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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的謀殺之外,福爾摩斯力不從心

讀不孤:一名前法治記者的閱讀札記 作者:


“古典”的謀殺之外,福爾摩斯力不從心

上周三看了《踏血尋梅》。這部根據(jù)2008年轟動香港的王嘉梅命案改編而成的電影,被包裝成了懸疑、破案題材,是今年香港金像獎的最大贏家。

說它“被包裝”,并非小瞧這部電影,而是說導演翁子光的目的不在于拍一部懸疑、破案題材類型片。事實上,兇手在電影開始20分鐘時就投案自首了,案件已經(jīng)告破。

翁子光不滿足于當時已經(jīng)清楚的法律事實,試圖探尋這起兇殺事件的成因,拒絕依照大眾想象潦草地解釋一樁聳人聽聞的新聞。電影中,上司一再要求負責案件調(diào)查的臧警官盡快提交結(jié)案報告,臧警官卻像個社會學者,苦心挖掘王佳梅的尋死動機和丁子聰?shù)臍⑷藙訖C。

有童年心理陰影的底層卡車司機,想生活得更體面的援交“北妹”,處處潛藏的人際疏離與心理創(chuàng)傷,讓秉持“犯罪心理分析”武器的臧警官以為找到了答案。但監(jiān)獄中的丁子聰說他不討厭女人,他甚至喜歡王佳梅;王佳梅自己想死,他幫了她。

這些回答,宣告了臧警官探索真相的全部努力徒勞無功——他發(fā)現(xiàn)的案件成因,只不過是心理分析上的另一種陳詞濫調(diào)、老生常談——這種常規(guī)的歸因和想象,與大眾讀到這起案件新聞時腦海中浮現(xiàn)的平庸想象又有何不同?

從尋找真相的意義上看,《踏血尋梅》的故事顯得諷刺,它沒有闡明一個答案。當然,插一句題外話,電影《踏血尋梅》的最大價值就在于引起觀眾留意一起社會新聞背后的故事,探索人性的復雜和香港下層社會的生存現(xiàn)狀,而不只是把它當成小報追捧的黃色故事、茶余飯后的談資、事不關己的離奇命案。

看《踏血尋梅》時,當見到臧警官追尋真相的努力化作虛無,我就在想:同樣熱衷尋找真相的福爾摩斯斷然不會陷入這種虛無之境。

實際上,臧警官對真相的追尋,與福爾摩斯對真相的追尋迥然不同。他們不是在尋找同一物。臧警官尋找心理學和社會學意義上的答案,福爾摩斯只尋找邏輯和理性。

邏輯推理是偵探小說的靈魂。經(jīng)典的偵探小說本質(zhì)上都是對“真”的虛構,它排斥非理性因素,排斥當時科學無法解釋的現(xiàn)象,不管這種現(xiàn)象是自然界的,還是心理上的。它遵循科學原則,將一個一切均可以由邏輯法則解釋的客觀世界告訴讀者。

偵探小說從現(xiàn)實罪案中取材,但不同于一般的犯罪小說,它避免探究罪犯的復雜心理,不去挖掘非理性事件的社會深意,因為這是福爾摩斯們難以解釋的。

在福爾摩斯同時代發(fā)生過一起驚天大案:開膛手杰克案。開膛手謀殺案發(fā)生在1888年8月到1891年2月。此時的福爾摩斯正處于事業(yè)的巔峰,聲譽正隆,蘇格蘭場承認遇到困難的時候經(jīng)常來找他咨詢。福爾摩斯與開膛手這個話題引起過偵探迷異想天開的探討。實際上,柯南·道爾也分析過這起案件,并有過自己的判斷。但是,柯南·道爾并沒有將這樁19世紀的經(jīng)典謀殺案寫入福爾摩斯故事。

現(xiàn)在無法確切知道柯南·道爾究竟為什么不讓福爾摩斯“插手”開膛手杰克案。從經(jīng)典的福爾摩斯故事來推斷,是因為柯南·道爾本著經(jīng)典偵探小說原則,不將福爾摩斯置于無法用理性去解釋動機的境地。

福爾摩斯是可知論者,不喜歡玄學,他對人動機的分析,沒有神秘之處,都是符合邏輯推理法則的。他心目中的事件,就如日本推理小說家京極夏彥說的,“這世上沒有不可思議之事,只存在可能存在之物,只發(fā)生可能發(fā)生之事”。但研究過案情的柯南·道爾顯然明白,開膛手杰克的罪行已經(jīng)顯著超越理性認識,常人無法理解其動機和心理,除非簡單地給“開膛手”貼上“瘋子”的標簽。柯南·道爾不忍心讓心地單純的福爾摩斯面對這樣的窘境,也就不難理解了。他只得讓福爾摩斯“遠離”開膛手杰克,安安靜靜做個完美偵探。

根據(jù)華生的總結(jié),在福爾摩斯的知識體系中,他對化學、植物學、地理學、解剖學、法律、體育、音樂等諸多學科都頗有造詣。在華生列出的清單中,并沒有提及心理學知識。以福爾摩斯的好學和鉆研精神,如果心理分析理論吸引過他,他定會去研究一番的。我認為,福爾摩斯固然也懂些人的心理,但他并不相信心理分析和精神病學(包括變態(tài)心理學)那一套。要知道,心理分析等新理論成為一種觀念被普遍接受、認可,是在福爾摩斯時代之后。

雖然早在19世紀初精神病學就已經(jīng)插手法律領域,但當時的精神病學還未脫離神秘玄乎的氣質(zhì),它對沒有利益、沒有激情、沒有動機、忤逆天性的瘋狂犯罪的解釋顯得力不從心,認為“這些個體(瘋狂的犯罪人)并非普通的不守規(guī)矩的人,并非在法律和常規(guī)的邊沿盤桓的模糊身影,而是巨大的惡魔”(米歇爾·??拢?/p>

如果福爾摩斯參與進去,當他的知識無法理解隱晦、模糊的行為動機和意義時,他就會隨著偵探小說本身一起陷入困境。他要么假裝宣稱自己理解這種行為意義,要么有意將“惡魔”行為納入自我設定的知識體系,以罪犯“發(fā)瘋”機械論觀點作總結(jié)陳詞,給罪犯套上一個簡約的符號,就像米歇爾·福柯在《我,皮埃爾·里維埃,我勒死了自己的母親、妹妹和弟弟:19世紀的一樁弒親案》中的法庭上一樣,認為自己既學識淵博又公正合理。這是法庭的武斷,用不成熟的心理分析理論去解釋“惡魔”行為難以自圓其說。

雖然福爾摩斯偵破的案件類型覆蓋面很廣,囊括了復仇、金錢利益、恐怖主義等,但在罪犯類型上,沒有天生犯罪人這種無法解釋的“惡魔”存在??履稀さ罓柫⒆阌诳茖W、理性認知,筆下的罪犯行為和動機有明顯意義和因果關聯(lián)。他筆下的罪犯常常有情非得已的苦衷,有的是被逼上絕境,有的甚至是在為社會除暴安良。

作家奧威爾在《英國式謀殺的衰落》中緬懷舊日時光時,以黑色幽默筆調(diào)分析了“英國式謀殺”。他認為經(jīng)典的英國式謀殺事件發(fā)生的背景很關鍵,罪犯“在同自己的良心經(jīng)過長期而可怕的斗爭后才終于決心不惜犯罪”,“有了這種背景,這樁罪行就可以有戲劇的甚至悲劇的性質(zhì),使它令人難忘,并且使人對被害者和兇手都感到同情”。

他以“下巴頦兒”謀殺案為例作為“英國式謀殺”衰落的證明,指出“在這起案件中沒有感情的深度”,罪犯對案件發(fā)生和人的死亡都是麻木不仁的。他說:

“但是很難相信,這個案件會像以前的那種家庭毒殺戲劇那樣為大家長期流傳,后者是一個穩(wěn)定的社會的產(chǎn)物,在這種社會里,左右一切的偽善至少能保證,像謀殺那樣嚴重的犯罪應該有強烈的感情作為動機?!?/p>

休謨在《人性論》中說:“一切深奧的推理都伴有一種不便:它可以使論敵啞口無言,而不能使他信服……當我們離開了小房間、置身于日常事務中時,我們推理所得出的結(jié)論似乎就煙消云散,正如夜間的幽靈在曙光到來時消失一樣……”

但當麻木不仁、心理極端扭曲的罪犯連偽善都不能保證時——一切變得無法預知,最優(yōu)秀的偵探也無法從行為與行為之間尋找因果,邏輯鏈條突然崩裂,“推理”不再可靠,這就是奧威爾和柯南·道爾都心生恐懼的事。在讀福爾摩斯故事時,要明白,謀殺還處在“古典”階段。

2016-05

  1. 2016年,楊早、仕圖、梅子酒和我等幾個人做了一個“名著異讀”公眾號,我負責談偵探小說,本書選取其中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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