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樂府第七

文心雕龍 作者:(南朝梁)劉勰 著; 王志彬 譯


樂府第七

【題解】

“樂府”是一個含義寬泛的概念,并且是隨著文字的發(fā)展歷史而衍化、演變的?!皹犯币辉~,最初是指漢朝設(shè)立的一種掌管音樂的官方機構(gòu)。樂指音樂,府指官府。由于樂府機構(gòu)承擔著采集民歌和文人詩作加以整理,并為之編制樂曲,教習樂工,應需演出的任務,因而到了魏晉南北朝時,就漸漸把漢樂府機構(gòu)中收藏的、被漢朝人稱之為“歌詩”的配樂歌辭,統(tǒng)稱為“樂府詩”,簡稱為“樂府”。這樣,樂府一詞,就由官方的音樂機構(gòu),演變成為一種詩與樂合而為一的文體名稱了?!稑犯菲撝皇瞧涠喾N含義中的一種,主要是把它作為一種配樂的詩體來看待的。由于《明詩》篇是專門的詩論,故《樂府》篇側(cè)重于論述配詩的音樂。樂府作為一種文學體裁,實際上應是詩中的一類。但它主要采集于民間歌謠,又配上了樂曲,所以劉勰認為“詩與歌別”,“故略序樂篇”。

關(guān)于詩的寫作要領(lǐng),《明詩》篇中已講了一些,《樂府》篇重在論述這一體裁自身的特定內(nèi)涵及其源流,并對有關(guān)的作家作品進行評論。從其寫作角度講,則有以下幾個要點:

一、音樂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劉勰明確指出音樂是一定社會現(xiàn)實的反映,這是因為“樂本心術(shù)”,即音樂本是人們思想感情的反映。而“心術(shù)”則是人們在感應外物之后才形成的。有什么樣的社會現(xiàn)實,就會產(chǎn)生什么樣的心術(shù),有什么樣的心術(shù)就會產(chǎn)生什么樣的音樂。音樂并不僅僅是聲律的配合,它在相互配合的聲律中,反映著一定社會的“盛衰”、“興亡”,讓人們從中感受到了社會現(xiàn)實的狀貌和發(fā)展趨勢,人們從“觀樂”中可以“稱”其“遠”,可以“云”其“亡”,也可以“觀”其“禮”。另一方面,劉勰認為音樂不僅僅是反映了一定的社會現(xiàn)實,而且它還有著積極的教化作用,使人們的思想感情受到陶冶和感染,因為音樂具有“響浹肌髓”的魅力,“能情感七始,化動八風”,產(chǎn)生深遠而廣泛的影響。劉勰以古代圣王為據(jù)來說明音樂的教化作用,其觀點和傾向性是非常鮮明的。后人對劉勰的“務塞淫濫”之說,也非常重視,紀昀說“務塞淫濫四字為一篇之綱領(lǐng)”;黃侃也說“此篇之大旨,在于止節(jié)淫濫”。都深得劉勰所論之旨。

文心雕龍樂府第七二、詩與樂的關(guān)系。詩與樂的相互關(guān)系,實質(zhì)上也是情與采的相互關(guān)系,亦即文與質(zhì)、表與里、內(nèi)容與形式的相互關(guān)系。一方面劉勰強調(diào)“詩為樂心”、“樹辭為體”,認為詩歌是音樂的靈魂和主宰,音樂要以歌辭作為主體。另一方面,劉勰也論及“聲為樂體”,即聲調(diào)是音樂的形體,歌辭的表現(xiàn)形式。歌辭主要是“情文”,音樂主要是“聲文”,“情文”借“聲文”得到更好地傳播,使之“志感絲篁,氣變金石”,發(fā)揮出與“政序相參”、“于焉識禮”的教化作用。

三、對樂府詩的批評態(tài)度。從文體寫作指導角度看,劉勰對樂府詩的批評態(tài)度也頗有為今人思考之處。劉勰對于樂府詩的評論,或許有某些疏漏、不當之瑕,如有的學者認為,劉勰對《桂華》和《赤雁》的評論,對“魏之三祖”的評論不夠準確;有的學者指出劉勰對樂府詩選文定篇的工作也沒有做好,對“樂府詩中最重要的作品”“只字不提”;還有的學者尖銳地批評劉勰“徹頭徹尾地否定了兩漢魏晉的樂府詩”,“是他的保守思想的一次大暴露”,是他“復古宗經(jīng),從統(tǒng)治者廟堂的需要來談音樂的緣故”。這都是應當予以研究、辨析的。但他所持的有褒有貶的批評態(tài)度,卻不應因此而受到忽略。

樂府者,“聲依永,律和聲”也(1)。鈞天九奏(2),既其上帝;葛天八闋(3),爰乃皇時(4)。自《咸》、《英》以降(5),亦無得而論矣。至于涂山歌于“候人”(6),始為南音;有娀謠乎“飛燕”(7),始為北聲;夏甲嘆于東陽(8),東音以發(fā);殷整思于西河(9),西音以興。心聲推移(10),亦不一概矣。匹夫庶婦,謳吟土風(11);詩官采言,樂盲被律(12);志感絲篁(13),氣變金石(14)。是以師曠覘風于盛衰(15),季札鑒微于興廢(16),精之至也。夫樂本心術(shù)(17),故響浹肌髓(18),先王慎焉,務塞淫濫。敷訓胄子(19),必歌九德(20);故能情感七始(21),化動八風(22)。

【注釋】

(1)聲依永,律和聲:語出今文《尚書·堯典》,偽古文《尚書》,則在《舜典》之中。聲,指宮、商、角、徵、羽五聲。律,指六呂、六律,即十二律,其名稱是:黃鐘、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中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它們又分為兩類,奇數(shù)為陽律,稱六律,偶數(shù)為陰律,稱六呂。

(2)鈞天:天的中央。九奏:多次演奏。九,虛數(shù),指多。

(3)葛天八闋:據(jù)《呂氏春秋·古樂》載:“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遍?,量詞,指樂曲告一段落,亦以一首為一闋。

(4)皇時:指遠古三皇時代。

(5)《咸》、《英》:相傳黃帝作的樂曲《咸池》和帝嚳作的樂曲《六英》。

(6)涂山:《呂氏春秋·音初》載,夏禹南巡,涂山氏女等候他未遇,故作“候人歌”,其中有“候人兮猗”之句。

(7)有娀:《呂氏春秋·音初》載,有娀氏的兩個女兒,都喜愛燕子,燕子去而不返,她們便吟唱“燕燕往飛”之歌。

(8)夏甲:《呂氏春秋·音初》載,夏王孔甲在東陽地方打獵,收養(yǎng)一個孩子;孩子長大后,斧傷致殘,孔甲嘆息而作“破斧之歌”。

(9)殷整:《呂氏春秋·音初》載,殷代帝王整甲(又叫河亶甲),遷居西河后仍懷念故居,作歌以嘆。

(10)心聲:此處指音樂歌曲。推移:發(fā)展變化。

(11)土風:指各地民間歌謠。

(12)樂盲:古代樂師多為盲人或有眼疾,故曰“樂盲”。被律:配上樂曲。

(13)絲篁(huáng):指弦樂器和管樂器。絲,指琴瑟。篁,指簫笛。

(14)金石:指鐘磬等打擊樂器。

(15)師曠覘(chān)風:《左傳·襄公十八年》載,晉國樂師師曠,根據(jù)楚國軍隊的音樂聲調(diào)微弱,預言其士氣不振,有失敗之勢。覘,觀察,判斷。

(16)季札鑒微:《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載,吳國公子季札到魯國觀禮,從演奏的民歌聲中,聽出了各國政治、道德與風俗的興衰狀況。鑒,鑒別。微,指音樂的微妙之處。

(17)心術(shù):此指受外物觸發(fā)而產(chǎn)生的思想感情。

(18)浹(ji?。航浮<∷瑁杭∧w骨髓,此代指人的感官和心靈深處。

(19)敷訓:施教,進行教育。胄(zhòu)子:指貴族子弟。

(20)九德:九功之德,亦稱九序,指金、木、水、火、土、谷、正德、利用、厚生等方面的功德。

(21)七始:指天、地、人和春、夏、秋、冬。

(22)八風:四面八方的風俗。

【譯文】

所謂樂府,就是用“五聲”來依照歌辭的內(nèi)容抒吟詠唱,再用“十二律”來配合“五聲”的樂章。所謂天宮中演奏的許多樂曲,那只能是傳說中天帝的音樂;而葛天氏的“八闋”樂章,則是“三皇”時代的樂歌。黃帝《咸池》、帝嚳《六英》以前的樂曲,也已無從論述了。至于涂山氏的“候人歌”,是南方音樂之始;有娀氏的“燕燕歌”,是北方音樂的開端;夏王孔甲在東陽作“破斧歌”,東方音樂由此產(chǎn)生;商代整甲在西河作歌思念故居,西方音樂從此興起。音樂歌辭的發(fā)展變化,也是不能一概而論的。普通的男女百姓,吟唱風土濃郁的民歌;采詩的官員把歌辭搜集起來,盲人樂師則給它配上樂曲;借管弦樂器的樂音抒發(fā)情感,用鐘和磬的聲調(diào)表現(xiàn)氣質(zhì)。因此師曠能夠從民歌的演奏中感悟國勢的盛衰,季札從音樂的細微之處察驗各國的興亡,這確實是精妙極了。音樂原來就是表達思想感情的,所以它的聲調(diào)能夠觸動人們的感官,浸入人們的心靈,古代帝王對音樂都非常重視,堅決制止浮靡淫蕩的音樂。教育引導貴族子弟,一定要學唱歌頌“九德”的音樂;因而使音樂中所表達的真情能夠感動“七始”,音樂的教化作用能遍及四面八方,移易風俗。

自雅聲浸微(1),溺音騰沸(2)。秦燔《樂經(jīng)》(3),漢初紹復(4);制氏紀其鏗鏘(5),叔孫定其容典(6)。于是《武德》興乎高祖(7),《四時》廣于孝文(8);雖摹《韶》、《夏》(9),而頗襲秦舊(10),中和之響(11),闃其不還(12)。暨武帝崇禮,始立樂府,總趙、代之音(13),撮齊、楚之氣(14);延年以曼聲協(xié)律(15),朱、馬以《騷》體制歌(16)?!豆鹑A》雜曲(17),麗而不經(jīng);《赤雁》群篇(18),靡而非典。河間薦雅而罕御(19)。故汲黯致譏于《天馬》也(20)。至宣帝雅詩,頗效《鹿鳴》(21);逮及元、成(22),稍廣淫樂。正音乖俗(23),其難也如此。暨后漢郊廟(24),惟新雅章,辭雖典文(25),而律非夔、曠(26)。

【注釋】

(1)雅聲:古代的雅正音樂。浸微:逐漸衰微。

(2)溺音:有別于雅聲的浮靡不正之音。

(3)燔(fán):焚燒。

(4)紹復:繼續(xù),恢復。

(5)制氏:漢初的樂師。

(6)叔孫(?—約前194):姓叔孫,名通,舊魯?shù)匮Γń裆綎|棗莊)人,漢初儒生,為漢高祖制定各種禮樂。容典:禮樂儀式和規(guī)則。容,儀容,儀式。典,法度,規(guī)則。

(7)高祖:漢高祖劉邦(前256—前195),沛郡豐邑中陽里(今江蘇豐縣)人,西漢開國皇帝,廟號為高祖,曾有《武德舞》樂曲。

(8)孝文:漢孝文帝劉恒(前203—前157),漢高祖劉邦第四子,他和其子漢景帝統(tǒng)治時期,被史家譽為“文景之治”,曾有《四時舞》樂曲。

(9)《韶》、《夏》:指相傳為舜時的《韶樂》和禹時的《大夏》,均為樂曲名。

(10)秦舊:指秦朝原有音樂,多為崇尚武力的內(nèi)容。

(11)中和之響:中正平和、恰到好處的和諧之音。

(12)闃(qù):靜寂。

(13)趙、代:在今河北、山西一帶地區(qū)。

(14)齊、楚:山東、安徽、湖北、湖南一帶。

(15)延年:即李延年,漢武帝寵妃李夫人的哥哥,西漢音樂家,漢武帝時任協(xié)律都尉,是樂府機關(guān)的長官。曼聲:優(yōu)美、舒緩的長調(diào)。

(16)朱:即朱買臣(?—前115),字翁子,會稽吳人,曾任會稽太守,曾作辭賦三篇,今已佚。后人取其夫妻離異事,作《爛柯山》劇。馬:即司馬相如(約前179—前127),字長卿,蜀郡(今四川南充)人,西漢大辭賦家,代表作品為《子虛賦》。

(17)《桂華》:漢高祖時《安世房中歌》里的歌曲。

(18)《赤雁》:漢武帝時《郊祀歌》中的歌曲。

(19)河間:指河間王劉德,為漢景帝第三子,死后加號“獻”,世稱河間獻王。罕御:很少采用。

(20)汲黯:字長儒,漢武帝時敢于“進諫的官員”,他嘲諷漢武帝為一匹良馬所作的《天馬》歌,說王者作樂,要承祖德,化萬民,但祖宗和百姓都不知它說了些什么。事載《史記·樂書》。

(21)《鹿鳴》:《詩經(jīng)·小雅》中的一章,此處代指古樂曲調(diào)。

(22)元:漢元帝劉奭(前75—前33),公元前49年繼位,在位十六年,謚號為元帝,廟號高宗。成:漢成帝劉驁(前51—前7),公元前33年至前7年在位,謚號孝成皇帝,廟號統(tǒng)宗。

(23)乖俗:不與世俗相和。

(24)郊廟:指祭天、祭祖時用的樂歌。

(25)典文:典雅的文辭。

(26)夔、曠:夔,指傳說中舜時的音樂大臣,曠,指晉國樂官師曠,此處借以代指雅正古樂。

【譯文】

自從雅正的音樂逐漸衰微,淫靡的音樂便泛濫起來。秦始皇燒掉了《樂經(jīng)》,漢朝初年始予恢復;樂師制氏記錄了樂曲鏗鏘的聲調(diào)節(jié)奏,叔孫通制定了歌舞禮儀和規(guī)則。于是《武德舞》在漢高祖時興起,《四時舞》在漢文帝時廣泛傳播;雖都效法舜的《韶樂》和禹的《大夏》,但還是沿襲了秦代原有的樂章,中正平和的音調(diào),沉寂無聞而不再復返了。到漢武帝時尊崇禮樂,開始設(shè)立樂府機構(gòu),匯總趙、代各地的音樂,采集齊、楚諸國的歌謠;李延年用“曼聲”給民歌配上樂曲,朱買臣、司馬相如用《離騷》體制創(chuàng)作歌辭。但《桂華》、《赤雁》等作品,音調(diào)華美浮靡而不合乎經(jīng)典。河間獻王奉薦雅正的古樂而漢武帝很少采用。因此汲黯對《天馬》歌進行了嘲諷。到漢宣帝時雅正的宮廷詩樂,大都仿效《鹿鳴》古樂;及至漢元帝、漢成帝時,不雅正的“淫樂”又略微多了一些。雅正的音樂不能迎合世俗,它發(fā)展的困難竟到了這般地步。到了東漢祭天、祭祖時,又有了一些新的雅正樂章,它的文辭雖然典雅,但聲律卻與古樂有所不同了。

至于魏之三祖(1),氣爽才麗,宰割辭調(diào)(2),音靡節(jié)平。觀其“北上”眾引(3),“秋風”列篇(4),或述酣宴,或傷羈戍(5);志不出于慆蕩(6),辭不離于哀思;雖三調(diào)之正聲(7),實《韶》、《夏》之鄭曲也(8)。逮于晉世,則傅玄曉音(9),創(chuàng)定雅歌,以詠祖宗;張華新篇,亦充庭《萬》(10)。然杜夔調(diào)律(11),音奏舒雅;荀勖改懸(12),聲節(jié)哀急。故阮咸譏其離磬(13),后人驗其銅尺(14)。和樂精妙,固表里而相資矣(15)

【注釋】

(1)三祖:指魏國的太祖曹操、高祖曹丕、烈祖曹叡。魏明帝景初元年(237)立三祖廟,故稱。其中,曹操文學成就最高;曹丕詩歌,形式多樣,其散文與文學批評影響很大;曹叡僅存詩十三首。

(2)宰割:分割,剖解,此處引申為雜取、改創(chuàng)。

(3)北上:指曹操的《苦寒行》,其首句為“北上太行山”。引:古代的一種文體,此處指樂曲。

(4)秋風:指曹丕的《燕歌行》,其首句為“秋風蕭瑟天氣涼”。

(5)羈(jī):寄居異鄉(xiāng)作客。戍:駐守邊疆。

(6)慆(tāo)蕩:放蕩無羈。慆,本為喜悅之意,此引申為過分地無拘無束。

(7)三調(diào):《唐書·樂志》載,《平調(diào)》、《清調(diào)》、《瑟調(diào)》均為周朝古樂,漢時稱為“三調(diào)”。

(8)鄭曲:春秋時鄭國的樂曲?!墩撜Z·衛(wèi)靈公》載孔子之說:“鄭聲淫”,故把鄭國的樂曲視為浮靡之音。

(9)傅玄(217—278):字休奕,北地郡泥陽(今陜西銅川)人,魏晉時文人?!稌x書》本傳稱,傅玄“博學,善屬文,解鐘律”?,F(xiàn)存詩百余首,多為樂府詩。

(10)庭《萬》:庭,朝廷?!度f》,《萬舞》曲,此處代指宮廷舞曲。

(11)杜夔:字公良,東漢末年的音樂家。《晉書·律歷志》載:“漢末天下大亂,樂工散亡,器法煙滅。魏武始獲杜夔,使定樂器聲調(diào)?!?/p>

(12)荀勖(xù):字公曾,魏末晉初的音樂家?!稌x書·律歷志》載:“泰始十年,光祿大夫荀勖奏造新度,更鑄律呂?!备膽遥焊淖冪婍嗟某叨?,即改制樂器。懸,懸掛鐘磬的架子,代指樂器。

(13)阮咸:字仲容,魏末“竹林七賢”之一,精通聲律。他批評荀勖“改懸”后的樂曲“高近哀思,不合中和”。離磬(qìng):離開了鐘磬應有的正聲。

(14)驗其銅尺:檢驗他的銅尺。《世說新語·術(shù)解》注引《晉諸公贊》中說,阮咸認為荀勖用以改制樂器的銅尺,與古代銅尺不合,后來果有人從地下發(fā)掘出了古尺,證實了阮咸之說。

(15)相資:相互資助,配合。

【譯文】

魏國的曹氏“三祖”,意氣豪爽,才華富麗,他們采取漢樂府曲調(diào)所改創(chuàng)的作品,音調(diào)柔靡而節(jié)奏平和??此麄兊摹氨鄙稀钡葮非扒镲L”等篇章,有的敘述歡暢的宴會,有的感傷飄泊異鄉(xiāng)和遠征戍邊;情感過于放蕩,文辭不離哀怨;雖然都繼承、運用了漢樂府三種正調(diào),但實際上卻成為難與《韶》、《夏》比美的浮靡之音了。到了晉代,傅玄通曉音樂,創(chuàng)制了雅正的歌曲禮樂,以為祖先歌功頌德;張華所作的新歌,也用做宮廷的舞曲。然而魏國的杜夔調(diào)整了音樂聲律,使其節(jié)奏舒緩雅正;晉國的荀勖卻又改變了鐘磬的尺度,致使音樂的聲調(diào)節(jié)奏變得悲哀而逼促。所以阮咸譏諷它偏離了樂器的正聲,后來還有人驗證了荀勖所用銅尺之誤。音樂聲律的和諧非常精微奧妙,必須使其內(nèi)容和形式相互配合。

故知詩為樂心(1),聲為樂體(2)。樂體在聲,瞽師務調(diào)其器(3);樂心在詩,君子宜正其文。“好樂無荒”(4),晉風所以稱遠(5);“伊其相謔”(6),鄭國所以云亡。故知季札觀樂,不直聽聲而已(7)。若夫艷歌婉孌(8),怨志訣絕(9);淫辭在曲,正響焉生(10)?然俗聽飛馳(11),職競新異(12);雅詠溫恭,必欠伸魚睨(13);奇辭切至,則拊髀雀躍(14)。詩聲俱鄭(15),自此階矣(16)。

【注釋】

(1)樂心:音樂的靈魂。

(2)樂體:音樂的形體、表現(xiàn)形式。

(3)瞽(gǔ)師:即盲師,盲人樂師。

(4)好樂無荒:語出《詩經(jīng)·唐風·蟋蟀》,意謂“愛好音樂而不荒廢正務”。

(5)晉風:即《詩經(jīng)》中的唐風,原為古唐國,在山西晉陽一帶,后改稱晉國。稱遠:與下文“云亡”均為春秋時吳國公子季札觀賞晉國和鄭國樂曲演奏后的感受和評價。

(6)伊其相謔(xuè):語出《詩經(jīng)·鄭風·溱洧》,意謂男女之間相互調(diào)笑。

(7)不直:不僅。

(8)艷歌:情歌。婉孌(luán):纏綿,愛戀。

(9)怨志:相互怨恨的情感。訣絕:斷絕關(guān)系。

(10)正響:雅正的音樂。

(11)俗聽:世俗的音樂。飛馳:喻指傳播迅速。

(12)職:職能特點。

(13)欠伸:打呵欠、伸懶腰。魚睨(nì):魚眼斜視而不眨,喻指無神而呆滯之態(tài)。

(14)拊髀(fǔ bì):拍著大腿。拊,拍。髀,大腿。

(15)俱鄭:都成了浮靡之音。

(16)階:臺階,此處做動詞用,意謂順階而下。

【譯文】

由此可知詩歌是音樂的靈魂,聲律是音樂的形體。音樂的形體在于聲調(diào),樂師必須調(diào)諧他的樂器;音樂的靈魂在于詩歌,才德高尚的作者應當使歌辭的內(nèi)容端正無邪?!皭酆靡魳返换膹U正務”,晉國的歌謠因而被稱譽為含義深遠;“青年男女輕浮地相互戲謔”,鄭國由此被人認為這可能是滅亡的預兆。從這些事例中可以明白季札觀賞樂曲的演奏,并不僅僅是聽聽聲調(diào)就算了。至于情歌描述的都是纏綿哀婉和怨恨決裂的感情;把這些淫靡的歌辭都譜曲傳唱,那雅正的音樂怎能產(chǎn)生呢?然而世俗的樂曲傳播很快,其特點是競新逐奇;雅正的樂曲溫和莊重,聽的人往往要打呵欠、伸懶腰,或瞪著眼睛發(fā)愣;新異的辭曲適應了他們的需要,聽了便拍著大腿鳥雀般地跳躍。詩歌和音樂都成了淫辭濫調(diào),遂沿階下滑走向歧路了。

凡樂辭曰詩,詠聲曰歌。聲來被辭(1),辭繁難節(jié)。故陳思稱左延年閑于增損古辭(2),多者則宜減之,明貴約也。觀高祖之詠《大風》(3),孝武之嘆“來遲”(4),歌童被聲,莫敢不協(xié)。子建、士衡,亟有佳篇,并無詔伶人(5),故事謝絲管(6)。俗稱乖調(diào)(7),蓋未思也。至于軒岐《鼓吹》(8),漢世《鐃》、《挽》(9),雖戎喪殊事,而并總?cè)霕犯????、韋所改(10),亦有可算焉。昔子政品文(11),詩與歌別。故略序樂篇,以標區(qū)界(12)。

【注釋】

(1)被辭:根據(jù)歌辭配曲。

(2)陳思王:即曹植(192—232),字子建,曹操第三子,因其封地在陳郡,卒謚思,后人稱其為陳思王或陳王。左延年:魏國音樂家。閑:同“嫻”,諳熟,熟練。

(3)《大風》:《史記·樂書》載,漢高祖劉邦回故鄉(xiāng),作《大風歌》曰:“大風起兮云飛揚,威加海內(nèi)兮歸故鄉(xiāng),安得猛士兮守四方?!?/p>

(4)來遲:《漢書·外戚傳》載,漢武帝思念早亡之李夫人,作《李夫人歌》,中有“偏何姍姍其來遲”之句。

(5)詔:皇帝的詔書、命令。伶人:樂師。

(6)絲管:弦樂器與管樂器,代指音樂。

(7)乖調(diào):不合曲調(diào)。乖,違反。

(8)軒岐:指軒轅黃帝時的大臣岐伯,相傳《鼓吹曲》軍樂是他所作。

(9)鐃(náo):古代軍中的打擊樂器,此處指漢代軍樂《鐃歌》?!锻臁罚捍酥笣h代喪樂《挽歌》。

(10)繆:繆襲,字熙伯,三國魏之文人,改作有《魏鼓吹曲》十二首。韋:韋昭,三國吳之文人,改作有《吳鼓吹曲》十二篇。

(11)子政:即劉向(約前77—前6),字子政,沛縣(今屬江蘇)人,據(jù)《漢書·藝文志》載,劉向有辭賦三十三篇,今僅存《九嘆》。另存《新序》、《說苑》、《列女傳》等書。

(12)標:標舉,表明。

【譯文】

凡是樂府的歌辭都叫做詩,詠唱出來的曲辭就叫做歌。以聲律來配合歌辭,歌辭繁多就難以安排音樂的節(jié)奏。所以陳思王曹植稱贊左延年善于增刪古代歌辭,歌辭多了就應當刪減,這說明歌辭是以精約為貴的。試看漢高祖的《大風歌》,漢武帝嘆唱的“來遲”詩,讓唱歌的孩子按樂譜演唱,就沒有不和諧的。曹植和陸機多有很好的詩歌作品,但卻沒有詔令樂師配曲,所以他們的詩歌就不能用樂器來伴奏。世俗之人說他們的作品不合音樂的曲調(diào),其實這乃是未加思考的議論。說到黃帝時岐伯所作的《鼓吹曲》,漢朝的《鐃歌》和《挽歌》,雖然它們所表現(xiàn)的內(nèi)容有軍事和喪事的區(qū)別,但都可以歸入樂府詩中??娨u和韋昭所改寫的作品,也有值得計數(shù)在樂府詩內(nèi)的。從前劉向品評詩歌作品,把不配樂的“詩”與配樂的“歌”區(qū)別開來,所以在這里特意略述《樂府》篇,以表明詩與歌的不同界限。

贊曰:八音摛文(1),樹辭為體。謳吟坰野(2),金石云陛(3)?!渡亍讽戨y追,鄭聲易啟。豈惟觀樂?于焉識禮。

【注釋】

(1)八音:以金、石、土、革、絲、木、匏、竹為原料做成的樂器。摛(chī)文:原意為作文,舒展文采,此處指演奏樂曲。

(2)坰(jiōng)野:郊野。

(3)金石:鐘磬類樂器,代指音樂。云陛:宮殿的高階,此處代指宮廷。

【譯文】

綜括而言:用八種樂器演奏的樂曲,都以歌辭作為它的主體。村野里有民歌吟唱,宮廷中有鐘磬齊鳴。古雅的《韶》樂難以企及,浮靡的俗曲卻容易流傳。難道只是觀賞音樂嗎?其實是借此來認識禮制的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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