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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說與小說文體諸要素

中國小說源流論 作者:石昌渝 著


第1章 小說與小說文體諸要素

第一節(jié) 小說概念:小說家與傳統(tǒng)目錄學家的分歧

我國敘事文學有悠久的傳統(tǒng),早在戰(zhàn)國時期就有記言為主的《國語》、《戰(zhàn)國策》和記事寫人達到很高境界的《左傳》,西漢時期司馬遷的《史記》更是史傳文學之集大成者,它的許多篇章,如果撇開其歷史蘊含,是可以當作小說來讀的。中國小說是在史傳文學的母體內孕育的,史傳文學太發(fā)達了,以至她的兒子在很長時期不能從她的蔭庇下走出來,可憐巴巴地拉著史傳文學的衣襟,在歷史的途程中踽踽而行。這樣的歷史事實,反映到理論家、學問家的觀念里,自然是對小說的輕視。傳統(tǒng)目錄學家始終把小說看成是小道,他們所以還給它在文苑中留有一席之地,那是因為他們認為小說雖小,卻也有一丁半點的史料價值。換句話說,傳統(tǒng)目錄學家始終把小說看成是史傳的附庸。

“小說”二字的連用,最早見于《莊子》:

飾小說以干縣令,其于大達亦遠矣。(1)

意思是說:修飾淺識小語以求高名,那和明達大智的距離就很遠了?!靶≌f”在這里只是一個詞組,非專指一種文體。作為文體的概念而加以使用。是東漢的桓譚和班固?;缸T說:

若其小說家,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2)

他因襲莊子的說法,把“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的短書稱為小說。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著錄了“小說家”,但所收“小說”十五家都已失傳。班固說:

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官,街談巷語,道聽涂說之所造也??鬃釉唬骸半m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笔且跃痈橐玻灰喔缫?。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3)

班固所謂的“小說”,是稗官所收集的街談巷語。“稗官”,如余嘉錫考證,系指收集庶人之言傳達給天子的“士”。(4)由此推想,那失傳的“小說”十五家,“大抵或托古人,或記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淺薄,記事者近史而悠繆者也”(5)。因其中含有治身理家和可廣視聽之辭,故而加以著錄。班固對于“小說”的定義,成為傳統(tǒng)目錄學的經(jīng)典性概念。東漢以降,直到清代紀昀編纂《四庫全書總目》,盡管時代的發(fā)展,文學的樣式和格局都已發(fā)生了歷史性的巨大變化,但傳統(tǒng)目錄學卻一直固守著班固的觀念,他們把“小說”或者列入子部,或者列入史部。子部也好,史部也好,都必須排斥虛構,不允許作者的想象摻進敘述過程。從現(xiàn)代觀念來看,說實話的是歷史學家,說假話的才是小說家??梢妭鹘y(tǒng)目錄學所謂的“小說”,與散文體敘事文學的小說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兩漢魏晉南北朝的志怪志人小說中許多都有顯而易見的虛妄成分,傳統(tǒng)目錄學家承認它們是“小說”,并非背叛了自己的原則,在他們看來,民間如是傳說,作者如實記錄,只要是實錄,沒有馳騁想象去添枝加葉,去鋪陳虛夸,就沒有失去“小說”的品格。再說,古代社會由于人們認識水平的限制,對于許多自然現(xiàn)象和社會現(xiàn)象無法解釋,訴諸天命鬼神是不奇怪的。像《搜神記》這樣記敘了許多鬼怪神異的作品,現(xiàn)代人一看就知其妄,但作者干寶自己卻是信以為實的,他說他編撰《搜神記》就是要證明“神道之不誣”。(6)

唐代著名史學家劉知幾(661—721)對于“小說”的看法就是一個代表。劉知幾是一位學養(yǎng)深厚、治學嚴謹?shù)氖穼W家,對待小說,他因襲班固的觀念,而所持的標準更加具體和方嚴。首先。他肯定“小說”可以“自成一家,而能與正史參行”(7)。這個肯定是有條件的,“小說”所以能自成一家,是因為它源遠流長,卷帙浩繁,且有歷久不衰、方興未艾之勢;但他認為“小說”得之于行路,傳之于眾口,街談巷議,道聽途說,真?zhèn)位祀s,涇渭不辨,實難以與五傳三史并駕齊驅,只能是正史的參數(shù)和補充。劉知幾站在史學家的立場,對于兩漢魏晉南北朝的志怪志人小說的批評十分苛刻。他把“小說”分為十類:一、偏記,二、小錄,三、逸事,四、瑣言,五、郡書,六、家史,七、別傳,八、雜記,九、地理書,十、都邑簿。著名的志人小說如裴榮期的《語林》、劉義慶的《世說新語》列在“瑣言”類。著名的志怪小說如干寶的《搜神記》、劉義慶的《幽明錄》列在“雜記”類。他說,“晉世雜書,諒非一族。若《語林》、《世說》、《幽明錄》、《搜神記》之徒,其所載或詼諧小辯,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揚雄所不觀;其言亂神,宣尼所不語”(8),貶哂的成分居多。然而他又說,盡管小說“言皆瑣碎,事必叢殘”,“書有非圣,言多不經(jīng)”,比不上五傳三史,但畢竟有正史未載的史實,不能棄之不顧,“芻蕘之言,明王必擇,葑菲之體,詩人不棄,故學者有博聞舊事,多識其物,若不窺別錄,不討異書,專治周孔之章句,直守遷固之紀傳,亦何能自致于此乎”?(9)劉知幾生活在唐代傳奇小說繁榮時期之前,因而不可能對傳奇小說現(xiàn)象作出評論,但他生活的年代,傳奇小說的繁榮已顯露端倪,王度的《古鏡記》、張的《游仙窟》、無名氏的《補江總白猿傳》等已流傳于世,劉知幾是否讀過它們,不得而知,但他沒有談到過它們則是事實。讀過而不論,自然是不屑一論,不去讀它,就是不屑一顧,都是一種輕視的態(tài)度。倘若以他的一貫的史家立場觀之,《古鏡記》之類是否有資格算做“小說”,還是大有問題的。

唐代自德宗朝后,傳奇小說如雨后春筍,涌現(xiàn)出一批大家名作,形成一種極富生命力和社會影響力的文體。盡管傳奇小說的作者煞有其事地在作品中特別要說明故事發(fā)生的時間地點或者故事聞之于某時某人,強調其絕非虛構,但其中想象虛構成分卻顯而易見。姑且不論作家創(chuàng)作思想和主觀動機,就作品實際而言,唐代傳奇已背叛了史家“實錄”的原則,它的出現(xiàn)標志著散文體敘事文學的小說脫離了母體,獲得了純文學意義的靈魂和品格。宋元通俗文學勃起,民間“說話”伎藝遍及全國南北都市,口頭文學向書面文學演進,話本小說登上文學舞臺。以《三國志演義》和《水滸傳》為標志,白話小說發(fā)展到了成熟的階段,到明朝萬歷年間則造成極其繁盛的局面。明代萬歷時期的文學批評家胡應麟(1551—1602),出生在劉知幾九百年以后,面對九百年小說的歷史,他依然堅持傳統(tǒng)目錄學的觀念,在分類上不免削足適履。他說:“小說,子書流也。然談說理道,或近于經(jīng);又有類注疏者。紀述事跡,或通于史;又有類志傳者。”(10)仍把小說歸屬于子部或史部。他較劉知幾有所發(fā)展的是,第一,擴大了“小說”概念的外延,分“小說”為六類:志怪、傳奇、雜錄、叢談、辨訂、箴規(guī)。第二,把唐代創(chuàng)制的傳奇小說納入到“小說”范疇。其實,叢談、辨訂、箴規(guī)三類俱非敘事文體,放在“小說”里有點不倫不類。把《崔鶯鶯》、《霍小玉》之類納入“小說”,是觀念向實際的一點小小的讓步,他大抵認為這類作品基本上是實錄其事,并非盡幻設語。像《柳毅傳》之類,他便斥之為“鄙誕不根,文士亟當唾去”(11)??梢娝臉藴剩€是一個虛實的問題。近實者為小說,近虛者非小說,即使劃入“小說”類,也是不足觀的小說。至于那些暢銷于世的通俗長篇小說和短篇小說以及文言中篇小說,他根本拒之門外,他把《三國志演義》、《水滸傳》稱為“演義”,“今世傳街談巷語,有所謂演義者,蓋尤在傳奇雜劇下”。(12)

清代的紀昀(1724—1805)在編纂《四庫全書總目》的時候,對“小說”概念做了正本清源的工作。他堅持傳統(tǒng)的看法,把“小說”歸納為三類,一、敘述雜事,二、記錄異聞,三、綴輯瑣語。根本的原則還是必須忠實事實的真實。對那些“猥鄙荒誕,徒亂耳目者”,一概予以淘汰。因此,唐代傳奇被革出“小說”門外。《四庫全書總目》子部“小說家類存目”收有《飛燕外傳》、《大業(yè)拾遺記》、《海山記》、《迷樓記》、《開河記》等幾種五代宋傳奇作品,但都指出它們不合“小說”體例。批評《飛燕外傳》是后人依托,“閨幃媟褻之狀,嫕雖親狎,無目擊理。即萬一竊得之,亦無娓娓為通德縷陳理。其偽妄殆不疑也”。認為《大業(yè)拾遺記》是“流俗偽作”。《海山記》、《迷樓記》、《開河記》則是“偽中之偽”,“皆近于委巷之傳奇,同出依托,不足道也”(13)。紀昀憤憤然不能容忍的就是建立在想象基礎上的虛構。他以傳統(tǒng)的小說觀念批評《聊齋志異》:

《聊齋志異》盛行一時,然才子之筆,非著書者之筆也。虞初以下,干寶以上,古書多佚矣。其可見完帙者,劉敬叔《異苑》、陶潛《續(xù)搜神記》,小說類也;《飛燕外傳》、《會真記》,傳記類也?!短綇V記》事以類聚,故可并收。今一書而兼二體,所未解也。小說既述見聞,即屬敘事,不比戲場關目,隨意裝點……令燕昵之詞,媟狎之態(tài),細微曲折,摹繪如生,使出自言,似無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則何從而聞見之?又所未解也。(14)

作品所描寫的人物之間的燕昵之詞和媟狎之態(tài),紀昀質問所據(jù)何來,設若這些人物是生活實有的,他們會告訴作者嗎?作者既無從知道這些隱秘,其委婉細膩之描敘,就顯然是作者經(jīng)由想象杜撰出來的。紀昀認為《飛燕外傳》、《會真記》有作者想象,因而是傳奇,不是“小說”。《聊齋志異》是“小說”體,卻用傳奇法為之,傳奇的靈魂,“小說”的外衣,紀昀指責它不倫不類。

傳統(tǒng)目錄學的“小說”概念,如果站在文學的立場,的確可以批評它是抱殘守闕,完全不顧及文學發(fā)展的歷史事實;但假若換一個角度看問題,則又不能不承認它自有它的事實依據(jù)?!靶≌f”作為補充正史的一種獨立文體,創(chuàng)制已久,魏晉南北朝的志怪小說和志人小說,并不是文學意義的小說,它們只是文學意義的小說的胚胎形態(tài),它們是屬于子部或史部的一類文體。自唐代起,它的一支變異為傳奇小說,揭開了作為文學的小說歷史的第一頁,然而屬于子部或史部的“小說”此后卻并未消歇,唐宋而后延綿不斷地產(chǎn)生著汗牛充棟的作品。誠如《四庫全書總目》所說,“唐宋而后,作者彌繁,中間誣謾失真、妖妄熒聽者固為不少,然寓勸戒、廣見聞、資考證者亦錯出其中。班固稱小說家流蓋出于稗官,如淳注謂王者欲知閭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說之,然則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雜廢矣”(15)。唐以后兩種小說并行發(fā)展,有些作品的性質在二者之間,有些集子兼收兩種不同性質的小說,例如《聊齋志異》雖然很多是文學意義的小說,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作品要歸在傳統(tǒng)目錄學的“小說”類中去。鑒于這種并行而又糾纏的復雜情況,傳統(tǒng)目錄學家固守他們“小說”概念的界定,堅持要與說假話的小說劃清界限,則又不可以“抱殘守闕”嗤之,其中自有科學性在。

關鍵的是我們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傳統(tǒng)目錄學的“小說”與作為散文體敘事文學的小說,分水嶺就是實錄還是虛構。說實話的(至少作者自以為)是傳統(tǒng)目錄學的“小說”,編假話的是作為散文體敘事文學的小說。后一種概念雖然較為后起,但也并非晚到“五四”新文學運動或近代文學改良運動才出現(xiàn)。魏晉時代就有“俳優(yōu)小說”的說法,“小說”前加“俳優(yōu)”二字,顯然是要區(qū)別所謂實錄的“小說”。裴松之(372—451)注《三國志》時曾引用《魏略》的一段文字:

太祖(曹操)遣(邯鄲)淳詣(曹)植,植初得淳甚喜,延入坐,不先與談。時天暑熱,植因呼常從取水自澡訖,傅粉。遂科頭拍袒,胡舞五椎鍛,跳丸擊劍,誦俳優(yōu)小說數(shù)千言訖,謂淳曰:“邯鄲生何如耶?”于是乃更著衣幘,整儀容,與淳評說混元造化之端,品物區(qū)別之意。(16)

《魏略》三十八卷,書已亡佚。作者魚豢是魏京兆人,官至郎中。裴松之是南北朝時宋人,所引《魏略》文字,相信不會有真?zhèn)螁栴};即使有問題,也證明裴松之那時就有“俳優(yōu)小說”的概念。從這段文字分析,“俳優(yōu)小說”是一種伎藝,大體屬于“百戲”范圍,戲謔調侃之類,為“說話”伎藝的早期形態(tài)之一。唐代又有“民間小說”、“市人小說”?!短茣肪硭挠浽疲骸霸褪辍f綬罷侍讀。綬好諧戲,兼通人(民)間小說。”段成式《酉陽雜俎》續(xù)集卷四記云:“予太和末,因弟生日觀雜戲,有市人小說,呼扁鵲作褊鵲字上聲?!逼湫再|與“俳優(yōu)小說”相類,大概是承襲“俳優(yōu)小說”發(fā)展而來?!百絻?yōu)小說”、“民間小說”、“市人小說”,三個概念中的“小說”二字都不能獨立出來,但是它們把“小說”與游戲娛樂相聯(lián)系,使“小說”的本意發(fā)生了演變,卻是不可忽視的。“小說”作為不同于傳統(tǒng)目錄學的概念,從現(xiàn)知的史料看,最早出現(xiàn)在宋元“說話”門類中。南宋耐得翁《都城紀勝》記南宋的“說話”有“小說”、“說鐵騎兒”、“說經(jīng)”、“講史書”四家,“小說”“謂之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皆是樸刀桿棒及發(fā)跡變泰之事”。可見“說話”門類中的“小說”,是按“說話”的題材分類的一個類別,也還不是書面文學。到了明代,“小說”的概念不但在“說話”中由“種”的位置上升到“屬”的位置,統(tǒng)攝了“說鐵騎兒”、“說經(jīng)”、“講史書”其他三家,而且由口頭文學轉變?yōu)闀嫖膶W,具備了作為散文體敘事文學的小說概念的內涵。

明代嘉靖年間洪楩編刊的《六十家小說》(今又名《清平山堂話本》)(17)是迄今我們知道的第一部小說選集。集中收有“說經(jīng)”類的作品如《花燈轎蓮女成佛記》,有“講史”類的《漢李廣世號飛將軍》,有講唱韻散結合的《快嘴李翠蓮記》,有文言的傳奇小說《藍橋記》等等。以上各類作品,洪楩以“小說”一詞統(tǒng)稱之。這里所謂的小說,是在以往傳奇小說和民間“說話”的基礎上發(fā)展而成的敘事性的散文文體。它的分集初以《雨窗集》、《欹枕集》、《長燈集》、《隨航集》、《解悶集》、《醒夢集》命名,版行的目的是供娛樂的需要,宗旨十分明確,決非提供給王者以了解閭巷風俗,或去補正史之不足。《六十家小說》大約刊行于嘉靖二十年至三十年間。同時期的郎瑛(1487—1566)在他的筆記《七修類稿》卷二十二中說:“小說起仁宗時,蓋時太平盛久,國家閑暇,日欲進一奇怪之事以娛之。”郎瑛所說的小說,也是供人閱讀以消遣的,與洪楩的說法相照應。

與胡應麟同時的謝肇淛對于敘事文學的“小說”的概念,就完全成熟了。他認為:

凡為小說及雜劇戲文,須是虛實相半,方為游戲三昧之筆。亦要情景造極而止,不必問其有無也。古今小說家,如《西京雜記》、《飛燕外傳》、《天寶遺事》諸書,《虬髯》、《紅線》、《隱娘》、《白猿》諸傳,雜劇家如《琵琶》、《西廂》、《荊釵》、《蒙正》等詞,豈必真有是事哉?近來作小說,稍涉怪誕,人便笑其不經(jīng),而新出雜劇,若《浣紗》、《青衫》、《義乳》、《孤兒》等作,必事事考之正史,年月不合,姓字不同,不敢作也。如此,則看史傳足矣,何名為戲?(18)

謝肇淛是針對傳統(tǒng)觀念而發(fā)的。中國史傳文學的發(fā)達和歷代經(jīng)學的顯赫地位,以及封建文化對通俗文學的歧視,再加上小說本身對史傳的曲意奉承,等等因素造成一種傳統(tǒng)觀點:完全杜撰的不是好小說,好的小說必然隱含著真人真事。胡應麟雖然欣賞《柳毅傳》“撰述濃至,有范曄、李延壽之所不及”(19),卻仍然不同意虛構,指斥它“鄙誕不根”(20),許多人猜測《金瓶梅》、《紅樓夢》影射何人何事,都是受著這種傳統(tǒng)觀念的支配。謝肇淛明確提出小說和戲曲一樣,都是杜撰之詞,劃清了小說與史傳的界限,這在當時是發(fā)聾振聵之論。小說并非沒有它的真實性,它的真實不依賴所描寫的人物事件是事實而得到證明,它的真實表現(xiàn)在人物性格和情節(jié)發(fā)展符合生活邏輯,即如謝肇淛所說,“小說野俚諸書,稗官所不載者,雖極幻妄無當,然亦有至理存焉”(21),“至理”或可解釋為生活的邏輯,所以小說的真實不是事實的真實,而應是藝術的真實。關于這一方面,在謝肇淛稍后的馮夢龍、凌濛初和李漁等人均有較深入的論述。它越出本節(jié)討論的范圍,留待后面章節(jié)敘述??傊x肇淛的小說觀念切近敘事文學的小說的創(chuàng)作實際,他的觀念可以視作小說家的代表。

清初西湖釣史在《續(xù)金瓶梅集序》中說:

小說始于唐宋,廣于元,其體不一。田夫野老能與經(jīng)史并傳者,大抵皆情之所留也。情生,則文附焉,不論其藻與俚也?!督鹌棵贰放f本言情之書也。情至則流,易于敗檢而蕩性。今人觀其顯,不知其隱;見其放,不知其止;喜其夸,不知其所刺。蛾油自溺,鴆酒自斃。袁石公先敘之矣,作者之難于述者之晦也。今天下小說如林,獨推三大奇書,曰《水滸》、《西游》、《金瓶梅》者,何以稱夫?《西游》闡心而證道于魔,《水滸》戒俠而崇義于盜,《金瓶梅》懲淫而炫情于色。

此序作于順治十七年(1660),在“小說”概念的問題上有幾點是相當明確的:第一,“小說”始于唐宋。第二,“小說”的價值不系于實錄與否,而在“情”之有無。它所以能與經(jīng)典、史書并傳,就在它表現(xiàn)了或者說負載了人的真情。第三,“小說”的社會功用之一是道德勸懲。第四,《水滸》、《西游》、《金瓶梅》是“小說”的代表??梢娺@里所指稱的“小說”是散文體敘事文學的小說。三百多年前的西湖釣史的“小說”概念與我們今天的小說概念有何差別呢?

清康熙年間劉廷璣《在園雜志》卷二對“小說”古今概念之分別則說得更為清晰,他說:

蓋小說之名雖同,而古今之別則相去天淵。自漢、魏、晉、唐、宋、元、明以來,不下數(shù)百家,皆文辭典雅,有紀其各代之帝略官制,朝政宮闈,上而天文,下而輿土,人物歲時,禽魚花卉,邊塞外國,釋道神鬼,仙妖怪異,或合或分,或詳或略,或列傳,或行紀,或舉大綱,或陳瑣細,或短章數(shù)語,或連篇成帙,用佐正史之未備,統(tǒng)曰歷朝小說。讀之可以索幽隱,考正誤,助詞藻之麗華,資談鋒之銳利,更可以暢行文之奇正,而得敘事之法焉。降而至于“四大奇書”,則專事稗官,取一人一事為主宰,旁及支引,累百卷或數(shù)十卷者。……近日之小說若《平山冷燕》、《情夢柝》、《風流配》、《春柳鶯》、《玉嬌梨》等類,佳人才子,慕色慕才,已出之非正,猶不至于大傷風俗……

劉廷璣把傳統(tǒng)目錄學之“小說”稱之為“歷朝小說”,與后來的以“四大奇書”為代表的“專事稗官”的小說區(qū)分開來,厘清了“小說”一詞其實包含著兩種“相去天淵”的文體的事實。劉廷璣對“小說”的認識,與我們今天的觀念已大體相合,說“小說”概念來自西方,明顯地忽視了中國小說文體發(fā)展和小說理論發(fā)展的歷史事實。

中國歷史上存在著兩種小說:一是附庸于史傳的尺寸短書,它的本質在于實錄;二是供人閱讀消遣的故事,它與前者有血親關系,但它與前者的差別在于它離不開想象和虛構。傳統(tǒng)目錄學家一直在捍衛(wèi)“小說”文體的純潔性,他們的努力無可厚非,但他們無視敘事文學的小說的存在,并且以傳統(tǒng)的“小說”觀念來非難它,則是一種頑固的偏見。今天治小說的學者卻也有忽視歷史上兩種小說并存的事實的。近代梁啟超倡導小說改良以來,小說翻過身來,逐漸成為文學領域的各種文體中的驕子。在為這位文學驕子序譜的時候,就有把以往兩種小說都納入譜系的情況,似乎不如此,不足以壯大小說的聲勢。唐代以前只有一種“小說”,把它們視為今天小說的史前形態(tài),無疑是有根據(jù)的。唐代以降,兩種小說并行發(fā)展,就不可混為一談了?!吨袊难孕≌f書目》(北京大學出版社,1981年)系統(tǒng)整理古代以文言撰寫之小說書目,開創(chuàng)之功是不可沒的,但對于文言小說的概念缺乏必要的界定,雖然該書“凡例”稱“本書以審慎、完備為目標,凡曾見于小說家類之文言小說,一般均予收錄”,卻仍然不夠審慎和完備。如果不以個別人的看法,而依據(jù)傳統(tǒng)目錄學的經(jīng)典意見,像《剪燈新話》、《剪燈余話》、《嬌紅記》、《鐘情麗集》、《懷春雅集》、《覓燈因話》,《燕山外史》等等這類明顯出自虛構的作品就不能著錄;如果這類小說可以入選,那么像《劉生覓蓮記》、《尋芳雅集》、《花神三妙傳》、《天緣奇遇》、《如意君傳》、《癡婆子傳》等等作品未予著錄,就是一個疏漏。

本書所論述的小說是作為散文體敘事文學的小說,也就是“西湖釣史”和劉廷璣所說的以“四大奇書”為代表的小說文體,與傳統(tǒng)目錄學的概念并不相同。唐前的志怪志人小說,只是小說的孕育形態(tài),唐代傳奇小說才是小說文體的發(fā)端,唐以后凡追隨班固所謂的小說學的后塵,以實錄為己任的,寓勸誡、廣見聞、資考證的叢殘小語、尺寸短書,均不在本書論述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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