至君主、諸王還紛紛觀賞不止。那些已多少被華化的表達祈豐、獻忠與上壽的蘇幕遮表演,因昭示國家祥瑞與圣上隆恩,所以為張說吟詩贊頌之;而那些蕃夷來朝時裸體跳足,原汁原味有胡舞之嫌的胡服夷樂,張說則極力諫禁。開元元年十月七日敕:“臘月乞寒,外蕃所出,漸浸成俗,因循已久,自今以后,無問蕃漢,即宜禁斷”。十二月已亥,禁斷潑寒胡戲令再下,但說“此戲乃絕”并不符合事實。

~公元713年開元元年

唐崇托許小客求教坊官不得,詔馳馬踐殺,后改遞出五百里,小客除名

玄宗宴蕃客……崇因長入人許小客求教坊判官,久之,未敢奏。一日,過崇曰:“今日崖公甚蜆斗,欲為弟奏請,沈吟未敢。”崇謂小客有所欲,乃贈絹兩束。后數(shù)日,上憑小客肩,行永巷中。小客曰:“臣請奏事?!?/p>

上乃推去之,問曰:“何事?”對曰:“臣所奏,坊中事耳?!毙】头窖蕴瞥?,上遽曰:“欲得教坊判官也?”小客蹈舞曰:“真圣明,未奏即知?!鄙显唬骸扒把甾腿眨甾o氣分明,我固賞之,判官何慮不得?汝出報,令明日玄武門來。”小客歸以語崇,崇蹈舞歡躍。上密敕北軍曰:“唐崇來,可馳馬踐殺之。”明日,不果殺。乃敕教坊使范安及曰:“唐崇何等,敢干請小客奏事?可決杖,遞出五百里外。小客更不須令來?!鄙泛籼熳訛椤把鹿?,以歡為“蜆斗”,以每日在至尊左右為“長入”。

按 玄宗即位,好樂喜音聲人拜官賜爵之事常有。教坊藝人唐崇私托許小客求教坊判官,因觸怒玄宗,秘敕北軍馳馬踐殺之,后未果,決杖遞出五百里外,小客亦被除名,可見帝王一時寵惡決定優(yōu)伶的生死。

公元714年開元二年

禁斷女樂敕

自有隋頹靡,庶政彫缺,徵聲遍于鄭衛(wèi),衒色靡于燕趙,廣場角抵,長袖風飄,聚而觀之,浸而為俗,所以戎王奪志,夫子遂行也。朕方大變澆訛,用清淄蠹睠,茲女樂事切驕淫,傷風害政,莫斯為甚,既違令式,尤宜禁斷。自今以后不得更然,仍令御史金吾嚴加捉搦,如有犯者,先罪長官,務(wù)令杜絕,以稱朕意。

按 從神龍元年禁女樂始,女樂害政的禁令即不斷出現(xiàn)。先天元年(712)正月,皇太子令宮臣就率更寺閱女樂。太子舍人賈曾舉“以婦女為樂,必務(wù)冶容,娃姣動心,蠱惑喪志……至于所司教習,彰示群僚,謾妓淫聲,實虧?;?。伏愿并令禁斷”,認為女樂蠱心喪志,亂俗敗國,太常教之,群僚好之,有辱王風德政。本年八月七日《禁斷女樂敕》即對這一事件詔覆。這道詔令把女樂盛行的罪名推到前代隋主身上,認為隋風頹靡、鄭衛(wèi)遍奏,角抵聚觀從而導(dǎo)致王政凋敝;并自標清肅,欲“大變澆俗”,特敕禁斷女樂。從賈曾《上東宮啟》“伏愿下明令,發(fā)德音,屏倡優(yōu),敦雅頌,率更女樂,并令禁斷”的說法,可以看出這兩件事的前后關(guān)聯(lián)。這一詔覆,看上去雷厲風行,并布控御史、金吾、長官、子民層層追究、犯必罪處的法網(wǎng),然在上貪好日熾,對下禁敕實難奏效。

公元714年開元二年

詔太常禮司不宜典俳優(yōu)雜伎

元(玄)宗之在蕃邸,有散樂一部,戢定妖氛,頗藉其力。及膺大位,且羈摩之,常于九曲閱太常樂。卿姜晦,嬖人楚公皎之弟也,押樂以進。凡戲輒分兩朋,以判優(yōu)劣,則人心競勇,謂之熱戲。于是詔寧王主蕃邸之樂以敵之。一伎戴百尺幢,鼓舞而進,太常所戴即百馀尺,比彼一出,則往復(fù)矣,長欲半之,疾仍兼倍。太常群樂鼓噪,自負其勝。上不悅,命內(nèi)養(yǎng)五六十人,各執(zhí)一物,皆鐵馬鞭、骨木過之屬也,潛匿袖中,雜于聲兒後立,(坊中呼太常人為聲兒)復(fù)候鼓噪,當亂捶之。皎、晦及左右初怪內(nèi)養(yǎng)至,竊見袖中有物,于是奪氣褫魄。而戴幢者方振搖其幢,南北不已,上顧謂內(nèi)人者曰:“其竿即自當折。”斯須中斷,上撫掌大笑,內(nèi)伎咸稱慶,于是罷遣。翌日詔曰:“太常禮司,不宜典俳優(yōu)雜伎。”乃置教坊,分為左右而隸焉。

按 玄宗為盡賞音聲,太常之樂自為熱戲時,又詔來寧王府樂工繼續(xù)對壘。在尋幢伎藝競演中,寧王府樂工所戴之幢不及太常樂人,行進戲耍速度也遠沒有太常嫻熟,太常鼓噪爭勝。玄宗于是派幾十內(nèi)人執(zhí)鐵馬鞭、大骨木過,在太常樂人背后暗擊其竿。太常領(lǐng)樂官一見此勢,已自泄氣。玄宗則故作驚詫、亡顧左右,竊竊議論“其竿自折”,已而戴幢者果懸懸欲墜、竿折幢翻,于是一場游戲皆大歡喜收場。翌日玄宗下詔不許太常禮司再典理俳優(yōu)雜技,其實原因并不在俳優(yōu)雜技本身,而在自家王府私教坊的俳優(yōu)雜技不堪與太常角勝,陰使手段致其敗,乃一時之娛,于長遠計,則別置私教坊獨昵自專,以與太常分庭對抗。玄宗親選樂工數(shù)百,如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梨園弟子辯》云“自教法曲于梨園,謂之皇帝梨園弟子,又教宮中使習之”,“梨園者,按樂之地,而預(yù)教者名為弟子耳。凡蓬萊宮、宜春院皆不在梨園之內(nèi)”?!袄鎴@弟子以置院近于禁苑之梨園。又有別教院供奉新曲”,這就是后來的左右教坊。

公元714年開元二年

玄宗以散樂非正聲,置教坊于禁以處之

散樂歷代有之,其名不一。非部武之聲,俳優(yōu)歌舞雜奏,總謂之百戲……大面撥頭窟礧子……后周武帝保定初罷之……隋文時,并放遣之。煬帝大業(yè)二年,又總追集于東都,命太常教習,每歲正月,于建國門內(nèi)廊八里為戲場,百官起棚夾觀,昏以繼曉,十五日而罷……元(玄)宗以其非正聲,置教坊于禁以處之。

按 唐代散樂以大面、撥頭、窟礧子等俳優(yōu)歌舞雜奏為主,前朝曾屢征屢放、屢修屢罷,至煬帝大集東都。因來自民間、以樂舞戲弄為主的俳優(yōu)歌舞雜奏,不屬于宮廷雅樂部系,玄宗專門置教坊,安頓于內(nèi)廷中。玄宗之所以置教坊以處散樂,說明散樂最初輸入宮廷時,是曾與雅樂產(chǎn)生過一定沖突的,而置教坊舉措,使得散樂與雅樂各立門庭、相峙共存。雖有人以“自太宗、高宗作三大舞,雜用于燕樂,其他諸曲出于一時之作,雖非絕雅,尚不至于淫放。武后之禍,繼以中宗昏亂,固無足言者”,至玄宗設(shè)教坊,處散樂于內(nèi)廷,如《舊唐書》卷二十八《音樂志》所云“又制新曲樂譜……太常樂府縣散樂畢,即遣宮女于樓前縛架出眺,歌舞以娛之,若繩戲、竿木,詭異巧妙,固無其比”,取悅寵辟,淫放有甚,不利于扶政釐俗,是君子不取的行為,但散樂在唐代宮廷一度還是得到寵遇的。

公元714年開元二年

疏諫賜諧謔者金帛硃紫

玄宗為平王,有散樂一部,定韋后之難,頗有預(yù)謀者。及即位,命寧王主籓邸樂,以亢太常,分兩朋以角優(yōu)劣。置內(nèi)教坊于蓬萊宮側(cè),居新聲、散樂、倡優(yōu)之伎,有諧謔而賜金帛硃紫者,酸棗縣尉袁楚客上疏極諫。

按 此說“諧謔者賜金帛硃紫”,當指梨園教坊內(nèi)子弟戲弄得寵而賜寶授爵者。神功元年(697)閏十月有詔《厘革伎術(shù)官制》責“比來諸色伎術(shù)因營得官,及其升遷改從余任,遂使器用紕繆,職務(wù)乖違,不合禮經(jīng)事”,制改撤令,強調(diào)“自今本色出身,解天文者進轉(zhuǎn)官不得過太史令,音樂者不得過大樂鼔吹署令”,這說明唐代樂制擴充,樂人由伎術(shù)官升遷入仕,得享青紫,在唐代前期是頻繁發(fā)生的;而唐帝優(yōu)賞樂人,優(yōu)伶就便求爵,在玄宗一朝尤為突出。早在景龍元年(707),酸棗縣尉袁楚客曾奏中書令魏元忠曰:“內(nèi)豎者,給宮掖之事,供埽除之役,上古皆備此職,但以仆隸畜之,豈及于官次……自大君受命,中興成務(wù),獨有閹豎,坐升班秩,既無正闕,多授員外,舉其全數(shù),向滿千人。茍綰青紫,蠶食府藏,既非致治之道,誠謂長亂之階?!?sup>此以仆隸畜之的“內(nèi)豎”,其實還包括那些取寵于帝的宮廷散樂。這里明確指出玄宗立教坊大集樂人,一些優(yōu)伶多有財帛賜贈,還有不少委之以軍,授之以權(quán),得官加爵的?!顿Y治通鑒》卷二一一云:開元二年正月,“選樂工數(shù)百人,自教法曲于梨園,謂之皇帝梨園弟子……禮部侍郎張廷珪、酸棗尉袁楚客皆上疏……上雖不能用,咸嘉賞之”。后人論此類現(xiàn)象造成職階混亂,也注意到當時已有方官諫言并引起朝廷大吏關(guān)注。

~公元714年后開元二年

梨園弟子犯洛陽令,遭玄宗杖殺

梨園弟子有胡雛,善吹笛,尤承恩寵。嘗犯洛陽令崔隱甫,已而走禁中。玄宗非時托以他事,召隱甫對,胡雛在側(cè),指曰:“就卿乞此得否?”隱甫奏曰:“陛下此言,是輕臣而重樂人也,臣請休官!”再拜而出。玄宗遽曰:“朕與卿戲?!彼炝钜烦?,才至門外,杖殺之。俄而復(fù)敕釋放,已死矣,乃賜隱甫絹百匹。

按 笛手胡雛入宮為梨園弟子。玄宗為其早先觸犯地方官的過失,向洛陽令求情,可見梨園弟子承恩之過。洛陽令以輕臣而重樂人之“諫”,致胡雛最終也未能躲過被杖殺的命運。

公元714年開元二年

散樂巡村,特宜禁斷

其年十月六日敕:散樂巡村,特宜禁斷。如有犯者,并容止主人及村正,決三十,所由官府考奏,其散樂人仍遞送本貫入重役。

按 雖然散樂一度受到宮廷青睞,但對民間流動的散樂演出卻如此嚴禁。散樂可輸入禁庭,民間百姓卻被剝奪娛樂要求。那些流浪、趕趁的散樂藝人,還成了官府追捕的流民逃犯,往往被遞解原籍、罰做苦役。這種科條治罪,打擊了民間散樂的生存和發(fā)展。

公元714年開元二年

《禁斷臘月乞寒敕》

臘月乞寒,外藩所出,漸漬成俗,因循已久,致使乘肥衣輕、俱非法服,闐城溢陌,深點(玷)華風。朕思革頹弊,返于淳樸,書不云乎:“不作無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貴異物賤用物,人乃足。”況妨于政要,取紊禮經(jīng),習而行之,將何以訓?自今已后,即宜禁斷。

按 此詔乃蘇颋起草,十二月七日頒布。詔令所言之競矜胡服,深玷華風,妨于政要,取紊禮經(jīng),始為夷樂亂華俗、殊中國之儀論。從新疆龜茲出土的舍利盒樂舞圖(現(xiàn)藏日本)看,其盒身一周描畫了一支行進中的浩浩蕩蕩樂舞縱隊,大約表現(xiàn)的即是四至七世紀時潑寒胡戲表演的場面:四個天使伎樂童子在前作舞,跟著束長腰帶、綴圓珠,或戴面具六人牽手舞蹈,其后獨舞男子戴獸耳猴面魌頭,拖長尾,后一組八人樂隊,樂隊后是一頑皮童子和戴狗魌頭的老者對弄。這種表演擬獸擬武,亦進亦退,尤其是其中群男女相攜,以眼神表情、身段動作互相激發(fā)的舞蹈,以及男女老幼之調(diào)謔,確與男女有別、老幼有序的中原禮俗迥異。

秦漢以來,中原和邊地不斷處在民族對峙、沖突、交流、融合的過程中,來自邊地的威脅始終是中原政權(quán)需要面對的一個問題。與此相聯(lián)系,帶著邊地民族風情趣味、生活習性烙印的各種伎藝,也在民族融合過程中不斷輸入中原,一方面這些伎藝給中原文化帶來新鮮氣息;另一方面,其中一些具有打斗、競技、征伐意味的表演,也為歷代統(tǒng)治者所憂慮。潑寒胡戲自南北朝時輸入中原,一直盛行于民間。唐代則天末年以來,潑寒胡戲引起王公貴族的極大興趣,開始輸入禁廷。玄宗即位前,政權(quán)從武則天回到中宗手里,已而少帝登基,不久睿宗受政,天子輪回倏忽更迭,短短數(shù)年幾易其手,玄宗歷經(jīng)諸王紛爭和權(quán)力平衡方登龍位。如此政局動蕩、權(quán)力交割,不能不使玄宗心有隱憂。潑寒胡戲引動王公貴族、帝王太子出行觀演,未必沒有諸王利用其為軍事競爭和政治嘩變做掩護。

如《通典》所述:“乞寒者,本西國外藩之樂也。神龍二年三月,并州清源縣令呂元泰上疏……景云二年右拾遺韓朝宗諫……至先天二年十月中書令張說諫……至開元元年十二月敕?!?sup>正是認識到潑寒胡戲半軍事象征的比武軍樂和競技角逐具有將戲做武的潛在危險性,因此才有幾代君臣的不斷申禁和諫絕。其夷騎射殺、對壘征伐以表現(xiàn)戰(zhàn)爭之象的部分被禁斷,而其涉及綜合性表演形態(tài)的曲調(diào)、歌舞、樂器伴奏以及雜技諸種成分,則被拆解離析,開始與其他一些表演伎藝重新組合,從而形成了另外一些與此相關(guān)的表演類別,如“劍器渾脫”“竿木渾脫”“醉渾脫”“羊頭渾脫”等,當是這些音樂曲調(diào)、串演雜技互相借鑒、糅合重組而產(chǎn)生的雜戲類別。此“渾脫”或已失去本義,或是借用渾脫舞中高超的雜技表演、武打技巧,或是吸納其鼓樂喧闐、豪喊助興一類的伴奏樂器,或是借鑒其頗具表現(xiàn)力的舞蹈身段,成為遺留某些胡俗印記的國中之戲。而原汁原味、胡風胡氣的蘇幕遮,“在北方各地的大小城邑流行了近一個半世紀之后”,漸漸淹沒和消失了。潑寒胡戲被禁,更多的是民族意識和別內(nèi)外、防內(nèi)亂的政治原因在起作用。

《唐音癸僉》卷一四云:“潑寒胡戲,冬月為海西胡人裸體寒水潑之,自則天末年始,中宗嘗因藩夷入朝作此戲,御樓觀之。所歌曲即蘇幕遮也?!毙枰⒁獾氖牵菏紫?,潑寒胡戲作為以歌舞為主的伎藝表演活動被禁斷了,但其所歌之曲卻以[蘇幕遮]詞牌遺存下來,如陳旸《樂書》卷一五八所說:“乞寒本西國外藩康國之樂也,其樂器有大鼓、小鼓、琵琶、五弦、箜篌、笛”等,其曲歌奏形態(tài)完整而豐富。此戲由前期觀演互動的群體性娛樂活動,發(fā)展出了官設(shè)看樓、觀演分離的開放式的劇場演出活動。再次,潑寒胡戲中觀賞性極強的戲弄部分,不但沒有絕跡,反以“歌舞進為歌舞戲之初期變態(tài)”得到衍生發(fā)展。這從唐代佛經(jīng)和敦煌歌辭中也可見一斑,如唐般若譯《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jīng)》卷一說:“又如蘇幕遮帽覆人面首,令諸有情見即戲弄。老蘇幕遮亦復(fù)如是,從一城邑至一城邑。一切眾生被衰老帽,見皆戲弄。以是因緣老為大苦。除非死至無藥能治。雖受老苦而不厭之?!庇秩缣苹哿铡墩m(xù)一切經(jīng)音義》所載:“蘇幕遮,西戎胡語也,正云:‘颯麿遮’。此戲本出于西龜茲國,至今猶有此曲,此國渾脫、大面、撥頭之類也?;蜃鳙F面,或象鬼神,假作種種面具形狀;或以泥水沾灑行人;或持罥索搭鉤,捉人為戲?!?sup>慧琳此著成于元和五年(810),已是禁斷潑寒胡戲八十多年之后,國中還盛行著猶如大面、撥頭等戲劇表演一樣的戴面具、狀鬼神之潑寒胡戲。另外,《敦煌歌辭總編》有[蘇幕遮]《聰明兒》二首,其中那個“善能歌,打難令”“弓馬學來陣上騁”“擺金鈴,搖玉佩,處處皆通嫻”的聰明兒,也似這種歌曲在民間衍生出的戲弄人物??梢?,其游戲、戲弄的成分不但沒有消失,反而由“在夷俗則禳除疾病”向“在華戲且為祈豐、獻忠與上壽”,進而演化為內(nèi)容豐富、有人物、有故事、有搬演的戲劇演岀了。

~公元714年后開元二年

祛淫靡之音

以至桑間舊樂、濮上新聲,金絲慎選于精能,本領(lǐng)皆傳于故老。重翻曲調(diào),全祛淫綺之音,復(fù)樂優(yōu)伶,尤盡滑稽之妙。

按 《樂府雜錄》作于乾寧年間(894——898),據(jù)文意推斷,述事當在玄宗立梨園、教坊后。玄宗立教坊、修音聲,通過樂師、“故老”,慎重保留雅樂可奏、尚行于世的一部分,在曲調(diào)上盡可能地祛淫綺之音。對雅樂中那些看似典雅華麗,實則艱深難奏的部分的剔除,并不是音樂務(wù)求為雅;大大擴充了立部伎中散樂雜戲的成分,容納了許多新鮮刺激的雜技百戲、俳優(yōu)諧謔的表演伎藝,吸收了激動人心、震人魂魄的新聲胡樂,伎藝上卻不妨盡俗、“尤盡滑稽之妙”。白居易《詠立部伎》亦描述了“立部賤、坐部貴。坐部退為立部伎,擊鼓吹笙和雜戲”的情形。有人認為:這首詩說明當時在宮廷宴樂演出中,奏雅樂的坐部伎還是優(yōu)容有加,被視為尊貴的。但是否還有他解:所謂的“坐部貴”實是習奏者少、領(lǐng)賞者稀,貴而和寡、高堂閑置,而那些包括眾多俳優(yōu)諧謔、雜戲表演在內(nèi)的立部伎,則是一人唱、群人呼,眾藝喧騰,為更多觀眾喜愛和接受。陳旸《樂書》卷一五七說:“唐代俗樂盛傳民間。然篇無定句,句無定字,又間以優(yōu)雜荒艷之文,閭巷諧隱之事,非如莫愁、子夜尚得論次者也。故自唐而后,止于五代,百民所記,但志其名,無后記辭,以其意褒言慢,無取茍耳?!碧拼讟纷鳛槁曉姴糠值牧鱾髑闆r,不如南北朝樂府民歌那樣詩樂合一,所以唐五代的民間曲子詞多有篇題無定詞。但“優(yōu)雜荒艷之文,閭巷諧隱之事”“意褒言慢”之體,卻正好概括了唐代俗樂掙脫別雅俗、辨善惡、賦正邪、等貴賤的統(tǒng)治視野,從民間吸收散樂雜戲、俳優(yōu)諧謔之長,頑強地生長出屬于自己的一片天空的發(fā)展歷程。

~公元714年后開元至天寶末

寧王言涼州曲將致播遷之禍

玄宗時,涼州獻新曲,帝御便坐。召請王觀之,寧王憲曰:“曲雖佳,然宮離而不屬,商亂而暴。君卑逼下,臣僣犯上。發(fā)于忽微,形于音聲,播之詠歌,見于人事。臣恐一日有播遷之禍?!钡勰弧<鞍彩穪y,世乃思憲審音矣。

按 涼州所獻新曲,乃夷音邊聲,宮離商亂,寧王指其為亡國之音。這雖是音聲之道與政通的舊調(diào),卻反映出彼時宮廷樂制對異音邊聲的刪改和糾正。如開元二十五年,因“貞觀中,侍中楊恭仁、趙方等所銓集,詞多鄭衛(wèi),皆近代詞人雜詩”,太常卿韋縚令厘革,重編前后所行用樂章為五卷,又編太常燕樂歌詞為七卷,即《唐會要》卷三二所說“以付大樂、鼓吹兩署,令工人習之”。開元二十九年六月,制雅樂名大唐樂。至天寶末,太樂署改諸樂名,看來是一次規(guī)模很大的宮廷樂制調(diào)整,所改曲名頗多,其中《龜茲佛曲》改為《金華洞真》,《蘇幕遮》改為《萬宇清》,《蘇禪師胡歌》改為《懷思引》《萬歲樂》,又《蘇幕遮》改為《感皇恩》等,立石刊于太常寺,宣付所司,頒示中外。這些曲名的修改,亦顯現(xiàn)出裁抑邊聲胡樂的意圖。

~公元758年乾元元年后

肅宗應(yīng)公主請罷罪沒樂戶者之戲

和政公主,肅宗第三女也,降柳潭。肅宗宴于宮中,女優(yōu)有弄假官戲,其綠衣秉簡者,謂之參軍妝。天寶末,蕃將阿布思伏法,其妻配掖庭,善為優(yōu),因使隸樂工。是日遂為假官之長。所為妝者,上及侍宴者笑樂。公主獨俯首顰眉不視,上問其故,公主遂諫曰:“禁中侍女不少,何必須得此人?使阿布思真逆人也,其妻亦同刑人,不合近至尊之座。若果冤橫,又豈忍使其妻與群優(yōu)雜處為笑謔之具哉?妾雖至愚,深以為不可?!鄙弦鄳憪?,遂罷戲,而免阿布思之妻。

按 天寶末伏法蕃將阿布思妻配掖庭樂工,為女優(yōu)弄假官戲,綠衣秉簡作參軍妝,為和政公主諫止。這條材料提供了三個細節(jié):其一,此是唐代一仍北魏孝昌元年定罪人妻配為樂戶之律實例。其二,這是唐代女優(yōu)弄假官戲的典型事件。如溫庭筠《干饌子》記載陸象先為太守時,三名參軍互相戲弄,其第三參軍“于使君面前,作女人嫁妝,學新嫁女拜舅姑……遂施粉黛,高髻笄釵,女人衣,疾入,深深四拜”。這樣的男優(yōu)女裝戲已很普遍,而此處女扮男裝戲弄,反其意而行之,造成了“與群優(yōu)雜處為笑謔之具”、易性顛倒的強烈戲劇效果,說明參軍蒼鶻科諢的表演,已不再是男優(yōu)的專利。其三,此乃唐代唯一一條目前可見的、明確禁罷參軍戲的材料,似看得出唐代參軍戲的科諢戲弄并沒有受到多少禁治。

公元779年大歷十四年

罷梨園伶使

五月詔,罷梨園伶使及官冗食三百余人,留隸太常。

按 從這次罷梨園伶官行動,可看出唐代樂制的機構(gòu)調(diào)整:由皇帝設(shè)立的梨園、教坊,由于征召無度,用人太濫,賞賜無節(jié),冗食冗官者大有人在,凌駕太常樂署,擾亂宮廷音聲活動,帶來種種社會“隱憂”,此次裁減,只及伶使樂官,而不及一般樂人,且裁減后并非放遣出宮、廢逐民間,而是“留隸太?!?,說明只是宮廷樂制不得已的一種內(nèi)在修整。建中元年(780)后,可能有更大規(guī)模的樂署整頓:“德宗皇帝初總?cè)f機,勵精治道。思政若渴,視民如傷。凝旒延納于讜言,側(cè)席思求于多士。其始也,去無名之費,罷不急之官;出永巷之嬪嬙,放文單之馴象;減太官之膳,誡服玩之奢;解鷹犬而放伶?zhèn)?,止榷酤而絕貢奉?!?sup>不比于上年的宮中徙移,此次可能遣散了一大批樂人?;蚩刹孪耄舜尾脺p,涉及太常音聲機構(gòu),梨園教坊的裁減許是首當其沖,因為此后對教坊樂職和樂人的禁限逐漸多了起來。

公元804年貞元二十年

優(yōu)人成輔端嘲政遭誣殺

貞元十九年,(李實)為京兆尹,卿及兼官如故。尋封嗣道王。自為京尹,恃寵強愎,不顧文法,人皆側(cè)目。二十年春夏旱,關(guān)中大歉,實為政猛暴,方務(wù)聚斂進奉,以固恩顧,百姓所訴,一不介意。因入對,德宗問人疾苦,實奏曰:“今年雖旱,谷田甚好。”由是租稅皆不免,人窮無告,乃徹屋瓦木,賣麥苗以供賦斂。優(yōu)人成輔端因戲作語,為秦民艱苦之狀云:“秦地城池二百年,何期如此賤田園,一頃麥苗碩五米,三間堂屋二千錢?!狈踩绱苏Z有數(shù)十篇。實聞之怒,言輔端誹謗國政,德宗遽令決殺,當時言者曰:“瞽誦箴諫,取其詼諧以托諷諫,優(yōu)伶舊事也。設(shè)謗木,采芻蕘,本欲達下情,存諷議,輔端不可加罪?!钡伦谝嗌罨冢煙o不切齒以怒實。

按 關(guān)中大旱,百姓顆粒未收,京兆尹李實瞞上欺下,大肆征斂,“羸餓就役,剝膚及髓”,鬧得民怨沸騰。饑民忍痛拆毀房屋,賣掉磚瓦木料,將青黃麥苗賤賣,以交納稅銀。優(yōu)人成輔端激于義憤,利用御前演戲機會,編演了《旱稅》一劇。此劇間雜歌謠俳語,以亦歌亦舞、亦話亦弄的綜合表演方式諷刺李實的苛索無道。其中那首歌詞《秦地》,《全唐詩》卷七三二收錄,標為《戲語》,作者成輔端。李實,乃道王元慶四世孫,蔭嗣曹王皋辟,諂事李齊運,擢拜京兆尹,后封嗣道王。此人怙寵而愎,不循法度,且苛剝成性。優(yōu)人作劇表達民意,卻被他誣蔑為俳語諷帝、賤工謗國而杖殺,朝野上下一時嘩然。有議論言及詼諧以托諷諫,不應(yīng)問罪優(yōu)人,德宗亦悔,但終未過李實。但《順宗實錄》卷二卻說:“辛酉,貶京兆尹李實為通州長史。詔曰:‘實素以宗屬,累列任使,驟升班列,遂極寵榮,而政乖惠和,務(wù)在苛厲。比年旱歉,先圣憂人,特詔逋租,悉皆蠲免。而實敢肆誣罔,復(fù)令征剝,頗紊朝廷之法,實惟聚斂之臣。自國哀已來,增毒彌甚,無辜斃踣,深所興嗟。朕嗣守洪業(yè),敷弘理道,寧容蠢政,以害齊人。宜加貶黜,用申邦憲。尚從優(yōu)貸,俾佐遠藩?!闭~害為民請命的優(yōu)人,李實最終受到輿論譴責和去官罷爵的懲罰報應(yīng),不久即亡。優(yōu)人成輔端身遭不測,其所編演的《旱稅》一劇雖難以見到,但據(jù)孔平仲《續(xù)世說》卷六《排調(diào)》述,其中的幾十首曲子卻以民謠形式傳唱民間。需要說明的是,因為妝演秦地百姓無量苦況而至于因戲作語數(shù)十篇,作者“事前曾慘淡經(jīng)營,臨事乃躊躇滿志。不僅主題嚴肅,在伎藝方面,亦復(fù)精進”,結(jié)合中唐以后白居易、杜荀鶴等人多有抨擊官府苛剝、百姓苦稅的詩作,任半塘先生認為此劇是唐代以相當情節(jié)演故事的戲劇,“應(yīng)列為我國第一流戲辭中之第一本”。若從此劇揭露時事鋒芒凌厲、指斥黑暗犀利大膽的思想價值,以及有數(shù)十篇語之腳本看,上述評價并不為過。

~公元804年前德宗年間

樂工不習麥秀兩歧受杖責

《文酒清話》云:“唐封舜臣性輕佻,德宗時使湖南,道經(jīng)金州,守張樂燕之,執(zhí)杯索麥秀兩歧曲。樂工不能,封謂樂工曰:‘汝山民,亦合聞大朝音律?!貫檎葮饭?。復(fù)行酒,又索此曲。樂工前:‘乞侍郎舉一遍?!鉃槌獜兀谑墙K席動此曲。封即既行,守密寫曲譜,言封燕席事,郵筒中送于潭州牧。封至潭,倡優(yōu)作襤褸數(shù)婦人,抱男女筐筥,歌麥秀兩歧之曲,敘其拾麥辛苦之由,封面如死灰;歸過金州,不復(fù)言矣。”

按 封舜臣能夠完整演唱《麥秀兩歧》,說明它原本是宮廷宴會或京城附近非常盛行的一支用于歌頌祥瑞的教坊大曲。金州唐時轄境相當于今陜西石泉以東、旬陽以西的漢水流域。因當?shù)貥饭げ涣暣饲艿浇鹬萏卣蓉煟叺毓賳T怕受累,遞箋前方驛站備戲。沒想到潭州民間演劇,竟將這一來自宮廷的陽春雅奏,改造得面目全非:男裝女優(yōu),亦歌亦弄,宣敘悲情,敷演故事。倡優(yōu)扮襤褸婦人,挈兒抱女,摟筥背筐,一邊拾麥、一邊歌哭,表演邊僻之地收成虧欠、百姓貧窶的情景,諷刺奉使出行的京官只顧討賞雅曲享樂、不察民情苦況、反杖責地方樂工的官僚作風?!短茟蚺穼Υ藙∷皩ο?、演出時地及體制有詳考,認為出于五代時蜀地之歌劇可能性大,不排除兼用說白敘事之因素。從封舜臣“面如死灰”的反應(yīng),足見此劇“設(shè)計之工,場面之熱,效果之強”,此劇作為民間戲弄的力量全在其譏弄官員、影射現(xiàn)實的深刻真實。

公元805年永貞元年

罷教坊樂人授正官員之制

(九月)丁卯,罷教坊樂人授正官員之制。

按 大約從中宗末到順宗朝,教坊從藝人數(shù)大大削減。此次罷教坊樂人授正官員之制,就是其中的標志事件。此前,教坊樂人若供奉有賞,還可獲賜除樂職以外的正式官職,這是玄宗以來的風氣和定例。王伾、王叔文用事,其政治改革中赫然出現(xiàn)放遣教坊樂人指令:“順宗即位,抱疾不能言,王伾、王叔文以東宮舊人用事,政自己出,即日禁宮事之擾民,五坊小兒之暴閭巷,罷鹽鐵使之月進,出教坊女伎六百還其家?!?sup>順宗朝此禁令,則杜絕了教坊內(nèi)樂人升遷為坊外官員的進身之路。至雷厲風行的憲宗,元和五年(810)“二月,宰臣奏,請不禁公私樂,從之。時以用兵,權(quán)令斷樂,宰臣以為大過,故有是請。至六月六日,詔減教坊樂官衣糧”。雖因用兵斷樂,有宰臣奏請不禁公私之樂也得以允準。但數(shù)月后,很快又大幅度遞減教坊樂官衣糧。元和十四年(819)更發(fā)生了“詔徙仗內(nèi)教坊于布政里”之事。從以上情形看來,中唐以后罷伶使、廢賞爵、減衣糧、徙仗內(nèi)教坊等一系列宮廷樂制整頓,其矛頭基本上都是針對梨園教坊而來。玄宗以來建立的梨園教坊很可能在數(shù)次放廢中受到重創(chuàng),開元天寶間梨園教坊的熱鬧景象也許從此一去不復(fù)返了。

公元806年元和元年

蜀優(yōu)欲演《劉辟責買》戲嘲大臣謀反被杖責戍邊

韋皋薨,行軍司馬劉辟……舉兵扼鹿頭關(guān),下蜀,蜀帥李康棄走。上敕宰臣選將討伐……命(高崇文)為西川行營節(jié)度使……入成都日,有若閑暇,命節(jié)級將吏,凡軍府事無巨細,一取韋皋故事……舉酒與諸公盡歡,俳優(yōu)請為《劉辟責買》戲,崇文曰:“辟是大臣謀反,非鼠竊狗偷,國家自有刑法,安得下人輒為戲弄?”杖優(yōu)者,皆令戍邊。

按 韋皋貞元元年(785)任西川節(jié)度使,永貞元年(805)八月薨。劉辟起兵叛,高崇文入成都平患劉辟之亂,有俳優(yōu)獻戲,揭露官府強迫平民賤賣貴實、強掠民財,嘲弄大臣謀反,受到崇文杖責,發(fā)配戍邊。在統(tǒng)治者看來,俳優(yōu)賤人盡是鼠竊狗偷之輩,豈能隨意戲弄國之大臣?即使大臣謀反,也有光明正大之國法盡可處置,豈容卑賤下人指手劃腳?《劉辟責買》雖無法搬諸一方鎮(zhèn)守舞臺,卻早已是成都民間百姓熟知的亂世罵奸之戲,它不但揭露權(quán)貴貪酷、賦稅深重,更關(guān)切軍戎之困、邊民之苦的政治現(xiàn)實。如此富有時事針對性、反抗精神和現(xiàn)實意義的戲劇,一經(jīng)公演就遭到扼殺。但“此戲與成輔端之《旱稅》,已成為唐代時事諷刺劇中之兩大典型?!?sup>

~公元806——824年元和至長慶年間

文溆僧講變,前后杖背,流在邊地

有文溆僧者,公為聚眾談?wù)f,假托經(jīng)論,所言無非淫穢鄙褻之事,不逞之徒轉(zhuǎn)相鼓扇扶樹,愚夫冶婦樂聞其說,聽者填咽寺舍,瞻禮崇奉,呼為“和尚教坊”,效其聲調(diào)以為歌曲。其甿庶易誘,釋徒茍知真理及文義稍精,亦甚嗤鄙之。近日庸僧以名系功德使,不懼臺省府縣,以士流好窺其所為,視衣冠過于仇讎,而溆僧最甚,前后杖背,流在邊地矣。

按 這里的“和尚教坊”,正反映了佛教講經(jīng)、講變衍化為世俗說話、念誦曲子歌令、搬演散樂雜戲的過程。文溆僧能“托經(jīng)論、言穢褻,引惹不逞之徒,打動愚夫冶婦”,實際上是僧人廢講經(jīng)變,轉(zhuǎn)而演說有關(guān)男歡女愛、詼諧笑耍的人間故事。這被認為有悖佛家教旨、有辱佛門清凈,長慶年間為前后杖背流在邊地。但寶歷二年(826)六月“己卯,上幸興福寺,觀沙門文溆俗講”,唐代筆記《盧氏雜說》也有“文宗善吹小管。僧文溆為入內(nèi)大德,得罪流之。弟子收拾院中籍入家具,猶作師講生,上采其聲制曲,曰文溆子?!薄侗屉u漫志》作者王灼亦疑文溆前已被流放,此又在興福寺及宮內(nèi)說講、不會有兩個文溆。其實,并不是有兩個文溆,可能的情況是,文溆僧俗講受到世俗市井、民間百姓和宮廷貴族的普遍歡迎,流放之事興許很短或不了了之,很快文溆僧就回到京師,且出入內(nèi)廷;抑或文溆于內(nèi)廷說講,笑樂無度、有侮圣言,有再一次被流放之事。李商隱《雜纂》引錄一些唐代市人表演的伎俗藝條目,其中“敲桌子唱文溆子”“齋筵聽說話”即透露了寺廟變文講唱流入民間被加以改造、融入曲子、說話的信息。文溆僧在這種世俗伎藝感染下,熱衷“吟唱曲子”“說唱相兼”以說講表演富有人間氣息的世俗故事;這種僧人好尚,并非文溆僧一個。任半塘說:“唐俗輕飏,禪戒不嚴,所謂‘道場’,早有淪為聲色相邀,士女塵雜者,其吸引眾事之魔力,每為其他三場所不及(歌場、變場、戲場),故謂唐代道場所為,有一部分直等于賣藝……”

《太平廣記》載:“營口有豪民陳癩子……每年五月值生辰,頗有破費。召僧道啟齋筵,伶?zhèn)惏賾虍厒?。齋罷,伶?zhèn)愘涘X數(shù)萬。”僧道參與演藝與伶?zhèn)惿矸莸幕旌?,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促使諸如講變、說唱、歌舞、戲弄、雜戲等各種伎藝碰撞、融合并走向交流,不斷催生唐代小說、戲劇走向成熟?!霸O(shè)樂以誘愚小,俳優(yōu)以招遠會”的指罪并不符合事實,文溆僧遭到杖流的懲罰不果,可見世俗伎藝搬演的流行,已溢出了統(tǒng)治者的政策控制。

公元815年元和十年

太子侍讀韋綬好諧戲罷職

五月,韋綬罷侍讀。韋綬好諧戲,兼通人間小說,太子因侍上,或以綬所能言之,上謂宰臣曰:“侍讀者,當以經(jīng)術(shù)傳道太子,使知父子君臣之教,今或聞韋綬談?wù)?,有異于是,豈所以傳道太子者?”因此罷其職,尋出為虔州刺史。

按 韋綬原是皇太子侍讀、諫議大夫,喜歡諧戲?!爸C戲”或即參軍戲的初級形式。有研究認為唐代雜劇有四種基木形態(tài):歌舞戲、雜伎、博戲、諧戲,其中的諧戲,從參軍蒼鶻的滑稽俳諧到唱諢戲弄,是發(fā)展得最充分、最接近后來唐雜劇成熟形態(tài)的戲劇形式。韋綬還頗通人間小說,這“人間小說”似與貞元元和年間興起的傳奇小說有關(guān)。但若看到此與“諧戲”并列,并聯(lián)系曹植所誦“俳優(yōu)小說”、段成式《酉陽雜俎》載“觀雜戲,有市人小說”的說法看,蓋為包括坊間說講傳奇小說在內(nèi)的唐代市井俗伎藝,還包括李商隱詩所述“忽復(fù)學參軍,按聲喚蒼鶻”的參軍戲,甚至散樂雜劇,或亦可能。耳濡目染,太子也受到這些民間新興世俗題材吸引,并向父皇稱言此事。憲宗從明治教子出發(fā),認為俳優(yōu)戲弄、世俗小說,豈能傳道太子?于是韋綬被罷職發(fā)貶。其實中唐以后宮廷貴戚、朝中官吏喜好民間俗伎藝而受指責貶黜的不在少數(shù)。宣宗時萬壽公主因駙馬鄭尚書之弟重疾不往視,而在長安東側(cè)戲場林立的慈恩寺看戲。上大怒,立遣歸宅??梢娞茖m廷貴胄勛戚并不限于在宮廷觀賞散樂雜戲,也會經(jīng)常性地光顧民間歌舞之地及寺廟戲場。據(jù)《東觀奏記》卷下載:大中十一年(857)“職方郎裴讠咸、虞部郎中韓瞻,俱聲績不立,詼諧取容,讠咸改太子中允,瞻改鳳州刺史”?!对葡炎h》卷下《溫裴讠咸》述及“裴君既入臺,而為三院所謔曰:‘能為艷歌之詞,有異清潔之士也’”。又辛文房《唐才子傳》卷六載:咸通年間膳部員外郎李昌符作奴婢詩五十首,“為御史劾奏以為輕薄為文,多妨政務(wù),虧嚴重之德,唱俳戲之風,謫去匏系終身”??梢姽賳T因善談諧,好作淫艷歌曲,被非議改職務(wù)事。這些材料說明中唐以后,俳優(yōu)戲弄、傳奇小說流行宮廷、為官貴所好尚的程度。

~公元821——824年長慶年間

穆宗為傀儡戲具所駭而令撤去

飛龍衛(wèi)士韓志和,本倭國人也,善雕木作鸞鶴喜鵲之狀,飲啄動靜,與真無異。以關(guān)戾置于腹中,發(fā)之則凌云奮飛,可高百尺,至二百步外,方始卻下。兼刻木作貓兒,以捕鼠雀。飛龍使異其機巧,遂以事奏,上睹而悅之。志和更雕踏床,高數(shù)尺。其上飾之以金銀彩繪,謂之見龍床。置之則不見龍形,踏之則鱗鬣爪牙俱出。始進,上以足履之,而龍矯若得云雨。上怖畏,遂令撤去。

按 穆宗即位初好觀倡優(yōu)雜戲,史多所載,如“二月丁丑,幸丹鳳門,觀俳優(yōu)。丁亥,幸左神策軍,觀角抵、倡戲”,也曾受到監(jiān)察御史楊虞卿、衡山人趙知微“游畋無節(jié)”的諫止。此次來自日本的巧匠善制傀儡戲具,能被薦入宮,看來“盛陳倡優(yōu)雜戲”的情形有增無減,而唐戲舞臺道具制作技術(shù)上的成熟于此亦可見。其為帝造彩繪龍床,登踏則鱗鬣爪牙俱出、龍形畢現(xiàn);穆宗親為試之,雖有頃刻乘云破霧、駕龍飛升之感,但終因其神妙怪譎,駭懼而撤去。

~公元827年文宗即位初

竿伎舞破陣踏渾脫被禁

上降誕之日,大張音樂,集天下百戲于殿前。時有妓女石火胡,本幽州人,挈養(yǎng)女五人,才八九歲。于百尺竿上張弓弦五條,令五女各居一條之上,衣五色衣,執(zhí)戟持戈,舞《破陣樂》曲。俯仰來去,赴節(jié)如飛,是時觀者目眩心怯。大胡立于十重朱畫床子上,令諸女迭踏,以至半空,手中皆執(zhí)五彩小幟。床子大者始一尺余,俄而手足齊舉,為之踏渾脫,歌呼抑揚,若履平地。上賜物甚厚。文宗即位,惡其太險傷神,遂不復(fù)作。

按 這是一個由邊地少數(shù)民族女性組織的類家庭戲班,能表演竿伎舞、破陣舞、床子疊伎踏渾脫等多種節(jié)目。竿伎是唐代雜戲中常見的女性群體表演節(jié)目,顧況《險竿歌》云:“宛陵女兒擘手飛,長竿橫空上下走。已能輕險若平地,豈肯身為一家婦”,描述的就是女性矯若飛猱一樣的竿伎舞?!督谭挥洝份d有爬竿家。敦煌莫高窟第156窟北壁的《宋國河北郡太夫人宋氏出行圖》,為九世紀下半葉的作品。此幅即有舞女長袖飄飄、清樂繚繞、爬竿鼎立的表演。中唐以后,民間的散樂雜戲演出已出現(xiàn)三五成群的戲班形態(tài),家庭戲班因血緣關(guān)系,世操此業(yè)、易于組織聚集,成為其中最突出的一類。唐末有“幽州人劉交,戴長竿高七十尺,自擎上下。有女十二,甚端正,于竿上置定,跨盤獨立。見者不忍,女無懼色。后竟為撲殺”??磥泶祟惣克囘^于兇險,文宗即位后,石火胡戲班被解散。

~公元827——840年文宗朝

宮廷樂手忤旨被縊殺投河

文宗朝,有內(nèi)人鄭中丞,善胡琴?!瓡r有權(quán)相舊吏梁厚本,有別墅在昭應(yīng)縣之西,正臨河岸。垂釣之際,忽見一物浮過,長五六尺許,上以錦綺纏之。令家僮接得就岸,即秘器也。及發(fā)棺視之,乃一女郎,妝飾儼然,以羅領(lǐng)巾系其項。解其領(lǐng)巾伺之,口鼻有余息,即移入室中。將養(yǎng)經(jīng)旬,乃能言,云:“是內(nèi)子弟鄭中丞也,昨以忤旨,命內(nèi)官縊殺,投于河中。錦綺,即弟子相贈爾。”遂垂涕感謝,厚本即納為妻。

按 宮廷樂手鄭中丞伎藝絕倫,深得帝寵,但卻因彈奏琵琶時不意匙頭脫落,被指罪忤旨,命人縊殺投河,幸宮內(nèi)子弟從中援手,終為致仕官吏梁厚本所救。唐帝與優(yōu)伶狎昵親密,但因一念之起,一時好惡,宮廷優(yōu)伶遭到杖懲誅殺也最令人觸目驚心。

公元832年大和六年

驅(qū)出麟德殿上弄孔子雜戲人

(二月)乙丑,寒食節(jié),上宴群臣于麟德殿。是日,雜戲人弄孔子。帝曰:“孔子,古今之師,安得侮瀆?”遂命驅(qū)出。

按 據(jù)《舊唐書·白居易傳》,文宗大和元年十月白居易為秘書監(jiān),奉詔與沙門義林、道士楊弘元于麟德殿論儒釋道三教之義,是為中唐最盛大的一次“三教論衡”。唐代排比三教、戲弄儒者的伎藝化、戲謔化,在中唐以后向優(yōu)戲雜劇發(fā)展。麟德殿乃是德宗以后諸君王舉行御前論議的專門地點。在莊嚴端肅之地、寒食賜宴之機,竟有雜戲人弄孔子來取悅君臣。此對如何弄孔雖未及交代,但受到宮中講經(jīng)論難之風影響,這種弄孔之伎恐早已戲侮有加、諧謔無忌。專精此業(yè)的雜戲人顯然上下皆知,不避忌諱,才敢在節(jié)日賜宴時調(diào)弄,其結(jié)果也僅僅是驅(qū)出而已,并未進行什么嚴厲處罰。隨后,三教論難發(fā)展為完整的戲劇表演,典型地表現(xiàn)在《李可及戲三教》中。大和七年癸丑十一月十四日延慶節(jié),乃唐懿宗出生日,此后每年此日詔敕兩街僧道入麟德殿講論教義。此次講論畢,次及倡優(yōu)為戲,可見宮中宣講經(jīng)義與君臣娛樂并行不悖。李可及雖無黃幡綽倡戲匡諫之意味,但對論三教,以釋道儒排序、故意曲解三教鼻祖,并觸及儒教在唐的社會地位問題。其演義三教祖為婦人,斷音誤讀已成戲謔;言釋迦從夫坐、太上老君有娠,是與佛道兩端極盡調(diào)弄;即言文宣待嫁,談謔國教,以先圣侈言功利而為婦人,弄之甚矣。懿宗崇佛,且喜宮中博戲,伶人可及授環(huán)衛(wèi)之職,領(lǐng)受了不敢奢望的高官厚祿,是唐代三教合流、無宗教禁忌的社會意識在宮廷娛樂活動中的反映。

~公元841年會昌元年

千滿川等五人戲班演戲求衣食,為成都監(jiān)軍少師杖逐

成都乞兒嚴七師,幽陋凡賤,涂垢臭穢,不可近。言語無度,往往應(yīng)于未兆。居西市悲田坊,嘗有帖衙俳兒千滿川、白迦、葉珪、張美、張翱等,五人為火(伙)。七師遇于途,各與十五文,勤勤若相別為贈之意。后每得錢帛,數(shù)日,監(jiān)軍院宴,滿川等為戲,以求衣糧。少師李相怒,各杖十五,遞出界。凡四五年間,人爭施與,每得錢帛,悉用修觀。語人曰:“寺何足修?”方知折寺之兆也。今失所在。

按 嚴七師,太和年間居成都西市悲田坊,利用占卜預(yù)言行乞。據(jù)其“折寺之兆”言,聯(lián)系幾年后“武宗滅佛”事,千滿川等人被逐,約在會昌元年(841)。帖衙俳兒,即常為地方官府演戲的雜劇演員。任半塘《唐戲弄》說:“晚唐千滿川等所謂‘五人為伙……一伙猶一部也’?!?sup>大者為班,小者為伙,此應(yīng)為小型聚伙戲班。嚴七師亦丐亦神,有預(yù)卜神算之力,人以其穢臭而輕侮,卻預(yù)卜了滿川戲班侍宴監(jiān)軍演戲求糧而遭杖逐的悲劇性命運。唐代演劇活動,因梨園教坊分棚競演的推動,已出現(xiàn)小型家庭戲班和自組搭臺的流動戲班。所謂“帖衙俳兒”“雜劇丈夫”“子女錦錦”,是有文獻記載的最早戲班。唐代《茶經(jīng)》的作者陸羽即曾寄居戲班學戲,唐代《木人賦》記有掌中弄巧的李家傀儡戲班?!对葡炎h》云:“長慶四年,俳優(yōu)周季南及妻劉采春自淮甸至浙東,弄陸參軍戲”,記述了詩人元稹到浙東、劉采春家班善弄陸參軍的情形,并贈詩曰:“言詞雅措風流足,舉止低回秀媚多。更有惱人腸斷處,選詞能唱望夫歌”。其詩從表情扮相、舞姿步態(tài)、白口唱功諸方面,夸贊了采春容華四射、動聽聳觀的演技;特別稱賞其《望夫歌》絕佳的唱功。可見,這個小型家庭戲班是靠采春這“角兒”支撐的。千滿川五人戲班,似還享有常為官府應(yīng)召的殊榮,而此次表演竟被驅(qū)逐,說明了民間戲班食于伎而困辱于伎、活于伎而就死于伎的情形。在官府淫威之下,民間自發(fā)的小型戲班因表演內(nèi)容有礙時事,抑或演戲之舉冒瀆官長而被懲禁事,時有發(fā)生。戲班的出現(xiàn),聚伙流動演藝的頻繁,已示唐代戲劇角色體制階段性演進的端倪。民間自發(fā)的聚伙戲班生存環(huán)境本來就很艱難,自謀衣食還得仰仗官府,并沒有肆行不法、觸犯權(quán)尊之處,但還是往往被誣為不務(wù)本業(yè)的流民、身懷異術(shù)的狂徒、造亂不軌的匪棍之類,而不斷遭到統(tǒng)治者的禁絕、摧殘甚至剿滅。

公元843年會昌三年

請旨禁斷動擾軍司之坊市音樂

十二月,京兆府奏:近日坊市聚會,或動音樂,皆被臺府及軍司所由恐動,每有申聞,自今以后,請皆禁斷,從之。

按 京兆府奏請禁斷坊市音樂動擾軍司,當是出于軍事管理考慮。當時京城坊間街市如段安節(jié)《樂府雜錄》中所敘琵琶手康昆侖與僧善本伎藝角逐之勢,大概時時有之,轟動異常。這是散樂雜戲表演在演出場合、環(huán)境方面“逾制悖理”受到管制的又一實例。

~公元847——859年宣宗朝

俳兒辛骨咄為帝所嗔憂懼而死

宣宗喜吹蘆管,自制此曲,內(nèi)有數(shù)拍不均,上初捻管,令俳兒辛骨咄拍,不中,上嗔目瞠視之,骨咄憂懼,一夕而殞。

按 俳兒辛骨咄因制曲定拍板不準,為帝所嗔活活嚇死。還有越守獻絕色女樂,帝不留,亦不放還,賜鴆一杯。唐帝于優(yōu)伶,在狎昵贈賜之明令外,更有摧損不堪、殺身殞命之隱事。

~公元864年咸通五年

優(yōu)人嘲叛將被擒,險遭斬首

(龐熏)至泗州,刺史杜慆餉之于毬場。優(yōu)人致詞,徐卒以為玩己,擒優(yōu)人,欲斬之,坐者驚散?!?sup>

按 《舊唐書》卷一九《懿宗本紀》,《資治通鑒》卷二五一記龐熏在徐此事為咸通九年、十年。此年龐熏率一支在徐、泗招募的兵卒還鄉(xiāng),至泗州,餉宴上優(yōu)人嘲弄徐州兵將被擒,其所致之詞、所演之劇,一定嬉笑怒罵、侮弄有加,才會激怒叛軍,險遭斬首之禍。

~公元874——888年僖宗朝

李可及被奏逐慘死嶺表

僖宗時,(可及為)“崔彥昭奏逐,慘死于嶺表”。

按 大和年間戲三教悅主的宮廷伶人李可及,懿宗時以“能新聲,自度曲,詞調(diào)悽折……帝欲擢為威衛(wèi)將軍”,中書侍郎曹確諫而未止,說明參軍戲在中唐深受帝王喜愛,宮廷依然盛行。但這并不能改變優(yōu)伶事君履險的命運。僖宗時,曾經(jīng)受寵有加的李可及為宰相奏逐,慘死于嶺表。不僅如此,廣明元年(880),優(yōu)人祝漢貞“詞辨敏給,恩傾一時……御史臺劾奏,漢貞杖二十九,流天德”。更甚者,五代時南漢中宗劉晟“常夜飲,大醉,以瓜置伶人尚玉樓頂,拔劍斬之,以試劍,因并斬其首。明日,復(fù)召玉樓侍飲。左右白已殺之,晟嘆息而已”。宮廷寵優(yōu)事為人熟知,然其懲優(yōu)之酷卻少有人注意。

~公元937年天福初年

禁喪葬舉樂

喪葬有期,哀情慘極,其或舉樂,可謂乖儀。始因伎藝茍求,遂致澆訛漸起。所陳章疏,頗正時風,宜下有司,永令止絕。

按 此說“所陳章疏”,蓋指天福中官將作少監(jiān)的高鴻漸,曾上《請禁喪葬不哀奏》:“伏睹近年已來,士庶之家,死喪之苦,當殯葬之日,被諸色音樂伎藝人等作樂,求覓錢物。伏乞顯降敕文,特行止絕。”看來后晉時喪葬舉樂風熾,所在地官吏不與覺察,還相與通容。此奏請行朝典,高祖石敬瑭注意到喪樂“因伎藝茍求,遂致澆訛漸起”而摻入倡優(yōu)表演之勢,遂頒《禁喪葬舉樂敕》。

公元938年廣政元年

斬俳優(yōu)以王衍為戲者

廣政元年上巳,游大慈寺,宴從官于玉溪院,賦詩。俳優(yōu)以王衍為戲,命斬之。

按 后蜀孟昶即位,游宴成都大慈寺、玉溪院,俳優(yōu)作劇戲弄前蜀帝王衍遭戮。王衍為王建幼子,少年荒淫,即位后委政非人,大起華殿,好冠服,好醉妝,好浮艷之辭,終日狎客游樂,于亂兵敗陣中尚兀自雜宮人作回鶻隊入宮,乞降為后唐誅。這位淫亂誤國的敗主在世時,民間已流傳著關(guān)于他的“危腦帽”“醉妝戲”?!妒駰冭弧份d:“乾德四年……禁民不得帶小帽。衍好私行,往往宿于倡家,飲于酒樓,索筆題曰王一來云,恐人識之。故令民間皆帶大帽……六年正月禁民帶危帽。其制狹中,俛首即墜,在位者惡之?!庇帧跋炭翟暾滤?,受朝賀,大赦,改元。三月,衍朝永陵,自為尖巾,民庶皆效之。還宴怡神亭,妃嬪妾妓皆衣道服蓮花冠,髽髻為樂,夾臉連額渥以朱粉,曰醉妝。國人皆效之”。至其死后,刺其荒淫敗亡的諧謔片斷,當不在少數(shù)。但為尊者諱,俳優(yōu)還是被殘忍處斬。即使宗室寵驕,也不容伶人嘲謔;奸臣謀反,亦不得下人戲言;昏君覆國,更不許賤役污瀆,這就是帝制時代賤優(yōu)懲優(yōu)的邏輯。

小結(jié)

隋唐兩代官方儀典制度的更革,對戲劇活動有所束縛。唐代在太常之外設(shè)置梨園與東西二教坊,促使宮廷演劇活動走向?qū)iT化、伎藝化,一定程度上為戲劇受到的權(quán)力轄制松了綁。無論宮廷還是民間,演劇活動的空前興盛,使得女樂俗伎、百戲散樂、俳優(yōu)戲弄、外番雜戲不斷交流、碰撞、淬煉,帶來了演劇活動的繁盛與戲劇的成熟定型。唐代戲劇的成熟表現(xiàn)在很多方面,而戲弄成分的增殖與故事表演社會內(nèi)容的豐富最突出。太宗初,顏師古注史游《急就篇》“倡優(yōu)俳笑觀倚庭”云:“倡,樂人也。優(yōu),戲人也。俳,謂優(yōu)之褻狎者也。笑,謂云動作皆可笑也?!彪m然這種文人輿論對俳諧戲弄還很不屑,雖然唐代優(yōu)伶與統(tǒng)治層關(guān)系甚密,受制于帝王隨意寵棄與誅殺,優(yōu)伶群體也開始遭到官方體制性的禁廢處罰,但以參軍戲為代表的滑稽戲卻異軍突起,在盛唐以后大放異彩。從弄參軍、弄假官、弄孔子,到弄假婦人、弄婆羅門、弄神鬼、弄三教,一發(fā)而不可收拾。其表演方式從“弄參軍”“陸參軍”到“唱參軍”“弦管弄參軍”的發(fā)展變化,開始逐步凝成了歌舞、演唱、戲弄、弦管伴奏為一體的綜合性戲劇表演形式。

唐代有一批各具特色的劇類如滑稽戲、歌舞戲、儺戲、傀儡戲、雜劇、竿戲、繩戲、幻戲等雖受到不同程度的禁毀,但來自上層的禁毀影響力有限,對于社會上風行的演劇熱潮和民間演劇活動來說,這些禁令并未有效阻斷各種劇類之間的交流。不僅《蘇幕遮》轉(zhuǎn)為潑寒胡戲、《義陽曲》轉(zhuǎn)為《合生歌》、《胡騰兒》轉(zhuǎn)為《西涼伎》、宮廷戲儒演為民間弄孔子滑稽戲;特別是《蘇中郎》、“胡飲酒”(日本現(xiàn)存12世紀唐代戲樂畫卷《信西古樂圖》有“胡飲酒”,繪一人長發(fā)、隆鼻、深目,作豪飲狀)與《踏搖娘》之間的內(nèi)在關(guān)聯(lián),鍛造出以歌舞演故事的成熟劇目;《缽頭》《大面》《蘭陵王》《秦王破陣樂》的不斷演化,充分發(fā)揮了歌舞的豐富性、面具道具的多樣性、俳優(yōu)諧謔的敘事言笑性、擊刺打斗的沖突性部分,誕生了有歌、有舞、有科白敘事的綜合性戲劇表演形態(tài)。

唐代演劇活動走向高潮的一個突出性標志,就是分棚分市競演活動產(chǎn)生。官方對于盛行宮廷內(nèi)外的分棚競演活動的禁斷,并沒有發(fā)揮實際效果,卻從反面顯示了唐代演劇活動在表演形態(tài)、場景裝置、服裝道具、戲班體制等方面成熟繁榮的盛況。雖然《弄孔子》《蘇幕遮》《旱稅》《麥秀兩歧》《劉辟責買》等代表性劇目的被禁毀,還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唐代演劇活動的時事動向以及戲劇腳本的創(chuàng)作萌芽,但也讓我們看到了“散樂”回歸民間產(chǎn)生的智慧和力量。唐代對宮廷樂官樂人及演劇活動的大幅裁減,是在中唐社會危機出現(xiàn)以后。白居易詩云“怨女三千放出宮”,指的就是《唐會要》卷三所云貞元二十一年(805)三月“出后宮及教坊女妓六百人,聽其親戚迎于九仙門。百姓莫不叫呼大喜”事及《唐會要》卷三三所錄貞觀二十三(649)年十二月“詔諸州散樂,太常上者,留二百人,余并放還”事,以及《舊唐書》卷一七《文宗本紀》載文宗即位初,詔“教坊樂官、翰林待詔、伎術(shù)官并總監(jiān)諸色職掌內(nèi)冗員者共一千二百七十人,并宜停廢……今年已來諸道所進音聲女人,各賜束帛放還”事?;蛟S,正是這種“放還”和對宮廷優(yōu)伶的驅(qū)逐,造就了唐后期至五代民間涌現(xiàn)一批頗有影響的劇目,如《旱稅》《麥秀兩歧》《劉辟責買》《唱文溆子》《嘲龐熏》《戲王衍》等,促成了石火胡戲班、劉交戲班、千滿川戲班等民間戲班的誕生,帶來了唐代民間演劇的繁榮與發(fā)展。

  1. 胡震亨《唐音癸僉》卷一四《散樂》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58頁。
  2.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358頁。
  3. 洛地《洛地文集》卷一《戲劇卷》,藝術(shù)與人文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25頁。
  4. 魏徵等《隋書》卷一《高祖本紀》,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15頁。
  5. 魏徵等《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380頁。
  6. 魏徵等《隋書》卷六二《柳彧傳》,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1483頁。
  7. 魏徵等《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339-351頁。
  8. 魏徵等《隋書》卷一五《樂志》,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359頁。
  9. 魏徵等《隋書》卷二《高祖紀》,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38頁。
  10. 魏徵等《隋書》卷二八《百官志》,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797頁。
  11. 魏徵等《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380頁。
  12.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五《孫伏伽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2635頁。
  13.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23頁。
  14. 劉昫等《舊唐書》卷二九《音樂志》,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1072頁。
  15. 胡震亨《唐音癸僉》卷一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58頁。
  16. 王溥《唐會要》卷三三,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11頁。
  17. 劉昫等《舊唐書》卷六二《李綱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2375頁。
  18.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23頁。
  19. 王昆吾《隋唐五代燕樂雜言歌辭研究》,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28頁。
  20. 黎國韜《參軍戲與胡樂考》,《廣州大學學報》2008年9期,第85頁。
  21.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八一,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465頁。
  22. 吳兢《貞觀政要·慎所好第二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97頁。
  23. 道宣《量處輕重儀》,《大正新修大藏經(jīng)》卷四五,大正一切經(jīng)刊行會1927年刊,第841頁。
  24. 張族《朝野僉載》卷六,《西京雜記(外二十一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82頁。
  25. 王讜《唐語林》卷八《補遺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72頁。
  26. 王讜《唐語林》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48頁。
  27. 蘇鶚《杜陽雜編》卷中,《山海經(jīng)(外二十六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11頁。
  28.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八〇《太宗子列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3564頁。
  29. 董誥等《全唐文》卷一四四,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832頁。
  30. 董誥等《全唐文》卷一八八,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2417頁。
  31. 長孫無忌等《唐律疏議》,劉俊文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74頁。
  32. 長孫無忌等《唐律疏議》,劉俊文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480、487頁。
  33. 劉曉明《論唐代的雜劇形態(tài)》,《廣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3期,第26-33頁。
  34. 道宣《量處輕重儀》,《大正新修大藏經(jīng)》卷四五,大正一切經(jīng)刊行會1927年刊,第841、849頁。
  35.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980頁。
  36. 杜佑《通典·樂六》卷一四六,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63頁。
  37.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28頁。
  38. 劉昫等《舊唐書》卷二九《音樂志》,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1073頁。
  39. 范曄《后漢書》卷五一《陳禪傳》,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1685頁。
  40.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79頁。
  41. 白居易《西涼伎》,《全唐詩》卷四二七,中華書局1999年版,第4712頁。
  42.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28頁。
  43. 王溥《唐會要》卷二二,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421頁。
  44. 王溥《唐會要》卷四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797頁。
  45. 劉昫等《舊唐書·高宗本紀》卷五,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98頁。
  46. 王溥《唐會要》卷八三,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1530頁。
  47. 劉昫等《舊唐書·郝處俊傳》卷八四,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2799頁。
  48. 崔令欽《教坊記序》,《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21頁。
  49. 鄭處誨《明皇雜錄》,《西京雜記(外二十一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14頁。
  50.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七《敬宗本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520頁。
  51. 李昉等《太平廣記》卷二〇四,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1540頁。
  52. 段安節(jié)《樂府雜錄》,《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50頁。
  53. 張族《朝野僉載》卷六,《西京雜記(外二十一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76頁。
  54. 杜佑《通典》卷七〇《禮》,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387頁。
  55. 黃淮、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第二冊,卷一一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557頁。
  56. 王溥《唐會要》卷三〇,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555頁。
  57.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二〇一《袁朗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5728頁。
  58. 王溥《唐會要》卷一一,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276頁。
  59.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28頁。
  60.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二,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6頁。
  61.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二三《李嶠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370頁。
  62.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一八《宋務(wù)光傳附呂元泰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277頁。
  63. 令狐德棻等《周書》卷七《宣帝紀》,中華書局1971年版,第122頁。
  64. 柏紅秀、李昌集《潑寒胡戲之入華與流變》,《文學遺產(chǎn)》2004年3期,第61-70頁。
  65.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中宗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141頁。
  66.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三四《五行志》,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878頁。
  67. 脫脫等《宋史》卷三三九《蘇轍傳》,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0827頁。
  68.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575頁。
  69. 脫脫等《宋史》卷四九一《外國》,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4111頁。
  70.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556頁。
  71.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26頁。
  72. 李昉等《太平廣記》卷一六四,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1197頁。
  73.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一九《武平一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295頁。
  74. 董誥等《全唐文》卷二六八,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3472頁。
  75. 任二北《唐戲述要》,《文學遺產(chǎn)增刊》第一輯,1957年。
  76.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68頁。
  77. 李嘯倉《宋元伎藝雜考·合生考》,上雜出版社1953年版,第65頁。
  78. 洪邁《夷堅志》,《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第1047冊卷三五三,臺灣商務(wù)印書館1986年版,第361頁。
  79. 黃遵憲《日本國志》卷下,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68頁。
  80. 董誥等《全唐文》卷三〇一,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3058頁。
  81.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29頁。
  82. 董誥等《全唐文》卷三〇一,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3058頁。
  83. 劉昫等《舊唐書》卷九九《嚴挺之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3103頁。
  84.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一〇八,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562頁。
  85. 王溥《唐會要》卷二九,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541頁。
  86. 劉昫等《舊唐書》卷九九《張說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3052頁。
  87. 張說《蘇幕遮五首》,《全唐詩》第二冊卷八九,中華書局1999年版,第977頁。
  88. 劉昫等《舊唐書》卷七《中宗本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149頁。
  89.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29頁。
  90. 劉昫等《舊唐書》卷八《玄宗本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172頁。
  91. 王讜《唐語林》卷一《政事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0頁。
  92.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八一《政事·禮樂》,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466頁。
  93. 杜佑《通典》卷一四七《樂七》,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70頁。
  94. 董誥等《全唐文》卷二七七,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3584頁。
  95. 崔令欽《教坊記序》,《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21頁。
  96. 王欽若等編《冊府元龜》卷五六九,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7612頁。
  97. 王溥《唐會要》卷三三,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11頁。
  98.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二《禮樂志》,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74頁。
  99.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二《禮樂志》,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74頁。
  100.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一〇〇,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505頁。
  101. 王溥《唐會要》卷六五,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1132頁。
  102. 王讜《唐語林》卷二《政事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44頁。
  103.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29頁。
  104.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一〇九,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565頁。
  105. 杜佑《通典》卷一四六《樂》,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63頁。
  106. 任半塘《敦煌歌辭總編》卷七之《劍器辭·上秦王第三》:“排備白旗舞,先自有由來。合如花焰秀,散若電光開。叫聲天地裂,騰踏山岳摧。劍器呈多少,渾脫向前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693頁。
  107. 劉昫等《舊唐書》卷二四《禮儀四》,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924頁。
  108. 崔令欽《教坊記·教坊大曲》曲名之一,《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17頁。
  109. 胡震亨《唐音癸僉》卷一四《散樂》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58頁。
  110. 趙望秦《潑寒胡戲被禁原因發(fā)微》,《學術(shù)月刊》1998年版,第94頁。
  111.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554頁。
  112. 釋慧琳《正續(xù)一切經(jīng)音義》卷四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607頁。
  113. 任半塘《敦煌歌辭總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644-645頁。
  114.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559頁。
  115. 段安節(jié)《樂府雜錄》,《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37頁。
  116. 黃淮、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第二冊卷一二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675頁。
  117. 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卷八一,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465頁。
  118. 王欽若等編《冊府元龜》卷五六九,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7612頁。
  119. 趙璘《因話錄》卷一《宮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第69頁。
  120.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30頁。
  121.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四《德宗本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00頁。
  122.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三五《李實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3731頁。
  123.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一六七《李實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3731頁。
  124.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675頁。
  125.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678頁。
  126. 王灼《碧雞漫志》卷五,《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149頁。
  127.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710頁。
  128.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四《憲宗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12頁。
  129. 洪邁《容齋隨筆》卷一五《四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99頁。
  130.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30頁。
  131. 王溥《唐會要》卷三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30頁。
  132. 王讜《唐語林》卷一《政事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4頁。
  133.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717頁。
  134. 趙璘《因話錄》卷四《角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第95頁。
  135. 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二四三《唐紀》,中華書局1956年版,第7850頁。
  136. 王灼《碧雞漫志》,《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145頁。
  137. 任半塘《唐戲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963頁。
  138. 李昉等《太平廣記》卷二五七,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2006頁。
  139. 王溥《唐會要》卷四,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47頁。
  140. 劉曉明等《論唐代的雜劇形態(tài)》,《廣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3期,第26-33頁。
  141. 馮浩《玉谿生詩集箋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413頁。
  142. 蘇鶚《杜陽雜編》卷中,《山海經(jīng)(外二十一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11頁。
  143. 歐陽修等《新唐書》卷八《穆宗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222頁。
  144. 蘇鶚《杜陽雜編》卷中,《山海經(jīng)(外二十一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12頁。
  145. 張族鳥《朝野僉載》卷六,《西京雜記(外二十一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頁。
  146. 段安節(jié)《樂府雜錄》,《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52頁。
  147.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七《文宗本紀》,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544頁。
  148. 王溥《唐會要》卷二,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15頁。
  149. 段成式《酉陽雜俎續(xù)集》卷三《支諾皋》下,王云五主編《叢書集成初編》第278冊,商務(wù)印書館民國二十六年(1937)版,第195頁。
  150. 任半塘《唐戲弄》之《優(yōu)伶名位與生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059頁。
  151. 范攄《云溪友議》卷下《艷陽詞》,《西京雜記(外二十一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07頁。
  152. 王溥《唐會要》卷三五,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32頁。
  153. 段安節(jié)《樂府雜錄》,《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一),中國戲劇出版社1959年版,第61頁。
  154. 鄭處誨《明皇雜錄》附錄三《唐宣宗遺聞軼事匯編》田廷柱點校,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177頁;又見王讜《唐語林》卷七《補遺》,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39頁。
  155. 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卷三六,中華書局1964年版,第3327頁。
  156. 劉昫等《舊唐書》卷一七七《曹確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608頁。
  157. 黃淮、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第三冊卷一九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580頁。
  158. 裴庭裕《東觀奏記》中卷,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111頁。
  159. 歐陽修等《新五代史》卷六五《南漢世家》,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816頁。
  160. 董誥等《全唐文》卷一一六,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482頁。
  161. 董誥等《全唐文》卷八五二,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1356頁。
  162. 張?zhí)朴ⅰ妒駰冭弧肪硐?,曹溶輯《學海類編》第四函第22冊,第5頁。
  163. 張?zhí)朴ⅰ妒駰冭弧肪硐拢苋茌嫛秾W海類編》第四函第22冊,第15-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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