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景帝
【題解】
漢景帝劉啟(前188—前141)是漢文帝嫡子,公元前157年以皇太子身份繼承皇位。景帝在位期間,平定“七國之亂”,削減諸侯封地和特權(quán),鞏固了中央集權(quán)。他繼承和發(fā)展其父漢文帝的政策,勤儉治國,繼續(xù)奉行“與民休息”政策,發(fā)展生產(chǎn)、減輕賦稅,延續(xù)了“文景之治”的局面,為其子劉徹的“漢武盛世”奠定了基礎(chǔ)。
王夫之在本篇中首先評論了景帝在位期間最重大的政治事件——七國之亂。他認為,吳楚叛軍的失敗有其自身的原因:由于缺乏足夠正當?shù)拿x而不自信,深恐部下仿效自己的背叛之舉,因而不敢相信自己的部下,這樣叛軍就因缺乏凝聚力而失敗,這也是歷代叛軍面臨的共同問題。他還指出,晁錯雖極力主張削藩,但叛亂爆發(fā)后缺乏冷靜應對的措施,不如文帝臨終向景帝推薦周亞夫那樣深謀遠慮。對于景帝朝另一重大事件——立嗣風波,王夫之認為,從七國之亂中周亞夫不救梁國就可以看出景帝與梁王間有很深的矛盾,竇太后對梁王的偏愛實際上加劇了景帝對梁王的不滿,由此王夫之指出,兄弟之間的關(guān)系,父母最好不要隨意介入,應該公正平和地對待子女,使他們之間自然地建立情誼。這對于當今家庭關(guān)系的處理仍有借鑒意義。
從漢高祖開國到漢景帝末期,歷經(jīng)六十余年的恢復與發(fā)展,漢朝逐漸呈現(xiàn)出富庶景象。對于這一局面的成因,王夫之引用班固在《漢書·食貨志》中的話,將其歸結(jié)為“節(jié)儉”,并認為其核心在于“困辱商賈”。實際上,這種觀點是否完全符合班固原意,頗堪懷疑??v觀全書,盡管王夫之承認商業(yè)對于社會具有一定的正面意義,但他對于商人卻始終抱有強烈的排斥與厭惡心理,視之為誤國害民的蠹蟲;對于士大夫與商業(yè)的結(jié)合,王夫之更是直斥其喪盡廉恥。這些觀點均表明,王夫之并未擺脫傳統(tǒng)“抑商”思想的影響。
一 吳王濞以反為名太子謂其兵難以借人
甚哉名義之重也,生乎人之心,而為針铓劍刃以刺人于隱者也①。故名以生實,而義不在外。茍違乎此,疑在肘腋而先戰(zhàn)乎心。夫欲有所為,而無可信之人,必危;有可信之人,而固不敢信,必敗。吳太子之諫王濞曰:“王以反為名,此兵難以借人,人亦且反王。”以此疑田祿伯②,不遣循江、淮入武關(guān)③,而坐困于下邑④。其不信祿伯而因以敗也,則太子任其失。藉令假祿伯以兵,而祿伯且反也,亦未可知。是兩窮之術(shù),而姑保其可疑。太子固曰“王以反為名,兵難以借人”。名不正,義不直,浮鼓其忿欲以逞,其中之铓刃,常不去于肺肝。是以無名無義而欲有為于天下,即以之攻無道而不克,況以之犯順哉?故自疑者必疑人,信人者必自信也。自不可信,人不可保,疑之而隳功⑤,信之而禍亦起。苻堅以不疑而亡于慕容垂⑥,安慶緒以不疑而亡于史思明⑦。吳太子之言,固天理顯露之一幾,以震小人而褫之⑧,惡能強哉!惡能強哉!
【注釋】
①铓:刀劍等的尖端,鋒刃。
②田祿伯(?—前154):西漢景帝時人,吳王劉濞部將。前154年,吳王濞聯(lián)合楚、趙等七國叛亂,舉兵西進,他被任命為大將軍。建議由自己親率五萬人,配合主力軍,循江淮而上,攻取淮南、長沙,直入武關(guān),分進合擊,與吳王會兵于關(guān)中,以出奇制勝。吳太子認為授權(quán)臣下,分兵而去,前景不測,加以諫止。劉濞遂不用其計。事見《史記·吳王濞列傳》。
③武關(guān):古代著名關(guān)塞,位于今陜西商洛。扼南陽盆地進入關(guān)中地區(qū)咽喉要道,歷來是兵家必爭之地。
④下邑:在今安徽碭山縣。
⑤隳(huī):毀壞,崩壞。
⑥苻堅以不疑而亡于慕容垂:慕容垂本為前燕吳王,因在朝中受排擠而投降前秦皇帝苻堅。苻堅對慕容垂信任有加,在伐東晉之戰(zhàn)中委任其為前鋒。淝水之戰(zhàn)中苻堅大敗,逃回北方后,境內(nèi)叛亂四起,慕容垂于是逃回前燕故地稱王,這一舉動某種程度上加速了前秦的崩潰,苻堅最終兵敗被姚萇所殺。事見《晉書·苻堅載記》。
⑦安慶緒以不疑而亡于史思明:唐至德二載(757)正月,安史叛軍的首領(lǐng)安祿山被其子安慶緒殺死,安慶緒自立為帝。不久安慶緒被唐軍擊敗而退出洛陽,逃到鄴城、相州。安慶緒向部將史思明求救,史思明乘機自立為燕王,率軍進入相州,殺死安慶緒。事見《新唐書·逆臣列傳》。
⑧褫(chǐ):剝奪。
【譯文】
名義實在是太重要了,它從人的內(nèi)心中產(chǎn)生,而又可以像針尖、劍刃那樣直刺人的內(nèi)心隱私。所以名是產(chǎn)生實的基礎(chǔ),而義在于內(nèi)心,不在外界。如若不然,則猜疑必定會從心間產(chǎn)生,而內(nèi)心早就開始戰(zhàn)栗不已。如果想要有作為,而沒有可以信任的人,那么事情必定會危險;如果有可信任的人,卻絲毫不敢相信,那么就必然失敗。吳國太子勸諫吳王劉濞說:“大王您以反對朝廷為名起兵,因而軍隊難以交給別人統(tǒng)領(lǐng)。不然的話,別人也會反叛您。”劉濞因此懷疑自己的大將田祿伯,不派他率軍沿著長江淮河向西進入武關(guān),而是坐困于下邑。他不信任田祿伯而導致敗亡,責任應該由吳太子承擔。如果他真的把軍隊交給田祿伯,而田祿伯竟真的反叛吳王,也說不定。所以這真是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姑且只能持懷疑的態(tài)度。吳太子堅持說:“您以反對朝廷為名起兵,因而軍隊難以交給別人統(tǒng)領(lǐng)。”名不正,義不直,只能憑借虛假的話鼓動起民眾一時的憤怒而圖謀不軌,而其中所隱含的刀劍鋒刃,常不離胸腹周圍。因此,無名無義卻想在天下有大作為的人,即使去進攻無道昏君也無法取勝,何況是進犯堅持正義的正人君子呢?所以,懷疑自己的人必定懷疑別人,相信別人的人必定相信自己。自己不可相信,別人的忠誠也無法保證,懷疑別人就會使事業(yè)毀于一旦,相信別人則災禍也可能降臨。苻堅因為不懷疑別人而被慕容垂所滅,安慶緒因為不懷疑別人而被史思明所殺。吳太子的話,固然是天理顯露的一個跡象,以震懾小人而奪去其氣勢。他又怎么能強大得起來呢!又怎么能強大得起來呢!
二 文帝任亞夫制吳
文帝且崩,戒景帝曰:“即有緩急,周亞夫可任將兵①?!眲t文帝未嘗須臾忘制吳也。故幾杖之賜②,欲以銷其雄心而待其自敝,非玩也③。中有所恃,則可靜以待動,而不為禍先,無已,則固有以勝之矣。柔而不陷于弱,本立焉耳。晁錯者,焉知此!迫而無以應,則請上自將而身居守,有亞夫之可恃而不知任也,身之不保,宜矣哉!故柔而玩、競而不知自強之術(shù),兩者異出而同歸于敗。
【注釋】
①周亞夫(?—前143):沛縣(今江蘇沛縣)人。西漢軍事家,名將周勃之子,襲父爵被封為條侯。漢文帝時任中尉,得到文帝信任。景帝即位后,七國之亂起,景帝任命周亞夫為太尉,統(tǒng)軍平叛。周亞夫用斷絕糧道、堅守不戰(zhàn)的方法擊敗了叛軍。后來因被告發(fā)謀反而被景帝下獄,絕食而死。傳見《史記·絳侯周勃世家》。
②幾杖之賜:指吳王劉濞因其子劉賢被皇太子劉啟誤殺,由是心懷不滿,稱疾不朝,朝廷因此對吳國使者拘禁治罪。后來吳王派人進京行秋請的禮節(jié),使者為劉濞辯解,并希望文帝捐棄前嫌。文帝于是赦歸吳國使者,并賜予劉濞坐幾和手杖,以其老而準其不朝。劉濞得釋其罪,謀反的事情也就放松了。事見《史記·吳王濞列傳》。
③玩:輕視,忽視,不認真對待。
【譯文】
漢文帝臨死前告誡景帝說:“如果遇到突發(fā)事件,周亞夫可以擔當統(tǒng)帥軍隊的重任?!笨梢?,漢文帝不曾有片刻忘記對付吳國。所以,文帝賜給吳王坐幾和手杖,是想以此銷熔他的雄心壯志而等待他自己敗亡,并不是漫不經(jīng)心的賞賜。他心中早已拿定了主意,有所憑恃,就可以以靜待動,而不會被災禍搶了先,使自己措手不及,因此,對方尚未發(fā)難,就早已經(jīng)勝券在握了。柔而不陷于弱,就是立了本。晁錯哪里懂得這些呢!事情到了急迫的地步而沒有應對的方法,于是請求皇帝親自率軍平叛而自己留守京城,有周亞夫這樣可以依賴的大將卻不知重用,自己最終性命不保,實在是必然的呀!所以,一味地柔弱,和與敵人爭強卻不知道自強之術(shù),實在是殊途同歸,最終都會走向失敗。
三 亞夫請以梁委吳獲景帝惎梁之心
周亞夫請以梁委吳,絕其食道,景帝許之。梁求救而亞夫不聽,上詔亞夫救梁,而亞夫不奉詔。于是而亞夫之情可見,景帝之情亦可見矣。委梁于吳以敝吳,而即以敝梁。梁之存亡,于漢無大損益;而今日之梁為他日之吳、楚,則敝梁于吳而恃以永安。亞夫以是獲景帝之心,不奉詔而不疑。景帝之使救也,亦聊以謝梁而緩太后之責也,故可弗奉詔而不疑也。
【譯文】
周亞夫請求將梁國放棄,任憑吳國攻打而不援救,漢軍則去斷絕吳軍的糧道,漢景帝同意了。梁國屢次求救而周亞夫不予理睬,向景帝申訴,景帝下詔書命令周亞夫援救梁國,而周亞夫拒不奉詔。由此,周亞夫的心理可以顯現(xiàn),而漢景帝的心理也可以顯現(xiàn)出來了。坐視吳國攻打梁國以疲敝、削弱吳國,同時也正是在疲敝、削弱梁國。梁國的生死存亡,對于漢朝廷而言沒有大的利害關(guān)系;而今天的梁國可能變成明天的吳國、楚國,那么將梁國交給吳國任意攻打以削弱它,正可以憑此為漢朝廷贏得永久的和平安寧。周亞夫此舉深得漢景帝的歡心,所以即使拒不奉詔也不會被景帝猜疑。漢景帝命令周亞夫援救梁國,也不過是為了姑且應付梁國的請求而緩和母親竇太后的責備罷了,所以周亞夫拒不奉詔,他也不加猜疑。
嗚呼!景帝之心忍矣,而要所以致之者,太后之私成之也。帝初立,年三十有二,太子榮已長,而太后欲傳位于梁王。景帝曰:“千秋萬歲后傳于王?!碧教笾级脼橹砸?。竇嬰正辭而太后怒①,則景帝之惎梁久矣②。亞夫委之敝而弗救,與帝有密約矣。不然,兄弟垂危,詔人往援,不應而不罪,景帝能審固持重如此其定哉?后愈私之,帝愈惎之,梁其不為叔段、公子偃者③,幸也。
【注釋】
①竇嬰(?—前131):字王孫,清河觀津(今河北衡水)人。漢文帝皇后竇氏之侄。吳、楚七國之亂時,被景帝任為大將軍,守滎陽,監(jiān)齊、趙兵。七國之亂平定后,封魏其侯。武帝初,任丞相。元光三年(前132),竇嬰為營救灌夫而與武帝之舅田蚡在朝堂上辯論,因言論被有司以欺君之罪彈劾,竇嬰以曾受景帝遺詔“事有不便,以便宜論上”為名,請求武帝再度召見。但尚書很快就發(fā)現(xiàn)竇嬰所受遺詔在宮中并無副本,于是以“偽造詔書罪”彈劾竇嬰。元光四年(前131)初,竇嬰被處死。傳見《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②惎(jì):怨恨。
③叔段(前754—?):姬姓,名段,春秋時期鄭國人,鄭武公少子,鄭莊公同母弟,母武姜。鄭莊公即位后,共叔段受封京城,在武姜幫助下謀劃作亂,鄭莊公在共叔段未公開反叛之前,便得知其圖謀,于是派兵攻打并擊敗共叔段,共叔段逃到共地,最終死在他國。公子偃(?—前575):姬姓,名偃,魯宣公庶子,魯成公異母弟。魯成公時,公子偃為卿,叔孫宣伯與魯成公的母親穆姜私通,叔孫宣伯想要除掉季文子和孟獻子而奪取他們的家產(chǎn),慫恿穆姜要求魯成公驅(qū)逐季文子和孟獻子,并威脅另立公子偃和公子鋤為君。魯成公與季文子聯(lián)合,放逐叔孫宣伯,并將參與叔孫宣伯和穆姜計劃的公子偃暗殺。
【譯文】
唉!漢景帝的心太殘忍了!他之所以如此殘忍,正是皇太后偏愛幼子梁王而導致的。漢景帝即位時已經(jīng)三十二歲,太子劉榮已經(jīng)長大成人,可是竇太后想讓景帝傳位給梁王。景帝說:“我死后傳位給梁王?!辈贿^是探知太后的心思后姑且說出的違心之言。竇嬰義正辭嚴地對傳位梁王的想法予以反駁,太后十分生氣,則漢景帝憎恨梁王由來已久了。周亞夫能坐視吳國進攻梁國而不援救,肯定是與景帝有秘密約定在先。不這樣的話,弟弟的封國岌岌可危,自己下詔書派人去援救,可統(tǒng)軍將領(lǐng)拒不奉命,而自己也不加以怪罪,難道漢景帝能夠如此審慎持重而有定力嗎?竇太后越是寵愛梁王,漢景帝就越忌恨梁王,梁王最終沒有像鄭國的叔段、魯國的公子偃那樣身死國亡,實在是萬幸了。
故兄弟之際,非父母所得而與。親者自親,愛者自愛,信者自信,猜者自猜。全中人于不相激,而使賢者得自伸其恩義,則以養(yǎng)子孫于和平坦易之中,而無隱情以相傾。太后婦人,不足以知此,為君子者,尚其鑒諸!
【譯文】
所以,兄弟之間的關(guān)系,并不是父母能夠介入的。親近的自然會相互親近,喜愛的自然會相互喜愛,信任的自然會彼此信任,猜忌的自然互相猜忌。平和公允地對待子女而沒有強烈的感情偏私來刺激他們,就可以使子女中的賢者自己對兄弟姐妹伸張其恩德情義,就可以在和平安定之中撫育子孫,而沒有隱情使他們相互傾軋。太后是婦道人家,不足以知曉這一道理,而身為君子的人,難道不應該從中有所借鑒嗎?
四 韓安國田叔守貞以全仁孝
國無人而不可與立①,彝倫也②。韓安國泣請于梁王③,而羊勝、公孫詭伏誅④;田叔悉燒獄辭⑤,而梁王之罪解。以誠信行于家國骨肉之間,彝倫危而得安,漢之人才,所以卓越乎后世也。鄒陽見王信而讎其說⑥,策士之小慧耳。假天性合離之權(quán)于閨房,陽之智與勝、詭等;自詫其巧,而不知適成乎亂。安國也,叔也,守貞以全仁孝之大者也,非佞人之得有功也。
【注釋】
①立:堅持道而不變。典出《論語·子罕》:“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quán)?!?/p>
②(dù):敗壞。
③韓安國(?—前127):字長孺,梁國成安(今河南商丘民權(quán))人。早年在梁孝王幕下任中大夫,幫助梁孝王和漢政權(quán)化解了幾次危機,深得漢景帝的信任。漢武帝時,曾任大司農(nóng)、御史大夫。傳見《史記·韓長孺列傳》。
④羊勝、公孫詭:二人皆是梁孝王帳下的謀士,因“多奇計”而受到信任。孝王怨恨袁盎等阻止景帝立自己為嗣,羊勝、公孫詭為其設(shè)謀,刺殺袁盎等大臣十余人,后事情敗露,景帝遣使至梁逮捕二人,二人被迫自殺。事見《史記·梁孝王世家》。
⑤田叔:趙國陘城(今山西曲沃)人,漢初大臣。初從趙王為郎中,后歷任云中、漢中太守。梁孝王刺殺袁盎等人事發(fā)后被景帝派遣去梁國審查此案。田叔查清案情后,沒有將案件證據(jù)交給漢景帝,并勸諫漢景帝不要追究梁王責任,以免使竇太后傷心。后曾任魯國國相,卒于官。傳見《史記·田叔列傳》。
⑥鄒陽(約前206—前129):齊人,西漢謀士、散文家。文帝時,為吳王劉濞門客,以文辯著名于世。曾上書諫止吳王叛亂,后離吳去梁,為梁孝王門客。他反對梁孝王刺殺袁盎等人,被誣陷下獄,獄中向梁孝王上書辯白,得以被釋放。后來朝廷追查刺殺事件,梁孝王派鄒陽前往長安活動,鄒陽通過接近王皇后之兄王信,向其曉以利害,成功使其出面勸說漢景帝不再追究刺殺一事。事見《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王信:漢景帝王皇后之兄,景帝時被封為蓋侯。
【譯文】
國中無賢人而無法堅持道不變,這是因為天地倫常被敗壞了。韓安國流著淚向梁王進言規(guī)勸,而羊勝、公孫詭伏法被誅;田叔將梁王刺殺袁盎等人一案的卷宗全部焚毀,于是梁王的罪責得以解脫。以誠信來處理家國骨肉之間的關(guān)系,天地人倫的常道就由危轉(zhuǎn)安了,這是漢代的人才比后世卓越的原因。鄒陽見到王信而得以兜售自己的游說之辭,不過是游說之士的小聰明罷了。鄒陽把天性離合的砝碼壓在后宮女性身上,他的智慧與羊勝、公孫詭相同。他以為自己的話十分巧妙,卻不知它正好釀成了動亂。韓安國和田叔,才是堅守忠貞而保全仁孝之大德的聰明人,而不是奸邪之人投機取巧能立下大功。
五 法寬而任鷙擊之吏何如法嚴而任寬仁之吏
法嚴而任寬仁之吏,則民重犯法,而多所矜全。法寬而任鷙擊之吏①,則民輕犯法,而無辜者卒罹而不可活②。景帝詔有司讞不能決③,移讞廷尉,讞而后讞不當,讞者不為失,立法寬矣。乃郅都、寧成相繼為中尉④,則假法于殘忍之小人,姑寬為之法,以使愚民輕于蹈阱,而幸其能出而終不免也。且也讞不當而不為罪,無論失入之憯也,即數(shù)失出而弗譴,亦以導賕吏之鬻獄⑤,而淫威之逞,冤民且無如之何也。于是而高帝寬大之意斬,武帝嚴酷之風起矣。嚴之于法而無可移,則民知懷刑;寬之以其人而不相尚以殺,則民無濫死。故先王樂進長者以司刑獄,而使守畫一之法,雷電章于上,雨露潤于下,斯以合天理而容保天下與!
【注釋】
①鷙(zhì)擊:此處比喻執(zhí)法酷烈。鷙,鷹之類猛禽的代稱。
②罹(lí):遭受苦難或不幸。
③讞(yàn):審判定罪。
④郅(zhì)都、寧成:景帝時著名酷吏,以執(zhí)法嚴苛殘酷著稱。
⑤賕(qiú)吏:貪贓枉法的官吏。鬻(yù)獄:借訴訟案件收取賄賂。
【譯文】
法令嚴峻而任用寬厚仁慈的官吏來執(zhí)法,則百姓們不會輕易犯法,得以保全的人就多。法令寬松卻任用殘酷暴戾的官吏,則百姓不把犯法當回事兒,而無辜的人最終也會身犯罪過而難以保全性命。漢景帝下詔令有關(guān)司法部門把無法審判定罪的案件交給廷尉審理,審理以后如果出現(xiàn)判決不當,則不算審判者的過失,立法夠?qū)捤闪???墒芹ざ?、寧成相繼被任命為中尉,則是把司法大權(quán)交給了殘忍的小人,他們姑且放寬法律,以使愚昧無知的百姓輕易觸犯法律,踏入陷阱,他們本以為能夠出來,而最終卻無法幸免。況且,判決不當不算罪過,絲毫不顧蒙冤受刑者的悲慘,即使審判者多次出錯也不加譴責,這實際上是在引導貪官污吏營私舞弊、貪贓枉法,他們?yōu)E施淫威,而被冤枉的民眾毫無辦法,徒喚奈何。在這種情況下,漢高祖寬大的執(zhí)法理念斷絕了,漢武帝嚴酷執(zhí)法的風氣興起了。法令嚴明而不隨意加以寬恕,則民眾知道避免刑罰;執(zhí)法該寬則寬,而不以殺人多寡相夸耀,則民眾沒有無辜受死的。所以,先賢圣王都樂意任用忠厚長者主管刑獄之事,并使他們遵循統(tǒng)一的法律,上有電閃雷鳴,下有雨露滋潤,這大概就合乎天理而能寬容愛民了吧!
六 富人子得為官
算資十而得官①,景帝減而為四,爭之于銖兩之間,亦惡足以善風俗乎!應劭曰②:“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貲盈十萬,乃得為吏?!臂克乒耪吆喂乓?,殆秦人之法也。舉富人子而官之,以謂其家足而可無貪,畏刑罰而自保,然則畏人之酗飲,而延醉者以當筵乎?富而可為吏,吏而益富,富而可貽其吏于子孫。毀廉恥,奔貨賄,薄親戚,獵貧弱,幸而有貲,遂居人上,民之不相率以攘奪者無幾也。自非嬴氏為君、商鞅為政,未有念及此以為得計者也。
【注釋】
①算資:漢代朝廷規(guī)定的納官錢數(shù)。
②應劭:字仲瑗,汝南南頓(今河南項城)人。靈帝初,舉孝廉。中平六年(189),遷泰山太守,后棄郡投袁紹。建安元年(196),進呈所刪定律令《漢儀》(后世習稱《漢官儀》),獻帝善之。時遷都許昌,舊章湮沒,凡朝廷禮制、百官典式多為其所立。應劭著述宏富,現(xiàn)有《風俗通義》等書存世。傳見《后漢書·應劭列傳》。
【譯文】
以前,向朝廷繳納十萬錢的人才能得到官位,漢景帝下詔減為四萬,如此在一株一兩上計較,又怎么能改善社會風氣呢?應劭說:“古時候憎恨官吏貪婪,鑒于衣食足而知榮辱的說法,只有資產(chǎn)滿十萬的人,才能做官吏?!睉克f的古時候哪里是什么古時,很可能就是秦朝的辦法。推舉富人的子弟,將他們?nèi)蚊鼮楣倮?,說是他們的家庭殷實富足,因而可以不貪,畏懼刑罰而力求自保,若果真如此,那么害怕人家酗酒,就把醉漢請到筵席上落座嗎?富裕以后就可以做官,做官以后更富裕,更富以后就可以使子孫們都做官。這些人不顧廉恥,貪圖財貨,刻薄地對待親戚,盤剝貧弱的民眾,幸而聚斂了大量家財,就能做人上人,有鑒于此,百姓們不爭相偷盜搶奪的沒有幾人。如果不是秦始皇為君,商鞅執(zhí)政,則沒有將這種做法認為是得計的人。
嗚呼!亦有自來矣。世之亂也,一策行而取卿相,一戰(zhàn)勝而有封邑。故草野貧寒之子,忘軀命,游于刀鋸鼎鑊之下①,以弋獲官邑②。于是而如餒者之得食焉,快貪饕而忘哽噎③。于是天下苦之,人主厭之,而矯之以任富人之子,以是為愈于彼也。雖然,豈必無以養(yǎng)天下之廉恥而需此哉?矯枉者之枉甚于所矯④,而天下之枉不可復伸。為君子者,清品類,慎交游,遠挾策趨風之賤士,以使人主知所重輕焉。何至貽朝廷以菲薄賢智、輕側(cè)陋之心,問居贏而揖進之哉?
【注釋】
①鑊(huò):古代煮牲肉的大型烹飪器皿之一,常用做烹人的刑具。
②弋(yì)獲:本義指射而得禽。此指獲得。
③貪饕(tāo):本義指貪吃。比喻貪得無厭。哽噎(yē):食物梗塞,難下咽。
④矯枉:把彎的東西扳正。矯,扭轉(zhuǎn)。枉,彎曲。
【譯文】
唉,這種想法也是有來由的。在亂世中,一條妙計成功就可以取得卿相之位,一次大戰(zhàn)打勝就可以得到封邑。所以出身貧寒低微的人,冒著生命危險,穿梭奔波在刀鋸鼎鑊之下,以期伺機獲得官爵和封地。他們一旦得逞,就像快要餓死的人忽然得到了食物,滿足于狼吞虎咽而忘記了被噎著的風險。所以天下人苦于他們的統(tǒng)治,君主厭惡他們,于是加以矯正,改為任用富人的子弟,認為這種辦法比以前的好。盡管如此,難道沒有辦法培養(yǎng)天下人的知廉恥之心而一定需要如此嗎?矯枉者的枉比所矯正的更加嚴重,于是天下的枉再也無法得到矯正。做君子的人,應該分清品類、謹慎交游,遠離那些帶著計策趨炎附勢的貧賤之士,以便讓君主知道任用臣子的輕重。何至于懷著一顆菲薄賢能、鄙視側(cè)陋之人的心站在朝堂上,專門引薦那些富家子弟為官呢?
七 漢初富庶自困辱商賈始
班固敘漢初之富庶詳矣①。蓋承六國之后,天下合而為一,兵革息,官吏省,饋享略,置郵簡②,合天下而僅奉一人,以王而府天下,粟帛貨賄流通,關(guān)徼弛而不滯,上下之有余宜矣。嗚呼!后之天下猶漢也,而何為憂貧孔棘③,而上下交征之無已也!班固推本所由,富庶原于節(jié)儉。而曰:“高帝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孝惠、高后雖弛其禁,然市井之子孫,不得仕宦為吏。量吏祿、度官用,以賦于民。山川園池市井租稅,自天子至于封君,皆取其入為私奉養(yǎng),不領(lǐng)于經(jīng)費?!敝砸卜颍?/p>
【注釋】
①班固(32—92):字孟堅,扶風安陵(今陜西咸陽)人。東漢著名史學家、文學家。他在其父班彪《史記后傳》的基礎(chǔ)上,撰寫《漢書》,歷時二十余年,于建初中基本修成。漢和帝永元元年(89),大將軍竇憲率軍北伐匈奴,班固隨軍出征,參議軍機大事,大敗北單于后撰著名的《封燕然山銘》。后竇憲因擅權(quán)被殺,班固受株連,死于獄中。傳見《后漢書·班固列傳》。
②置郵:用車馬傳遞文書信息。亦謂傳遞文書信息的驛站。
③孔棘:急迫,困窘。
【譯文】
班固記敘漢初的富庶夠詳盡了。大概當時正處在六國紛爭的時代之后,天下統(tǒng)一,戰(zhàn)爭平息,官吏減少,進獻饋贈之物簡略,郵傳驛站機構(gòu)精簡,合整個天下之力僅僅供養(yǎng)一個人,由一個君主治理天下,糧食、布帛等財貨自由流通,關(guān)卡松弛而不呆滯,在這樣的條件下,百姓和國家都殷實富足是理所應當?shù)?。唉!后世的天下與漢朝的天下一樣,卻為什么如此急迫地擔憂貧窮,而上下不停息地互相爭奪私利呢?班固追本溯源,認為富庶源于節(jié)儉。他說:“漢高祖下令商人不得穿絲綢衣服、乘馬車,而且還加重賦稅來使商人感到困窘和被侮辱。漢惠帝、呂后時期,雖然放松了禁令,但是商人的子孫仍然不能做官吏。朝廷估量官吏的俸祿,預算政府的開支,然后向百姓征收賦稅。而山川、園林、池塘、市井的租稅收入,從天子到封君,都是用各自地盤上的此類收入來養(yǎng)活自家,并不從國家領(lǐng)取經(jīng)費?!卑喙痰脑捄苡幸娮R啊!
尤要者,則自困辱商賈始。商賈之驕侈以罔民而奪之也,自七國始也。七國者,各君其國,各有其土,有余不足,各產(chǎn)其鄉(xiāng),遷其地而弗能為良。戰(zhàn)爭頻,而戈甲旌旄之用繁①;賂遺豐,而珠璣象貝之用亟②;養(yǎng)游士,務(wù)聲華,而游宴珍錯之味侈。益之以驕奢之主、后宮之飾、狗馬雁鹿袨服殊玩之日新③,而非其國之所有。于是而賈人者越國度險,羅致以給其所需。人主大臣且屈意下之,以遂其所欲得,而賈人遂以無忌憚于天下。故窮耳目之玩、遂旦暮之求者,莫若獎借賈人之利;而貧寒之士,亦資之以沾濡④。賈人日以尊榮,而其罔利以削人之衣食,陽與而陰取者,天下之利,天子之權(quán),倒柄授之,而天下奚恃以不貧?且其富也不勞,則其用也不恤,相競以奢,而殄天物以歸糜爛。弗困弗辱,而愚民榮之,師師相效⑤,乃至家無斗筲⑥,而衣絲食粲,極于道殣而不悔⑦,故生民者農(nóng),而戕民者賈。無道之世,淪胥而不救,上下交棘而兵戎起焉。非此之懲,國固未足以立也。高帝之令,班固之言,洵乎其知本計也。
【注釋】
①旌旄:軍中用以指揮的旗子。
②珠璣:珠寶,珠玉。
③袨(xuàn)服:盛服,艷服。
④沾濡:此指恩澤,好處。
⑤師師:相互師法,相互效仿。
⑥斗筲(shāo):指斗和筲,都是很小的容器。比喻家貧。
⑦道殣(jǐn):餓死于道路上。殣,餓死。
【譯文】
尤其重要的,則是從使商人感到困窘和被侮辱開始的。商人的驕橫奢侈和欺騙、盤剝百姓,是從戰(zhàn)國時代開始的。戰(zhàn)國七雄,各自統(tǒng)治自己的國家,各國有各國的地盤,各國物產(chǎn)的種類和多寡各有異同,如果遷徙地點就不能再出產(chǎn)相同的良物。七國之間戰(zhàn)爭頻繁,因而戈甲、旌旗的用量很大;列國之間外交饋贈很重,因而珍珠、象牙、貝殼的需求很急;各國君主喜歡養(yǎng)游士,追求好名聲,因而游宴請客的用度非常奢侈。再加上驕奢的君主,后宮的裝飾、狗、馬、雁、鹿、華麗的服裝、奇珍異玩,每天更新,所有這些需求品都不是本國所出產(chǎn)的。于是,商人跨越各國、度過關(guān)隘,想盡一切辦法搜羅貨物以滿足七國的需求。國君和大臣暫且屈尊禮待商人,以便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而商人由此發(fā)展到在天下都肆無忌憚。所以,想要窮盡耳目之玩、滿足早晚之需求的人,沒有比獎勵商人、給予他們利益更有效的了,而貧寒的人,也拿出自己的微薄財產(chǎn)來給予商人以求得利。商人日益尊貴、榮耀,但他們過分追求利潤以至于剝奪別人的衣食,明給而暗取,天下的利益,天子的大權(quán),都倒過來拱手交給商人,而天下怎么能不貧困呢?況且,商人致富并沒有經(jīng)過艱苦的勞動,因而用起錢財來也毫不心痛,他們相互間比賽誰更奢侈,以至于暴殄天物,成天過著腐朽糜爛的生活。商人們不感到困窘和被侮辱,愚昧的民眾認為他們很榮耀,于是紛紛效仿,以至于家里沒有一點余糧,卻身穿絲綢衣服,每天吃美味佳肴,直到快要餓死在路邊也不后悔。所以說養(yǎng)活百姓的是農(nóng)業(yè),而殘害百姓的是商業(yè)。在無道的時代,百姓們飽受苦難而無人相救,上下爭奪私利而兵戎相向,戰(zhàn)爭便爆發(fā)了。如果不以此為戒,那么國家根本無法立足。漢高祖的詔令,班固的記載,真的是知曉根本的計策啊!
人主移于賈而國本凋,士大夫移于賈而廉恥喪。許衡自以為儒者也①,而謂“士大夫欲無貪也,無如賈也”。楊維楨、顧瑛遂以豪逞而敗三吳之俗②。濠、泗之遷,受興王之罰③,而后天下寧。移風易俗,古今一也。
【注釋】
①許衡(1209—1281):字仲平,號魯齋。懷慶路河內(nèi)(今河南沁陽)人。許衡早年為避戰(zhàn)亂,常來往于河、洛之間,跟從姚樞學習程朱之學。元憲宗四年(1254),許衡應忽必烈之召出任京兆提學、國子祭酒。至元六年(1269),奉命與徐世隆制定朝儀、官制。至元八年(1271),與郭守敬共同修成《授時歷》。傳見《元史·許衡列傳》。
②楊維楨(1296—1370):字廉夫,紹興路諸暨州楓橋(今浙江諸暨)人。元末明初著名詩人、文學家、書畫家和戲曲家。性格狷直,行為放達,常與顧瑛等人交游唱和。傳見《元史·楊維楨列傳》。顧瑛(1310—1369):一名阿瑛,又名德輝,字仲瑛。昆山(今江蘇昆山市)人。元代文學家。家業(yè)豪富,輕財好客,遠近聞名。傳見《元史·顧瑛列傳》。三吳:指長江下游江南地區(qū),一般包括吳郡、吳興郡和會稽郡。
③濠、泗之遷,受興王之罰:朱元璋克張士誠后,將依附張士誠的吳中人士多流放濠州(治今安徽鳳陽)、泗州(治今安徽泗縣)等地。興王,開國之主。此處指明太祖朱元璋。
【譯文】
君主如果過分注重商業(yè),那么作為國家根基的農(nóng)業(yè)必然會凋落;士大夫如果過分注重商業(yè),那么廉恥之心必然喪盡。許衡自以為是儒者,卻說:“士大夫要想不貪婪,最好的辦法莫如經(jīng)商?!睏罹S楨、顧瑛等人于是用奢侈豪華的放蕩行為敗壞了三吳地區(qū)的風俗,明初依附張士誠的吳中人士多被流放濠州、泗州等地,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的懲罰,然后天下才得以安寧。所以移風易俗,古今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