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帝

讀通鑒論(套裝共五冊)(精) 作者:注 著,尤學工,翟士航,王澎 譯


文帝

【題解】

漢文帝劉恒(前203—前157)是漢高祖劉邦之子,公元前180年在諸呂之亂平定后被周勃、陳平等大臣迎立為皇帝。文帝即位后,繼續(xù)推行清靜無為的政策,輕徭薄賦,恢復和發(fā)展生產(chǎn),提倡節(jié)儉,廢除肉刑,使?jié)h朝進入了比較強盛安定的時期,史稱“文景之治”。在位二十三年。

漢文帝歷來被認為是古代君王中的有道明君,王夫之對于文帝整體上給予了較高的評價,但對于其一些具體的施政舉措也提出了批評。對于輕徭薄賦、廢止肉刑的政策,王夫之沒有停留在頌揚文帝德行的層次,而是從歷史發(fā)展的大趨勢指出了這些“善政”背后的歷史進步軌跡及其出現(xiàn)的歷史前提;對于漢文帝時期的重大挑戰(zhàn)——諸侯王問題,王夫之從歷史大勢上反復申述分封制在漢初的“復興”是短暫的,從長遠來看分封制的社會基礎已經(jīng)瓦解,不可能再長期維持下去。基于這一前提,王夫之充分肯定了漢文帝持靜待變的方略,認為這是其知天命、順應歷史趨勢的表現(xiàn)。對于漢文帝放開民間鑄錢之禁、合將相為一的政策,王夫結合漢以后的史實,指出這兩項措施有欠妥當,其實際效果與文帝制定政策的動機相違背;對于文帝用人方面的失策,如誤信袁盎、輕召季布,王夫之則直接予以了批評。

對于漢文帝時期的名臣——賈誼、晁錯和袁盎,王夫之也做出了自己的評論。對于歷史上被普遍視為懷才不遇之典型的賈誼,王夫之用了相當?shù)钠u論其向文帝提出的各項方略,但評價不高,如賈誼治安策中制御匈奴的“三表五餌”之術,被王夫之視為“嬰稚之巧”;“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削藩之策也被王夫之認為是“不參古今之理勢”的短視之術。王夫之認為賈誼“不聞道而只為術”,這一評論是否合宜,需要讀者見仁見智,但一味以后見之明指責賈誼所提方略過于急切,則未免少了些對具體歷史情境下人物的“同情”之心。對于晁錯,王夫之頗為贊賞其提出的貴粟和徙民實邊之策;對于袁盎,則難掩厭惡之情,直斥其陰險邪僻、居心叵測。

在本篇中,王夫之的史論充分顯示了其博學與通識。一方面,在國防、賦稅、鑄幣、禮制等關乎國計民生的問題上,皆能有理有據(jù)地結合史實對文帝政策進行分析,條陳利害,指明得失,并給出自己獨到的見解,這建基于他對于軍事、經(jīng)濟、文化等方面知識的廣博涉獵和思考。另一方面,盡管是以評論漢初歷史為主,眼光卻始終洞貫古今,提煉出古代社會的共通性問題,如論漢文帝合將相為一,即能引申出歷代軍政關系的處理這一問題,肯定宋之樞密院制而批評明代閣臣督師之制;論漢文帝將周勃下獄,即能關照到歷代對待大臣之方式與士風變化之間的關系,雄辯地指出辱大臣即為辱國。這種博學與通識,無疑是王夫之史論的獨特魅力所在。

一 袁盎諫帝待周勃謙讓

誠以安君之謂忠,直以正友之謂信,忠信為周。君子周而上下睦,天下寧矣。周勃平諸呂,迎立文帝,而有德色;非有罔上行私之慝也,不學無術而忘其驕耳。袁盎與俱北面事君,尊卑雖殊,固有同寅之義;規(guī)而正之,勃豈遽怙而不改。藉其不改而后廷折之,勃過不掩而文帝之情亦釋矣。乃弗規(guī)弗折而告文帝曰:“丞相驕,陛下謙讓,臣主失德?!彼寡猿龆吋缮?sup>⑥,勃之禍早伏而不可解,險矣哉!

【注釋】

①慝(tè):邪惡。

②袁盎(?—前148):《漢書》中稱爰盎,字絲,楚人,文帝、景帝時大臣。袁盎直言敢諫,曾任中郎、吳國相等職。七國之亂起,袁盎向景帝建議誅殺晁錯以退叛軍,被景帝采納,命他擔任與叛軍交涉的任務。后因反對立梁王劉武為皇儲,被梁王派刺客暗殺。傳見《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③同寅:同僚,共事的官吏。

④怙:堅持。

⑤藉:假設,假使。折:批評,爭辯。

⑥釁:裂痕,裂隙。

【譯文】

真誠懇切,能夠使君王安定,稱之為“忠”;正直無私,能夠匡正朋友的過失,稱之為“信”,忠信兼?zhèn)渚徒小爸堋?。君子如果能做到“周”,那么君臣上下就會和睦,天下也就安寧了。周勃平定了呂氏的叛亂,迎立漢文帝,自居有功而流露出有恩德于文帝的神色。這并不是因為他有欺君罔上、營私舞弊的奸邪之心,而是由于他不學無術所以忘記了戒驕戒躁。袁盎和他一起作為朝臣侍奉君王,雖然尊卑懸殊,但是并不影響兩人應有同僚之義的事實;如果袁盎能在私下里指出周勃的過錯,規(guī)勸他改正,周勃難道會堅持錯誤不肯悔改嗎?萬一他真的不思悔改,那么就在朝堂上公開批評他,這樣既不掩飾周勃的過錯,也可以消除文帝的疑慮。然而,袁盎既不私下規(guī)勸也不公開批評,而是對文帝說:“丞相周勃恃功而驕,陛下卻一味謙讓,這樣臣子和君主各自都失去了應有的德。”此言一出,漢文帝立即對周勃產(chǎn)生了猜忌之心,周勃的災禍于是早在這里就埋下了,最終也無法破解,袁盎的用心真是險惡?。?/p>

帝之謙,非失德也,尊有功而禮大臣,亦何非太甲、成王之盛心?而導之以猜刻,此之謂不忠。諒其心之無他,弗與規(guī)正,而行其讒間,此之謂不信。盎之險诐,推刃晁錯而奪之權,于勃先之矣。小人之可畏如此夫!

【注釋】

①盛心:深厚美好的情意。

②諒:明白。他:異心。

③險诐(bì):亦作“險陂”。陰險邪僻。诐,偏頗,邪僻。

④晁錯(前200—前154):潁川(今河南禹縣)人。西漢政治家。漢文帝時任太子家令,上書主張“納粟授爵”“移民實邊”。太子劉啟即漢景帝上臺后任命他為內(nèi)史,后又擢升御史大夫。晁錯力主削藩,因而觸怒諸侯王利益,吳楚等國發(fā)動“七國之亂”,宣言“清君側,誅晁錯”。漢景帝在軍事壓力下聽從袁盎計策,將晁錯腰斬于東市。傳見《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譯文】

帝王的謙讓并不是失德。尊重有功之人,禮遇德高位重的臣子,難道不是像商王太甲、周成王那樣深厚美好的情意?而把帝王的謙讓之心導向猜忌刻薄,就叫不忠。明白對方雖有錯但并無異心,卻不加以規(guī)勸指正,而是私下里進讒言挑撥離間,這就叫不信。袁盎的陰險邪僻一以貫之,后來他挾仇報復、力勸景帝誅殺晁錯并奪取他的權力,從周勃這一事件中就已經(jīng)可以看到先兆了。小人就是如此可怕呀!

乃抑有奸不如盎者,淺而躁,褊迫而不知大體,擊于目即騰于口,貽禍臣主,追悔而弗及,非盎類而害與盎等。故人主之宜遠躁人,猶其遠奸人也。則親親尊賢之道,其全矣乎!

【注釋】

①褊(biǎn)迫:見識狹小。褊,狹小。

②擊:碰,接觸,這里指目擊。騰:張口放言。

【譯文】

還有一些不如袁盎奸邪的人,淺薄急躁,見識偏狹而不識大體,一旦看見什么,不等搞清緣由就迫不及待地宣揚出來,結果給君臣都帶來了災禍,追悔莫及。這種人雖然與袁盎不屬于同類,但危害卻是相同的。所以,君王應該遠離急躁偏狹之人,就如同遠離奸險邪惡之人一樣。如果能做到這樣,那么孝敬親人、尊敬賢人之道,大概也就齊備了吧!

二 文帝偽謙不終

《易》曰:“謙:亨。君子有終。”君子而后有終,非君子而謙,未有能終者也。故“”也、“鳴”也、“勞”也,而終之以“侵伐”。雖吉無不利,而固非以君子之道終矣。君子之謙,誠也。雖帝王不能不下丘民以守位,雖圣人不能不下芻蕘以取善。理之誠然者,殫心于此,而誠致之天下。見為謙而非有謙也,而后可以有終。故讓,誠也;任,亦誠也。堯為天下求賢,授之舜而不私丹朱,與禹之授啟、湯之授太甲、武王之授成王一也,皆誠也。舜受于堯,啟受于禹;與泰伯之去句吳、伯夷之逃孤竹一也,皆誠也。若夫據(jù)謙為柄,而“”之,而“鳴”之,而“勞”之;則姑以此謝天下而不自居于盈,則早已有填壓天下之心,而禍機伏而必發(fā),故他日侵伐而無不利。黃、老之術,離誠而用偽久矣。取其“鳴謙”之辭,驗其“侵伐”之事,心跡違,初終貿(mào),抑將何以自解哉!故非君子,未有能終其謙者也。

【注釋】

①“謙:亨”幾句:出自《周易·謙卦》卦辭。意思是有謙德的君子會亨通順利,有始有終。

②故“(wéi)”也、“鳴”也、“勞”也,而終之以“侵伐”:分別出自《周易·謙卦》爻辭:“六四:無不利,謙?!薄傲壶Q謙,貞吉?!薄熬湃簞谥t,君子有終,吉?!薄傲澹翰桓灰云溧?,利用侵伐,無不利?!?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2/08/04/2251164650079.jpg" />,輔佐。鳴,言談。勞,功勞。

③丘民:百姓。

④芻蕘:割草打柴的人,借指地位低微之人。

⑤殫心:竭盡心力。

⑥丹朱:據(jù)《史記·五帝本紀》等記載,是堯的兒子。

⑦泰伯之去句(gōu)吳、伯夷之逃孤竹:泰伯之去句吳,泰伯也稱太伯,是周太王古公亶父長子,因太王有意傳位給小兒子季歷,為成全父親,太伯攜其弟仲雍逃到吳地,建立吳國。事見《史記·吳太伯世家》。伯夷之逃孤竹,伯夷是商紂王時期孤竹國國君的長子,國君欲以三子叔齊為繼承人,國君死,叔齊讓位于伯夷,伯夷不肯違背父命,因而出逃,叔齊也隨其出逃。事見《史記·伯夷列傳》。

⑧貿(mào):改變,不一致。

【譯文】

《周易》中說:“有謙德的君子會亨通順利,有始有終?!敝挥芯拥闹t讓才能有始有終,如果不是君子而謙讓,沒有能得到善終的。所以,在輔佐時謙虛、言談時謙虛、有功勞時謙虛,最終的歸宿卻是“侵伐”。雖然吉祥,沒有不利之處,但這本來就不是以君子之道而善終的。君子的謙虛,是誠懇真摯的。即使是帝王也不能不屈身善待百姓來穩(wěn)固自己的地位,即使是圣人也不能不禮遇割草打柴的普通人來取得善果。這是理所固然的要求,如果能為此竭盡心力,那么就可以依靠誠懇來招致天下。厲行謙虛而不自居謙虛,這樣才能得到善終。所以,謙讓是誠懇的,自任也是誠懇的。堯為天下求賢才,將天下傳給賢明的舜,而不是私自授給自己的兒子丹朱。他的這種做法,與大禹傳位給兒子啟、商湯傳位給兒子太甲、周武王傳位給兒子成王一樣,都是出于至誠。舜從堯那里得到天下、夏啟從大禹那里得到天下,與泰伯前往吳地、伯夷逃離孤竹一樣,都是出于至誠。如果將謙虛作為資本,廣為散布,沽名釣譽,據(jù)為自己的功勞,那么即使姑且能對天下保持謙抑而不驕傲自滿,也早就有了鎮(zhèn)壓天下之心,禍根已然埋下,到了一定的時刻禍患必然會降臨人世,所以他日如有侵伐,沒有不利的。黃、老之術,舍棄誠而用偽,由來已久了。拿“鳴謙”這一辭藻,來驗證“侵伐”之事,心意與行動相違背,開頭與結尾不一致,又將怎樣為自己辯解呢?所以,如果不是君子,沒有能夠始終如一保持謙虛的。

有司請建太子,文帝詔曰:“楚王,季父也;吳王,兄也;淮南王,弟也?!敝T父昆弟之懿親,宜無所施其偽者。而以觀其后,吳濞、楚戊、淮南長無一全其軀命者。尺布斗粟之謠,取疚于天下而不救。然則詔之所云,以欲翕固張之術,處于謙以利用其忍,亦險矣哉!

【注釋】

①有司請建太子:指文帝即位后有關部門請求早立太子,文帝認為自己不夠賢德,人民尚未滿意,且諸侯王和宗室、兄弟及有功之臣多有德義,應該推舉有德之人繼承社稷,而非急于立太子。然而大臣們堅決請求文帝立自己的兒子為繼承人,最終文帝才答應。事見《史記·孝文本紀》。

②懿(yì)親:至親。

③吳濞:指吳王劉濞(前215—前154)。漢高祖劉邦之侄、漢文帝的堂兄。文帝死后,以“清君側”名義發(fā)動七國之亂,最終兵敗被殺。傳見《史記·吳王濞列傳》。楚戊:指楚王劉戊(?—前154)。漢高祖劉邦四弟楚元王劉交之孫,楚國第三代君主。追隨吳王發(fā)動七國之亂,最終戰(zhàn)敗自殺。傳見《史記·楚元王世家》?;茨祥L:指淮南王劉長(前198—前174)。漢高祖劉邦少子,漢文帝異母弟。文帝時期他在國中驕橫不法,圖謀叛亂,事泄被拘。朝臣議以死罪,文帝赦免了他,廢王號,謫徙蜀郡,途中不食而死。傳見《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④尺布斗粟之謠:指淮南王劉長因謀反被其兄漢文帝廢黜王位、遷徙途中絕食而死后,民間為此事創(chuàng)作的歌謠:“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p>

⑤欲翕(xī)固張:語出《老子》第三十六章:“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币馑际窍胍諗克?,必先擴張它。翕,合,聚。

【譯文】

有關部門請求早立太子,文帝下詔說:“楚王,是我的叔父;吳王,是我的兄長;淮南王,是我的弟弟?!币允甯?、兄弟這樣的至親關系,按理說不應當心懷異志、圖謀不軌。但從后面的事實來看,吳王劉濞、楚王劉戊、淮南王劉長三人,沒有一個不身首異處、死于非命的。正如民間流傳的諷刺宗室至親不能相容的尺布斗粟之歌謠那樣,他們對天下犯下了大罪而沒有誰能救他們。但是文帝詔書中的說法,是用欲翕固張的策略,自身盡量做到謙恭而利用對方的殘忍,也是很危險的呀!

且夫言者,機之所自動也。吳、楚、淮南聞斯語而歆動其妄心,則雖欲撲之而不得。故曰“火生于木而焚生火之木”,自生而自克也。文帝亦何利焉?至于侵伐,而天下亦殆矣。君子立誠以修辭,言其所可行,行焉而無所避,使天下洞見其心,而鬼神孚之。兵革之萌銷于心,而機不復作,則或任焉而無所用謙,或讓焉而固誠也,非有偽而托于“鳴”者也。何侵伐之利哉!

【注釋】

①火生于木而焚生火之木:《陰符經(jīng)》云:“火生于木,火發(fā)必克?!碧评钴酢蛾幏?jīng)解》云:“火生于木,火發(fā)而木焚。”意思是火產(chǎn)生于木,卻反過來焚燒了生火的木頭,比喻玩火自焚。

②孚:信服。

【譯文】

語言,是引發(fā)行動或事件的導火索。如果吳王、楚王、淮南王聽了文帝的這番話而欣然動起了不正當?shù)男乃?,那么即使想要消滅他們也不可能。所以說“火產(chǎn)生于木,卻反過來焚燒了生火的木頭”。這叫自生自克,文帝又能得到什么好處呢?一旦與各諸侯王發(fā)生軍事沖突,那么天下也就變得很危險了。君子立于至誠而注意修飾自己的文辭,所說的話都是切實可行的,所做的事也都無須避開他人,使天下的人都可以洞見他的心,連鬼神也會信服他。戰(zhàn)爭的萌芽消弭于心底,而且類似的念頭不會再產(chǎn)生。如此則有時自任而無須謙讓,如果謙讓他人也一定是出于至誠,并非是虛情假意而出于言語上虛假的謙讓。所以侵伐有什么好處呢?

三 賈誼欲興禮樂宜先勸文帝以學

漢興,至文帝而天下大定。賈誼請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興禮樂,斯其時矣。魯兩生百年而后興之說謬矣。雖然,抑豈如誼之請遽興之而遂足以興邪?武帝固興之矣,唐玄宗欲興之矣,拓拔氏、宇文氏及宋之蔡京亦皆欲興之矣。文帝從誼之請,而一旦有事于制作,不保其無以異于彼也。于是而興與不興交錯,以凋喪禮樂,而先王中和之極遂斬于中夏

【注釋】

①正朔:歷法。服色:車馬和祭牲的顏色。歷代各有所尚。

②拓拔氏、宇文氏:分別代指北魏和北周。蔡京(1047—1126):字元長,興化仙游(今福建仙游)人。北宋權相、書法家。宋徽宗在位期間,蔡京先后四次任相,共達十七年之久,因大興花石綱之役等劣跡而被時人稱為“六賊”之首。宋欽宗上臺后,蔡京被貶到嶺南,途中死于潭州。傳見《宋史·奸臣列傳》。

③斬:斷絕。中夏:華夏,中國。

【譯文】

漢朝建立后,直到文帝時期天下才完全安定。賈誼請求改訂歷法、更換服色、制定官名、興禮作樂,此時正是合適的時機。那兩名魯國儒生主張等到百年以后再興禮作樂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盡管這樣,如果要按照賈誼的建議立即興禮作樂,難道就能很快興得起嗎?漢武帝固然興禮作樂了,唐玄宗也想興禮作樂,連北魏、北周這些少數(shù)民族政權和宋代奸相蔡京都想興禮作樂,但卻未必能取得成功。如果漢文帝接受賈誼的請求,而在短時間內(nèi)迅速制禮作樂,其結果難保不和歷史上那些失敗的案例一樣。于是興禮樂與不興禮樂交錯相雜,禮樂制度漸漸凋落喪失,而先王的中和之道就在華夏漸漸斷絕了。

夫誼而誠欲興也。當文帝之世,用文帝之賢,導之以中和之德,正之于非僻之萌,養(yǎng)之以學問之功,廣之以仁義之化,使涵泳于義理之深。則天時之不可逆,而正朔必改;人事之不可簡,而服色官名之必定;至德之不可斁,而禮樂之必興;怵惕而不安于其心,若倦于游而思返其故。抑且有大美之容,至和之音,髣髴于耳目之間,而迫欲遇之。則以文從質(zhì),以事從心,審律呂于銖絫之間,考登降于周旋之際,一出其性之所安,學之所裕,以革故而鼎新,不待歷歲年而燦然明備矣。誼之不勸以學而勸以事,則亦詔相工瞽之末節(jié),方且行焉而跛倚,聞焉而倦臥,情文不相生,焉足以興?故文帝之謙讓,誠有歉于此也,固帝反求而不容自誣者也。禮樂不待興于百年,抑不可遽興于一日,無他,惟其學而已矣。

【注釋】

①怵(chù)惕:恐懼警惕。

②髣髴(fǎng fú):隱約,依稀。

③律呂:本意指古代校正樂律的器具,比喻準則、標準。銖絫(lěi):一銖一絫,比喻微小之物。絫,古代計量單位,十絫為一銖。

④登降:指登階下階進退揖讓之禮。

⑤詔相:古代一種禮儀人員,負責教導行禮的言辭與禮節(jié)。工瞽(gǔ):古代樂官。

⑥跛倚:偏倚,偏向某一方。

【譯文】

賈誼確實是誠心想興禮樂的,他處在漢文帝在位時期,利用漢文帝的賢能,用中和的品德來引導他,在他萌生邪惡的念頭時及時加以矯正,用學問的功夫來滋養(yǎng)他,用仁義感化來拓寬他的胸懷,使他沉浸在義理的精深奧妙之中。如此一來,則天時不可以違逆,所以立法一定要更改;人事不可以簡陋,所以車馬、祭牲的顏色和官名必須要精心制定;至高的德行不容敗壞,所以必須興禮作樂。由于恐懼和警惕,他的內(nèi)心時常不安,就如同游子厭倦漂泊而想要返回故鄉(xiāng)一樣。況且有大美的禮容、極度和諧的音樂,仿佛就在耳目之間,因而急切地想遇到它。如此則以外在的文來跟從內(nèi)在的質(zhì),以具體行動來服從于心,在非常精細的尺度上考訂音律,在周旋進退之間考訂登階下階的禮儀細節(jié),完全出于其性情的安然于此、學問的深厚積累,以此來革除舊弊,創(chuàng)立新制,用不了一年就可以卓有成效,綱紀法度都變得明確完備。賈誼不勸文帝先修學問,卻勸其先做具體的事情,這也是屬于詔相、樂工之類的人負責的細枝末節(jié),剛要行動便有所偏倚,令人聽到就疲倦地臥在床上,內(nèi)容與形式不能共生,禮樂怎么能夠興起呢?所以,文帝的謙讓,實在是由于在學問這方面有所欠缺,他寧愿自身繼續(xù)努力也不容許自欺欺人。禮樂不可以等到百年以后再興起,但是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內(nèi)就迅速興起,這沒有別的原因,只是由于受到學識的局限而已。

或曰:成王幼沖,德未成而周公亟定宗禮,何也?曰:周公之自定之也,非成王之能也。迨其后成王日就月將而緝熙于光明,乃以用周公之所制而不慚。誼固非周公,藉令其能如周公,而帝以黃、老之心行中和之矩范,自顧其不類而思去之,又奚能以終日乎?

【注釋】

①幼沖:年齡幼小。

②日就月將而緝熙于光明:語出《詩經(jīng)·周頌·敬之》:“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币馑际侨杖沼兴斋@,月月有所進步,不斷地學習,就能達到無比光明的境界。緝熙,光明,光輝。

【譯文】

有人說:“周成王年齡幼小,德行還未成而周公就迅速制定了宗廟祭祀的整套禮儀,這是為什么呢?”回答是:“這是周公自己制定的,而不是成王本人能夠制定的。等到后來,成王不斷地學習,日日有所收獲,月月有所進步,從而達到光明的境界后,仍然繼續(xù)使用周公所制定的禮儀制度,沒有絲毫感到不滿意。賈誼本來就不是周公,即使他的能力和德行能比得上周公,而漢文帝以信奉黃、老之道的心來推行儒家中和之道的規(guī)范,自己就會深感不倫不類而想要放棄它,又怎么能夠整天堅持賈誼的教導呢?”

四 文帝罷衛(wèi)將軍軍及太尉官合將與相為一

文帝罷衛(wèi)將軍軍,不欲使兵之冗集于京師也;罷太尉官屬丞相,不欲兵柄輕有屬也;合將與相而一之,故匈奴侵上郡而灌嬰以丞相出將。以是為三代文武同涂之遺制與!抑論之:罷衛(wèi)軍,罷太尉,未嘗不宜也。天子者,不待擁兵以為威;假待之以為威,則固不可更授其制于一人。乃若合將相于一,而即相以將,則固不可。灌嬰者,可將者也,非可相者也;其可相者,則又非可將者也。故三代之制,不可行于后世者有二:農(nóng)不可兵,兵不可農(nóng);相不可將,將不可相也。

【注釋】

①衛(wèi)將軍:漢初官職名,漢高祖時王恬啟曾任衛(wèi)將軍,漢文帝即位后,任命宋昌為衛(wèi)將軍,總領南北軍,是京城軍隊的最高統(tǒng)帥。漢文帝前二年,下詔罷衛(wèi)將軍一職。后來歷代時有復置,職掌不盡相同。

②冗(rǒng):多余。

③上郡:戰(zhàn)國秦漢時期郡名,魏國始置。西漢初年,其統(tǒng)轄范圍包括今陜西北部、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烏審旗等地區(qū),郡治所在膚施(今陜西綏德)。灌嬰(?—前176):睢陽(今河南商丘)人。西漢開國功臣,以英銳驍勇著稱,作為騎兵將領屢立戰(zhàn)功。文帝即位后,灌嬰因擁立有功而被封為太尉。后來文帝撤銷太尉一職,他改任丞相。卒謚“懿”。傳見《史記·樊酈滕灌列傳》。

④涂:道路。與:語氣詞。表感嘆。

【譯文】

漢文帝罷除衛(wèi)將軍一職及其所轄軍隊,是不想讓軍隊過多地聚集在京城;罷太尉一職而將其職權轉屬丞相,是不愿意讓兵權輕易地掌握在別人手里。他把將和相的職掌合而為一,所以匈奴入侵上郡時,灌嬰以丞相的身份率軍出征。漢文帝認為這是夏、商、周三代文武同途的遺制。如果仔細討論的話,罷除衛(wèi)將軍、罷除太尉,也沒有什么不合適的。天子本來就不必擁重兵來顯示威風。如果必須靠擁重兵來顯示威風,那么軍權當然不應該輕易地授給別人。至于把將和相合而為一,而以將軍充任丞相,則是根本不可行的。灌嬰可以做將軍,卻不可以做丞相;可以做丞相的,則又不一定能做將軍。所以,三代的制度中,后世不可行的有兩種:一是農(nóng)民不能做士兵,士兵不能做農(nóng)民;二是丞相不可做將軍,將軍不可做丞相。

且夫古之將相合一者,列國之事爾。楚之令尹,楚之帥也;晉之將中軍,晉之相也。所以然者,何也?列國無議禮、制度、考文之事,無百揆、四門、大麓之典;其執(zhí)政者,不必有燮陰陽、興教化、敘刑賞之任。而其為帥也,亦鄰國之不輯,相遇于中原,以一矢相加遺,而猶有禮焉;非如后世之有天下者,與夷狄盜賊爭社稷之存亡也。其謂之將相者,今一郡之倅判而已;又其小者,一縣之簿尉而已。若天子,則吉甫、山甫、方叔、南仲各任其任而不相攝。然則三代且不然,而況后世統(tǒng)萬方之治亂,司邊徼之安危者乎!

【注釋】

①令尹:楚國在春秋戰(zhàn)國時代的最高官銜,入則領政,出則統(tǒng)軍。

②無議禮、制度、考文之事:語出《禮記·中庸》:“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笨嘉?,考試辭章。

③百揆(kuí):百官。四門:學校名,即四門學。大麓(lù):總領政務之職,領錄天子之事,猶后世之尚書。

④燮(xiè):協(xié)和,調(diào)和。敘:評議等級次第。

⑤不輯:不和。輯,和睦。

⑥倅(cuì)判:州郡長官的副職。

⑦簿尉:主簿和縣尉,縣令的副職。

⑧吉甫、山甫:指西周宣王時期的賢能宰輔尹吉甫、仲山甫,二人皆能文能武。方叔、南仲:皆是西周宣王時期的卿士,曾領兵征伐荊楚和狁(xiǎn yǔn)。

【譯文】

況且古代將相合一,本是列國時期的事情。楚國的令尹,是楚軍的統(tǒng)帥;晉國中軍的主將,也是晉國的宰相。之所以這樣,是為什么呢?因為列國時期沒有議論禮制、制作法度、考試辭章的事情,沒有百官、學校、總錄政事的典章制度;當時的執(zhí)政官,不必負責調(diào)和陰陽、興辦教育、獎懲賞罰等事務。他們做將帥,也不過是在與鄰國不和的時候,率軍相遇于原野,即使相互射出一矢一箭,也仍然不失禮儀;而不是像后世的天下君王那樣,必須不斷地跟夷狄、盜賊來爭奪社稷的存亡。古時候所謂的將相,不過相當于今天一郡的副貳官員罷了;其中更小的,僅僅相當于一縣的主簿、縣尉而已。至于天子,其手下的大臣如尹吉甫、仲山甫、方叔、南仲等都是各司其職而互不統(tǒng)屬。由此可見,連三代時期都尚且不這樣將相合一,更何況是后世統(tǒng)帥天下萬方的治亂、負責邊境的安危的人呢!

蓋相可使之御將,而不可使為將;將可與相并衡,而不可與六卿并設。宋之以樞密司兵而聽于相,庶幾近之矣。以樞密總天下之戎務,而兵有專治;以宰相司樞密之得失,而不委以專征。斟酌以仿三代之遺意,而因時為節(jié)宣,斯得之與!閣臣督師,而天下速斃。嗚呼!殆矣夫!

【注釋】

①六卿:《周禮》執(zhí)政官員分為六官,亦稱“六卿”,是國君身邊最顯貴和重要的官員。后世往往稱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為六卿。

②樞密:指樞密院。樞密院制度唐代始設立,長官樞密使由宦官充任,負責接受表奏及向中書門下傳達帝命。宋代改革樞密院制度,樞密使由文官出任,主管軍事方面的事務。

③專征:受命自主征伐。

④節(jié)宣:指或裁制或布散以調(diào)適之,使氣不散漫,不閉塞。后來也泛指增減調(diào)整。

⑤閣臣:明清時期作為內(nèi)閣成員的大學士的別稱。

【譯文】

大概而言,可以讓宰相統(tǒng)御將帥,卻不能讓他做將帥;將帥可以與宰相并駕齊驅,卻不能和六卿同時設立。宋朝的時候以樞密院掌管軍事,樞密院聽命于宰相,差不多接近古制了。以樞密使統(tǒng)管天下的軍事事務,則軍隊就有了專門的人和機構來主管;以宰相來監(jiān)督樞密使的得失,但不將專征的權力委托給宰相。經(jīng)過深入斟酌研究以仿效三代的遺制,并且因時制宜地加以增刪調(diào)整,宋代人可以說是做到啦!如果像明代那樣由閣臣來督軍,則天下會迅速滅亡。唉,危險??!

五 審食其死漢大臣無敢請治淮南

審食其之死,文帝傷淮南王長之志,赦而弗治,亦未為失也。漢廷之大臣,無有敢請治之者,國無人矣。張釋之為廷尉,雖在食其已死之后,而追請正邢侯、子之刑,抑非事遠而不可問;姑市其直于太子、梁王之行馳道,而緘口于淮南?則其直也,蓋“見可”“知難”之直,畏強御而行于所可伸者也。天子詘于情,而廷臣挫于勢,故其后王安欲反,而謂漢廷諸臣如吹枯振落之易。其啟侮于諸侯久矣,張釋之其尤乎!

【注釋】

①審食其(yì jī,?—前177):沛(今江蘇沛縣)人。初任劉邦舍人,楚漢戰(zhàn)爭中與呂后同時為項羽所俘,漸成為呂后親信。漢高祖六年被封為辟陽侯,惠帝時期曾任左丞相。文帝前三年,淮南王劉長因恨其當初沒有盡力保全其母趙姬,前往審食其府上將其錘殺。其事散見于《史記·呂太后本紀》《史記·淮南衡山列傳》等。

②張釋之:字季,南陽堵陽(今河南方城)人。西漢大臣,曾長期擔任廷尉,以執(zhí)法公正不阿聞名。傳見《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③追請正邢侯、子之刑:據(jù)《左傳·昭公十四年》記載,邢侯與子爭田,子將女兒嫁給斷案的官員叔魚以求在裁判時獲利。等到斷案的時候,叔魚果然偏袒子而壓抑邢侯,邢侯憤而殺死了叔魚和子。晉執(zhí)政大夫韓宣子向叔向請教處理意見,叔向認為邢侯、子、叔魚皆有罪,邢侯聞訊逃走,韓宣子于是劾捕邢侯家族,并將子、叔魚的尸體放在市場上示眾。王夫之引用這一典故,意在說明張釋之理應追究淮南王的責任。

④太子、梁王:指后來的漢景帝劉啟和其同母弟梁孝王劉武。

⑤“見可”“知難”:即見可而進,知難而退。比喻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前進和退卻。

⑥詘(qū):折服,屈服。

⑦王安:指淮南王劉安。

【譯文】

審食其被淮南王劉長殺死一事,文帝同情淮南王為母親報仇的志向,赦免了他的罪過,不予追究,這種做法也算不上失誤。但漢朝廷的大臣中,沒有敢請求依法追究淮南王罪過的人,說明國家沒有正人君子了。張釋之作為廷尉,雖然任職時審食其已死,但完全可以像叔向追究邢侯、雝子的罪責一樣事后追請治淮南王的罪,又不是事情太過遙遠而無法究問了;但他抓住太子和梁王疾行于馳道而違背禮制一事不放,大做文章,以此來博得正直的名聲,卻對淮南王殺人一事閉口不言?可見張釋之的正直,大概也只是“見可而進”“知難而退”的正直罷了,他畏懼強暴,不敢觸犯橫行跋扈的權勢人物,只敢在可行的范圍內(nèi)伸張正義。皇帝是礙于親弟弟的情面,而朝廷大臣則是畏懼淮南王的權勢,所以后來劉長的兒子劉安準備謀反的時候,竟認為對付漢朝廷的諸位大臣像摧枯拉朽一樣容易。朝廷的大臣們自取其辱于諸侯王們已經(jīng)很久了,張釋之難道是其中最嚴重的嗎?

六 文帝以譽毀召遣季布未足為病

以一人之譽而召季布,以一人之毀而遣季布,天下將窺其淺深。雖然,何???人主威福之大權,豈以天下莫能窺為不測哉!布之悻悻于罷去,而仰詰人主以取快,其不足以為御史大夫,明矣。使酒難近之實,自露而不可掩矣。文帝之失,輕于召布也,非輕于罷布也。慎用大臣而不吝于改過,聞人之言,遲之一月,而察其非誣,默然良久,而曰:“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彼责B(yǎng)臣子之恥也,非慚也。如其慚邪,抑以輕于召布而愧其知人之不夙也。

【注釋】

①“以一人”幾句:指季布為河東郡守,漢文帝聽人說他很有才能,便召見季布并打算任命他做御史大夫。然而,又有人說他借著酒意放縱性情,使人難以接近。季布居京一月,被文帝召見后便令其回原郡。季布對文帝說,因他人的贊譽和詆毀就隨意加以召見和遣回,擔憂別人知道此事后就窺探出文帝為人處事的深淺了。事見《史記·季布欒布列傳》。

②使酒:借著酒意放縱性情。

③河東:郡名,戰(zhàn)國時期始置,轄今山西中南部,郡治所在安邑(今山西夏縣)。股肱(gōng):腿和胳膊,引申為輔佐君主的大臣。

【譯文】

漢文帝因為一個人的稱贊而召見季布,又因為一個人的毀謗而將他遣回河東,天下人因此能夠窺探到皇帝城府的深淺。即便如此,又有什么危害呢?君主賞罰的大權,難道是以天下沒有人能窺探到為不測嗎?季布對自己被遣回河東郡感到悻悻不樂,于是通過詰責君王而逞一時之快,這清楚地表明他不適合當御史大夫。他借著酒意放縱性情、使人難以接近的事實,已經(jīng)充分地自行暴露而無法掩飾了。漢文帝的過失,是輕易地召見季布,而不是輕易地將季布遣歸河東。他慎重任用大臣而不吝惜改正自己的過錯,聽到別人關于季布的負面言論后,過了一個月才發(fā)現(xiàn)并非誣陷之詞,沉默良久后卻說:“河東郡是我的戰(zhàn)略要地,所以特地召見你?!边@實際上是在隱藏臣子的恥辱,而不是出于自己的慚愧之情。如果文帝果然感到慚愧,那也應當是為了自己輕率地召見季布而為不能及早看清別人感到羞愧。

七 賈誼之學不純與陸贄互有低昂

賈誼、陸贄、蘇軾,之三子者,跡相類也。贄與軾,自以為誼也;人之稱之者,亦以為類也。贄蓋希誼矣,而不能為誼,然有愈于誼者矣。軾且希贄矣,而不能為贄,況乎其猶欲希誼也。

【注釋】

①陸贄(zhì,754—805):字敬輿。嘉興(今浙江嘉興)人。唐代政治家、文學家。唐德宗時期曾擔任宰相,指陳弊政,廢除苛稅,后遭構陷后罷相。有《翰苑集》《陸氏集驗方》傳世。傳見新、舊《唐書·陸贄列傳》。蘇軾(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政治上對王安石新法有所不滿而不見容于新黨,因而屢遭貶謫。其文學成就對后世影響深遠。傳見《宋史·蘇軾列傳》。

②希:仰慕。

【譯文】

賈誼、陸贄、蘇軾這三個人,事跡、經(jīng)歷非常相似。陸贄和蘇軾都自以為是賈誼再世;別人稱許他們時,也都認為他們與賈誼非常類似。實際上,陸贄很仰慕賈誼,卻不能成為賈誼那樣的人,然而在某些方面卻超過了賈誼。蘇軾則很仰慕陸贄,卻不能成為陸贄那樣的人,何況他還很仰慕賈誼而想成為他那樣的人呢!

奚以明其然邪?誼之說:豫教太子以端本,獎廉隅以善俗,贄弗逮焉。而不但此,傅梁懷王,王墮馬斃,誼不食死,贄弗能也。所以知其不能者,與竇參為難之情,勝于憂國也。顧誼之為學,觕而不純,幾與贄等。而任智任法,思以制匈奴、削諸侯,其三表五餌之術,是嬰稚之巧也;其削吳、楚而益齊,私所親而不慮貽他日莫大之憂,是仆妾之智也;贄之所勿道也。故輔少主、嬰孤城、仗節(jié)守義,以不喪其貞者,贄不如誼;而出入紛錯之中,調(diào)御輕重之勢,斟酌張弛以出險而經(jīng)遠也,誼不如贄。是何也?誼年少,憤盈之氣,未履艱屯,而性之貞者略恒疏,則本有余而末不足,斯誼與贄輕重之衡,有相低昂者矣。

【注釋】

①豫教:教育,感化。端本:端正根本。

②廉隅:棱角。比喻端方不茍的行為、品性。

③竇參(734—793):字時中,扶風平陵(今陜西咸陽)人。唐德宗時期曾任宰相,恃權貪婪,與陸贄不和,陸贄多次向德宗報告竇參貪污納賄。后來竇參被舉報交通藩鎮(zhèn),被德宗貶謫,不久賜死。傳見新、舊《唐書·竇參列傳》。

④觕(cū):粗淺。

⑤三表五餌:指賈誼向漢文帝陳獻的防御匈奴之策?!叭怼敝噶⑿帕x、愛人之狀和好人之技;“五餌”指賜之盛服車乘、盛食珍味、音樂婦人、高堂邃宇府庫奴婢和親近安撫。

⑥嬰:繞,圍繞。

⑦艱屯:艱難。

【譯文】

怎么能夠證明確實是這樣呢?賈誼的主張——教育太子以端正根本,獎勵端方不茍的行為以改善風俗,是陸贄所比不上的。不僅如此,賈誼在做梁懷王太傅的時候,梁王從馬上摔下來死了,賈誼為此不食而死,這也是陸贄所做不到的。之所以知道陸贄做不到,是因為陸贄與竇參相互敵對、爭斗的情緒,勝過了憂國憂民的感情。賈誼做學問,粗而不純,幾乎與陸贄相同。而賈誼使用智力和法令,想制服匈奴、削弱諸侯,他的“三表五餌”之術,不過是小孩子的花招罷了;他削弱吳國和楚國來增強齊國,為了照顧自己的私人感情而不顧慮為將來留下巨大的禍患,這是臣妾之人的小智。這些做法陸贄都是不會認同的。所以,輔佐少主、固守孤城、仗節(jié)守義,而不喪失其忠貞之志,陸贄比不上賈誼;而出入于紛亂交錯的局勢之中,調(diào)節(jié)控制輕重之勢,斟酌事務的緩急、張弛來擺脫危險局面,做長遠謀劃,賈誼比不上陸贄。為什么如此呢?因為賈誼年輕氣盛,心中充滿憤世嫉俗之氣,沒有經(jīng)歷過艱難困苦,而性格堅貞的人在方略上常常較為疏闊,因而根本有余而具體細節(jié)上有所不足,由此可見,賈誼與陸贄相比,各有所長,互有高低。

若夫軾者,惡足以頡頏二子乎!酒肉也,佚游也,情奪其性者久矣。寵祿也,禍福也,利勝其命者深矣。志役于雕蟲之技,以聳天下而矜其慧。學不出于揣摩之術,以熒天下而讎其能。習于其父儀、秦、鞅、斯之邪說,遂欲以攬?zhí)煜露掠谄娇抵?。文飾以?jīng)術,而自曰吾誼矣;詭測夫利害,而自曰吾贄矣;迷失其心而聽其徒之推戴,且曰吾孟子矣。俄而取道于異端,抑曰吾老聃矣,吾瞿曇矣。若此者,誼之所不屑,抑贄之所不屑也。絳、灌之非誼曰:“擅權紛亂?!庇谡x為誣,于軾允當之矣。藉授以幼主危邦,惡足以知其所終哉!乃欲推而上之,列于誼與贄之間,宋玉所云“相者舉肥”也。

【注釋】

①頡頏(xié háng):原指鳥上下翻飛,引申為不相上下,互相抗衡。

②佚游:放縱游蕩而無節(jié)制。

③揣摩之術:戰(zhàn)國時的游說術。指揣度國君心思,使游說投合其本旨。

④熒:迷惑。讎:對應,這里指顯示。

⑤儀、秦、鞅、斯:指張儀、蘇秦、商鞅、李斯。

⑥俄而:忽而,不久。

⑦老聃:即老子。

⑧瞿曇:釋迦牟尼的姓,佛的代稱。

⑨絳、灌:指絳侯周勃和灌嬰。

⑩宋玉(約前298—約前222):又名子淵,鄢(今河南鄢陵)人。戰(zhàn)國時期楚國文學家,善辭賦,有《九辯》《風賦》《高唐賦》《神女賦》《登徒子好色賦》等作品傳世。相者舉肥:出自宋玉《九辯》:“變古易俗兮世衰,今之相者兮舉肥?!币馑际窍囫R只選肥壯者,比喻薦士只舉有財勢者。

【譯文】

至于蘇軾,又哪里有資格與賈誼、陸贄二人相提并論呢!他嗜好酒肉,喜歡放蕩而無節(jié)制,被逸樂之情奪去其本性已經(jīng)很久了。他追逐寵幸與富貴,趨福而避禍,他的逐利之心已經(jīng)深深壓抑了他的自然氣質(zhì)。他致力于雕蟲小技,以聳動天下來夸耀自己的聰慧。他做學問不出于揣摩之術,以此來迷惑天下而炫耀顯示自己的才能。他熟練學習他父親關于張儀、蘇秦、商鞅、李斯的學說,于是便想以此來包攬?zhí)煜麓笫?,因而在太平盛世中四處生事。他以?jīng)術來裝飾門面,而自稱是賈誼;私下里詭測利害,就自稱是陸贄;迷失了自己的本心而聽任自己門徒的推崇擁戴,就自稱為孟子。忽而又從異端邪說中求取所謂的“道”,便又自稱是老子,是佛了。像這些事,賈誼不屑做,陸贄也不屑做。周勃、灌嬰指責賈誼,說他“擅權紛亂”,這對于賈誼來說是誣陷,但對于蘇軾來說則是公允恰當?shù)脑u價。假使將君主年幼、國家危難的局面交給蘇軾來處理,又哪里知道他會落得個什么樣的下場呢?他竟然還想抬高自己,躋身于賈誼和陸贄之間,這正是宋玉所說的“相者舉肥”。

王安石之于誼,似矣,而誼正。誼之于方正學,似矣,而正學醇。正學凌誼而上之,且不能以戢禍亂,而幾為咎首。然則世無所求于己,己未豫圖其變,端居臆度,而欲取四海而經(jīng)營之,未有能濟者也。充誼之志,當正學之世,盡抒其所蘊,見諸施行,殆可與齊、黃并驅乎!贄且不能,而軾之淫邪也勿論已。故抗言天下者,人主弗用而不足惜。惟贄也,能因事納忠,則明君所銜勒而使馳驅者也。

【注釋】

①咎首:罪魁禍首。

②齊、黃:指齊泰、黃子澄。二人皆是建文帝所信用的大臣,主持削藩事務,靖難之役后為朱棣所殺。

③抗言:高聲而言,比喻高談闊論。

④因事納忠:這是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稱贊張良的話,意思是能夠利用各種條件和事情向皇帝進獻忠言。

⑤銜勒:原指馬嚼口和馬絡頭,后來引申為控制、駕馭。

【譯文】

王安石與賈誼相似,而賈誼更正直。賈誼與方孝孺也很相似,而方孝孺更純粹。方孝孺的為人和才識凌駕于賈誼之上,尚且不能以此來平定、制止禍亂,卻反而差一點成為罪魁禍首。由此可見,如果世人對自己沒有所求,自己也沒有預先謀劃可能出現(xiàn)的變故,僅憑自己的主觀臆測,就想取天下而治理之,沒有能夠成功的。以賈誼那樣的志向,處在方孝孺的時代,盡情抒發(fā)心中所蘊藏的治國方略,使之付諸實踐,差不多可以與齊泰、黃子澄并駕齊驅吧!陸贄尚且不能做到,而淫邪的蘇軾就更不用提了。所以高談闊論天下的人,君主不任用他也不值得惋惜。只有陸贄,能夠利用各種條件和事情向皇帝進獻忠言,是明君所能夠駕馭并且驅使其馳騁的人才。

八 文帝使民得自鑄錢不知利權宜制之自上

文帝除盜鑄錢令,使民得自鑄,固自以為利民也。夫能鑄者之非貧民,貧民之不能鑄,明矣。奸富者益以富,樸貧者益以貧,多其錢以斂布帛、菽粟、纻漆、魚鹽、果蓏,居贏以持貧民之緩急,而貧者何弗日以貧邪!耕而食,桑苧而衣,洿池而魚鱉,圈牢而牛豕,伐木藝竹而材,貧者力以致之,而獲無幾;富者雖多其隸傭,而什取其六七焉。以視鑄錢之利,相千萬而無算。即或貸力于貧民,而雇值之資亦僅耳,抑且仰求而后可分其波潤焉。是驅人聽豪右之役也。

【注釋】

①菽(shū)粟:豆和小米,泛指糧食。纻(zhù)漆:漆器。纻,苧(zhù)麻纖維織成的布,是用夾纻法制作漆器的重要材料。果蓏(luǒ):瓜果的總稱。

②居贏:囤積居奇。贏,盈滿,多。

③桑苧:種植桑樹與苧麻。

④洿(wū)池:水塘。

⑤波潤:余潤。

⑥豪右:豪門大族。

【譯文】

文帝廢除禁止私自鑄錢的法令,使百姓可以自己鑄錢,他堅信這一政策可以利民。可是能自行鑄錢的人都不是貧民,貧民沒有能力鑄錢,是很明顯的事情。奸詐的富人更加富裕,樸實的貧民愈加貧窮,富人通過鑄錢有了更多的錢來收斂布帛、糧食、漆器、魚鹽、瓜果等物資,囤積居奇以等候貧民急需的時候高價賣出,如此一來貧民又怎么能夠不一天比一天更貧困呢?耕地種田而得到糧食吃,種植桑樹和苧麻而得到布來做衣服穿,開挖池塘來養(yǎng)魚鱉,修建圈欄來養(yǎng)豬牛,伐木種竹來獲取木材,貧民靠力氣來生產(chǎn),所獲卻寥寥無幾;富人雖然多有佃戶和傭工,卻能夠拿走他們十分之六七的收獲。以此來看富人和貧民在鑄錢方面的收益,相差何止千萬倍!即使鑄錢的富人雇傭貧民作為勞動力,貧民得到的工錢也少得可憐,而且還要仰求于人才能分到一點殘余利潤。所以文帝的政策實際上是在驅使貧民去聽從豪門大族的剝削和奴役。

故先王以虞衡司山澤之產(chǎn)而節(jié)之,使不敢溢于取盈,非吝天地之產(chǎn),限人巧而使為上私利也。利者,公之在下而制之在上,非制之于豪強而可云公也。推此義也,鹽之聽民自煮,茶之聽民自采,而上勿問焉,亦名美而實大為荑稗于天下。

【注釋】

①虞衡:古代掌山林川澤之官。

②荑稗(tí bài):荑、稗為二草名,似禾而果實較小,亦可食,但口感不佳?!睹献印じ孀由稀吩疲骸拔骞日撸N之美者也;茍為不熟,不如荑稗?!边@里引申為無益、有危害。

【譯文】

所以先王任命虞衡來掌管山澤的物產(chǎn)而加以節(jié)制,使人們不至于過度采伐,并非吝惜天地所生的物產(chǎn),而是限制有些人巧取豪奪以便利用這些資源為上位者謀取私利。利,應當公平地分布在下層民眾中而使控制權掌握在朝廷,并不是控制在豪強手中就算公正了。推而廣之,如果食鹽聽任人民自煮,茶也聽任人民自采,而朝廷不加以過問,這也只是一種聽起來美好而實際上對天下有嚴重危害的政策。

或曰:鹽可詭得者也。茶之利,猶夫耕之粟,而奚為不可?曰:古之耕也以助,今之耕也以貢。助以百畝為經(jīng),貢以戶口為率。法圮于兼并,而仍存其故。茶之于民也,非賴以生如粟也。制于粟而不制于茶,即有劚山之勞,而亦均于逐末。故漆林之稅,二十而五,先王不以為苛。惡在一王之土,食地之力,可任狡民之舍稼穡以多所營,而不為之裁制邪?抑末以勸耕,獎樸而禁奸,煮海種山之不可聽民自擅;而況錢之利,坐收逸獲,以長豪黠而奔走貧民,為國奸蠹者乎!

【注釋】

①助:指中國古代借民力助耕公田的一種勞役租賦制度。據(jù)說始行于殷代,即每戶平民領田七十畝為私田,另外為官府貴族耕種七畝公田;其剝削率為“什一”。

②奸蠹(dù):對國家社會有害的不法之徒。蠹,蛀蝕器物的蟲子。

【譯文】

有人說:“鹽可以通過不法途徑獲得。種植茶的利益,就如同耕種糧食一樣,為什么不可以聽任其發(fā)展呢?”回答是:“古時候是以借民力幫助耕種公田的方式征收田賦,而當今是以繳納貢品的方式來征收。助耕以百畝為標準,貢賦則以戶口為依據(jù)。古法被兼并破壞而崩潰,但今天仍保留了一些舊制的殘余。對于民眾來說,茶并非像糧食那樣是賴以生存的物資,如果政府控制糧食生產(chǎn)卻不控制茶業(yè),那么即使把整片山野都開墾為耕地,其利益也會被從事商業(yè)的人瓜分。所以漆木林的稅,稅率是二十分之五,而先王并不認為太重了。在同一個君王的國土上,同樣是靠種田吃飯,怎么能夠允許一些狡猾的人放棄農(nóng)業(yè)而去搞其他經(jīng)營以獲取更多利潤,而國家卻不加以制裁呢?抑制商業(yè)以鼓勵農(nóng)業(yè),獎勵質(zhì)樸的行為而禁止奸猾之舉,煮海制鹽、開山種茶的事情就不能聽任百姓隨意進行;更何況鑄錢的利潤是坐收利益,少勞而多獲,助長了豪強們的奸邪狡詐,驅使貧民奔走跋涉、備受磨難,從而嚴重侵害了國家的利益呢!”

金、銀、鉛、錫之礦,其利倍蓰于鑄錢,而為爭奪之釁端。乃或為之說曰:聽民之自采以利民。弄兵戕殺而不為禁,人亦何樂乎有君?

【注釋】

①蓰(xǐ):五倍。

【譯文】

開采金、銀、銅、鐵等礦產(chǎn),其利潤五倍于鑄錢,因而成了爭奪的對象和造成流血沖突的導火索。但是竟然還有人為此辯護說:“聽任百姓開采來利民?!泵耖g大動干戈、相互殺害而朝廷不加以禁止,人民要君主還有什么用處呢?

九 制錢宜重以精

鑄錢輕重之準,以何為利?曰:此利也,不可以利言也,而利莫有外焉矣。如以利,則榆莢線繯尚矣,殽雜鉛錫者尚矣,然而行未久而日賤,速敝壞而不可以藏。故曰此利也,不可以利言也。

【注釋】

①榆莢:指榆莢半兩錢。西漢早期貨幣,因形如榆莢而得名。一般甚為輕薄,輕重不一。線繯:即線繯錢,也稱“環(huán)錢”。是指錢幣的內(nèi)圈被剪去,只剩下肉和外輪,多見于五銖錢。

②殽(xiáo)雜:摻雜,混雜。

【譯文】

鑄錢輕重的標準,以什么為有利呢?回答是:這里的有利,不可以單純從利潤角度而言,此外則沒有比這更有利的了。如果單純從利潤出發(fā),那么榆莢錢、線繯錢的利潤高。摻雜鉛錫的錢幣利潤也高,但是發(fā)行不久就會日漸貶值,很快就會磨損腐壞,不能長久貯藏。所以說鑄錢的有利標準,不能單純從利潤角度而言。

且夫五谷、絲苧、材木、魚鹽、蔬果之可為利,以利于人之生而貴之也。金玉珠寶之僅見而受美于天也,故先王取之以權萬物之聚散。然亦曰以是為質(zhì),可以致厚生之利而通之,非果以為寶,而人弗得不寶也。然既僅有僅見,而因天地自然之質(zhì)也。銅者,天地之產(chǎn)繁有,而人習賤之者也;自人制之范以為錢,遂與金玉珠寶爭貴,而制粟帛材蔬之生死;然且不精不重,則何弗速敝壞而為天下之所輕。其唯重以精乎!則天物不替而人功不偷,猶可以久其利于天下。

【注釋】

①絲苧:絲綢和麻布。

【譯文】

五谷、絲麻、木材、魚鹽、蔬菜瓜果這些物資之所以能產(chǎn)生利潤,是因為他們對人們的生存有大利而被看重。金玉珠寶非常稀有,而且是承受上天美意而被自然造就的,因此先王用它們來衡量萬物的聚散。然而先王也說是以此為本,可以求得人民生活富裕之利,所以才使其流通,并非是真的將其本身當寶貝,可是民眾卻不能不把它們當成至寶。然而既然金玉珠寶本身非常稀有罕見,所以這也算是順應了天地自然的本質(zhì)。銅在天地間有豐富的蘊藏量,所以人們習慣于輕視它;而自從人們將銅冶煉出來制成銅錢以后,它就開始與金玉珠寶爭奪貴重之位,而控制了糧食、布帛、木材、蔬果的生死。如果銅錢不精致、重量不足,又怎么能夠不迅速磨損腐壞而被天下人輕視呢!所以銅錢大概只有靠精致來體現(xiàn)貴重了。如果上天所賦予的材質(zhì)不加更替,而人力制作不偷工減料,那么它還可以長久地有利于天下。

故長國家者,知天人輕重之故,而勿務一時詭得之獲。一錢之費,以八九之物力人功成之,利亦未有既也。即使一錢之費如一錢焉,而無用之銅化為有用,通計初終,而多其貨于人間,以饒益生民而利國,國之利亦溥矣。一錢之費用十之八九,則盜鑄無利而止。錢一出于上,而財聽命于上之發(fā)斂,與萬物互相通以出入,而有國者終享其利。故曰不以利言,而利莫有外也。則“五銖”之輕,不如“開元”之重;殽雜鉛錫,不如金背漆背之精。通計之而登耗盈虛之數(shù)見,非淺人所易知也。以茍且偷俗之情,與天地之德產(chǎn)爭美利,未有能勝者也。

【注釋】

①溥(pǔ):廣大。

②五銖:即五銖錢,是用重量作為貨幣單位的錢幣,重量較輕,使用時間為西漢至唐初。

③開元:即開元通寶,唐代第一種貨幣,也是發(fā)行量最大、沿用時間最長的貨幣。重量比五銖錢重。

④金背:明代民間對錢背上涂以銅粉的制錢的俗稱。漆背:指“火漆錢”,以火熏錢幣背而使之黑亮。

⑤登耗:增減。

【譯文】

所以,擁有天下的人,應該知曉天人輕重的緣故,而不要只看重一時詭詐得來的不正當獲利。一錢重的銅錢,用八九分的人力物力制成,終究還是有利潤的。即使一錢重的銅錢制作成本等同一錢,看起來無利可圖,但把無用的銅化為了有用之物,從整體上計算,這種銅錢在民間使用得多了,可以使百姓富足而有利于國家,國家所得的利也足夠大了。如果鑄造一錢的費用達到十分之八九,那么盜鑄錢幣的人就會因為無利可圖而停止盜鑄。當錢幣由國家統(tǒng)一鑄造時,財富的聚散流動就完全聽命于君主,錢幣與萬物相交換而有出有入,國君就可以始終享有錢幣帶來的好處。所以說鑄錢不能單純從利潤角度出發(fā),此外則沒有比這更有利的了。所以五銖錢的輕,不如開元通寶的重;摻雜鉛錫的錢,不如金背、火漆錢的精致。整體統(tǒng)計得失,則增減盈虧的數(shù)量就顯現(xiàn)出來了,這不是知識淺薄的人所容易理解的。以茍且淺薄之情,想和上天的德產(chǎn)爭美奪利,沒有能取勝的。

一〇 淮南王長死袁盎請斬丞相御史

淮南王長反形已具,丞相、御史奏當棄市,正也。所謂“人臣無將,將則必誅”者也。文帝赦而徙之,與蔡叔郭鄰之罰等,臣子法伸而天子之恩紀不靳。長憤恚不食而死,“怙終賊刑”,免于討,足矣。袁盎請斬丞相、御史,人之心,不可窮詰,有如此者!或者其欲以恩私外市諸侯而背天子,挾莊助外交之心,以冀非望,未可知也。抑或憎妒大臣之軋己,而欲因事驅逐,以立威于廷,而攘人位,未可知也。文帝避殺弟之名,置盎不譴而參用其說。盎之無憚以逞,面欺景帝,迫晁錯而陷之死,終執(zhí)兩端,與吳、漢交市,而言之不衷也顯矣。盎,故俠也;俠者之心,故不可致詰者也。有天下而聽任俠人,其能不亂者鮮矣!

【注釋】

①棄市:死刑的一種,指在鬧市將犯人處死。

②人臣無將,將則必誅:語出《春秋公羊傳·莊公三十二年》:“君親無將,將而誅焉?!币馑际亲鳛槌甲訉τ诰醪荒艽媾涯嬷?,若有就要誅滅。將,反,逆亂。

③蔡叔郭鄰之罰:據(jù)《尚書·蔡仲之命》記載,蔡叔與管叔、武庚一起發(fā)動叛亂,被周公鎮(zhèn)壓而失敗,蔡叔被囚禁于郭鄰(一作“郭凌”),至死不赦。

④憤恚(huì):痛恨,怨恨。

⑤怙終賊刑:語出《尚書·舜典》:“眚(shěng)災肆赦,怙終賊刑。”意思是對于怙惡不悛、始終堅持作惡的人要施以極刑。

(xiān):奸邪。

⑦莊助(?—前122):《漢書》避漢明帝劉莊諱,作“嚴助”。會稽吳(今江蘇蘇州)人,漢武帝時期大臣、辭賦家。曾奉命出使淮南,與淮南王劉安交好,后來劉安謀反,莊助也被御史張湯指控交結藩王、參與謀反,最終被殺。傳見《漢書·嚴助傳》。

⑧致詰:究問,推究。

【譯文】

淮南王劉長謀反的行跡已經(jīng)顯現(xiàn)出來,丞相和御史大夫上奏說應當將其處死棄市,這是正確的。這正是所謂的“作為臣子對于君王不能存叛逆之心,若有就要誅滅”。文帝赦免了他的死罪而將其流放到蜀地,與當初周公將蔡叔囚禁到郭鄰的懲罰相同,這樣臣子受到了法律的懲罰而天子也沒有斷絕對骨肉同胞的恩情。劉長對這一處罰甚為怨恨,絕食而死,《尚書》中說“對于怙惡不悛、始終堅持作惡的人要施以極刑”,劉長能夠得以免于死刑,已經(jīng)足夠僥幸了。袁盎竟趁機請求處斬丞相和御史大夫,奸邪之人的用心,無法深究,居然到了這樣的地步!或許袁盎是想以私恩來暗中收買諸侯王的心從而背叛天子,懷著莊助對外結交諸侯之心以圖謀不軌,這也說不定。或許袁盎是憎恨重臣們都排擠自己,想借此事的機會驅逐他們,以便在朝廷中樹立威名,且奪取別人的位置,這也說不定。文帝為了避免落下殺弟之名,對袁盎不加以譴責,反而采納了他的建議。袁盎從此更加肆無忌憚地搞陰謀詭計,竟至于當面欺騙漢景帝,將晁錯推入死亡的深淵;他始終腳踏兩只船,與反叛中央的吳國和朝廷都有頻繁的往來,其言不由衷是顯而易見的。袁盎以前是游俠,游俠的心是不可以究問的。擁有天下的人如果聽任游俠橫行,那么國家很少能有不走向混亂的。

一一 賈生不當貶道以誘君

嗚呼!自漢以后,治之不古也有自矣。太甲、高宗、成王之姿,非必其軼文帝而上之;然而伊尹之訓,傅說之命,周公之告,曰“無安厥位惟危”,曰“不惟逸豫,惟以亂民”,曰“所其無逸”,未嘗貶道以誘之易從也。豈其如賈生之言曰:“使為治,勞志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樂與今同,而欲立經(jīng)陳紀,為萬世法?!彼蛊錇檠?,去李斯之言也無幾。何也?以法術制天下,而怙以恬嬉,則其法雖異于秦之法,而無本以立威于末,勞天下而以自豫,其能以是一朝居乎!使天下而可徒以法治而術制焉,裁其車服而風俗即壹,修其文辭而廉恥即敦,削奪諸侯而政即咸統(tǒng)于上,則夏、商法在,而桀、紂又何以亡?

【注釋】

①太甲、高宗、成王:指商王太甲、商高宗武丁和周成王姬誦。姿:通“恣”,恣意放縱。

②傅說(yuè):古虞國(今山西平陸)人。殷商時期著名賢臣,商王武丁時期的丞相,輔佐武丁中興商朝。

③無安厥位惟危:語出《尚書·太甲下》:“無輕民事惟難,無安厥位惟危,慎終于始?!边@是伊尹訓誡太甲的話,意思是不要安于自己的君位,要有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

④不惟逸豫,惟以亂民:語出《尚書·說命中》。這是傅說勸諫武丁的話,意思是不要安逸享樂,要始終想著治理百姓的事。

⑤所其無逸:語出《尚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這是周公訓誡成王的話,意思是君王在位,切不可貪圖安逸享樂。

⑥壹:統(tǒng)一,一致。

⑦桀、紂:指夏朝亡國之君桀和商代亡國之君紂,兩人皆是著名的無道暴君。

【譯文】

唉!自漢朝以后,治國之道日漸不淳是有原因的。商王太甲、商高宗武丁和周成王姬誦的放縱,并不一定超過漢文帝而在其之上,但是伊尹之訓、傅說之命、周公之告,卻說“不要安于自己的君位,要有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不要安逸享樂,要始終想著治理百姓的事”,“君王在位,切不可貪圖安逸享樂”。他們都不曾貶低治國之道來勸誘君王,使其更輕易地聽從自己的話。怎么會像賈誼所說的那樣:“假如為治國而勞心損智,疲苦身體,荒廢了鐘鼓之樂的話,不那樣做也是可以的。古時候的圣明君主,其享受快樂與今日相同,也可以建立綱紀、制定各項制度,為后世千秋萬代所效法。”賈誼的這番話,與李斯勸秦二世絕諫諍之道、行督責之法的言論相差無幾。為什么呢?因為若以法律和權術來控制天下,自己卻沉湎于安逸享樂,那么即使其法與秦法有所不同,卻都會因為缺失治國之本源而無法在具體為政舉措上樹立威信,使天下人勞苦而滿足自己的享受,這樣做君王難道能夠保有天下哪怕一天嗎?假如天下可以單純用法律來治理、用權術來控制,裁定車馬服飾的標準而風俗就可以統(tǒng)一,修飾文辭而天下人的廉恥之心就會變得敦厚,削奪諸侯權力而后君王就可以統(tǒng)轄一切,那么夏朝與商朝的法律尚在,可夏桀和商紂為什么卻滅亡了呢?

夫文帝而幸非縱欲偷樂之主也,其未免于田獵鐘鼓之好而姑以自逸,未有以易之耳。得醇儒以沃乃心,浸灌以道義之腴,建中和而興王道,諸侯奚而不服,風俗奚而不移,廉恥奚而不崇?而先導諛以冀讎其說,文帝幸不為胡亥耳,文帝而胡亥,誼雖欲自異于李斯也不能。乃后世或猶稱之曰“善誘其君以興治”。下惡得有臣,上惡得有君哉!

【注釋】

①醇儒:學識精粹純正的儒者。沃:啟沃,啟發(fā)。

②浸灌:浸漬,熏陶。

【譯文】

漢文帝幸而不是一位縱欲無度、茍且享受的君主,只是他沒有擺脫對狩獵和鐘鼓之樂的愛好,想姑且以此來享受一下,卻沒有人能設法使他改變。如果能得到一位學識精粹純正的儒者來啟發(fā)他的心靈,用道義的精華來熏陶他,使他建立起中和之道的信念而立志復興王道,那么諸侯們怎么能不服從,風俗怎么能夠不改善,百姓的廉恥之心怎么能夠不增強呢?但是,賈誼卻先阿諛奉承文帝,引導他恣意享樂,以圖兜售自己的學說,幸而漢文帝不是胡亥,如果文帝和胡亥一樣,那么賈誼自己想跟李斯的結局不一樣也不可能。然而后世竟然還有人稱贊他“善于誘導君主來興起治國之道”。下邊哪里有這樣的臣子,上面哪里有這樣的君王呢?

一二 賈生論教太子尚未得立教之本

賈生之論教太子,本論也。雖然,尤有本焉。士庶之子,杯酒之耽,博弈之好,奪其欲而教之,且反唇曰“夫子未出于正”矣。況天子之子,淫聲曼色交于前,婦人宦寺羅于側,欲有與導,淫有與宣。為君父者,忘志慮之勞,憚身體之苦,逐鐘鼓馳驅之樂,徒設嚴師以閑之于步履拜揖之間,使其聽也,一偶人之威儀耳。成帝穆穆皇皇,而淫荒以滋亂。況其聞風志蕩,徒怨君父之我奪,而思快于一旦乎!

【注釋】

①夫子未出于正:語出《孟子·離婁上》:“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币馑际悄谜_的道理教育我,可自己卻不從正確的道理出發(fā)。

②曼色:美色。曼,美,柔美。

③宦寺:即宦官?;鹿俟欧Q寺人,故云宦寺。

④成帝:指漢成帝劉驁(ào)。穆穆皇皇:語出《禮記·少儀》:“言語之美,穆穆皇皇。”形容辭令敬正和美的樣子。

【譯文】

賈誼關于教導太子的言論,是根本之論。盡管如此,仍然有比這更根本的。士人和普通百姓家的兒子,沉迷于美酒,嗜好下棋,如果老師禁止他的這些愛好而想要教導他,他尚且會振振有詞地反唇相譏:“夫子您用正確的道理教育我,可自己卻不從正確的道理出發(fā)?!备螞r是皇帝的兒子,淫聲美色充斥于面前,宮女宦官羅列在身邊,嗜好有人來滿足,淫欲有地方發(fā)泄。做君父的,忘記了志向和思慮的勤勞,懼怕身體的勞苦,追逐音樂和打獵的樂趣,卻徒勞地為兒子設置嚴厲的老師,用行走進退、參拜作揖之類的瑣碎禮節(jié)來約束他,使他聽命于自己,其結果不過是使其具備木偶般的威儀罷了。漢成帝劉驁辭令敬正和美,但是卻因為行事荒淫而引發(fā)了朝政的混亂,何況是那些一聽到風吹草動就心思搖蕩、只會怨恨君父剝奪自己的樂趣和自由,而一心想著及時行樂的皇子貴胄呢?

成王幼而武王崩,無所取儀型也,則周公詠《豳風》,陳王業(yè)之艱難;作《無逸》,舉前王之乾惕;遙立一文、武以為之鵠。亦惟文、武之果可以為鵠,而后周公非徒設以冀其觀感。如其以逸樂為德,以法術為治,以聲音笑貌為道,以師保傅之諄諄為教,此俗儒之徒以苦人,而父子師友之間,相蒙以偽,曾不如文帝之身治黃、老術,而以授其子之足使信從也。故賈生之論,非立教之本論也。

【注釋】

①儀型:亦作“儀刑”。做楷模,做典范。

②豳(bīn)風:《詩經(jīng)》十五國風之一。共七篇,為先秦時代周部落發(fā)祥地——豳地的民歌。主要描寫周人先祖辛勤勞作的農(nóng)家生活和創(chuàng)業(yè)事跡。

③《無逸》:指《尚書·無逸》,是周公對成王的告誡之辭,核心思想是禁止荒淫享樂。

④乾惕:出自《周易·乾卦》爻辭:“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币馑际乔趭^努力,隨時警惕而不懈怠。

⑤鵠(gǔ):箭靶的中心,引申為目標、目的。

【譯文】

周成王在周武王駕崩的時候年紀尚幼,沒有可以拿來做榜樣的人,所以周公詠誦《豳風》來為他陳述先祖創(chuàng)業(yè)的艱難,又作《無逸》來舉述先王的勤勉與警惕,將文王、武王設為成王學習的榜樣和努力的方向。也正是因為文王、武王兩位明君確實可以做榜樣,然后周公才能不僅僅依靠虛設嚴師來期望成王因聽聞、了解先祖事跡而感動。如果以安逸享樂為美德,以法律、權術為治國之道,以音容笑貌的規(guī)范作為大道,以老師的諄諄教誨作為教育方式,這不過是庸俗的儒生徒勞地使人受苦,而且會使父子師友之間以虛情假意相互欺騙,遠不如漢文帝親自研究黃老之道,然后將其傳授給兒子的做法更足以令人信服和追隨。所以,賈誼的觀點,并不是樹立教育的根本之論。

一三 后世戮辱大臣

等賢而上之,則有圣人;等貴而上之,則有天子。故師一善者,希圣之積也;敬公卿大夫者,尊王之積也。此陛尊、廉遠、堂高之說也??たh之天下,夷五等,而天子孤高于上,舉群臣而等夷之,賈生所以有戮辱太迫、大臣無恥之嘆焉。嗚呼!秦政變法,而天下之士廉恥泯喪者五六矣。漢僅存之;唐、宋僅延之,女真蒙古主中國而盡喪之;洪武興,思以復之,而終不可復。誠如是其笞辱而不怍矣,奚望其上憂君國之休戚,下畏小民之怨讟乎!身為士大夫,俄加諸膝,俄墜諸淵,習于訶斥,歷于桎梏,褫衣以受隸校之凌踐,既使之隱忍而幸于得生,則清議之譏,非在沒世而非即唾其面,詛咒之作,在窮檐而不敢至乎其前,又奚不可之有哉?

【注釋】

①陛尊、廉遠、堂高:語出《漢書·賈誼傳》所載賈誼《治安策》:“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故陛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陛亡級,廉近地,則堂卑?!贝笠馐钦f,君主的尊貴,就好像宮殿的廳堂,群臣就好像廳堂下的臺階,百姓就好像平地。所以,如果設置多層臺階,廳堂的側邊遠離地面,那么,堂屋就顯得很高大;如果沒有臺階,廳堂的側邊靠近地面,堂屋就顯得低矮。陛,宮殿的臺階。廉,堂屋的側邊。

②女真:歷史上生活于中國東北地區(qū)的古老民族,滿族的前身。1115年,完顏阿骨打統(tǒng)一女真各部,并驅逐契丹的統(tǒng)治,建立金朝。不久大舉南下攻宋,入主中原。1234年金為蒙古所滅。明末時女真再度崛起,努爾哈赤建立“后金”,皇太極時改族名為“滿洲”,國號“大清”。1644年清兵入關,遷都北京。辛亥革命后,清朝統(tǒng)治終結。蒙古:歷史上生活于中國北方地區(qū)的游牧民族。13世紀初,成吉思汗統(tǒng)一蒙古各部,其后大舉西征和南征,建立起龐大的蒙古帝國。1271年忽必烈改國號為元。1368年,元朝被明朝滅亡。

③洪武:指明太祖朱元璋,洪武是其年號(1368—1398)。

④笞辱:拷打而使受辱。怍(zuò):慚愧。

⑤怨讟(dú):亦作“怨黷”,怨恨誹謗。

⑥訶(hē)斥:呵斥,斥責。

⑦褫(chǐ):剝?nèi)ヒ路?/p>

⑧窮檐:指茅舍、破屋。

【譯文】

將人按照賢德的程度分等級而使最賢能的人居于最上面,就有了圣人;將人按照尊貴的程度分等級而使最尊貴的人居于最上面,就有了天子。所以效法他人的一個善舉,就是希望達到圣人境界的必要積累;尊敬公卿大夫,就是尊重君王的必要積累。這就是賈誼所謂“陛尊、廉遠、堂高”之說的用意。在天下實行郡縣制時,原有的五個等級被取消,天子孤零零地高懸在上,所有臣子都被視為同等,無法體現(xiàn)出原有的尊卑,所以賈誼發(fā)出了臣子被殺戮、凌辱得太過分而缺乏廉恥之心的感嘆。唉!秦始皇變法后,天下士人的廉恥心就泯滅了五六成。漢朝就能將剩下的廉恥心保存下來,唐、宋僅能延續(xù)下去,而到女真和蒙古人入主中原后,士人的廉恥心就徹底淪喪了。明太祖朱元璋建國后,想要恢復士人的廉恥之心,但最終沒能成功。實際情況確實如此,他們受到鞭笞凌辱卻不覺得慚愧難當,還怎么希望他們對上憂慮君主和國家的禍福,對下敬畏小民的怨恨呢?身為士大夫,一會兒被君王放在膝蓋上以示恩寵,一會兒被投進深淵,他們習慣于受到差役獄吏的呵斥侮辱,經(jīng)歷了身披手銬腳鐐的痛苦。被剝光衣服忍受差役和獄吏的欺凌,既然他都能隱忍不發(fā)而僥幸得以活命,那么社會輿論、清議對他的譏諷,是在他死后否定他而不是當面向他臉上吐唾沫;詛咒的產(chǎn)生,是在普通人家家里而不敢到他的面前,這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雖然,為士大夫亦有以致之矣。蕭何出獄而仍相,周勃出獄而仍侯,不能禁上之不以囚隸加己,而何不可禁己之無侯以相也?北寺之獄,廷杖之辱,死諍之臣弗避焉,忠也。免于獄,不死于杖,沾沾然自以為榮,而他日復端笏垂紳于堂陛,是亦不可以已乎?如鄒爾瞻之復為九卿也,于虧體辱親之罪奚避焉?人主曰:是嘗與囚隸同撻系而不以為恥者也,是惡足改容而禮乎!上弗獎之,下安受之;下既安之,上愈賤之。仁宗之寬厚,李祭酒之剛直,且荷校而不能引退,斯則賈生所宜痛哭者也。

【注釋】

①北寺:指北寺獄。東漢黃門署屬下的監(jiān)獄。主要囚禁將相大臣。因署在宮省北,故名。

②廷杖:一種在朝廷上使用刑杖責打大臣的刑罰,最早始于東漢明帝,又一說始于北周宣帝,在金朝與元朝普遍實施,明代實施最為頻繁。

③笏(hù):古代大臣上朝拿著的手板,用玉、象牙或竹片制成,上面可以記事。紳:古代士大夫束腰的大帶子。

④鄒爾瞻:即鄒元標(1551—1624),字爾瞻。吉水(今江西吉水)人。明代東林黨領袖之一。曾因上疏彈劾張居正而被施以廷杖。傳見《明史·鄒爾瞻列傳》。

⑤仁宗:指明仁宗朱高熾,1424—1425年在位,以仁厚著稱。

⑥李祭酒:指李時勉(1374—1450),名懋,字時勉,以字行,號古廉。吉安(今江西吉安)人。明代官員、學者。曾因上疏言事觸怒明仁宗而被投入監(jiān)獄。傳見《明史·李時勉傳》。

⑦荷校:以肩荷枷。即頸上帶枷。校,枷。

【譯文】

盡管如此,士大夫很大程度上也是為自己招致了侮辱。蕭何出獄以后仍然做丞相,周勃出獄以后仍然做絳侯,他們不能阻止皇帝把自己變成階下囚,飽受獄吏的凌辱,可是為什么不能使自己不繼續(xù)做宰相、做侯呢?北寺監(jiān)獄的囚禁,廷杖的侮辱,拼死直諫的臣子是不回避的,這是忠誠的表現(xiàn)。但是從監(jiān)獄中被赦免出來,沒有死于廷杖之下,于是沾沾自喜,以此為榮,而且不久之后又拿著笏板身穿朝服站在朝堂上,這難道也不可以不做嗎?比如鄒元標受刑以后重新躋身九卿之列,他對有損人格、辱沒父母的罪名如何回避呢?君主說:“這個人曾經(jīng)同囚徒一起受到關押和鞭撻,哪里值得和顏悅色地以禮相待呢?”君王不獎賞他,臣子卻安然接受;臣子既然心安理得地忍受,君主就會更加看不起他。以明仁宗的寬厚,剛直的李時勉在被戴枷示眾后尚且不能引退,這才是賈誼所應該為之痛哭流涕的。

一四 辱大臣為辱國

子之于父母,可寵、可辱,而不可殺。身者,父母之身也。故寵辱聽命而不慚。至于殺,則父母之自戕其生,父不可以為父;子不能免焉,子不可以為子也。臣之于君,可貴、可賤、可生、可殺,而不可辱。刑賞者,天之所以命人主也,貴賤生死,君即逆而吾固順乎天。至于辱,則君自處于非禮,君不可以為君;臣不知愧而順承之,臣不可以為臣也。故有盤水加劍,聞命自弛,而不可捽。抑臣之異于子,天之秩也。人性之順者不可逆,健者不可屈也。

【注釋】

①盤水加劍:按照上古禮制,大夫以上的階層,遭遇天子譴責、質(zhì)問的時候,本人要手托一盤,盤內(nèi)有水(喻示公平),盤上放劍(喻示法律制裁),稱為“盤水加劍”,請?zhí)熳庸脹Q。

②自弛:自我了結,自殺。

③捽(zuó):抗拒,抵觸。

【譯文】

父母對于兒子,可以寵愛,可以責辱,卻不能殺害。兒子的身體,是父母給予的,所以對父母給予的寵愛、責辱都可以接受而不感到羞愧。至于殺,則是父母自己戕害兒子的生命,這樣父親就不能再做父親;做兒子的不能免于一死,也不再能做兒子。君主對于臣子,可以使其尊貴,可以使其卑賤,可以讓他活著,也可以讓他死去,卻不可以侮辱他。刑罰和獎賞,是上天賜予君主的權力,貴賤賞罰的處置,君主即使做得不對,臣子也必須順應天意。至于侮辱臣子,則是君王使自己處于不合禮法的境地,這樣君王就不可以做君王了;臣子不知羞愧而心安理得地逆來順受,那么臣子也就不能做臣子了。所以古時候禮制規(guī)定臣子受到君主譴責質(zhì)問時要以盤水加劍,聽到君王的命令就自行了斷,而不可以抗拒。這是做臣子與做兒子的不同,是上天安排的秩序。人性中需要順從的時候不可以違逆,需要剛健的時候也不可以屈服。

賈生之言以動文帝,而當時之大臣,抑有聞而愧焉者乎?微直當時,后世之詔獄廷杖而尚被章服以立人之朝者,抑有愧焉者乎?使詔獄廷杖而有人自裁者,人君之辱士大夫,尚可懲也。高忠憲曰:“辱大臣,是辱國也?!贝笤昭院?!故沉水而逮問之禍息。魏忠賢且革其兇威,況人主哉?

【注釋】

①詔獄:本意是指皇帝親自下詔令處理的法律案件,后來也指奉皇帝命令拘捕犯人的監(jiān)獄。章服:以紋飾為等級標志的禮服,泛指朝服。

②高忠憲:即高攀龍(1562—1626),字云從,改字存之,世稱“景逸先生”。無錫(今江蘇無錫)人,明末東林黨領袖,“東林八君子”之一。因受到魏忠賢、崔呈秀等人的誣陷而被罷官、抓捕,不愿忍受屈辱,自沉于池中死。謚忠憲。傳見《明史·高攀龍列傳》。

③沉水:沒入水中,這里指投水自殺。

④魏忠賢(1568—1627):原名李進忠,肅寧(今河北肅寧)人。明末宦官,明熹宗時期出任司禮監(jiān)秉筆太監(jiān),掌握了朝廷大權。他聯(lián)合攀附他的官員打擊東林黨,屢興詔獄。崇禎皇帝即位后,下令將其逮捕法辦,他于是自縊而亡。傳見《明史·宦官列傳》。革:取消,收斂。

【譯文】

賈誼的言辭打動了漢文帝,而當時的大臣們,難道有聽到他的言論后感到羞愧的嗎?不僅是在當時,就是后世那些曾被投入詔獄、身受廷杖之刑后又身著朝服站在朝堂上的大臣們之中,難道有感到羞愧的嗎?假如有人因為詔獄和廷杖而自殺,那么君主侮辱士大夫的行為,尚且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懲戒。高攀龍說:“侮辱大臣,就是侮辱國家!”這句話說得真有道理??!所以,他主動投水自殺以后,被逮捕究問的禍患就平息下去了。魏忠賢尚且能因此收斂他的兇殘威勢,何況是皇帝呢?

一五 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為陽予陰奪之術

漢初封諸侯王之大也,去三代未遠,民之視聽,猶習于封建之舊,而怨秦之孤,故勢有所不得遽革也。秦政、李斯以破封建為萬世罪,而賈誼以諸侯王之大為漢痛哭,亦何以異于孤秦。而論者若將黥刖秦而揖進賈生以坐論,數(shù)十年之間,是非之易如水火。甚矣夫論史者之惛惛也!

【注釋】

①黥刖(qíng yuè):指在臉上刺字和砍掉腳,是古代的兩種重刑。這里引申為施以重刑。

②惛惛(hūn):神智昏亂不清。

【譯文】

漢初分封給諸侯王的疆域廣闊,是因為此時距離夏、商、周不遠,民眾耳聞目睹,仍習慣于封邦建國的舊制度,因而怨恨秦國因不分封諸侯而陷于孤立,所以形勢不容許立即進行大的變革。秦始皇和李斯因為破壞了分封制度而被視為萬古罪人,而賈誼因諸侯王的勢力太大而為漢朝廷痛哭流涕,他的主張與秦國的自我孤立政策有什么不同呢?可是議論的人卻好像要對秦始皇施以重刑,而對賈誼卻推崇備至,像是要恭敬地作揖邀請他一起坐下談論。僅僅數(shù)十年的時間,是非曲直的變化竟如同水火兩重天。議論歷史的人們也真是太昏聵了!

誼之言曰:“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币詾槭谴z制也與?三代之眾建而儉于百里,非先王故儉之也,故有之國不可奪,有涯之宇不可擴也。且齊、魯之封,征之《詩》與《春秋傳》,皆逾五百里,亦未嘗狹其地而為之防也。割諸王之地而眾建之,富貴驕淫之子,童心未改,皆使之南面君人,坐待其陷于非辟,以易為褫爵。此陽予陰奪之術,于骨肉若仇讎之相逼,而相縻以術,誼之志亦奚以異于嬴政、李斯?而秦,陽也;誼,陰也,而誼憯矣!漢之剖地以王諸侯,承三代之余,不容驟易。然而終不能復者,七國亂于前,秦革于后,將滅之鐙余一焰,其勢終窮,可以無煩賈生之痛哭。即為漢謀,亦唯是鞏固王室,修文德以靜待其自定,無事怵然以驚也。乍見封建之廢而怵然驚,乍見諸侯之大而怵然驚,庸人之情,不參古今之理勢,而唯目前之駭,未有不賊仁害義而啟禍者。言何容易哉!

【注釋】

①童心未改:指年齡雖大而仍然像小孩子那樣幼稚、不成熟。出自《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于是昭公十九年矣,猶有童心,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終也?!?/p>

②南面:面朝南。古代以面朝南為尊位,君主臨朝南面而坐,因此把登上帝位稱為“南面稱君”。

③非辟:亦作“非僻”,邪惡。

④憯:悲痛,傷心。

⑤鐙:同“燈”。

【譯文】

賈誼說:“多封諸侯以削弱每個諸侯國的力量?!彼詾檫@真的是夏、商、周三代的遺制嗎?三代時期的確分封諸侯國較多,每個諸侯國一般不超過一百里,但這并不是以前的君王故意要加以限制,而是因為原有的諸侯國不可剝奪,有限的疆土空間不能隨意擴大。而且齊國、魯國的封地,從《詩經(jīng)》和《春秋傳》中的記載可以看到,都超過了五百里,周天子也并未縮小他們的封土來防范他們。如果分割諸王的封地來多封諸侯,那么那些生長于富貴環(huán)境、驕奢淫逸的諸侯之子,幼稚不成熟,都被派到某個地方做君主,統(tǒng)治民眾,而天子坐等他們做出邪惡不法的事情來以便借機剝奪他們的爵位,這種表面上是給予、實則是剝奪的伎倆,對待骨肉之親像仇敵那樣相逼迫,而用權術來控制他們,賈誼的想法與嬴政、李斯又有什么不同呢?只是秦朝的舉動是公開直接的,屬于陽謀;賈誼的策略是則是明予暗奪,屬于陰謀,而賈誼卻為漢朝的局勢悲傷痛哭!漢朝剖分疆土來封諸侯王,是繼承三代的遺制,時勢不容許驟然改變。然而分封制最終不能恢復,是因為七國并立、混戰(zhàn)不休在前,秦削平他們于后,就像將要熄滅的燈僅留下一根火焰,勢必要走向終結,可以不勞煩賈誼痛哭流涕了。即使賈誼為漢朝廷打算,也應當致力于鞏固王室,修養(yǎng)文德來靜待諸侯國之事自行平定,而無須嚇得膽戰(zhàn)心驚。剛看見分封制被廢就大驚失色,剛看到勢力強大就心驚膽戰(zhàn),這是庸人的情緒。他們不縱觀古今歷史的發(fā)展趨勢,只知道對眼前的事物感到驚駭,這樣的人沒有不殘害仁義而挑起禍端的。所以談何容易??!

至其論淮南之封侯,而憂白公、子胥、諸、荊軻之事,則周公之封蔡仲也,曰:“爾尚蓋前人之愆?!睂⒁鄳n蔡仲剸刃以沖成王之胸乎?于是而誼之刻薄寡恩,不可掩矣?;茨现K叛也,皆以為誼言之中也。誼昌言于廷曰:“安且為白公、子胥?!倍材軣o以白公、子胥為志哉!然則淮南之叛,誼導之矣?;茨贤蹰L之廢,國法也;其子受封,親親之仁也?;茨辖K得國,而長猶然文帝之弟,安猶然文帝之從子,白公、子胥也乎哉!不引而親之,顧推為讎而慮之,以殺機往者以殺機報,為天子司天下之生殺,日取天下而慮其讎,蔑不讎矣。甚哉,誼之不聞道而祗為術也!

【注釋】

①白公:指白公勝(?—前479),羋姓,熊氏,名勝,號白公。楚平王之孫,太子建之子。因其父在國內(nèi)遭誣陷逃到鄭國,被鄭國人殺害,矢志伐鄭為父報仇。后因不滿楚國援鄭而發(fā)動政變,囚禁楚惠王,自立為王,最終兵敗自縊而死。其事見于《史記·楚世家》。子胥:指伍子胥(?—前484),名員,字子胥,原為楚國人。其父因受費無極讒害,和長子伍尚一同被楚平王殺害。伍子胥矢志為父兄報仇,從楚國逃到吳國,幫助吳王闔廬登上王位,并與孫武一起率軍伐楚,攻破郢都,掘楚平王墓而鞭尸。傳見《史記·伍子胥列傳》。(zhuān)諸:即專諸,春秋時期著名刺客,曾用魚腹藏劍刺殺了吳王僚。其事見于《史記·刺客列傳》。荊軻:戰(zhàn)國時期著名刺客,為燕太子丹入秦行刺秦王嬴政,未成功而被殺。其事見于《史記·刺客列傳》。

②蔡仲:姬姓,名胡,受封后稱蔡仲。西周時蔡國第二任國君,蔡叔度之子。其父因叛亂被放逐,成王將蔡仲續(xù)封為蔡國國君。

③爾尚蓋前人之愆(qiān):語出《尚書·蔡仲之命》:“爾尚蓋前人之愆,惟忠惟孝?!笔侵芄嬲]蔡仲的話,意思是你要修德行善以彌補你父親過去的罪過。蓋,掩蓋,這里引申為彌補。愆,罪責,過失。

④剸刃:用刀刃刺殺。

【譯文】

賈誼議論淮南王劉長之子劉安被封侯的事情時,擔心白公勝、伍子胥、專諸、荊軻等復仇行刺的事情重演。而周公在續(xù)封蔡叔之子蔡仲為蔡侯的時候告誡他說:“你要修德行善以彌補你父親過去的罪過?!彪y道他也擔心蔡仲會用利刃刺向周成王的胸膛嗎?由此賈誼的刻薄寡恩就無可掩飾了。劉安最終反叛了漢朝,世人都認為賈誼的預言應驗了。賈誼公然在朝堂上說:“劉安必將成為白公勝、伍子胥那樣的人?!边@樣一來,劉安能不把白公勝、伍子胥當成榜樣嗎?由此可見,淮南王劉安的反叛,正是由于賈誼的“引導”?;茨贤鮿㈤L被廢,是為了維護國法的尊嚴;他的兒子受封為侯、為王,是出于皇帝親近親屬的仁慈之心?;茨蠂罱K得以恢復,劉長仍然是文帝的親弟弟,劉安仍然是文帝的親侄子,怎么能是白公勝、伍子胥呢?賈誼不引導文帝親近劉安,卻把他視為仇敵而深感憂慮,以殺心對待別人的人都會被用殺心回報,賈誼為天子掌管天下的生殺予奪,每天行使權力而擔心被天下人報復,這樣在他眼里天下就沒有不是準備報復的仇敵了。賈誼不聞道義而只會一味使用權術,真是太嚴重啦!

一六 賈誼議益梁淮陽二國之封其言自相背盭

賈誼畏諸侯之禍,議益梁與淮陽二國之封,亙江、河之界,以制東方,何其言之自相背盭也!誼曰:“秦日夜苦心勞力以除六國,今高拱以成六國之勢?!眲t其師秦之智以混一天下,不可掩矣。乃欲增益梁、淮陽而使橫亙于江、河之間。今日之梁、淮陽,即他日之吳、楚也。吳、楚制而梁、淮陽益驕,而使橫亙于江、河之間以塞漢東鄉(xiāng)之戶,孰能御之哉?己之昆弟,則親之、信之;父之昆弟,則疑之、制之;逆于天理者,其報必速,吾之子孫,能弗以梁、淮陽為蜂蠆而仇之乎?

【注釋】

①梁:西漢時期封國,位于今河南商丘一帶,都城為睢陽(今河南商丘)?;搓枺何鳚h時期封國,位于今河南周口一帶,都城為陳縣(今河南淮陽)。

②亙:橫貫,在空間中橫過或伸過去。

③背盭(lì):悖謬,相反。盭,同“戾”。

④鄉(xiāng):通“向”。

【譯文】

賈誼畏懼諸侯叛亂的禍患,建議增加梁國和淮陽國的封地,使這兩國橫亙在長江與黃河之間以控制東方,這種說法是多么的自相矛盾??!賈誼說:“秦國日夜苦心勞力,終于消滅了六國,而如今天子卻高坐拱手,無所作為,使天下重新又形成了六國分立的形勢?!庇纱速Z誼想要效法秦朝的智慧來統(tǒng)一天下的用心,就無法掩蓋了。他想要增加梁國和淮陽國的封地,使這兩國橫亙在長江與黃河之間。豈知今天的梁國和淮陽國,也許就是將來的吳國、楚國。吳、楚兩國被制伏以后,梁國和淮陽國就會更加驕縱,讓他們橫亙在長江與黃河之間以堵塞漢朝通向東方的門戶,則又有誰能抵御他們呢?皇帝對自己的兄弟就信任、親近,對父親的兄弟就猜疑、控制。違背天理的人,必定會很快得到報應,自己的子孫,將來能不把梁國和淮陽國當成螫人的毒蟲而仇視他們嗎?

夫封建之不可復也,勢也。雖然,習久而變者,必以其漸。秦惟暴裂之一朝,而怨?jié)M天下。漢略師三代以建侯王,而其勢必不能久延,無亦徐俟天之不可回、人之不思返,而后因之。七國之變未形,遽起而翦之,則亦一秦也。封建之在漢初,鐙炬之光欲滅,而姑一耀其焰。智者因天,仁者安土,俟之而已。誼操之已蹙,而所為謀者,抑不出封建之殘局,特一異其跡以緩目前爾。繇此言之,則誼亦知事之必不可以百年,而姑以憂貽子孫也。封建之盡革,天地之大變也,非仁智不足以與于斯,而誼何為焉!

【注釋】

①蹙(cù):緊迫,急迫。

【譯文】

分封制不可恢復,是大勢所趨。盡管如此,人們長時間習慣于分封,想要改變這種情況,必定是需要循序漸進的。秦朝正是由于在很短的時間內(nèi)粗暴地終結了分封制,而導致人們的怨恨不滿充斥于天下。漢朝大體上仿效三代的做法分封諸侯王,但這種局面勢必不可能長期延續(xù)下去,為什么不慢慢等到天意不可挽回、人心不再想回到過去的時候,因勢利導,從而廢除分封制呢?七國的叛亂還沒有發(fā)動,漢朝廷就急忙行動要剪除他們,這樣的做法就成了另一個秦朝了。分封制在漢初,就如同將要熄滅的燈火之光一樣,只是回光返照似的閃耀一下火焰罷了。聰明的人順應天意,仁義的人安居本土,都是在等待合適的變革時機而已。賈誼已經(jīng)操之過急,而且他所出的謀略,也沒有擺脫分封制的殘局,只是稍微改變一下形式以緩解眼前的局勢而已。由此而言,賈誼也知道廢除分封的事情是不可以在百年之內(nèi)完成的,只是姑且把隱患遺留給子孫后代而已。分封制被徹底廢除,是天地間的巨大變革,沒有足夠的仁義和智慧是不能參與其中的,而賈誼又能有什么作為呢?

一七 徙民實邊之策非不可行

晁錯徙民實邊之策偉矣!寓兵于農(nóng)之法,后世不可行于腹里,而可行于塞徼。天氣殊而生質(zhì)異,地氣殊而習尚異。故滇、黔、西粵之民,自足以捍蠻、苗,而無逾嶺以窺內(nèi)地之患。非果蠻、苗弱而北狄強也,土著者制其吭,則深入而畏邊民之搗其虛也。

【注釋】

①晁錯徙民實邊之策:指漢文帝時,匈奴屢侵邊境,侵擾狄道,晁錯向文帝上《守邊勸農(nóng)疏》,提出用經(jīng)濟措施鼓勵移民,用移民實邊的辦法抵御外患,被文帝所采納。此后又上《募民實塞疏》,對如何安置移民生活提出了具體的措施。

②滇、黔、西粵:指今云南、貴州、廣西一帶。

③蠻、苗:泛指西南地區(qū)少數(shù)民族。

④吭(háng):喉嚨。

【譯文】

晁錯遷徙民眾來充實邊疆的政策實在是太高明啦!寓兵于農(nóng)的辦法,后世不可以在中原腹地實行,卻可以在邊境地帶推行。氣候條件不同的地方,居民的稟賦、體質(zhì)也不同;地理條件不同的地方,居民的生活習慣和風俗也不同。所以滇、黔、西粵的居民,自身力量足以抵御蠻、苗部族,因而朝廷不必擔憂蠻、苗之人越過五嶺來窺探內(nèi)地。這并非是因為蠻、苗之人果真軟弱而北狄強大,而是因為土著居民控制著蠻、苗部族的咽喉要地,所以當他們深入內(nèi)地時害怕邊民會趁機直搗他們的老巢。

雖然,有未易者焉。沿邊之地,肥磽不齊,徙而授以瘠壤,不逃且死者寡。吏失其人,綏撫無術,必反而為北狄用。此二患者,輕于言徙,必逢其咎,而實邊之議,遂為永戒。錯之言曰:“相其陰陽之和,嘗其水泉之味?!笔际轮豢刹幻芤?。地誠磽矣,雖有山溪之險,且置之為甌脫,而移塞于內(nèi),無憂也。我所不得居,亦彼所不能據(jù)也。若夫吏人之得失,在人而不在法。然法善以待人,則人之失者鮮矣。后世之吏于邊者,非羸貧無援之乙科,則有過遷補之茸吏;未有能入而為臺諫郎官者,未有擢而為監(jiān)司郡守者。以日暮涂窮衰颯之心,而僅延簪紱之氣,能望其憂民體國而固吾圉哉?若擇甲科之選,移守令課最之賢者以為之吏,寬其法制,俾盡其材,以拊循而激勸之,輕徭賦以安之,通商賈、教樹畜以富之,廣學宮之選以榮之,寵智能豪雋之士以勵之,則其必不為北狄用以乘中國之釁者,可以保之百年,邊日以強,而坐待狄之自敝。故曰:錯之言偉矣。

【注釋】

①磽(qiāo):土地堅硬而不肥沃。

②甌脫:立于邊界的土堡崗哨。

③羸(léi):衰弱,低劣。乙科:明清時期通稱進士為甲科,舉人為乙科。前者通常被授予較重要或清貴的官職,后者被授予的官職則通常較低。

④茸吏:指人品卑劣或庸碌無能的官吏。茸,本意指柔細的毛,這里比喻人品卑微或庸碌無能。

⑤臺諫:是分掌糾正、彈劾官吏的臺官與分掌規(guī)諫進言的諫官的合稱,明代通稱御史為臺諫。

⑥日暮涂窮:天已晚了,路已走到了盡頭,比喻到了末日或衰亡的境地。衰颯(sà):衰落蕭索。

⑦簪紱(fú):冠簪和纓帶,古代官員服飾。亦用以喻顯貴、仕宦。

⑧圉(yǔ):邊陲,邊境。

⑨拊循:亦作“拊巡”。安撫,撫慰。

⑩雋(jùn):通“俊”,優(yōu)秀,才智出眾。

【譯文】

盡管如此,仍然有不少困難存在。沿邊的土地,有肥沃的也有貧瘠的,如果把百姓遷徙到邊境后授予他們的是貧瘠的土地,那么百姓不逃亡、不死亡的是極少的。如果負責的官吏沒有選對,沒有安民撫民的良策,那么遷徙來的百姓必定反而會被北狄利用。這兩條弊端,輕率主張遷徙民眾充實邊境的,必定會遇到并深受其害,那么從此以后移民實邊的政策就會成為禁戒。晁錯說:“要察看遷徙地是否陰陽調(diào)和,品嘗當?shù)睾铀c泉水來判斷是否適合飲用?!币泼駥嵾叺氖虑樵陂_始時是不能不細致周密的。如果某個地方的土地確實貧瘠,那么即使有山川之險,而且已經(jīng)在此設置了土堡崗哨,也必須堅決地向內(nèi)遷移,這樣才能沒有隱憂。我方所不能居留的地方,敵方也不可能占據(jù)生活。至于負責官員的得失,在于個人而不在于制度。然而如果制度善以待人,那么人的流失也很少。后世在邊境做官的,不是貧弱無援的乙科官員,就是有過錯被降職或是被列為候補的無能官吏;在這些官吏中,沒有能被調(diào)入中央做臺諫官員的,也沒有能被提升為監(jiān)司郡守的。這些人以日暮途窮、老氣橫秋的心態(tài),僅能茍延官僚之氣,能夠指望他們憂國憂民而鞏固邊防嗎?如果能從甲科官員中選人,調(diào)派政績最突出的郡守、縣令到邊疆地區(qū)任職,并且簡化、放寬法律以使他們最大程度地發(fā)揮自己的才能,用安撫的方法激勵移民,用輕徭薄賦的政策使他們安居樂業(yè),用通商賈、發(fā)展栽種畜牧的方法使他們富裕,用增加學校選人名額的辦法來使他們感到榮耀,恩寵那些聰明能干、才智杰出的人來激勵他們,那么移民們就必定不會被北狄利用以伺機危害中國。而且,這種局面至少可以保證維持一百年,隨著邊防實力的日益增強,中國就可以坐等狄人的衰敗了。所以說:晁錯的主張?zhí)呙髁耍?/p>

特其曰:“絕匈奴不與和親,其冬來南,壹大治則終身創(chuàng)矣。”此則未易言也。非經(jīng)營于數(shù)十年之久,未能效也。羈縻以和親,而徐修實邊之策,或不待大治而自不敢南犯。其不悔禍而冒昧以逞與,大治之,無慮其不克矣。

【注釋】

①大治:給予沉重打擊。

【譯文】

只是晁錯說:“斷絕與匈奴的關系,不再與其和親,趁它們冬天南下的機會,給他們一次狠狠的打擊,使他們終身難以恢復?!边@句話就很難說了。移民實邊如果不經(jīng)過數(shù)十年的經(jīng)營,是很難奏效的。如果能夠先用和親政策羈縻籠絡匈奴人,然后逐步推行移民實邊的政策,或許匈奴人不需要等到被漢朝狠狠打擊一次就已經(jīng)不敢南侵了。如果匈奴人執(zhí)迷不悟,敢于貿(mào)然進犯以求一逞,那么狠狠地打擊他們,不愁不能大獲全勝。

一八 入粟拜爵免罪計亦未失

入粟而拜爵免罪,晁錯之計,亦未失也。其未為失計也,非謂爵可輕而罪得以貲免也,謂其可以奪金錢之貴而授之粟也。輕赍折色,有三易焉:官易收,吏易守,民易輸。三易以趨茍簡之利便,而金奪其粟之貴,則寧使民勞于輸,官勞于收,吏勞于守,而勿徇其便。此參數(shù)十世而能純成其利,非俗吏之所知也。

【注釋】

①輕赍(jī):隨身攜帶的糧食。折(shé)色:折換成銀錢。

②茍簡:茍且簡略。

【譯文】

百姓向國家交納糧食以換取封爵或免罪,晁錯的這一計策,也算不上失策。說他不算失策,并不意味著爵位可以輕易地出賣、罪行可以輕易地用錢財贖免,而是說這一政策可以降低金錢的地位而相應提高糧食的地位。百姓將應該繳納的糧食折換成銀錢,有“三易”的好處:官府容易征收,官吏容易保管,百姓容易運輸。人們因為這“三易”而日益趨向茍且簡略的便利,金錢奪去了糧食的崇高地位,所以寧可使百姓多費力氣運輸、官府多費力氣征收、官吏多費力氣保管,也不可以曲從其便利。這經(jīng)過數(shù)十年的實踐證明有純粹的益處而無害,不是庸俗的官吏所能理解的。

雖然,入粟六百石而拜爵上造,一家之主伯亞旅,力耕而得六百石之贏余者幾何?無亦強豪挾利以多占,役人以佃而收其半也;無亦富商大賈以金錢籠致而得者也。如是,則重農(nóng)而農(nóng)益輕,貴粟而金益貴。處三代以下,欲抑強豪富賈也難,而限田又不可猝行,則莫若分別自種與佃耕,而差等以為賦役之制。人所自占為自耕者,有力不得過三百畝,審其子姓丁夫之數(shù),以為自耕之實,過是者皆佃耕之科。輕自耕之賦,而佃耕者倍之,以互相損益,而協(xié)于什一之數(shù)。水旱則盡蠲自耕之稅,而佃耕者非極荒不得輒減。若其果能躬親勤力,分任丁壯,多墾厚收,饒有贏余,乃聽輸粟入邊,拜爵免罪。而富商大賈居金錢以斂粟,及強豪濫占、佃耕厚斂多畜者不得與。如此,則奪金之貴而還之粟,可十年而得也。充錯之說,補錯之未逮,任牧民于良吏,嚴拜爵免罪之制于畫一,乃不窒礙而行遠。不然,輸粟之令且變而為輕赍折色,天下益汲汲于金錢,徒以亂刑賞之大經(jīng),為敗亡之政而已矣。

【注釋】

①上造: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二級,只高于公士,仍需服勞役。

②主伯:指家長和長子。亞旅:指兄弟及眾子弟。

③佃:農(nóng)民向地主或官府租種田地。

④子姓:子孫。

⑤什一:十分之一。

⑥蠲(juān):除去,免除。

⑦窒礙:阻礙,障礙。

【譯文】

雖然如此,百姓交納六百石糧食就可以被賜予上造的爵位,一家人中的父子兄弟,全都努力耕作而得到六百石糧食,除去養(yǎng)家糊口所需,還能有多少盈余呢?能夠向國家交納這么多糧食的,無非是豪強富戶憑借金錢、勢力多占田地,然后租給農(nóng)民耕種以收取一半的佃租;或者是富商大賈憑借雄厚的財力大量收購來糧食。像這樣,則本想重農(nóng)而農(nóng)業(yè)反而更受輕視,本想提高糧食地位而金錢反而更受重視。從三代以后,要想抑制豪強富商是很困難的,而要限制占田的數(shù)量也不是短時間內(nèi)能實行的,在這種形勢下,不如區(qū)分自種與佃耕,分成不同等級來制定相應的賦役制度。百姓占田自己耕種的,大戶不能超過三百畝,要仔細地審查家中子孫丁男的數(shù)量,以便使自耕實實在在而沒有隱瞞,超出三百畝的部分,全部歸入佃耕之科。減輕自耕田的賦稅,而佃耕田的數(shù)量要兩倍于自耕田,這樣一增一減,相互抵消,正好與十分之一的稅率相當。如果發(fā)生水旱災害,就免除自耕田的賦稅,而佃耕田的賦稅如果不遇到特別大的荒年就不能予以減免。假如真的有人能夠親自勤勞地致力于農(nóng)業(yè),將耕種之事分任給丁壯勞力,多開墾土地而增加收獲,那么就聽任他向邊境地區(qū)輸送糧食以換取封爵或免罪。而富商大賈憑借金錢來大量收購糧食,或者是豪強富戶濫占田地、租給農(nóng)民耕種而征收繁重佃租以增加自己積蓄的,不得參與輸送糧食以換取封爵或免罪的事情。如此,則降低金錢地位而相應提高糧食地位的目標可以在十年之內(nèi)實現(xiàn)。只有充實晁錯的理論,補充他沒有想到的內(nèi)容,任用稱職的官員管理民眾,嚴格地執(zhí)行納糧封爵免罪的制度,確保整齊劃一,才能使這一制度順利地長期實施下去。否則的話,納糧封爵免罪的法令就會變成為了追求簡便而將糧食折換為金錢,天下人就會更加熱衷于追求金錢,最終只會白白地搞亂國家的賞罰大法,造就一個導致國家敗亡的政策而已。

一九 肉刑不可復

肉刑之不可復,易知也。如必曰古先圣王之大法,以止天下之惡,未可泯也,則亦君果至仁,吏果至恕,井田復,封建定,學校興,禮三王而樂六代,然后復肉刑之辟未晏也。不然,徒取愚賤之小民,折割殘毀,以唯吾制是行,而曰古先圣王之大法也,則自欺以誣天下,憯孰甚焉。

【注釋】

①肉刑:指古代殘廢肢體、殘害肌膚、破壞身體機能的墨、劓、刖、宮等帶有原始、野蠻色彩的刑罰。在漢以前實行較為普遍。

②井田:我國奴隸制時期的一種土地制度。以方九百畝為一里,劃為九區(qū),形如“井”字,故稱“井田”。八家各占田百畝,中間為公田,八家共同耕種。

③六代:指黃帝、唐、虞、夏、殷、周。

【譯文】

肉刑不可以被恢復,是顯而易見的。如果有人一定要說這是古時候圣王留下的大法,是用來制止天下的大罪惡的,不可以使其泯滅,那么也只有等到君王果真仁慈至極,官吏果真寬容至極,井田制度得到恢復,分封制得以穩(wěn)定,學校得以興起,禮樂制度也恢復到三王、六代時的樣子,然后再恢復肉刑之法也不算晚。不然的話,國家單單對那些愚昧貧賤的小民施以折斷肢體、摧殘肌膚的酷刑,分明只是推行帝王的私法,卻說是要恢復古時候圣王的大法。這樣自欺欺人來欺騙天下,還有比這更殘暴的嗎?

抑使教養(yǎng)道盡,禮樂復興,一如帝王之世,而肉刑猶未可復也。何也?民之仁也,期以百年必世,而猶必三代遺風未斬之日也。風未移,俗未易,犯者繁有,而毀支折體之人積焉,天之所不祐也。且也,古未有笞杖,而肉刑不見重;今既行笞杖,而肉刑駭矣。故以曹操之忍,而不敢嘗試,況不為操者乎!張蒼之律曰:“大辟論減等,已論而復有笞罪,皆棄市。”嚴矣。雖然,固《書》所謂“怙終賊刑”者也。故詳刑者,師文帝之詔、張蒼之令,可也。

【注釋】

①世:一個世代,有時特指三十年。

②支:同“肢”。

③張蒼(?—前152):陽武(今河南原陽)人。秦代曾任御史,漢高祖時封北平侯,文帝時接替灌嬰任丞相。曾主持改定歷法。傳見《史記·張丞相列傳》。

④詳刑:指斷獄審慎。

【譯文】

即使教養(yǎng)之道齊備,禮樂制度復興,同古時候圣王時代完全相同了,肉刑制度也仍然不可以恢復。為什么呢?因為民眾的仁,經(jīng)過上百年、許多代的努力,也只能恢復到像三代遺風尚未斷絕的時候那樣。世風尚未轉變,風俗未曾變異,觸犯刑法的人很多,那么被折毀四肢、摧折身體的人必定為數(shù)甚多,這種悲慘情形是上天都無法庇佑的。況且古代沒有鞭笞、刑杖之類的刑罰,因而肉刑并不顯得很重;今天已經(jīng)有了笞、杖之刑,肉刑就顯得令人恐懼驚駭了。所以,以曹操的殘忍,尚且不敢嘗試,何況是其他人呢!張蒼制定的漢律規(guī)定:“原來應判處死刑的罪犯按減等論處,已被處置但后來又犯了罪應判處笞刑的,全都改為公開斬首?!边@太嚴厲了。盡管如此,這也正符合《尚書》中所說的“對于怙惡不悛、始終堅持作惡的人要施以極刑”。所以,審慎地審判案件的人,只要學習文帝廢除肉刑的詔書、張蒼制定的律令,就可以了。

二〇 殺人自告得減免

漢有殺人自告而得減免之律,其將導人以無欺也與!所惡于欺者,終不覺而讎其慝也。夫既已殺人矣,則所殺者之父兄子弟能訟之,所司能捕獲之,其惡必露,勢不可得而終匿也,而惡用自告為?小人為惡而掩蔽于君子之前,與昌言于大廷而無怍赧也,孰為猶有恥乎?自度律許減免而覬覦漏網(wǎng)者,從而減之,則明張其殺人之膽,而惡乃滔天。匿而不告者鼠也;告而無諱者虎也。教鼠為虎,欲使天下無欺,而成其無忌憚之心,將何以懲?故許自告者,所以開過誤自新之路,而非可以待兇人。兇人而自匿,民彝其猶有未斁,不較瘥乎?

【注釋】

①怍赧(nǎn):羞愧。

②覬覦(jì yú):非分的希望或企求。

③民彝:人倫。

④瘥(chài):病愈。

【譯文】

漢代有殺人者主動投案自首后可以獲得量刑減免的法律,這大概是想要引導人民不要隱瞞罪行吧!之所以憎惡隱瞞罪行的行為,是因為擔心令人痛恨的罪惡行為會被掩蓋起來而永遠不為人知。可是,如果一個人已經(jīng)犯下了殺人的罪過,那么被他所殺的人的父親、兄弟、子女可以到官府去告狀,有關部門會派人捕獲他,他的罪行必定會暴露,不可能永遠隱匿下去,哪里還用得著他投案自首呢?小人做了壞事而在君子面前掩飾罪過,與他在大庭廣眾之下毫無顧忌和羞愧地說出自己的罪行相比,哪個還有一點羞恥之心呢?一些狡猾奸詐的小人自己忖度可以被減免刑罰,于是便想鉆空子殺人而企圖成為漏網(wǎng)之魚,官府如果順從他的心愿而減免對他的刑罰,那就是公然助長他殺人的膽量,最終造成他罪惡滔天的結局。隱瞞自己的罪行不敢告訴別人的罪犯,是老鼠;敢于告訴別人而毫不忌諱的罪犯,是老虎。朝廷本想使天下人不欺瞞罪行,卻造成了罪犯無所忌憚的心態(tài),把老鼠教成了老虎,法律又如何懲戒他們呢?所以,允許罪犯自首,是為了開辟改過自新的道路,而不可以用來對待殺人的兇犯。兇犯如果自行藏匿蹤跡,民間的正常倫理尚未完全喪盡,不是更好嗎?

二一 后世可輕于什一

什一之賦,三代之制也。孟子曰:“重之則小桀,輕之則小貉?!毖匀埔?。天子之畿千里;諸侯之大者,或曰百里,或曰五百里,其小者不能五十里。有疆埸之守,有甲兵之役,有幣帛饔飧牢餼之禮,有宗廟社稷牲幣之典,有百官有司府史胥徒祿食之眾,其制不可勝舉?!镀噶x》所云:“古之用財者不能均?!比绱耸且选9识∫欢蛔?。然而有上地、中地、下地之差,有一易、再易、萊田之等,則名什一,而折衷其率,亦二十而取一也。

【注釋】

①重之則小桀,輕之則小貉(mò):語出《孟子·告子下》:“欲輕之于堯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堯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币馑际窍胍葓蛩词殖橐坏亩惵矢p的,是大貉小貉;想要比堯舜十分抽一的稅率更重的,是大桀小桀(指賦稅過重﹐盡管程度不同,同樣是暴君的行為)。貉,我國古代北方民族名。相傳其實行二十稅一的稅制。

②幣帛:即繒帛,古代用于祭祀、進貢、饋贈的禮物。饔飧(yōng sūn):指饋食及宴飲之禮。牢餼(xì):指祭祀用的牛、羊、豕等犧牲。

③牲幣:犧牲和幣帛。

④古之用財者不能均:語出《禮記·聘義》:“古之用財者不能均如此,然而用財如此其厚者,言盡之于禮也。”意思是古代用財之處繁多而沒法調(diào)和均衡。

⑤一易、再易:指需要休耕一年、兩年的土地。萊田:荒地,因肥力差,無法長期耕種,需休耕數(shù)年。

【譯文】

賦稅十取其一,是三代時期的制度。孟子說:“想要比堯舜十分抽一的稅率更輕的,是大貉小貉;想要比堯舜十分抽一的稅率更重的,是大桀小桀。”說的就是三代的制度。天子直接統(tǒng)治的王畿地區(qū)方圓千里;諸侯國大的方圓百里,或者五百里,小的則不足五十里。王室和諸侯國都有守衛(wèi)疆土的責任,有軍隊裝備、招募的負擔,有繒帛、饋食及宴飲之禮,祭祀用的牛、羊、豕等犧牲之類的用度,有祭祀宗廟、社稷等典禮的花費,有百官、眾多衙門、眾多小吏、差役的俸祿花費,其制度多得不可勝舉。所以《禮記·聘義》中所說的“古代用財之處繁多而沒法調(diào)和均衡”,是符合實際情況的。所以,當時征收二十分之一的賦稅無法滿足財政需要。然而由于土地有上等地、中等地、下等地的差別,有需休耕一年、兩年乃至數(shù)年的不同等級,因而盡管名義上征收十分之一的賦稅,而折中各種不同情況的稅率后,也還是二十分之一的稅率。

自秦而降,罷侯置守矣。漢初封建,其提封之廣,蓋有倍蓰于古王畿者,而其官屬典禮又極簡略,率天下以守邊,而中邦無會盟侵伐之事。若郡有守,縣有令,非其伯叔甥舅之交,而饋問各以其私。社稷粗立,而祀典不繁。一郡之地,廣于公侯之國,而掾史郵徼,曾不足以當一鄉(xiāng)一遂之長。合天下以贍九卿群司之內(nèi)臣,而不逮《周禮》六官之半。是古取之一圻而用豐,今取之九州而用儉,其視三代之經(jīng)費,百不得一也。什一而征,將以厚藏而導人主之宣欲乎?不然,亦奚用此厚斂為也!

【注釋】

①提封:版圖,疆域。

②中邦:中原,中國。

③郵徼:督郵與游徼。督郵是秦漢魏晉時期的郡守屬吏,掌監(jiān)察屬官。游徼是秦漢時鄉(xiāng)官名,負責巡查緝捕盜賊。

④遂:先秦時期基層地理單位,與鄉(xiāng)近似。周制規(guī)定,王畿郊內(nèi)置六鄉(xiāng),郊外置六遂。諸侯各國亦有鄉(xiāng)、遂。

⑤圻(qí):方千里之地。

【譯文】

自秦朝以后,廢除諸侯而設置郡守。漢初分封的諸侯國,其疆域之大,大概是古代王畿的五倍,而他們的官署機構和典禮制度又都極為簡略,率領著天下之人守衛(wèi)邊境,而中原也沒有會盟、侵伐之類的事情。在郡縣制下,郡有郡守,縣有縣令,他們之間并無伯叔、甥舅的親緣關系,因而饋贈、聘問都以各自的私人情感和關系為依據(jù)。國家剛剛建立,祭祀典禮尚不繁多。一個郡的土地,面積超過公侯的封國;而他們的掾吏、掾史、督郵、游徼等屬官,還比不上古時候一鄉(xiāng)一遂的長官。用整個天下的財力來供養(yǎng)三公九卿和各個部門的內(nèi)臣,數(shù)量還不及《周禮》中所載六官的一半。所以說,古時候帝王從王都周圍一千里的地方取得收入,而開支很大;今天的帝王從天下九州取得收入而開支很少,與三代時期的花費相比,還不到百分之一。征收十分之一的賦稅,是想要聚斂大量財富以引導君王宣泄欲望嗎?否則的話,為什么要這樣橫征暴斂呢?

文帝十三年,除田租稅;景帝元年,復收半租,三十而稅一;施及光武之世,兵革既解,復損十一之稅,如景帝之制;誠有余而可以裕民也。封建不可復行于后世,民力之所不堪,而勢在必革也。

【注釋】

①光武:指東漢光武帝劉秀。

【譯文】

文帝十三年的時候,免除征收田租稅;景帝元年的時候,恢復田租而只征收一半,即三十稅一;到東漢光武帝劉秀時期,戰(zhàn)爭已經(jīng)結束,于是再次減輕什一稅,一如景帝時期的稅制。這是國家的財力確實有余所以可以減輕百姓的負擔,以便他們能富裕起來。分封制在后世不能再施行,是因為民力越來越不堪重負,因而勢必要進行變革了。

二二 文帝短喪猶有古遺意

漢文短喪,而孝道衰于天下,乃其繇來有漸也;先王權衡恩義之精意,相沿以晦,而若強天下以難從也?!抖Y》曰:“事親致喪三年,事君方喪三年?!狈揭舱?,言乎其非致也。嗣君之喪,致喪也。外而諸侯,內(nèi)而公卿大夫,方喪也。茍其為方喪,則郊可攝,社稷五祀可祭,會盟征伐可從事,于臣也奚???弟子之喪師也,群居則绖,出則否;以意通之,然則臣為君喪,有事焉而攝吉以行,可矣?!痘瓒Y》之辭曰:“三族之不虞。”君不與焉,則冠昏且得行矣。天地社稷,越紼而行事,則祭固不廢矣。文帝之詔曰:“損其飲食,絕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鄙w秦有天下,尊君已侈,禁天下以嚴,制天下之飲食,絕其祭祀,失先王之精義,而溢分以為物情之難堪,非三代之舊也。

【注釋】

①漢文短喪:指漢文帝駕崩之后,遺詔要求天下的官吏和百姓在詔令到后只哭悼三日就都除去喪服,并對相關喪禮規(guī)制和服喪時間都做出要求,要求縮短喪期。事見《史記·孝文本紀》。

②事親致喪三年,事君方喪三年:語出《禮記·檀弓上》:“事親有隱而無犯,左右就養(yǎng)無方,服勤至死,致喪三年。事君有犯而無隱,左右就養(yǎng)有方,服勤至死,方喪三年?!敝聠?,指極盡哀戚之情,為父母守喪。方喪,指用事父之喪禮以事君喪。

③五祀:古代祭祀的五種神祇,一般認為是指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神。

④绖(dié):本義指舊時用麻做的喪帶,系在腰或頭上。這里引申為穿喪服。

⑤三族之不虞:語出《儀禮·士昏禮》:“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請吉日?!币馑际侨绻逯畠?nèi)沒有死喪之事,就可以挑選吉祥的日子舉行嘉禮。三族,指父親及其兄弟、自己的兄弟、兒子一輩。

⑥越紼:指不受私喪的限制,在喪期參加祭天地社稷的典禮。紼,柩車之繩。

【譯文】

漢文帝遺詔中囑咐縮短服喪日期,而孝道在天下衰落,這是一步步發(fā)展而來的結果。喪禮是上古先王權衡恩情、道義的因素而定下的,歷代沿襲,而其中的用意逐漸晦暗不明,看起來好像是強迫天下人做難以做到的事情。《禮記》中說:“侍奉雙親要致喪三年,侍奉國君則要方喪三年?!彼^“方”,正是強調(diào)它不是“致”,即極盡哀戚之情地守喪。新即位的君主為先王守喪,是致喪;而對于在外的諸侯、在內(nèi)的公卿大夫而言,是方喪。既然他們服的是方喪,那么就可以代替天子進行郊祀,也可以祭祀社稷和五行之神,會盟征伐也可以參與,這些對臣子有什么妨害呢?弟子在老師死后,平時與其他弟子一起守喪時需要穿喪服,出門在外則不穿;以此類推,則臣子為國君守喪,有事的時候就穿上正常的衣服外出,也是可以的?!秲x禮·士昏禮》中說:“如果三族之內(nèi)沒有死喪之事,就可以挑選吉祥的日子舉行嘉禮?!眹辉谌逯?,所以冠禮和婚禮都可以正常舉行。為了天地社稷,可以不受私喪的限制,那么祭天地社稷的典禮就不會被荒廢。文帝的遺詔中說:“使天下臣民減少飲食,中斷對鬼神的祭祀,只會加重我的不道德之過?!边@么說是因為秦始皇統(tǒng)一天下以后,尊君的規(guī)格已經(jīng)過高,束縛天下人的戒律太嚴,竟到了控制臣民服喪期間飲食、禁止他們祭祀鬼神的地步。這些做法不符合先王制定禮制時的良苦用心,超出原有的分寸而令人難以忍受,所以這根本就不是三代的舊制了。

抑文帝之詔,統(tǒng)吏民而壹之,則無差等也?!抖Y》有之:“諸侯為天子斬衰。”惟諸侯也?!肮看蠓蛑姵紴槠渚龜厮?,布帶繩屨?!薄秱鳌吩唬骸敖?,君服斯服矣。”是從服也,非近臣則殺矣?!笆藶閲R衰三月?!眹普撸瑢υ趪穸?,于天子則畿內(nèi)之民也,不施及天下明矣。統(tǒng)天下之臣民,禁其嫁娶、祠社、飲酒、食肉,皆秦之苛法也。秦統(tǒng)而重之,文帝統(tǒng)而輕之,皆昧分殊之等,而禮遂以亡。

【注釋】

①斬衰(cuī):亦作“斬缞”,是“五服”中最重的喪服。以最粗的生麻布制作,斷處外露不緝邊,喪服上衣叫“衰”。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喪期三年。

②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斬衰,布帶繩屨:語出《儀禮·喪服》:“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崩K屨,喪服所著的草鞋。

③近臣,君服斯服矣:語出《儀禮·喪服》之傳文。意思是天子左右的親近之臣,國君穿什么樣的喪服他們就應該穿什么樣的喪服。

④殺:降低,這里指減等。

⑤齊衰:“五服”中列位二等的喪服,次于斬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緣邊部分縫緝整齊,故名。

【譯文】

或許文帝的詔書,是將天下臣民一視同仁,沒有等級的差別?!秲x禮》中說:“諸侯要為天子服斬衰之禮?!敝挥兄T侯才需要穿這么重的喪服。“公卿、大夫的家臣,為他們的主人服喪,帶是布帶,鞋是繩子編結的?!薄秲x禮》的傳中說:“天子左右的親近之臣,國君穿什么樣的喪服他們就應該穿什么樣的喪服。”這是說近臣要與國君穿同樣的喪服,如果不是近臣就可以降低喪服等級了?!笆艘獮閲R衰之禮三月。”這里所說的國君,是針對所在國的民眾而言,對天子來說就是指王畿內(nèi)的百姓,而不涉及整個天下的臣民,這是顯而易見的。對于整個天下的臣民統(tǒng)一規(guī)定,禁止他們嫁娶、祭祀、飲酒、吃肉,這都是秦朝的苛刻法律。秦朝統(tǒng)統(tǒng)地加重喪服,漢文帝統(tǒng)統(tǒng)地予以減輕,他們都沒有看到對于不同階層、地域的人應該區(qū)別對待,而禮也就因此逐漸走向衰亡了。

唯夫嗣君者,雖天子,固子也。達于庶人,性之無可斁,一也。同姓之諸侯王,爵則古諸侯也,自漢以下,無民事焉,無兵事焉,尤其可伸者也。宰輔以下,至于外吏之卑者,一也,皆臣也。吉兇雜用,推布帶繩屨之禮而通焉。特非蒞祀,則降采而素焉可矣。郡縣之天下,無內(nèi)外之殊,通庶人三月之制,施及天下可矣。

【注釋】

①斁(yì):懈怠。

②蒞(lì)祀:親臨祭祀。

【譯文】

只是,嗣位的君主,雖然是天子,但同時也身為人子。從嗣君到平民,為父母守孝盡責的天性不可以懈怠,是一致的。同姓的諸侯王,爵位相當于古代的諸侯,從漢朝以后,既不負責處理民政,也不用處理軍事,尤其可以讓他們履行完整的守喪之禮。宰相以下,直到基層卑微的小吏,都是一樣的,都是天子的臣子。吉兇之禮交雜使用,可以將布帶繩鞋之禮推而廣之,供他們通用。只要不是親臨祭祀,則脫下彩色衣服換上素服就可以了。在實行郡縣制的天下中,沒有內(nèi)外之別,只要把庶民為國君守喪三月的制度,推廣到全國統(tǒng)一施行就可以了。

唯是“諒暗”之禮,舉兵戎刑賞之大政,皆總己以聽于冢宰,抑有難行于今者。非但冢宰之難其人而僭亂為憂也。古之天子所治者,千里之畿爾。四夷之守,藩衛(wèi)任之。強臣內(nèi)擅,諸侯得而問罪焉。外內(nèi)相制,而諸侯之生死予奪,非朝廷所得意為恩威,則冢宰亦不得以意亂之??たh之天下,統(tǒng)四海之治,總萬方之賦,兼四裔之守。監(jiān)司守令,刑賞聽命,而莫有恒經(jīng)。是非交錯,恩威互致,冢宰孰敢以一身任之?非但無伊、周之德也,與百僚同拔于貢舉資格之中,望自不足以相蒞也。故欲行商、周之制,伸孝子之情,定天下之志,體先王之精意而無有弊,非窮理盡性以適時措之宜者,未易言也。沿三代之遺文于殘闕之后,矯嬴政之過,而不內(nèi)反諸心、外揆之時,達于事之無不可遂,則文帝之短喪,遂以施行于萬世。而有志者莫挽,不亦悲乎!

【注釋】

①諒暗:本義指帝王諸侯居喪時所住的房子,《尚書》中有“高宗諒暗,三年不言”的說法,唐代李善曰:“諒暗,今謂兇廬里寒涼幽暗之處,故曰諒暗。”后也用諒暗代指帝王居喪。帝王行諒暗禮期間,一般不過問政事,交由宰輔處理。

②冢宰:周代官名,六卿之首,與后世宰相類似。

③僭(jiàn)亂:犯上作亂。僭,超越本分。

④伊、周:指商代名臣伊尹和周代名臣周公。

⑤揆(kuí):揣度,揣測。

【譯文】

只是帝王的“諒暗”之禮,需要將軍事、賞罰的大權都集中在一起而交給冢宰,聽使其發(fā)號施令,大概難以在今天實行。這不僅是因為稱職的冢宰人選難求,怕他們犯上作亂。古時候天子所直接統(tǒng)治的,只不過是方圓千里的王畿地區(qū)罷了;對四方邊境的守衛(wèi),都由作為藩屏的諸侯們負責。如果有強橫的臣子在朝廷中擅權,那么在外的諸侯們就可以興師問罪,如此內(nèi)外相互制約,而諸侯的生死予奪,并不是朝廷可以隨心所欲作威作福的,這樣冢宰也不可能憑借自己手中的權力肆意妄為,敗壞朝綱。在實行郡縣制的天下中,天子統(tǒng)一治理整個天下,總管萬方的賦稅,同時負責四方邊境的守衛(wèi)。各級官吏的賞罰都完全聽命于皇帝,而沒有固定不變的規(guī)制,是非交錯,恩威相雜,冢宰怎么敢單憑自己一個人就承擔如此的重任呢?這不僅僅是由于冢宰沒有伊尹、周公的德行,而且由于冢宰與百官都是通過科舉考試選拔上來的,其威望不足以壓服他們。所以,要想實行商、周時期的制度,伸張孝子之情,安定天下民心,體會先王的精深意旨而沒有差錯,如果不是能窮盡理性而因時制宜的人,是不能夠輕易談論的。西漢沿襲經(jīng)過秦代焚書大火之后遺留下來的文獻、制度,糾正秦始皇嬴政的過失,而不在內(nèi)心反省自己,揣度時代的潮流,以達到無事不可成功的境地。于是文帝短喪的政策,得以施行于千秋萬代。而有志者竟然無法加以挽回,能不令人傷心嗎?

夫文帝猶有古之遺意也。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纖七日,未葬以前,固皆斬衰也?!抖Y》:“天子七月而葬?!庇莸y卒哭,將已期矣,期而小祥,古有受服焉。大功小功者,受服之變也;纖,禫服也;雖短之,猶未失古之意,而促已甚。文帝以己亥崩,乙巳葬,合而計之,四十三日耳。景帝速葬而速除,不懷甚矣。以日易月,非文帝之制也,愈趨而愈下也。

【注釋】

①大功:喪服五服之一,服期九月。小功:喪服名。是次于“大功”的喪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服期五月。纖:喪服的一種,祭服的顏色為黑經(jīng)白緯,服期七日。

②天子七月而葬:語出《禮記·禮器》:“天子崩,七月而葬?!币馑际翘熳玉{崩后七月才舉行葬禮。

③虞祔:指虞祭與祔祭。虞為葬后之祭,祔為合于先祖廟之祭。卒哭:古代喪禮,百日祭后,止無時之哭,變?yōu)槌σ豢?,名為卒哭?/p>

④小祥:古代親喪一周年的祭禮。

⑤受服:指穿喪服,守孝。

⑥禫(dàn):古代除去孝服時舉行的祭祀。

【譯文】

文帝身上仍然保留有一些古代的遺意。他遺詔中囑咐在棺木下葬后,要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纖服七日,在未下葬之前,當然都是斬衰。《禮記》中說:“天子死后七個月下葬?!苯?jīng)過虞祭與袝祭,由無時之哭變?yōu)槌σ豢?,至齊衰期服將滿,滿一年以后舉行小祥之禮,古代規(guī)定皆需著受服。大功和小功都是受服的變種;纖,乃是除去孝服時舉行的祭祀。文帝雖然縮短了喪期,但仍然不失古意,只是未免太短了。漢文帝于己亥日去世,乙巳日下葬,期間共計四十三天。景帝迅速將先帝下葬,迅速除去喪服,也太不緬懷前輩了。將月?lián)Q成日,不是文帝的遺制,此后情況更是每況愈下了。

二三 文帝之籌七國非賈誼晁錯所能測

文帝崩年四十有六,閱三年而吳王濞反。濞之令曰:“寡人年六十有二?!眲t其長于文帝也十有三年。當文帝崩,濞年五十有九,亦幾老矣。詐病不覲,反形已著。賈誼、晁錯日畫策而憂之,文帝豈不知濞之不可銷弭哉?賜以幾杖而啟釁無端,更十年而濞即不死,亦以衰矣。趙、楚、四齊,庸劣無大志,濞不先舉,弗能自動。故文帝籌之已熟,而持之已定。文帝幸不即崩,坐待七國之瓦解,而折箠以收之。是誼與錯之憂,文帝已憂之。而文帝之所持,非誼與錯所能測也。

【注釋】

①閱:經(jīng)歷。

②四齊:指西漢在原齊地分封的四個諸侯國:濟南國、淄川國、膠東國、膠西國。七國之亂中,濟南王劉辟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卬、膠東王劉雄渠皆參與了叛亂。

③折箠:亦作“折錘”,折斷策馬的杖。比喻輕而易舉。

【譯文】

漢文帝死時四十六歲,過了三年吳王劉濞起兵反叛。劉濞在動員令中說:“寡人今年六十二歲?!庇纱丝梢钥闯?,他比文帝年長十三歲。當文帝駕崩的時候,劉濞已經(jīng)五十九歲了,也快要老了。他詐稱身體有病而拒不入朝覲見皇帝,其反叛的跡象已經(jīng)暴露出來,賈誼和晁錯每天為此憂心忡忡,積極出謀劃策,難道漢文帝不知道劉濞終將反叛嗎?他賜給劉濞象征尊老的坐幾和手杖,以便使他沒有借口挑起事端。等到十年以后,劉濞即使不死也已經(jīng)衰老不堪了。趙國、楚國、濟南國、淄川國、膠東國、膠西國的統(tǒng)治者平庸拙劣而沒有大志,如果劉濞不率先行動,那他們就不能自己行動,起來反叛。所以說漢文帝早已考慮成熟而確立了對策,并且堅定地加以貫徹。假如文帝有幸不是英年早逝,坐待七國土崩瓦解,必定可以輕易地制伏他們。賈誼和晁錯所憂慮的事情,文帝早已開始憂慮。而文帝所持的對策,則是賈誼和晁錯所猜測不到的。

吉兇之消長在天,動靜之得失在人。天者人之所可待,而人者天之所必應也。物長而窮則必消,人靜而審則可動。故天常有遞消遞長之機,以平天下之險阻,而恒苦人之不相待。智者知天之消長以為動靜,而恒苦于躁者之不測其中之所持。若文帝者,可與知時矣。可與知時,殆乎知天矣。知天者,知天之幾也。夫天有貞一之理焉,有相乘之幾焉。知天之理者,善動以化物;知天之幾者,居靜以不傷物,而物亦不能傷之。以理司化者,君子之德也;以幾遠害者,黃、老之道也;降此無道矣。庸人不測,恃其一罅之知,物方未動,激之以動。激之以動,而自詫為先覺。動不可止,毒遂中于天下,而流血成渠。國幸存,而害亦憯矣。嗚呼!謀人家國者,可不慎哉!自非桀、紂,必有懷來,有一罅之知者,慎密以俟之,毋輕于言,而天下之禍可以息。

【注釋】

①罅(xià):裂縫,縫隙。

【譯文】

吉兇禍福的消長在于天,而動靜的得失則在于人。在于天的是人所可以等待的,在于人的則是天必定會有所回應的。事物發(fā)展到極點必然會消亡,人守靜而慎重則可以動。所以,天道常有消長交替的機會,以削平天下的險阻,卻總是苦于人不能耐心等待。智慧的人根據(jù)天道的消長來決定自身的動與靜,卻總是苦于急躁的人不能夠領會其中的奧秘。像漢文帝這樣的人,可以算得上是知時了??梢灾獣r,就接近于知天了。所謂知天,就是知曉天道消長的細微征兆。上天有亙古不變的常理,也有變化消長的征兆。知曉天之常理的人,善于動而能感化外物;知曉天的變化征兆的人,則守靜而不傷害外物,外物也不能傷害他。用天理來感化萬物,這是君子的德行;根據(jù)天的征兆來遠離危險,這是黃、老之道。除此之外便沒有其他的道了。庸人不懂這些道,自恃一孔之見的小聰明,當外物尚未動時,就加以刺激使之動;明明是強行刺激外物使其動起來,卻自夸是先知先覺。因為動起來后不能停止,于是流毒遍布天下,以至于血流成河。即使國家幸存下來,而所受到的禍害也太慘重了!唉!為別人家國大事謀劃的人,能不慎重嗎?只要自己不是夏桀、商紂,必定可以招來遠方之人,有一孔之見的人,如果能夠謹慎縝密地等候著,不要輕易開口妄言,則天下的災禍就可以平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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