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南蘭陵文學家族蕭子顯之學案

南齊時代的文學與思想 作者:童嶺 著


第一章 南蘭陵文學家族蕭子顯之學案

序說

近代學者劉永濟在其《文學論》附錄《古今論文名著選》中,于梁代的文論列舉了最為重要的五家:《宋書·謝靈運傳論》、《雕蟲論》、《詩品序》、《文選序》以及《南齊書·文學傳論》。沈約、裴子野、鍾嶸以及蕭統(tǒng)的四篇文論名著,歷來的論述業(yè)已很多,唯獨蕭子顯的這篇《南齊書·文學傳論》,從洪順隆所編輯《中外六朝文學研究文獻目錄》以及大陸歷年的人大復(fù)印資料來看,似乎沒有得到應(yīng)有的重視。

蕭子顯《南齊書·文學傳論》中提到:“今之文章,作者雖眾,總而為論,略有三體?!蹦淆R政權(quán)雖短,只有23年,然而其文學及文學批評成就卻應(yīng)引起高度重視。近年來,國際學界如美國漢學家馬瑞志(Richard B.Mather)就曾給南齊詩歌以很高的評價。那么,我們?nèi)绾伪嫖鍪捵语@所謂的文壇(主要是詩壇)“三體”?

文學發(fā)展的背后是文學觀念的演進。先秦兩漢文學觀念演進較慢,但六朝時期很特殊。比如南齊短短23年,文學創(chuàng)作和文學評論都異常絢麗。蕭子顯自己又是詩人兼史學家、文學批評家??疾焖岢龅奈膶W批評觀,則必須首先考察蕭子顯所處的歷史環(huán)境。中國傳統(tǒng)的詩文研究方法以“知人論世”為準的。至清儒考訂文史,而有近代“文史互證”的研究法,雖然在古典文學、文論研究中,近年來頗為流行西洋分析法,但本章則以中國傳統(tǒng)研究法為主。研究方法固然沒有優(yōu)劣之分,主要看解決問題是否貼切。比如法國研究漢魏六朝的著名漢學家侯思孟(Donald Holzman),原來是新批評大師Wimsatt的高足,可是他認為新批評、結(jié)構(gòu)主義、解釋主義、解構(gòu)主義都不適用于中國文學、文論的研究,因為“中國文學深刻地嵌入中國的歷史中”。有鑒于中外著名研究家的理論,本章將首先考察蕭子顯所在家族的情況,即父親蕭嶷和九個兄弟的仕宦學術(shù)大略;繼而論述蕭子顯本人之仕宦學術(shù)大略。這樣可以對提出“三體”說的蕭子顯有一個大致的了解,以期還原南齊本來的社會、詩文面目,進而在此基礎(chǔ)上分析《南齊書·文學傳論》,并辨析所謂“三體”的真相。

第一節(jié) 蕭嶷及諸子仕宦生平學術(shù)大略

據(jù)《南齊書》、《南史》等史料,齊高帝蕭道成共十九子,有事跡可考者約十四子。先分列如下:蕭賾(齊武帝)、蕭嶷、蕭映、蕭晃、蕭曄、蕭暠、蕭鏘、蕭鑠、第九皇子、蕭、第十一皇子、蕭鋒、第十三皇子、第十四皇子、蕭銳、蕭鏗、第十七皇子、蕭、蕭鉉。

齊高帝蕭道成的第二皇子蕭嶷,蕭子顯卻沒有把他列在《南齊書·高祖十二王列傳》中(此列傳只是從齊高帝蕭道成的第三皇子“臨川獻王(蕭)映”開始敘述),而是單獨列于《文惠太子列傳》后面。這或許是由于史法的原委。蕭嶷的生平在《南史·齊高帝諸子上》里有較為詳細的記述?!赌鲜贰繁緜魃险f他“寬仁弘雅,有大成之量”,齊高帝對他特別鐘愛。在劉宋時期,他曾經(jīng)做宋順帝的驃騎從事中郎,拜訪過當時的大儒袁粲,袁粲他日謂人道:“(此子)后來佳器也。”在宋齊禪代之際,風云多變。宋后廢帝劉昱乃暴虐之君,常常對大臣和左右施加暴行。蕭嶷本傳上記載,蕭道成在領(lǐng)軍府(時為中領(lǐng)軍將軍)時,劉昱夜中微行,欲掩襲蕭道成,幸好是蕭嶷領(lǐng)左右在中庭舞刀戟,劉昱從墻間窺見蕭氏有備,方乃罷去。至此之后,蕭嶷愈加得到蕭道成的信賴,計謀多從之出。我們在《南史》本傳上,似乎更多的看見他從政的才能。其實在當時,蕭嶷不僅自己有文學創(chuàng)作,周圍也有文學集團。然而,齊高帝之后即位的齊武帝蕭賾,他對于自己的皇弟蕭嶷,卻是頗有戒心的,這一點也強烈影響了蕭賾的文惠太子。蕭賾父子(齊武帝第二皇子竟陵王蕭子良例外)對這位“備極人臣”(《南齊書》本傳語)的蕭嶷,總是不放心。《南史》本多神怪語,本傳記載蕭嶷死后,忽然顯形在沈約面前,說:

我未應(yīng)便死,皇太子(案:文惠太子)加膏中十一種藥,使我癕不差,湯中復(fù)加藥一種,使利不斷。吾已訴先帝,先帝許還東邸,當判此事。

沈約大懼,只是不久文惠太子亦去世,事情即無人追問。也許正是由于蕭嶷和蕭賾父子的貌合神離,待到齊明帝蕭鸞(蕭道成的侄子)即位,開始瘋狂誅殺“高武諸子”時,竟然放過蕭嶷一馬,歷代史學家對此也頗疑惑。待到梁武帝蕭衍起兵伐齊之后,南齊皇室在梁朝幸存的,只有蕭嶷一支了。

蕭嶷共九子,分列如下:蕭子廉、蕭子恪、蕭子操、蕭子笵、蕭子顯、蕭子云、蕭子暉、蕭子行、蕭子光。下文將基于《南齊書》、《梁書》、《南史》為主的史料,略加論述蕭嶷諸子仕宦生平學術(shù)大略。

第一子蕭子廉,字景藹。蕭嶷無子時養(yǎng)蕭子響為嗣子。后子廉被封為永新侯,蕭子響還本。作為世子,史書說他“善撫諸弟”?!皳岬堋?向來是六朝高門士大夫的品格。幾乎每一支高門里面的世子,往往對于自己諸弟有一定程度上的“師長”之功效。蕭子廉位至太子中舍人。

第二子蕭子恪,字景沖。十二歲時作賦和從兄竟陵王蕭子良《高松賦》(案:軼),大儒王儉見而奇之。他在諸宗室子弟中,人望很高。以至于齊明帝建武年間,大司馬王敬則于會稽起兵,就是偽托蕭子恪之名。蕭子恪入梁后位至吳郡太守。史書記載他“學”(學術(shù))和“文”(辭章)兩方面均有成就。蕭嶷諸子入梁并且有文學才能的,《南史》本傳記載說:“子恪兄弟……入梁,有文學者子恪、子笵、子顯、子云、子暉。”并且,在蕭子廉去世后,蕭子恪作為兄長,也能時時規(guī)勸諸弟的言行,他常常謂入梁的諸弟道:“文史之事,諸弟備之矣,不煩吾復(fù)牽率。但退食自公,無過足矣?!?《南史》本傳語)蕭子恪自己并沒有文章流傳下來。

第三子蕭子操。當他的哥哥蕭子恪為了避王敬則兵鋒,逃難而歸時,齊明帝則起用蕭子操為吳郡太守。蕭子操在梁武帝蕭衍起兵圍建康時卒(這一點,《南齊書》隱諱地避開不談)。

第四子蕭子笵,字景則。與他兩個哥哥相比,蕭子笵不僅文采斐然(案:六朝有文筆之分,蕭子笵文采側(cè)重在“筆”),而且特別有孝性,居喪以毀聞。曾經(jīng)官至梁武帝第八皇弟南平王蕭偉的從事中郎,南平王常常說蕭子笵:“此宗室奇才也?!笨上эL采容采不逮兩個弟弟:子顯和子云。清儒謝啟昆《小學考》云:“蕭氏子笵《千字文》,《舊唐志》一卷,佚?!?sup>

第五子蕭子顯,詳下文。

第六子蕭子云,字景喬。自幼有文采,弱冠便撰寫《晉書》,至26歲,書成百馀卷?!赌鲜贰飞险f他:“風神閑曠,任性不群。夏月對賓客,恒自袒露。”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他有魏晉之風。梁武帝初年,樂辭皆由沈約撰定,后轉(zhuǎn)由蕭子云撰定。同時,蕭子云善效鐘繇和王羲之草隸,其書跡雅為梁武帝所重。尺牘之美,遠播海外,百濟國專程遣使,以金貨數(shù)百萬求蕭子云三十紙。他和蕭子顯應(yīng)是蕭嶷一支里面文才最好的兩人,《顏氏家訓》卷七《雜藝篇》記載蕭子云也寫成《齊書》一部(參本書前所配桂馥書法),但緣于蕭子云“任性不群”的脾氣,以至“兄弟不睦”(《南史》本傳語),所以蕭子顯《南齊書》也只字不提蕭子云。

第七子蕭子暉,字景光。少涉學,亦有文才。性情不像兄長那樣放達,而頗為恬靜。官至驃騎長史。

第八子蕭子行、第九子蕭子光,名跡均不顯。

總之,如果把蕭嶷諸子與南齊武、明二帝諸子相比,則可以看出,他們官品清俊,學有所成。雖然不及齊武帝諸子(文惠太子、竟陵王蕭子良)那樣,在南齊(特別是永明年間)主持文壇、學界之風會。但比起齊明帝那些身處極位而粗無學術(shù)的諸子來說,則不失史家所謂“齊梁之君多才學”。

第二節(jié) 蕭子顯事跡大略及著作情況

蕭子顯,字景陽。蕭嶷第五子。蕭子顯在《南齊書》中,認為蕭道成是西漢丞相蕭何的二十四世孫,這樣,他自己即是蕭何的二十六世孫?!赌淆R書》開卷第一篇《高帝上》就說他們蕭氏“寓居江左者,皆僑置本土,加以南名,于是為南蘭陵蘭陵人也?!苯Y(jié)合魏收《魏書·蕭道成傳》的敘述,我們大致可以確定蕭子顯這支蕭氏,當是僑置在晉陵郡武進縣的南蘭陵郡蘭陵縣(即今江蘇省常州武進市)人。而據(jù)岡崎文夫研究,其位置大致為今江蘇省鎮(zhèn)江市西北附近。

關(guān)于蕭子顯的生卒年,日本學者鈴木虎雄《沈約年譜》的考訂最為準確,即生于齊武帝永明七年(489),卒于梁武帝大同三年(537),享年四十九歲

蕭子顯自幼聰慧。蕭嶷對他偏愛有佳。在齊梁皇室諸子中,蕭子顯偉容貌,身長八尺。風骨高出,卓爾不群,獨秀群倫?!读簳繁緜髡f他:

子顯性凝簡,頗負其才氣。及掌選,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而已,衣冠竊恨之。然太宗素重其為人,在東宮時,每引與促宴。子顯嘗起更衣,太宗謂坐客曰:“嘗聞異人間出,今日始知是蕭尚書?!逼湟娭厝绱恕?/p>

從中可見蕭子顯善之容止,雅有魏晉人風格。比起南朝許多腹中空空,但卻喜好模仿魏晉名士的門閥子弟來說,蕭子顯已經(jīng)達到“明道之高致”(《梁書》本傳,沈約的贊譽)。他在經(jīng)史子集諸多方面表現(xiàn)出來的才華,使他成為南蘭陵蕭氏一門中學養(yǎng)、雅量、辭藻之最。下文主要依據(jù)史籍著錄及記載,推測蕭子顯在經(jīng)史子集各方面的成就。

經(jīng)部著作

甲、《孝經(jīng)義疏》一卷,亡。

案:見《隋書經(jīng)籍志詳考》“經(jīng)籍一·孝經(jīng)”。

乙、《孝經(jīng)敬愛義》一卷,亡。

案:見《隋書經(jīng)籍志詳考》“經(jīng)籍一·孝經(jīng)”,《隋志》原題“梁吏部尚書蕭子顯撰”。以《梁書》記載推測,度此書成于梁武帝中大通五年之后。蕭子顯在中大通五年選吏部尚書,侍中如故。

備說:見于目錄書籍著錄雖然只有兩種經(jīng)部書,但蕭子顯在經(jīng)學上的成就遠遠不止于此。比如,中大通三年,梁武帝制《孝經(jīng)義》,未列學官,蕭子顯在職,表置助教一人。又,同一年,遷國子祭酒,于學遞述梁武帝《五經(jīng)義》。清代被曾國藩極為推崇的秦惠田《五禮通考》,輯錄蕭子顯論三禮學語甚多,足可見蕭子顯雖然沒有禮學書籍傳世,但一定精于三禮之學。

史部著作

甲、《后漢書》一百卷,亡。

案:見《隋書經(jīng)籍志詳考》“經(jīng)籍二·正史”,《隋志》原題“梁有蕭子顯《后漢書》,一百卷,亡?!币浴端逯尽饭P法考訂,則此處題“梁”非指蕭子顯所處時代,而是指梁代阮孝緒《七錄》有蕭子顯等人《后漢書》的著錄。《梁書》本傳曰:“(蕭子顯)采眾家《后漢》,考正同異,為一家之書?!薄赌鲜贰酚涊d同。但也沒有提及成書年代。但據(jù)《隋志》所述,此書當在隋或唐初亡逸。

乙、《普通北伐記》五卷,亡。

案:見《梁書》本傳曰:“中大通三年……又啟撰《高祖集》,并《普通北伐記》。”又曰:“子顯所著……《普通北伐記》五卷?!薄赌鲜贰繁緜髯?“又啟撰武帝集并《普通北伐記》?!比欢覚z南北朝諸史籍,普通年間(520—526),雖然北魏自身爆發(fā)了六鎮(zhèn)之亂,但梁朝并無大舉成功北伐之事。因此,我推測蕭子顯此書乃屬建議梁武帝趁北方內(nèi)亂而進軍之策書。

丙、《晉書草》三十卷,亡。

案:見《隋書經(jīng)籍志詳考》“經(jīng)籍二·正史”?!锻ㄖ尽芬囝}“梁蕭子顯撰”。然《舊唐書·經(jīng)籍志》和《新唐書·藝文志》“編年類”均題為“蕭景暢撰”,《初學記》亦作“景暢”,疑誤。清人湯球《九家舊晉書輯本》輯有《晉書草》。

丁、《南齊書》五十九卷,存。

案:蕭子顯所撰《南齊書》,多據(jù)檀超、江淹國史,然材料更加豐富,文筆更精練,書中《百官志》多為后代史家所稱?!读簳贰ⅰ赌鲜贰繁緜骶鳌啊洱R書》六十卷”?!端逯尽?、《新唐書·藝文志》并作“六十卷”。然而曾鞏《南齊書書目錄序》開始稱“合五十九篇”。《舊唐書·經(jīng)籍志》、《崇文總目》、《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宋史·藝文志》、《四庫全書總目》均作“五十九卷”。

備說:關(guān)于此書篇卷問題,《四庫提要》說法較明晰,轉(zhuǎn)引如下:“存五十九卷,亡其一。劉知幾《史通》、曾鞏《敘錄》則皆云:八紀、十一志、四十列傳,合為五十九卷。不言其有闕佚,然《梁書》及《南史》子顯本傳實俱作六十卷,則館閣書目不為無據(jù)??肌赌鲜贰份d子顯《自序》似是據(jù)其敘傳之詞,又晁公武《讀書志》載其《進書表》云:‘天文事秘,戸口不知,不敢私載?!稍瓡頌樽语@敘傳末附以表,與李延壽《北史》例同,至唐已佚其敘傳,而其表至宋猶存,今又并其表佚之,故較本傳闕一卷也?!庇?近人徐浩《廿五史論綱》關(guān)于篇卷問題的論述亦可參考。

子部著作

甲、《貴儉論》三十卷,亡。

案:見《梁書》本傳曰:“子顯所著……《貴儉論》三十卷?!贝藭頂?shù)很多,已經(jīng)超過他的文集(文集只有二十卷)。據(jù)蕭子顯學識、行狀及題名推測,當是南朝人論辯之文,自成體系,為一家言。度此書為南朝語體,亦當見重一時。然而,《南史》蕭子顯本傳題作“《貴儉傳》三卷”。在前代的經(jīng)學著作中,亦有同一書但卻題作傳或論者,并不為奇。唯《梁書》作“三十卷”,《南史》作“三卷”,卷數(shù)相差太大,頗讓人生疑。

集部著作

甲、《文集》二十卷,亡。

案:《梁書》及《南史》本傳均作“文集二十卷”。單存詩作可參郭茂倩《樂府詩集》及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約存18篇)。

乙、《鴻序賦》,亡。

案:此賦為蕭子顯銳精覃思之少作?!读簳繁緜髟?“蕭子顯嘗著《鴻序賦》,尚書令沈約見而稱曰:‘可謂得明道之高致,蓋《幽通》之流也?!庇质捵语@《自序》曰:“少來所為詩賦,則《鴻序》一作,體兼眾制,文備多方,頗為好事者所傳,故虛聲易遠?!笨忌蚣s為尚書令在梁武帝天監(jiān)元年(502),時蕭子顯方才13歲,辭采文意已經(jīng)見重于文壇泰斗沈約,故一生以此夸負。

丙、《自序》一篇,存大略。

案:《梁書》本傳曰:“子顯嘗為《自序》,其略云……”《南史》同之。嚴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梁文》收之。

丁、《御講金字摩訶般若波羅蜜經(jīng)序》,存。

案:見《廣弘明集》卷十九。嚴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梁文》收之,題為《御講摩訶般若經(jīng)序》。

第三節(jié) 蕭子顯的學術(shù)思想——從“晚渡北人”和對沈約的雙重心態(tài)談起

南蘭陵蕭氏在魏晉南北朝并不是第一品的高門。但蕭子顯兄弟勤讀經(jīng)史百家,兼及釋教。我們在談及他的學術(shù)思想和文學批評觀之前,有兩個問題必須厘清。

第一、南蘭陵蕭氏門閥地位的變化。

南蘭陵蕭氏作為“晚渡北人”,很難躋身第一流的高門世族。蕭子顯的祖父蕭道成在淮北地區(qū)聚集成宋齊之際最大的軍事武裝,并以此進入南朝的權(quán)力核心,但即便已經(jīng)身登皇座,仍然常常有寒門世族之感。蕭道成的自嘆語:“吾本布衣素族,念不到此?!?《南齊書·高帝紀》)是研究者耳熟能詳?shù)睦?。此?趙翼《陔余叢考》卷十七《六朝重氏族》條疏證了諸多材料說明高門和寒門之間潛藏的緊張關(guān)系。《南史》卷三十六記載的如下一例,即可以看出高門世族排斥寒門世族的固有的傾向,亦可以看出齊武帝雖然位及皇帝,也對此無可奈何:

先是中書舍人紀僧真幸于武帝(案:即蕭道成),稍歷軍校,容表有士風。謂帝曰:“臣小人,出自本縣武吏,邀逢圣時,階榮至此。為兒昏,得荀昭光女,即時無復(fù)所須,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由江斅、謝淪,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詣之?!鄙娉兄荚剶?登榻坐定,斅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讓客。”僧真喪氣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時人重斅風格,不為權(quán)幸降意。余英時從士大夫的角度出發(fā),把這段文字解讀為承接東漢以來的“士氣高漲”。倘若從皇族蕭氏一門的角度出發(fā),則可以看出他們對于一直占據(jù)思想界、文壇首要位置的高門士大夫,懷有鄙視和企羨的雙重心態(tài)。這種雙重心態(tài)可以解釋蕭氏一門許多看似悖論的行為。如:《南齊書》記載永明五年,文惠太子臨國學,親臨策試諸生,與當時身為少傅的王儉往返問難。從中不難體會出文惠太子為代表的皇族蕭氏,在雙重心態(tài)的刺激下,欲與高門士大夫在學問上一爭高下的傾向(案:王儉為瑯琊王氏后人,代表著六朝的最高門第)。而這種雙重心態(tài)的極端,即是以齊明帝及其諸子為代表——徹底地放棄學問,與寒人幸臣終日相處。顯然,蕭子顯屬于前者。但我們必須注意到,此后由齊入梁,蕭子顯自身角色的變化(由皇室變?yōu)槌剂?,又部分地增加了我們討論的難度。

第二、沈約的提攜和壓力感。

蕭子顯這種雙重心態(tài)的最明顯的媒介人物就是沈約。沈約雖然歷身三朝(宋、齊、梁),但在南齊皇室互相猜疑的壓抑空氣下,仕途并不顯赫。齊初沈約做過文惠太子的征虜記室。在蕭嶷死后,礙于文惠太子和蕭嶷有隙,沈約并不敢為蕭嶷寫碑文,婉言謝絕(參《南齊書·蕭嶷傳》沈約答樂藹書)。齊明帝朝,蕭嶷家人第二次請沈約寫碑文,沈約終于答應(yīng)。如斯種種記載(包括上文提及《南史》記載蕭嶷死后托夢給沈約一事)表明,沈約和蕭嶷一門關(guān)系非同一般,上文列舉蕭子顯著作情況時,提及蕭子顯未及弱冠所作的《鴻序賦》,便被沈約比作班固的《幽通賦》,提攜之情,溢于言表。沈約雖然入梁才位及尚書仆射,但至少在南齊已是文壇盟主之資了。所以沈氏的思想在蕭子顯心目中的影響,至少涵蓋文學、文學批評、史學這幾方面。如果羅列一下沈、蕭的著作情況,甚至可以發(fā)現(xiàn),蕭子顯似乎故意學習沈約,并有一較高下之意,請看下表。

③清末民初四川學者林山腴認為:“(蕭子顯)惟《文學傳論》、《高逸傳序》,劣足比肩范(曄)沈(約)爾。”說參本書“雜篇”所整理之《唐前中國文學概要》。

上表粗略地指出在文史兩方面沈約對于蕭子顯的壓力感。我們并不排除其他南朝著名人士(特別是活動在學界和文壇的)對于蕭子顯的影響,但沈約確確實實是最為顯著的一個。耶魯大學的哈羅德·布魯姆(Harold Bloom)曾經(jīng)提出詩人之間影響理論,或可參考。我們明確了這一點,方才可以比較順利地接納為什么蕭子顯的文學批評觀里始終有沈約的影子。

下文的討論將基于上述兩點背景展開。

六朝名士多數(shù)以縱橫儒、道、釋三家而自負。然而蕭子顯的學術(shù)思想大抵以宗儒為主,揚佛附之,但卻頗為排斥道家。

南齊高帝、武帝兩朝,皇室內(nèi)外均崇尚儒術(shù),上德如風,下應(yīng)如草,史料不勝枚舉。臺灣學者簡博賢著有《今存南北朝經(jīng)學遺籍考》,此書所羅列南齊部分的人物和典籍,可以從中考察出當時儒者斐然的成就。近人王伊同《五朝門第》第七章《高門之風范》論及南齊時亦曰:“蓋齊代諸賢,忠于君,孝于親,友于兄弟,禮度之門,固有異眾矣。儒生論治道,重教化,有以也哉!”入梁之后,雖然政治制度上一度鮮明區(qū)別于南齊,但梁武帝很多文化政策卻是齊高帝、齊武帝的變相的延續(xù)。比如,天監(jiān)四年,梁武帝詔開五館,建立國學,置五經(jīng)博士。特別是梁武帝一度對蕭子顯特別青睞,請見下例:

三年,(蕭子顯)以本官領(lǐng)國子博士。高祖所制經(jīng)義,未列學官,子顯在職,表置助教一人,生十人。又啟撰《高祖集》,并《普通北伐記》。其年遷國子祭酒,又加侍中。于學遞述高祖《五經(jīng)義》。五年,選吏部尚書。侍中如故。(《梁書》本傳,《南史》同之)從史料記載考察,蕭子顯不僅參與,而且一度進入儒學系統(tǒng)的最高層。一方面是他家學門風所致,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蕭子顯本人對于儒學的精通。雖然蕭子顯的經(jīng)學著作《孝經(jīng)義疏》一卷及《孝經(jīng)敬愛義》一卷均已亡逸,但《南齊書》中對于當代儒學之士的推崇之情,特別是在《南齊書》卷三十九劉瓛、陸澄兩位大儒的《傳論》中的辨析,亦可知蕭子顯對于經(jīng)學脈絡(luò)有熟悉的把握。另外一點尤其值得重視,即是《南齊書·高逸傳》入選人物無一例外的均是深通儒術(shù)之人。蕭子顯在《高逸傳》開篇即云:“若今十余子者,仕不求聞,退不譏俗,全身幽履,服道儒門(案:著重號筆者所加),斯逸民之軌操,故綴為《高逸篇》云爾?!弊晕簳x老莊盛行以來,諸史記載退隱之士多屬道家,八代史書之中,唯有蕭子顯《南齊書·高逸傳》幾乎不選喜好老莊、釋教之徒。

至于說佛教,則是當時士大夫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黃季剛先生《漢唐玄學論》有云:“是知爾時(案:晉、宋、齊之際)儒術(shù)、玄言,并與浮屠相齊和;是故論中世玄學,不得舍《弘明》而不談?!?sup>近人湯用彤亦有專文論及南朝宋齊之間佛教之盛。南齊時代,不僅帝王和皇子尊崇佛教,宗室諸王也特別崇尚佛教,規(guī)模猶有勝于晉宋之處,現(xiàn)根據(jù)《南齊書》等史籍記載,略列出如下《南齊諸王崇佛表》:

續(xù)表

蕭子顯青年時期生活的南齊上層社會尚且如此。入梁之后,整個社會上下禮佛之風更盛,故蕭子顯必然浴乎其間,出入儒釋之間。

但頗為值得注意的是,齊梁兩代的南蘭陵蕭氏似乎很排斥道教及道家學說。蕭子顯的伯父齊武帝蕭賾臨終前就下詔說:“自今公私皆不得出家為道?!?《南齊書·武帝紀》)南齊皇帝如此,梁武帝亦如此,他甚至在天監(jiān)三年,向佛發(fā)愿,舍道事佛,還后悔過去自己耽嗜于《老子》。蕭子顯也同樣反對道家及道教,他在《南齊書·高逸傳論》一開始就不滿于顧歡的《夷夏論》,認為顧歡“優(yōu)老而劣釋”是狂妄之語。佛道二教相比,佛法遠遠勝于道說。此《傳論》中蕭子顯說道:“佛法者,理寂乎萬古,跡兆乎中世,淵源浩博,無始無邊,宇宙之所不知,數(shù)量之所不盡,盛乎哉!真大士之立言也。探機扣寂,有感必應(yīng),以大苞小,無細不容?!苯又@句話的意思,他甚至認為儒、陰陽、法、墨、縱橫、雜、農(nóng)、道(《南齊書·高逸傳論》原文列舉順序)八家學說全部都包括在佛家思想里面。在這里蕭子顯使用了一個排比格式,即“A(B、C、D……)家之教,……,今(則)……”。其中“A、B、C、D……”代表蕭子顯所提及的八家學說,“今(則)”后面論及的,全是佛教之優(yōu)點。我們據(jù)蕭子顯的論述列出下表:

上表有兩點說明:第一、“儒家之教”重復(fù)出現(xiàn)兩次,道出了儒教的兩個層面;第二、排列順序也可以看出蕭子顯在這八家中的尊抑觀念。倘若我們把蕭子顯的《南齊書·高逸傳論》和永明十一年秋齊武帝的下詔以及梁武帝的《舍事李老道法詔》相比較,就可以清晰地看出南蘭陵蕭氏對于道家道教一以貫之的排斥和對佛教持久不變的喜好。另外,道家的缺失和佛教的洞達,在此《傳論》的后半部分進一步強調(diào):

道本虛無,非由學至,絕圣棄智,已成有為。有為之無,終非道本。若使本末同無,曾何等級。佛則不然,具縛為種,轉(zhuǎn)暗成明,梯愚入圣。途雖遠而可踐,業(yè)雖曠而有期。當然,《南齊書·高逸傳論》這段文獻本身可以引發(fā)更多的思考,然而全部研究這段文獻的意義業(yè)已超出本書的范圍,但是,當我們探尋蕭子顯對于文學思想、文學批評的特殊表述時,蕭子顯學術(shù)思想里的這些帶有傾向性的文字應(yīng)該被我們時時考慮。

第四節(jié) 作為研究法的“文學”與“思想”

郭紹虞在《中國文學批評史·總論》部分提到欲研究一種文學批評,必須考慮“文學”和“思想”兩個方面。他指出:

蓋文學批評所由形成之主要的關(guān)系,不外兩方面:一是文學的關(guān)系,即是對于文學之自覺,二是思想的關(guān)系(案:著重號筆者所加),即是所以佐其批評的關(guān)系。由前者言,文學批評常與文學發(fā)生相互聯(lián)帶的關(guān)系。易言之,即文學批評的轉(zhuǎn)變,恒隨文學上的演變?yōu)檗D(zhuǎn)移;……由后者言,文學批評又常與學術(shù)思想發(fā)生相互聯(lián)系的關(guān)系;因此中國的文學批評,即在陳陳相因的老生常談中也足以看出其社會思想的背景。這固然不同于歐西的文學批評一樣……

漢學家亦有同樣的做法,比如世界上第一部《支那文學史》的作者笹川種郎在其書《第四期:魏晉及南北朝の文學》中就花了大量篇幅闡述魏晉以后思想界之變化,及其對文學之影響。又比如日本書學大家長澤規(guī)矩也《支那學術(shù)文藝史》一書的第五章《漢魏六朝の文學》前面特設(shè)《漢魏六朝の學界》,他的用意很是同于上文所引郭紹虞的理解。充分考慮到中國文學批評研究的特殊性,所以我們首先談?wù)摿耸捵语@的學術(shù)思想之大略。當然,全部討論蕭子顯的仕宦生平以及學術(shù)思想并不是本書主旨所在。但是,當我們探尋一個狹窄的主題,即蕭子顯對于文學思想、文學批評的特殊地位時,我們應(yīng)該牢記本章所討論的這些明顯的文學之外的背景因素。

民國時期的學者梅光迪在中央大學開設(shè)文學概論課時,拋開紛至沓來的各種書籍而直接采用溫徹斯特(C. T. Winchester)《文學評論之原理》,這本書特別推崇歷史研究法。溫氏有云:“歷史法之研究文學,裨益實多。舍此,則評論文學無以盡其旨趣矣?!?sup>故本書的研究法,即是建立在“文史校讎”基礎(chǔ)上的綜合考察法,亦恪守章太炎先生《國故論衡·文學點略》之“廣義文學觀”,而非時下以西洋Literature為準則所持之“純粹”文學觀。前者,乃六朝人之“文學”;后者,乃今日古代文學研究者之“文學”也。

  1. 參劉永濟《文學論》附錄《古今論文名著選》,太平洋印刷公司,1924年版,附錄頁26—27。劉永濟在選編例言中說:“選材不限文體,惟取評論合理或影響較大之作……以見歷朝文學遞嬗之跡。”至于劉永濟在梁代部分不選《文心雕龍》,緣于它已經(jīng)自成專書。后劉永濟亦有《文心雕龍征引文錄》(未刊稿)專論劉勰之書,武漢大學內(nèi)部鉛印本。容肇祖謂:“《齊書》亦為私家據(jù)官家材料而成之書,尚能紹述班固,不至如后來官書之蕪亂?!闭f見其著《中國文學史大綱》第二十六章《晉及南北朝的各種著述及翻譯》,樸社,1935年版,頁153。
  2. 針對沈約、鍾嶸和蕭統(tǒng)的研究書籍業(yè)已汗牛充棟,裴子野的研究近來也有很多,如林田慎之助的《裴子野<雕蟲論>考證——その復(fù)古文學論の構(gòu)造と制作年代》,載林田慎之助《中國中世文學評論史》,創(chuàng)文社,1979年版,頁286—313。
  3. 洪順隆主編《中外六朝文學研究文獻目錄》(增訂版),漢學研究中心,1992年版。
  4. 可參美國漢學家馬瑞志(Richard B. Mather), The Age of Eternal Brilliance:Three Lyric Poets of the Yung-Ming Era(483-493), Sinica Leidensia,2003。
  5. Holzman通譯為侯思孟,Wimsatt通譯為威姆塞特。案:上述Holzman的論述請見《海外學人專訪錄》,載《文學遺產(chǎn)》1989年第4期。Holzman本人在具體的研究工作中,也一以貫之地堅持了這種文史結(jié)合法,可參其Poetry and Politics:the Life and Works of Juan Chi,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
  6. 在歷代正史作者中,古來未有子孫為祖父作正史的情況,獨蕭子顯為祖父作本紀,為父親作傳。常常于宋齊革易之際,多所回護,王應(yīng)麟就已經(jīng)看出這個問題,他說:“子顯以齊宗室仕于梁,而作《齊史》,虛美隱惡,其能直筆乎?”見《翁注困學記聞》卷十三,商務(wù)印書館“萬有文庫”本,1935年版。清儒趙翼亦有論及此點,參《陔余叢考》卷七《<齊書>編次失當處》條,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頁122。
  7. 對于蕭嶷的史料,我們盡量參考《南史》而非《南齊書》,因為《南齊書》作者蕭子顯對于父親蕭嶷記述時,筆法多回護,比如蕭子顯在《豫章文獻王傳論》中竟然把自己的父親贊成周公一樣的名臣,原文是:“(豫章)宰相之器,誠有天真,因心無矯,率由遠度,故能光贊二祖,內(nèi)和九族,實同周氏之初,周公以來,則未知所匹也。”相比之下,李延壽《南史》的贊論,則相對持平許多?;蚩蓞⒘謧骷住吨袊膶W史》第十一編《<南齊書>文體多諛辭》條,學海出版社影印本,1986年版,頁131—132。
  8. 我們很難斷定這次拜訪的實質(zhì)目的,因為在蕭道成稱帝的過程中,最大的對手便分別是尚書令袁粲和荊州刺史沈攸之。但六朝“品目”的特質(zhì)是遠遠超越政治層面的,因為史書中記載被對手嗟茲贊美的例子很多。
  9. 見《宋書》及《南史》本紀。
  10. 關(guān)于研究蕭氏的文學集團著作,請參:何啟民《中古門第論集》,學生書局,1982年版;張蓓蓓《中古學術(shù)論略》,大安出版社,1991年版;胡大雷《中古文學集團》,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11. 齊武帝及其太子文惠太子在排斥厭惡蕭嶷這一點上高度一致,但頗為奇怪的是竟陵王蕭子良對蕭嶷卻存有好感。最明顯的例子,是蕭嶷死后齊武帝和蕭子良對于蕭嶷喪儀的不同意見。事載《南齊書》蕭嶷本傳。
  12. 齊高帝十九子,齊武帝二十三子,除蕭嶷一支有后人外,全部被齊明帝殺害?!赌淆R書·東昏侯紀》還記載到,齊明帝告訴他的兒子東昏侯,自己死后如果有人要發(fā)動政變,就繼續(xù)先發(fā)制人進行屠殺,“作事不可在人后”。江左四朝,同室屠殺,至此為最。也可參呂思勉《兩晉南北朝史》第十章第三節(jié)《明帝誅翦高武子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頁472—478。森鹿三主編《分裂の時代:魏晉南北朝》一書中,把這一時代比喻成“中國的麥克白(Macbeth)時代”,并指出不安定的權(quán)力與不安定的精神狀態(tài)是同源的。中央公論社,2000年版,頁276—282。宮崎市定《大唐帝國:中國の中世》敏銳地指出此時南北朝都出現(xiàn)了類似的“暗君”,中央公論社,1988年版,頁240。
  13. 清儒汪中《補宋書宗室世系表序》統(tǒng)計劉宋之末“本支百二十九人,其被殺者百二十有一”。羅振玉重新統(tǒng)計為“帝之本支實百五十有八人,其令終者三”。說見其著《補宋書宗室世系表》,載《二十五史補編》,中華書局,1955年版,頁4233。以此視南齊帝室本支存于后代者,則略好于劉宋。
  14. 在蕭嶷早年無子時,齊武帝第四皇子蕭子響為其嗣子,后蕭嶷有子,蕭子響還本。蕭子響勇力過人,本為巴東王,但舉兵拒王師,兵敗賜死,有司奏絕蕭子響屬藉,貶為“蛸氏”。蕭嶷上表苦苦求情,不果,貶為魚復(fù)侯。事參見《南齊書》、《南史》本傳。本文不詳述蕭子響生平大略。
  15. 此處《南齊書》作“善撫諸弟子”,《南史》作“善撫諸弟”。
  16. 南朝時,重要地方(如晉陵等大郡)的太守,權(quán)位甚至大于刺史。詳參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卷中《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中相關(guān)論述,臺灣商務(wù)印書館,1963年版。
  17. 《南史》本作“子質(zhì)”,中華書局點校本《南史》“??庇洝痹?“‘子質(zhì)’疑當作‘子笵’,蓋《梁書》及本書皆無子質(zhì)傳,而子笵與子顯等皆有傳。”案:《南史》蕭子笵本傳說他:“辭甚美”,且“與弟子顯、子云才名略相比”。故以此推斷,此處當為“子笵”而非“子質(zhì)”。又:朱銘盤《南朝齊會要》“宗室世次”亦無“子質(zhì)”一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頁13—23。
  18. 謝啟昆《小學考》,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7年影印版,頁204—205。又可參林明波《唐以前小學書之分類與考證》,“私立東吳大學中國學術(shù)著作獎助委員會叢書”之七十五,1975年版,頁447—448。
  19. 齊武帝諸子之學,請待下一章詳敘,齊明帝諸子行狀,大致備于《南史·明帝諸子傳》,可參看。另《南史·齊宗室傳》亦記載齊明帝的太子(蕭遙光)不悅學,太子還說:“文義之事,此是士大夫以為伎藝欲求官耳。皇太子何用講為?”齊明帝竟深以為然,從此皇太子竟日游宴,廢講(禮學)。案:趙翼《廿二史札記》卷十二《齊梁之君多才學》條,亦論及齊武帝諸子及蕭嶷諸子,獨不及齊明帝諸子。參王樹民校證《廿二史札記校證》,中華書局,1984年版,頁245—248。
  20. 此處“蘭陵”重言,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卷二十五有精彩的考證,轉(zhuǎn)引如下:“此重言‘蘭陵’者,郡縣兼舉也。呂安國廣陵廣陵人,曹虎下邳下邳人,庾易新野新野人,劉懷慰平原平原人,皆兼書郡縣之例。監(jiān)本少‘蘭陵’二字,蓋刊書者妄去之。《州郡志》南徐州無南蘭陵郡,蓋齊初并省。”見《嘉定錢大昕全集》,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頁549。又可參本書附錄《南監(jiān)本<南齊書>荻生徂徠批識輯考》的相關(guān)條目。
  21. 李延壽《南史》削去了南齊蕭氏出于蕭何的譜系記載,認為“齊書所典,便乖實錄”(語見《南史·齊高帝紀》)。這一點,顏師古注《漢書·蕭望之傳》也提出質(zhì)疑,認為是“妄相托附”。清儒李慈銘也采取了顏師古的說法,認為南齊蕭氏出于蕭何是偽托(見由云龍輯《越縵堂讀書記》“史部·南齊書條”,上海書店,2000年版,頁284)。但持平而論,李、顏、李三人均無鐵證,故本文從蕭子顯《南齊書》世系說。
  22. 岡崎文夫《魏晉南北朝通史·內(nèi)篇》第三章,弘文堂,1918年版,頁260。
  23. 鈴木虎雄《業(yè)間錄》,弘文堂,1928年版。中譯本參:鈴木虎雄著、馬導(dǎo)源譯《沈約年譜》,商務(wù)印書館,1935年版。參此書“永明七年”條下所述(此年沈約四十九歲)。另,曹道衡、沈玉成《中國文學家大辭典·先秦漢魏晉南北朝卷》謂蕭子顯當生于永明五年(487),卒于大同三年(537),中華書局,1996年版,頁380—381。曹沈二氏在《中古文學史料叢考》“《梁書·蕭子顯傳》卒年有誤”條給出理由,即《法寶聯(lián)璧序》謂中大通六年(534)蕭子顯48歲,并以此推翻《梁書》記載,中華書局,2003年版,頁574—575。劉躍進《門閥士族與永明文學》一書蕭子顯生卒年考訂從曹、沈之說,三聯(lián)書店,1996年版,頁240—241。然而僅僅一條孤證,似乎不能推翻《梁書》本傳的生卒年記載,故本文暫不參用曹、劉二書的考訂,而從鈴木書之說。
  24. 南朝齊梁開始,掌選之人逐漸有皇室化的傾向,詳參宮崎市定《九品官人法の研究——科舉前史》之《九品官人法の貴族化》,巖波書店,1992年版,頁147—158。
  25. 以下統(tǒng)計基于“獨著”的原則,合作編修之書不計入。如《廣弘明集》卷二十所收《梁簡文帝法寶聯(lián)璧序》后所附的三十馀位作者名錄,第一為湘東王蕭繹,第二則為侍中國子祭酒蕭子顯。這種情況下則不把《法寶聯(lián)璧》獨系于蕭子顯名下。又案:輕車長史蕭子笵也是《法寶聯(lián)璧》的作者之一。參《廣弘明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影印版,頁250—251。
  26. 興膳宏、川合康三《隋書經(jīng)籍志詳考》,日本汲古書院,1995年版。下文所參考的《隋志》,以興膳宏、川合康三《詳考》本為主,輔以《二十五史補編》本姚振宗、章宗源的《隋書經(jīng)籍志考證》。
  27. 詳見秦惠田《五禮通考》卷七十九?!段宥Y通考》,清光緒六年江蘇書局刊本,南京大學圖書館藏本。又及:《南齊書》本身論及禮制諸語,倘若稽鈔出來,一定可以更加明晰地看出蕭子顯的經(jīng)學卓識。
  28. 另,周天游認為:“劉義慶、蕭子顯二書(《后漢書》)亡于隋或唐初?!睆膭⒅獛住妒吠ā烽_始,世人對于蕭子顯創(chuàng)作的《后漢書》已經(jīng)不得觀其說了。具體考證參周天游輯注《八家后漢書輯注》的“前言”部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頁1。
  29. 最接近的一次成功北伐,是在大通二年(528),梁武帝命令名將陳慶之護送魏王元顥北歸。陳慶之連下北魏30馀座城池,并成功收復(fù)洛陽。然孤軍深入,最終被契胡族爾朱榮反撲。此役經(jīng)緯,除《梁書·陳慶之傳》等正史外,推薦一讀田中芳樹的歷史小說《奔流》,祥傳社,1998年版。
  30. 詳見《唐書經(jīng)籍藝文合志》,商務(wù)印書館,1956年版。案:蕭子顯字景陽,“陽”字古籍中與“暢”字易混,疑此處當是“景陽”轉(zhuǎn)寫之誤。又,齊梁皇室兩支蕭氏,均無字“景暢”者。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蕭子顯小傳亦誤題“字景暢”,中華書局,1983年版,頁1815。
  31. 湯球輯、楊朝明校補《九家舊晉書輯本》,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頁320。
  32. 參徐浩《廿五史論綱》第二編第七章,上海書店,1989年影印版,頁98—103。
  33. 據(jù)武秀成教授提示,《冊府元龜》中亦題作“三卷”,備說于此。
  34. 參前揭本逯欽立輯?!断惹貪h魏晉南北朝詩》中冊,頁1815—1820。
  35. 梁臺建(502),沈約拜為散騎侍郎吏部尚書右仆射。同年,梁武帝受禪,沈約拜尚書仆射,封建昌縣侯,常侍如故。天監(jiān)二年,又以尚書仆射沈約為尚書左仆射。參《梁書》本傳記敘及鈴木虎雄《沈約年譜》考訂。
  36. 嚴可均校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年版,頁3087。
  37. 參前揭本《廣弘明集》,頁243—246。
  38. 我把齊梁皇室稱為“晚渡北人”,受陳寅恪《述東晉王導(dǎo)之功業(yè)》一文啟發(fā),他將宋齊梁三代霸業(yè)締造者,歸為那些非第一流的“江左北人”集團,文載《金明館叢稿初編》,三聯(lián)書店,2001年版,頁68。又可參方北辰《魏晉南朝江東大族世家述論》第四章第一節(jié)《宋齊二朝的軍功家族》,文津出版社,1991年版,頁82—89。
  39. 安田二郎認為,蕭道成以淮北四鎮(zhèn)(青、冀、兗、徐)為根據(jù)地,憑借以北人為主的軍官豪族登上皇位,并且在南齊王朝成立初年的各項政策中保護了這一階層的利益。他推論蕭道成占有隨后在梁武帝時期形成的“新貴族主義體制”的萌芽性或前史性地位。參其《南齊高帝の革命軍團と淮北四州の豪族》,載其《六朝政治史の研究》第Ⅱ編《南朝の政治史》,京都大學學術(shù)出版會,2003年版,頁307—335。又可參:吳慧蓮《東晉劉宋時期之北府》第五章第四節(jié)《淮陰集團和蕭道成之崛起》,臺灣大學出版委員會,1985年版,頁167—181。
  40. 從趙翼此條所羅列的材料中可以發(fā)現(xiàn):這種潛藏的緊張關(guān)系以南齊二十三年間為最。
  41. 此處中華書局本《南史》頁943標點疑誤。似應(yīng)斷句為“告武帝。(武帝)曰”,而非“告武帝曰”。
  42. 參余英時《漢晉之際士之新自覺與新思潮》,載其《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頁262。
  43. 谷川道雄認為,高門士大夫賴以為生的最后依據(jù),既不是同族也不是鄉(xiāng)黨,而是自身的學問。參其《六朝貴族的自律世界》,載其《中國中世社會與共同體》,馬彪譯,中華書局,2002年版。關(guān)于谷川思想的這一點,亦可參見Joshua A. Fogel的Translator’s Introduction中的闡釋,載Medieval Chinese Society and the Local“Communit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5, pp xi-xxix.
  44. 鈴木虎雄《沈約年譜》“永明十年”下寫作“作《齊丞相豫章憲(案:當作“獻”)王碑》”。事實上,永明十年,也就是蕭嶷的卒年(參《資治通鑒》卷一百三十七,齊紀三記載)。當年沈約并沒有答應(yīng)為蕭嶷作碑文,直到齊明帝建武年間,蕭氏家人第二次提出請求,沈約方才答應(yīng)。鈴木氏此處誤。
  45. 參吉川忠夫《沈約の思想——六朝的傷痕》中《沈約の社會思想その一、二》、《沈約の精神生活の諸相——とくにその宗教生活》等四部分的描述,載《中國中世史研究——六朝隋唐の社會と文化》,東海大學出版會,1970年版,頁246—272。又可參吳正嵐《六朝江東士族的家學門風》第七章,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頁284—324。
  46. 哈羅德·布魯姆著、徐文博譯《影響的焦慮》緒論《對優(yōu)先權(quán)之反思·術(shù)語說明》,三聯(lián)書店,1989年版,頁3—17。
  47. 簡博賢《今存南北朝經(jīng)學遺籍考》,黎明文化事業(yè)股份有限公司,1975年版。我們也可以從漢代以來的學術(shù)傳統(tǒng)上看南朝學風,參考何肯(Charles Holcombe)《在漢的陰影下:南朝初期文人的思想和社會》(In the Shadow of Han:Literati Tought and Societ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outhern Dynasties)第五章《Liternti Culture》,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4, pp85—124.
  48. 王伊同《五朝門第》,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王書第三章《高門在政治上之優(yōu)遇》亦論及整個南齊社會崇尚儒術(shù),風氣流播廣且盛,頁24—78。新近的論述,又可參林繼中《文化轉(zhuǎn)型中的文學——以南朝、晚唐歷史變局為例》,文載衣若芬、劉苑如主編《世變與創(chuàng)化——漢唐、唐宋轉(zhuǎn)型期之文藝現(xiàn)象》,中研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0年版,頁301—325。
  49. 越智重明認為,蕭衍實行的“天監(jiān)改革”,沖破了宋齊以來官制之弊端,某種意義上說,甚至使宋齊即將崩潰的貴族制重新獲得生機,參其《魏晉南朝の貴族制》第六章《宋齊政權(quán)と宋齊貴族制》和第七章《梁陳政權(quán)と梁陳貴族制》,特別是第七章第二節(jié)《梁の天監(jiān)の改革と庶民層》的論述,研文出版社,1982年版。不過越智主要是從日本京都史學派“六朝貴族制”制度層面考察,倘若從學術(shù)文化層面,則很難說梁武帝沖破了宋齊以來的規(guī)則,頁274—326,頁329—332。
  50. 林登順《魏晉南北朝儒學流變之省察》第二章第四節(jié)分“中央”、“地方”、“私人”三個方面論及梁武帝時期儒學之盛,可參看。文津出版社,1996年版,頁100—107。
  51. 蕭子顯父親蕭嶷即雅好儒術(shù)。蕭嶷在身為都督八州諸軍事、南蠻校尉時,仍不忘置學,于南蠻園開館置學,又設(shè)儒林參軍一人,文學祭酒一人,勸學從事二人。以上事跡載《南齊書》本傳。這種崇尚儒術(shù)的家風也一定深深影響了蕭嶷最喜歡的第五子——蕭子顯。
  52. 黃季剛《漢唐玄學論》,載《黃侃論學雜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頁482。即如熊十力也謂:“《文選》、《弘明》、《漢魏叢書》,時置案頭,不時諷玩?!闭f見其著《十力語要》卷二,中華書局,1996年版,頁224。
  53. 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重點參見此書第十三章《佛教之南統(tǒng)》,頁292—347。
  54. 參前揭本《廣弘明集》卷四梁武帝的《舍事李老道法詔》,此文中梁武帝提到:“道有九十六種,唯佛一道是于正道,其余九十五種各為邪道。朕舍邪外以事正內(nèi)?!表?16。
  55. 但是蕭子顯對于偏向《周易》術(shù)數(shù)以及儒家祥瑞、災(zāi)異之說,并不排斥。參考:平秀道《南齊書祥瑞志について》,文載《龍谷大學論集》第400·401合并號,1973年版。何丙郁《太乙術(shù)數(shù)與<南齊書·高帝本紀上>史臣曰章》,文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67本第2分,1996年版。
  56.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百花文藝出版社重新排印本,1999年版。朱自清對于郭紹虞把文學和思想結(jié)合起來討論的方法大加贊賞。參其《評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載《朱自清古典文學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頁539—543。
  57. 笹川種郎《支那文學史》(帝國百科全書第九編),東京博文館,1898年版,頁131—139。
  58. 長澤規(guī)矩也《支那學術(shù)文藝史》,三省堂,1938年版。他在第一章《序說》中的“支那文學の特征”以及“文學と文藝”亦可參看,頁3—25。
  59. 溫徹斯特(C. T. Winchester)著,景昌極、錢堃新譯,梅光迪?!段膶W評論之原理》,商務(wù)印書館,1935年版,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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