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一
我已經記不得他的名字了,但是他那剛過了而立之年就已顯出蒼老的面孔和略帶佝僂的身軀,卻總是會浮現(xiàn)到我的眼前來。
記得我頭一次看見他的時候,只覺得他又矮又小又老又瘦,一副猥瑣的樣子。當時獄警拉開牢門,他畢恭畢敬地弓背低首,面對牢門,滿臉堆笑,活脫脫一個油頭滑腦的老犯人。
那天我剛剛從北京炮局看守所被拉回工廠去,掛上“現(xiàn)行反革命”的大牌子,在全廠職工大會上被批斗過,才給拉到這個新的地方來,連東南西北都沒弄清楚。看到他,馬上就聯(lián)想到革命電影里見過的那些壞人。因此,當獄警在我身后把牢門“哐當”一聲鎖上后,摸不清狀況的我完全沒有想要搭理他。
沒想到,獄警的腳步聲剛從門口離開,他就一步踏上用十幾根高低不平的光溜溜的半圓木拼成的床鋪上,從我手里奪過獄警給我的一床薄薄的、里面棉絮滿是窟窿的被子,幫我疊好放在床的里頭。然后告訴我:我剛進來,肯定還不習慣這個高低不平的床板,他已經習慣了,因此他把稍微平一點的中間讓給我睡。同時壓低嗓門告訴我牢房里“政府”——他總是把這兩個字掛在嘴邊——定的各種規(guī)矩。如早上看守所的電鈴一響就要起床;起床后要疊好被子放在床的里頭;犯人白天不能站在床上或床頭地上,必須要下床面對門坐在床頭;床頭的塑料桶是馬桶,用后一定要蓋嚴;每天上午飯后會放人出去倒馬桶,必須跑步去甬道盡頭的廁所倒凈沖洗后返回號里;一周有兩次放風,每次放風半小時,一個號一個號地放人出去,同樣要跑步前進,進至指定的放風間,不許和其他號的犯人接觸;等等。
同屋還有一個比我稍小些的犯人,只有十八九歲。當天我就知道了他和我都是因1976年天安門事件進來的。他是在4月4日當晚下夜班后沒事干,陪著師傅到天安門廣場看熱鬧,意外趕上了清場,被抓了進來。盡管他只不過看個熱鬧,大概因為他師傅當晚幫抄詩的人大聲念詩,因為要查他師傅的關系,他竟然也被陪關到現(xiàn)在。他進來后只被審了兩三次,就再也沒人理他了。一提到師傅和家里人,他就會撲簌簌地掉眼淚。
我剛進來的那些日子,幾乎天天被押去審問,一審就幾個小時。每次被提出牢房后,他們兩人都會偷偷地上床扒著窗戶,透過油漆剝落的玻璃縫隙,看我被著便衣的警察從一樓側門押著去了什么方向。每次回來,牢門剛一關上,老犯人就會馬上把已經涼了的飯菜遞到我的手上,催著我把飯吃完。
監(jiān)獄里的飯千篇一律。每頓一個窩頭(每周日會給吃一個饅頭),一碗“菜湯”。那湯不過是開水煮幾片小菜葉,再加水面上浮著星星點點的明油罷了。我的飯量不大,關在獄里又不運動,一個窩頭也還湊合。但那個才十幾歲的徒工就不行了。我進來后發(fā)現(xiàn),老犯人常常會把自己的窩頭分一小半給他,似乎已經成了一種習慣。
老犯人在牢房里最拿手的余興節(jié)目是唱歌。他的嗓音不錯,雖然不敢讓獄警聽到,聲音放得很小,但是他小聲哼唱的那些我聽也沒聽過的各種中外歌曲,還是會讓我覺得即使在牢里,日子有時候過得也還算得上心曠神怡。我也因此從他那里學到了上百首中外名曲。
其實,還在被關進這里幾天后,我就知道了老犯人的大致經歷。先是小犯人告訴我他是小偷,然后是他主動告訴了我他從十幾歲開始,因偷竊幾次被教養(yǎng),到被判刑的經過。說起來,我和父親去干校前夕,曾全家一同去前門大柵欄逛街,帶買下鄉(xiāng)用的棉大衣等??删驮诠财嚿?,父親被小偷偷去了全部準備用來逛街、吃飯和買衣服的錢,包括全家人好不容易積攢了將近一年的布票、棉票。結果,一家人街也沒逛,東西也沒買,就掃興而歸了。因此,對小偷,我是十分反感和憤恨的。當年看到街上憤怒的人們圍毆從公共汽車上抓到的小偷時,總是覺得該打??墒?,當這位稱得上是慣偷的老犯人把他的經歷講給我聽之后,對他我卻無論如何也恨不起來了。
說來奇怪,我過去印象中的小偷,一定是家境很差、缺吃少穿的窮人子弟。然而,老犯人的家竟是書香門第,其父母都受過高等教育,母親還是B市某名牌小學的校長。家里既不愁吃,也不愁穿,他從小還學過彈琴,會識五線譜,很喜歡音樂,而且看了很多閑書。他也不知道為什么,只因為有一次挨打躲出去,連著兩天沒回家,跟一個大些的孩子去偷人家的東西被抓,從此就走上了偷竊的道路。導致這種情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其家教過嚴。他被抓后,母親因自尊心過強,覺得有辱家門,堅持不去領他。后來父母堅持,經派出所同意,把他送進了工讀學校。在那里,他有了更多的壞朋友,并且學會了更專業(yè)的偷竊手法,出來后真的成了小偷了。
當然,每次被抓到后,他都想過要改掉偷竊的毛病。但他告訴我說,染上這個毛病,來錢太容易,人就像是吸了鴉片上了癮似的,一有機會在眼前,手就癢得不行。終于,他在十五歲時趕上“嚴打”,被送去勞教了幾年。出來后,生活無著,也無家可回,只能再度偷竊,再度被抓。后來又趕上新的“嚴打”,作為屢犯,又超過了少年勞教的法定年齡,因此被判了七年刑。再出來的時候,他已經將近三十歲了,還是既無工作經歷,又沒有單位接收,城里無處立腳,又趕上戰(zhàn)備疏散,街道上一紙報告,就把他定為“四類分子”,直接送去延慶山村里交給貧下中農實行管制勞動去了。
二
這個時候,我已經大致弄清了關押我的這個地方。這是北京第一監(jiān)獄看守所,靠近陶然亭半步橋,因而又叫半步橋監(jiān)獄看守所。這里有兩座過去日本人留下來的關押犯人的舊牢房,一座從空中看上去是個K字形,因此叫“K字樓”,有四個甬道,上下四層;一座從空中看上去是五個爪形,像個王八,故犯人們都叫它“王八樓”,有五個甬道,上下兩層。據說“K字樓”里主要關一些刑事犯人,而“王八樓”里主要關的是“反革命犯”。因此,老犯人的自述還是讓我多少有些納悶:他怎么會住到這個主要關押“反革命犯”的地方來了呢?
1976年7月,我入獄兩三周后的一天后半夜,突然間天搖地動,把我們全都從睡夢中驚醒過來。滿樓道里犯人們大呼小叫,砸門哭鬧,恐慌至極。但是,因為監(jiān)獄把牢房的門統(tǒng)統(tǒng)換了包有厚厚鐵皮的沉重木門,只在齊眉高的地方為方便獄警監(jiān)視犯人的動靜,從外面開了一扇小鐵窗,必須從外面才能打開。對外的窗戶,又全部刷上了厚厚的油漆。因此,犯人們幾乎無法得知外面的任何情況。盡管所有人馬上意識到這是極劇烈的地震,但因獄警全不知去了哪里,甬道里完全沒有人回應,故犯人們聲音再大,也無能為力,只好聽天由命。
我們那個號里的小犯人也嚇得喊啞了嗓子,兀自坐在床鋪邊哭泣。老犯人雖然摟著小犯人的肩頭未吭一聲,但是牢房每震顫一次,他都會神經質地嘟囔一次“沒關系,沒關系,沒關系……”,直到余震消失。
記得在那天白天一整天,老犯人一反往常嬉皮笑臉的輕松相,一聲不吭地坐在床上,眼睛發(fā)呆。我每次試圖和他講話,他都只是心不在焉地“嗯嗯”兩聲而已。直到晚上熄燈之后,他才突然在我耳邊小聲地問我:“你想你家里人嗎?”我記得我應了一聲,沒有回答什么。又過了一會兒,就聽他長嘆了一口氣,說:“我媽今年六十歲了?!?/p>
整整一個晚上,他把自己的頭包在被子里面沒有出來。我分明聽到他在暗暗抽泣。
又過了一個多月,因為沒有報紙,沒有廣播,除了白天黑夜,我們誰都搞不清楚過到哪一天了。只知道有一天清晨突然間聽到外面有大喇叭持續(xù)不斷地響起震耳的哀樂聲,我們當即猜測是毛主席去世了。
毛主席去世一周多,小犯人意外地被釋放了。那天老犯人顯得十分激動。他悄悄地告訴我,按照他所了解的各國的慣例,他估計新的領導人應該會實行大赦。但是,他似乎對自己得到特赦的可能性有些擔心。他問我:“如果實行大赦,是不是應該所有犯人都能赦免呢?”我當時有點不以為然。因為小犯人的釋放,并不像是得到了特赦令的樣子,也聽不到甬道里有更多犯人被釋放的聲音。但我還是告訴他,如果真有什么大赦,他這種小偷小摸的犯罪,應該都會被赦免。
直到這個時候,他才對我講了實話。原來,他這次被捕并不是因為偷東西進來的,而是因為犯了“反革命”罪!
一個小偷成了“反革命”,這聽起來有點像天方夜譚,但卻是真的。
他的變化原因很簡單。他被送去農村管制勞動,作為上面交下來的“四類分子”,在農村中就是劣等種姓,像麻風病人一樣,所有的人都唯恐避之不及。他們每天清晨四點鐘就被趕起來打掃村里的街道,天亮以后再被趕去做最苦最累的工作,直到晚上回來,白天大部分時間都被人看管著。他們所得工分值最低,房子住得最爛,經常吃不飽飯,離村還要打報告,節(jié)假日別人放假他們照樣要勞動。至于年輕人想娶媳婦,則連門兒也沒有。被管制了幾年之后,他和另外一個年輕的“四類分子”終于覺得生不如死,下決心逃跑了。沒想到,兩人沒經驗,以為只要回到城里就行了,想著一路沿著交通線南下跑出境去。卻不料城里的革命群眾階級斗爭的弦繃得更緊,幾天后就給抓了回來。這回更慘,兩個人被接二連三地斗爭不說,還被吊在房梁上打得死去活來。
此事之后,兩人老實了一段時間。但不知道他們從什么渠道聽到了臺灣“自由中國”電臺的廣播,里面說得天花亂墜,說是只要給香港某信箱寫信,就可以得到經費,反抗壓迫。于是,這兩個走火入魔的人竟然信以為真,想著寫封信就能拿到錢,然后再往境外跑。老犯人于是自封為什么“燕北支隊參謀長”,然后按照廣播中的地址給香港這個信箱寫了一封信。這封信自然落到了公安機關的手里,他們兩人也就成了“現(xiàn)行反革命分子”。
聽了老犯人講的情況,我半晌沒說話。我懷疑他們這種人根本不會得到寬宥。雖然當時我并不清楚我有沒有得到特赦的可能,也沒有把握認定他的罪狀會比我的輕,但他卻明顯地充滿了幻想。他始終認為,他并沒有反對政府的意思,是因為在農村作為“四類分子”,實在活不下去,想用這個辦法逃到境外去而已。并且他認為他實際上也沒有做過任何事情,他會吸取這次的教訓,政府應當能夠寬恕他。
我在一個月后被換到另一個號子,然后在1977年1月初被無罪釋放了。以后,隨著“天安門事件”平反而得到徹底平反,自那以后很長時間我再也沒有聽到老犯人的消息。
直到1977年5月1日前夕,我鬼使神差地在一條胡同里偶然留意了一下街道上的法院布告,赫然看到被打上了紅×的他的名字。盡管我這還是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怎么寫的,但他名下的罪狀,分明可以鎖定是他無疑。罪狀的大意是講他陰謀勾結國民黨反動派,蓄謀秘密組織反革命武裝,自封燕北支隊參謀長,企圖推翻共產黨,最后是“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幾個字。布告張貼出來之際,他已經被處決了。
他再度趕上了“嚴打”,也因此再度被“嚴判”。雖然,這已經是“文革”結束之后了。
三
當時的我,和被捕之前一樣,不過是個工人。我的確不能從法律的角度來判斷他該不該殺。但他的被殺,還是讓我感到悲哀和困惑。
和這個“反革命分子”相處幾個月的直覺告訴我,他在本質上并不是個壞人。至少,他和那些造成嚴重破壞、思想極端對抗的所謂“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有很大的不同。即使不考慮他投靠臺灣國民黨當局的動機,只從其投靠的事實來看,其罪充其量也只是未遂的反革命意圖而已。既是意圖,且行動未遂,自然也就沒有和不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有行動固然可以定罪,但無嚴重后果則罪不至死,當屬至理。
這位不過三十多歲的“老犯人”的悲劇命運,讓我產生了很多疑問。為什么像他這樣一個好人家出身的孩子,那樣輕易地就被他的家庭拋棄了?為什么一個犯了錯誤的少年一定要用那樣的方法來懲治,以至于近朱近墨,愈陷愈深,無以自拔?為什么當時要制定什么“四類分子”的政策,而將有過這種那種犯罪經歷者逐出城市,送去農村管制勞動,從而造成被管制者的悲慘命運呢?為什么新中國建立幾十年,始終沒有嚴格的法律制度與法律標準,動輒要靠脫離法律程序的所謂“嚴打”來懲治犯罪?為什么《懲治反革命條例》不區(qū)分意圖與行動、已遂與未遂,僅憑思想言論即可入罪,僅憑意圖不管有無造成嚴重后果,即可判處無期或死刑?更重要的是,和他的相處,使我徹底動搖了過去從書本和電影里得來的那種觀念,即凡是“反革命”就一定是壞人。因此,我不能不開始質疑,有沒有可能有些“反革命”是被這個社會不合理的制度或其他形式的迫害行為所逼出來的呢?如果一個本質上不壞的好人同時又是“反革命”的,我們又應當怎樣來對待呢?
實際上,自1980年代以后,這個社會上許多情況都發(fā)生了巨大的改變,“四類分子”全部被摘了帽子,甚至連“反革命”也已經不能入人以罪了。過去被視為反動的“人性”“人道”以及“人權”等觀念和意識,也開始堂而皇之地出現(xiàn)在官方語言當中了。換言之,如果老犯人能夠活到1980年代,特別是1990年代以后,他應當不會為他當年沖動和愚蠢的行為付出生命的代價了。甚至,如果他再晚生十年、二十年,他可能根本就不會因為偷竊而被“嚴打”去勞改,不會被定為“四類分子”,不會被送去農村管制勞動,因而也就不會因無法忍受非人的待遇鋌而走險,去做逃亡的嘗試,以至惹上殺身之禍。
但是,即便如此,我們還是要問:為什么在那個特殊年代里,我們的社會會以那樣一種輕視人的生命、人的權利和人的尊嚴的方式運行呢?為什么我們當年一定要根據人們對特定的階級、政黨、民族、國家等態(tài)度的不同,把人簡單地分為“革命”和“反革命”,或劃成三六九等,并決定人的貴賤生死呢?
我是幸運的,趕上“四人幫”被打倒,“天安門事件”被平反,因而不僅沒有成為當年政治斗爭和所謂階級斗爭的犧牲品,還有幸讀了大學,甚至能夠從事起非政治的學術研究工作。如果“四人幫”沒有被打倒,如果“天安門事件”沒有被平反,如果沒有改革開放……誰又知道我的命運將會如何呢?即使有了如此機會,又有多少人因為過去時代所刻下的烙印而不能像我這樣幸運呢?當年那些共同在干校、在工廠勞動的兄弟,有不少比我聰明能干,他們理當接受更好的教育,找得更好的出路,卻未能如愿。以至于改革開放之后,反而因文化程度和所在企業(yè)效益差下崗或早退,經濟窘困,生活大不如前。每想及此,又怎能不讓人感嘆世道的不公呢?
因此,我很慶幸能有機會從事現(xiàn)代歷史的研究,它讓我能夠利用我所學的專業(yè),回過頭去努力澄清我內心中多得不可勝數(shù)的疑問,去替許許多多蒙冤者找到一個他們一生都想得到的解釋,去思考這個社會用什么方法才能避免重蹈歷史覆轍,讓所有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權利,而不再被恐懼的陰霾所籠罩,過上平靜的生活。
不錯,對于眾多學者來說,這可能有點不務正業(yè)。因為他們更喜歡把自己關在象牙塔內,更認同高雅和專業(yè)。但是,面對歷史上和社會上所存在的種種問題,我卻無論如何也高雅不起來。這不僅是因為我的學養(yǎng)問題,而且是因為我的經歷、性格和對所剩時間的緊迫感,因為我無法脫離現(xiàn)實社會、脫離構成這個社會的蕓蕓眾生的命運來思考問題。
而且,在我看來,研究歷史,必以人為本。換言之,我從不認為,學問之道,求的是研究怎樣學術,學識如何廣博。我不相信,人類社會之所以需要有人做學問,是因為學問家必須要不食人間煙火。恰恰相反,我認為,學問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它必定會對人類社會的進步有益。用孟子的話來說,就是:“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庇玫聡軐W家費希特講過的一句話來說,就是:“我們的一切研究都必須以達到人類的最高目標,即達到人類的改善為歸宿?!?/p>
如果我們的研究,不能讓每一個關注歷史的讀者了解“人生而平等”的道理,懂得尊重每一個人的生命、權利和尊嚴,學會因關注他人的命運而養(yǎng)成對生命的敬畏之心,進而達到改善人類生存狀況和質量的目標;如果我們的研究反而會因為基于這樣或那樣的立場,造成更多的仇恨、對立,甚或傷害,那我說,這種學問不要也罷。
學問有道,求仁義而已。“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心而不知求,哀哉!”吾既認定此道,“雖千萬人,吾往矣”。
- 本文原發(fā)表于《學問有道》(九州出版社,2009年)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