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降死不降”
大約十五六年以前,我竟受了革命黨的騙了。
他們說:非革命不可!你看,漢族怎樣的不愿意做奴隸,怎樣的日夜想光復(fù),這志愿,便到現(xiàn)在也銘心刻骨的。試舉一例罷,——他們說——漢人死了入殮的時候,都將辮子盤在頂上,像明朝制度,這叫做“生降死不降”!
生降死不降,多少悲慘而且值得同情呵。
然而近幾年來,我的迷信卻破裂起來了。我看見許多訃文上的人,大抵是既未殉難,也非遺民,和清朝毫不相干的;或者倒反食過民國的“祿”。而他們一死,不是“清封朝議大夫”,便是“清封恭人”,都到陰間三跪九叩的上朝去了。
我于是不再信革命黨的話。我想:別的都是誑,只是漢人有一種“生降死不降”的怪脾氣,卻是真的。
五月五日
題注:
本篇最初發(fā)表于1921年5月6日北京《晨報副刊》“雜感”欄,署名風(fēng)聲。初未收集。1905年10月《民報》第一卷第一號曾刊載汪精衛(wèi)的《民族的國民》一文,文中說:“我民族一息尚存,此心不死?!话銍袂诙狙?,不得自由,然風(fēng)氣所成,有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之說……”其所謂“不降”是指“不降于清”。而在辛亥革命十年之后,仍有一些人以清朝的“封號”為榮。凡此均表明了封建意識和習(xí)慣勢力的頑固性。針對這種社會現(xiàn)象,魯迅寫作了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