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過繼后邊有“文章”

人生路遙 作者:海波 著


過繼后邊有“文章”

按現(xiàn)在流行的說法,路遙是因家庭生活困難,被父母過繼給大伯的。雖然具體情況我不了解,但我認為這種說法不準確。過繼是真,但過繼的原因不僅僅是因家庭生活困難,還有更多更復雜的背景。

是的,當時路遙家庭是困難的,且困難的主要原因也確實是因為子女多、拖累大。但這在當時的陜北農(nóng)村是普遍現(xiàn)象,那時沒有計劃生育,一對夫婦生六七個孩子是極平常的事情。傳統(tǒng)的陜北人不僅不以此為累,反而以此為榮。在那時農(nóng)民的眼里,有“雙男雙女”“五男二女”是件十分榮耀的事情。至于說到困難,那是相比較才能得出的:他們家的人口和別人差不多,別人不覺得沉重,他家怎么會獨獨覺得不堪重負,進而作“加糧不如減口”之想呢?

退一步說,即使路遙的父母確有這個想法,想送一個孩子給人,選擇的孩子也不應該是路遙,而應該是路遙的某一個弟弟。因為,將路遙過繼給人不合改變家庭困難的初衷(假如這是初衷的話),同時還和“鄉(xiāng)村道理”相悖。

先說與此相關(guān)的“鄉(xiāng)村道理”。當時的陜北鄉(xiāng)村,傳統(tǒng)思想仍然占主導地位,家中長子的地位既重要又特殊。長子在財產(chǎn)繼承上處于優(yōu)先地位:家里有多處房產(chǎn),長子不出舊院子;家中有一處房產(chǎn),長子要分最中間的窯洞;家中弟兄多、窯洞少,甚至只有一孔窯洞,沒有別人的也少不了長子的。長子在家族中的這些特權(quán)與其在家庭中的責任聯(lián)系在一起:父母的晚年由他領導弟弟們照顧,照顧得不好,他得負第一責任;父母去世,他得扛“引魂”,背“哀哀父母,養(yǎng)我劬勞”的“孝子帖”。父母去世,若留有債務,債主第一個找的就是他,道理是“父債子還”;父母去世,弟妹年幼,撫養(yǎng)和幫其成家是他義不容辭的責任,道理是“長子如父”。路遙是長子,他父親深知“鄉(xiāng)村道理”,怎么可能這樣做呢?

路遙自己填寫的家庭成員及社會關(guān)系表

再退一步講,即使他父親為了擺脫貧困,不念“鄉(xiāng)村道理”,過繼的首選也不應該是路遙。當時路遙實足年齡已經(jīng)七歲,虛歲為八歲,已經(jīng)是家里的一個重要“人手”了,再過幾年,自然就成為家中的砥柱,而他任何一個弟弟要做到這一點都得用更多的時間。如果父母送兒子給人的目的是擺脫貧困,為什么不選作為消耗者的小兒子,而選路遙這個家中的“有生力量”呢?這在邏輯上是講不通的。

我們權(quán)且再后退一步,就算是他父母因一時糊涂,忘記了“鄉(xiāng)村道理”,算錯了利害得失,非要把路遙過繼給人不可,還有個他大伯接受不接受的問題。

他大伯為什么要過繼兒子?因為沒兒且生育無望。為什么不過繼別人偏偏要過繼路遙家的男子呢?因為“鄉(xiāng)村道理”就是這樣規(guī)定的:人無子,要收養(yǎng)兒子,首先考慮過繼,其次才考慮抱養(yǎng)。所謂過繼,就是把兄弟、堂兄弟或者戶族兄弟的兒子作為自己的兒子;所謂抱養(yǎng),就是把戶族外其他人的兒子作為自己的兒子。在傳統(tǒng)觀念看來,這是必須遵循的規(guī)矩,不得違反,不容討論。在現(xiàn)在人看來,這種規(guī)矩毫無道理可言,但它卻符合傳統(tǒng)道理,并且在很長一個歷史時期產(chǎn)生過非常積極的作用。首先,這能保證戶族血脈的純粹,不讓“白羊群里出現(xiàn)黑羊”;其次,可保證祖先留下的土地房產(chǎn)不落入外姓人之手。

那么,站在他大伯的立場上,他會選擇哪一個侄兒呢?他首先考慮的是剛剛出生的路遙的四弟。如果考慮到這個孩子正在哺乳期,撫育困難,其次會考慮路遙的二弟、三弟,而路遙只會是最后的選擇。為什么會這樣呢?道理并不高深,只要設身處地一想,“地球人都會明白”。

常言道“養(yǎng)兒防老”,抱養(yǎng)兒子更是這樣。抱來的兒子能不能為他養(yǎng)老、會不會對他好,互相之間的感情很重要。而感情的培養(yǎng),一要假以時日,二要有堅實的基礎。具體到養(yǎng)子來說,他對親生父母的感情越淡,對養(yǎng)父母的感情就可能越深,因為一張白紙才最好作畫。路遙已經(jīng)七歲,人又“百靈百怪”,要讓他“忘記過去”,怎么可能?而不能“忘記過去”,培養(yǎng)感情的難度就大了許多。他大伯在如此重大的人生關(guān)口,怎么能舍輕就重?

說到這里,讀者可能就要問了:這也不會,那也不會,那么路遙是怎么過繼給他大伯的呢?

這正是我想說的問題。我認為,這是路遙自己的選擇。為此,他很可能作了積極的爭取,包括說服父母親與大伯大媽。小小的路遙為什么會這樣做呢?為了實現(xiàn)他自己的理想:上學。

有人也許會問:路遙是怎么努力的,他父母和大伯是怎么同意的呢?老實說,這一切我說不清,也不敢臆測,但我會反問一句:如果路遙不同意,他父親怎么能把他送到延川呢?不要說像路遙這樣有個性的人了,就是這個年齡的一般孩子,大人可能逼他干活,逼他把好吃的東西留給弟弟和妹妹,怎么可能把他逼出家門,給別人“為兒”呢?如果他死活不去,或者去了后天天往回跑,大人有什么辦法呢?

有人也許還會問:當時路遙只有七歲,怎么會為了上學主動離開父母呢?他的感情依托又是什么呢?這正是我想補充說明的,當時路遙的奶奶還健在,和大伯一塊兒在延川生活;更重要的是,路遙小時奶奶帶過他一段,他對奶奶的感情很深,這可以彌補他因離開父母而造成的感情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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