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朱元璋為士人留出之生存空間
影響洪武朝文學思想發(fā)展之又一因素,是其時士人之生存空間。朱元璋與士人之關系,甚為復雜。他的農民出身與人生經歷,使他從氣質上、感情上與士人存在天然的距離。但是他南北征戰(zhàn)以奪得天下,他看待事物,持的是實用的觀點,他需要用人,需要士人的幫助。無論是立國之前還是立國之后,那種急切禮聘士人的心情,那禮聘士人的次數(shù)之多,都是前此的歷朝皇帝所沒有的。但是對于士人的是否對他忠心耿耿,他也常持猜疑的態(tài)度。這就造成他對待士人的行為的復雜性,既寬松,又嚴酷。寬松時愛護有加,嚴酷時輕易殺戮。
對士人寬松,特別是對青年人,他們犯錯誤以至犯罪,朱元璋常常給予寬恕,令其改過。洪武二十年,有國子生任陜西知縣,受賄逮至刑部審問,朱元璋念其年少,原諒了他。對他說:“乃不能廉潔以律己,受污辱之名以為父母羞。朕念爾年少,更事未多,特宥還職。爾其改過自新,力行為善,庶有立于將來。”也是這一年,常州府宜興縣丞張福生犯法當死,朱元璋特寬恕他?!跋仁牵弦赃M士、國學生皆朝廷培養(yǎng)人材,初入仕,有即麗于法者,雖欲改過,不可得,遂命凡所犯雖死罪,三宥之。福生以國子生,故得宥?!?sup>
在《大誥三編》中,他列出犯罪之進士、監(jiān)生三百六十四人,其中三犯四犯而致殺身者三人,二犯而誹謗致殺身者又三人,姑容載罪在職者三十人,一犯載罪者三百二十八人。對于這三百六十四人之處置,可從兩方面說明問題:一方面嚴刑峻法,輕罪重判,三百多人中,大量的是貪污罪。有的貪污數(shù)量并不大,但也定死罪,如魏惟古,為水災受鈔一百貫并衣物,絞罪;田忠,為水災受鈔八十貫,絞罪;王恪,為水災受鈔八十貫,絞罪;陳迪,受糧長鵝酒,泄漏消息,斬罪;魯望,為修船等事受鈔一百貫,斬罪,等等。但另一方面,這些被輕罪重判的人又都沒有執(zhí)行,而令其載罪任職,給了他們改過的機會。對于有的臣下,他關懷備至。朱元璋在無意間知道翰林修撰劉泰家有老母,就下了一道諭旨“卿母年邁,云無他養(yǎng),豈不動孝者之情?因是敕卿自意,若欲奉來就養(yǎng),或棄職往侍,皆從所由勿拘?!?sup>
對于敦厚的老年儒者,他特加尊重;對于年少人材,他越級提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發(fā)生后,他更急迫的征用儒士。此年五月,征儒學教授吳源,召儒士王本等。
此年六月,召儒士李延齡、李干、楊良卿、王成寄、石器、呂慎明、劉仲海、鄒魯狂、宋季子。
洪武十四年正月,又下《求賢詔》。洪武十五年五月,又下《諭天下郡縣敕》:“訪求經明行修之士,年七十以下、三十以上,有司以幣聘之,遣送至京,共論治道,以安生民?!?sup>
這年八月,以秀才曾泰為戶部尚書。
九月,吏部以經明行修之士鄭韜等三千七百余人入見。
十月,朱元璋又越級任用了不少秀才。
他要士人為他辦事,有時他也表現(xiàn)出對于士人的親近感。他常常與士人吟詩作賦。宋濂文集中就記載著朱元璋曾多次與臣下吟詩作賦。洪武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張以寧奉命使安南,朱元璋賦詩送行。
《文憲集·翰苑前集》卷七《應制冬日詩序》稱,洪武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召宋濂、危素、詹同、王祎、魏觀等人列坐左右,“上親賦詩一章,復系小序于首,命各進詩?!焙槲淞臧嗽滤五シ钪寂c詹同等編《日歷》,九月開史館于禁中,十一月十五日朱元璋召宋濂、劉基、詹同燕于乾清宮便閣。詹同被酒回宿處,成詩一首贈為《日歷》繕寫之黃昶。朱元璋亦和詩一首。宋濂記此事說:“其俯和侍臣之詩,豈非樂育菁莪,以開萬世太平之基者歟!”
宋濂顯然看到朱元璋的和詩對士人的影響了。洪武八年八月,朱元璋見秋水而有感,作《秋水賦》,命侍臣同賦。賦成賜宴。宋濂酒醉,朱元璋便命其自述一詩,并為之作《醉歌》二首,同時命朱善等亦作《醉學士歌》。詩成之后,命朱右書寫贈宋濂,說:“卿藏之,以示子孫,非惟見朕寵愛卿,亦可見一時君臣道合,共樂太平之盛也?!?sup>
這話語里所透露的賦詩的目的很明確,是要反映君臣道合,共樂太平之意。宋濂文集中尚有《恭跋御制詩后》記遣使天寧寺僧祖闡赴日,天界寺禪師宗泐有詩送行,朱元璋和詩一首十八韻。
又有《恭題<賜和文學傅藻紀行詩>后》,記朱元璋和傅藻詩四首。
現(xiàn)存《明太祖文集》中與人和、贈詩有三十三首之多。
他的詩其實寫得并不好,舉其送宋濂詩即可見一般。宋濂致仕,他有《翰林承旨宋濂歸休詩》并序,詩:
聞卿歸去樂天然,靜軒應當仿老禪。不語久之知貫道,以心詳著覺還便。從前事業(yè)功尤著,向后文章跡必傳。千古仲尼名不息,休官終老爾惟全。
詩含意清楚,要宋濂回家之后什么事也不要吭聲。宋濂筑有斗室名靜軒,朱元璋要他獨守斗室,今后庶幾能保全性命。就詩藝而言,實不類詩,仿如順口溜。但是他的和詩與贈詩之意不在此,而是要表明他親近儒士。這是他與士人關系的一個方面。
他與士人關系的另一面,是對士人嚴刑峻法。趙翼《廿二史札記》引葉伯巨疏:“取士之始,網羅無遺。一有蹉跌,茍免誅戮,則必在屯田、筑城之科,不少顧惜?!?sup>他舉了一串名字:宋濂、蘇伯衡、郭奎、張孟兼、傅恕、高啟、魏觀、張羽、徐賁、孫賁、王蒙、張宣、楊基、烏斯道。這些人有的死,有的貶。他說:“當時以文學授官,而卒不免于禍,宜維禎等之不敢受職也?!背苫g陸容在他的《菽園雜記》中,引用永樂年間曾參與修《永樂大典》的僧惠暕的話:“洪武間,秀才做官,吃多少辛苦,受多少驚怕,與朝廷出多少心力!到頭來,小有過犯,輕則充軍,重則刑戮,善終者十二三耳。其時士大夫無負國家,國家負天下士大夫多矣。”
談遷說:“上雖親儒生,于單辭只語俱肊摩而懸度之,其后功臣多誅絕,早見端于此矣?!?sup>
朱元璋猜疑心甚重,他用儒士,既依靠他們,又不信任他們,時時提防著、監(jiān)視著。吏部尚書吳琳致仕回鄉(xiāng),朱元璋還派人去監(jiān)視,看他有沒有可疑的行為。監(jiān)視的人回來說,吳琳就像一個老農,在地里勞動。他才放心。
有次宋濂在家請客,他也派人去監(jiān)視。次日早朝,他就問宋濂請客都有些什么菜,要考察宋濂是否忠誠。宋濂一一如實說出,他才放心。士人對他稍有觸忤,立被刑罰。洪武中求精于朱熹學說的儒者。李仕魯入見,朱元璋大喜,說:“吾求子久,何相見晚也!”仕魯后來被任命為大理寺卿。他見朱元璋寵遇僧人,而僧人在外多不法,就上疏諫諍。朱元璋不聽,他就要辭官回家。朱元璋“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階下”。
大理寺少卿陳汶輝亦為朱元璋之寵遇僧、道上疏諫諍,結果也忤旨懼禍,在金水橋上投河自盡。左都御史楊靖,因了替同鄉(xiāng)修改訴冤狀,就被朱元璋處死。
左僉都御史嚴德珉因病請求回鄉(xiāng),朱元璋也大怒,“黥其面,謫戍南丹”。
曾參與修《元史》,為朱元璋撰寫詔令、封冊、歌頌、碑志的陶凱,因自號耐久道人,朱元璋厭惡他這個號,就借故他在接待高麗使者時誤用符驗,把他殺了。
蘇州太守魏觀,曾是朱元璋信任的一位有才干的士人,因在張士誠舊宮擴建府治官舍,被人誣稱要興張士誠的“既滅之基”,也被朱元璋殺了。為此事同時被殺的還有王彝和高啟。
善畫山水、北郭十友之一的徐賁,在河南左布政使任上,因大軍出征過其境,犒勞不及時,下獄瘐死。
張孟兼、蘇伯衡等因小事而被殺,史家早有所論,此處不贅。趙翼《廿二史札記》提及明初文字獄,據(jù)《朝野異聞錄》列出因表章有忌諱字眼遭誅殺者十二人。
郁魯珍因《松石詩》而下獄,死獄中。他與凌云翰、瞿佑都有交往。瞿佑《歸田詩話》
與田汝成《西湖游覽志余》卷二十二均記有此事。甚至曾為朱元璋立過大功的士人,后來也多不得善終,如劉基、宋濂。為他所用者,生殺予奪既如此。而不愿為他所用,則也沒有好結果。一個很有名的例子,是吳人秦裕伯不愿應他的征聘,他便下了一道諭旨:“海濱之民好斗,裕伯智謀之士而居此地,茍堅守不起,恐有后悔”。
秦裕伯經不起他的威嚇,只好入仕?!睹魇贰ば谭ㄖ尽?“儒士夏伯啟叔姪斷指不仕,蘇州人才姚潤、王謨被征不至,皆誅而籍其家。”
為他所用的他猜疑;不為他所用的他不放心,處處提防,他給士人留出的生存空間是有限的,士人只能在這有限的空間中生存。
思想的管制與士人有限的生存空間,為明初文學創(chuàng)作的發(fā)展與文學觀念的形成規(guī)范了主要的方向。
-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八十一,頁2736?!秶丁肪戆?,頁670。
-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八十一,頁2731。
- 《諭翰林修撰劉泰》,《全明文》卷七,頁82。
- 《召興化府儒學教授吳源敕》,《全明文》卷二十三,頁444;《召儒士王本等敕》,《全明文》卷二十三,頁444。
- 《召儒士李延齡李干敕》、《召儒士楊良卿王成季敕》、《召儒士石器等制》、《召儒士呂慎明敕》、《召儒士劉仲海敕》、《召儒士鄒魯狂敕》、《召儒士宋季子敕》,均見《全明文》卷二十三,頁445-447。
- 《全明文》卷二十三,頁463。
-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四十七。
-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四十八,頁2330。
- 秀才李原明、詹徽等為都察院監(jiān)察都御史,吳荃等五人為試監(jiān)察御史,木通甫等三人為監(jiān)察御史,楊振宗等二人為國子監(jiān)助教。見《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四十九。
- 《明太祖實錄》卷六十一,頁1185。
- 宋濂《恭題御和詩后》,羅月霞主編《宋濂全集·鑾坡后集》卷九,頁753,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 宋濂《恭跋御賜詩后》,《宋濂全集·翰苑別集》卷四,頁1021。
- 宋濂《宋濂全集·翰苑續(xù)集》卷八,頁926。
- 宋濂《宋濂全集·芝園續(xù)集》卷五,頁1553。
- 《賜應奉陳溥歸閩中》、《鐘山賡吳沉韻》、《又賡戴安韻》、《又賡答祿與權韻》、《賡僧韻》、《賡僧錫杖歌》、《長江潦水詩賡吳宗伯韻》、《新春賡王釐韻》、《又賡劉仲質韻》、《又賡周衡韻》、《賜都督僉事楊文廣征南》、《雨墜應落花賡徐瑛韻》、《又賡吳喆韻》、《又賡馬從韻》、《又賡宋璲韻》、《又賡朱孟辨韻》、《又賡桂慎韻》、《又賡劉仲質韻》、《雨后晴云賡馬懿韻》、《又賡易毅韻》、《又賡盧均泰韻》、《秋日鐘山賡裴植韻》、《雪詩賡韓文輝韻》、《又賡李睿韻》、《又賡曹文壽韻》、《又賡張翼韻》、《又賡馬懿韻》、《又賡吳沉韻》、《鐘山僧寺賡單仲右韻》、《賡玘太樸韻》、《示僧謙牧》、《不惹庵示僧》、《贈劉伯溫》。
- 《全明詩》卷十三,頁195。
- 《廿二史札記》卷三十二,頁741,“明初文人多不仕”條。
- 陸容《菽園雜記》卷二,《明代筆記小說大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 《國榷》卷四,頁431。
- 《國榷》卷四,頁422。
- 《明史》卷三《太祖本紀》;卷一百三十九《李仕魯傳》。
- 《明史》卷一百三十八《楊靖傳》。
- 《明史》卷一百三十八《嚴德珉傳》。
- 《明史》卷一百三十六《陶凱傳》。
- 《明史》卷一百四十《魏觀傳》,卷二百八十五《王彝傳》、《高啟傳》。關于魏觀、王彝、高啟等被殺之原因,研究者有不同意見,有的認為魏觀之擴建府治,只是朱元璋借故誅殺士人之一口實而已。
- 《明史》卷二百八十五《徐賁傳》。
- 趙翼《廿二史札記》,王樹民校證本,卷三十二,頁740“明初文字之禍”條,中華書局1984年版。有學者提出儒學教官以上章表詿誤文字而獲罪之說極為可疑,然亦無旁證可證其誤記。
- 瞿佑《歸田詩話》卷下“觀燈句”條:“洪武間……魯珍后為官陜西,被罪,退居獨山村中,不復入城……然竟以《題松石軒詩卷》被累,死獄中?!倍「1]嫛稓v代詩話續(xù)編》下,中華書局1983年版。
- 《全明文》卷十八,頁341。
- 《明史》卷九十四“刑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