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語:處士橫議
東漢士人重名尚義,從散處的游士,到士林門生乃至士族集團,形成朝廷的在野黨之勢,是中國士人歷史上的變化之四。
1.士林
士林,指文人士大夫階層、知識界或讀書人群體。讀書人群體出現,其自有源,其來有因。春秋戰(zhàn)國私學大興,士各尊其師,是士人歷史上第一次自覺。士人團體的萌芽,遠在戰(zhàn)國時代。到了漢代,各家弟子皆推尊其師,而儒家尤為甚。士人團體的實現,是在漢武帝廢百家、崇儒術,五經成為作官捷徑后的事。其后,宋代復是士大夫新一輪自覺之時代,而唐代韓昌黎開其先河,亦首尊師道。中國古代士人之自覺借以尊師為其表征。士大夫雖不是一個世襲的貴族階級,卻是唯一有共同目標的團體,所以人數雖少,也能操縱天下的大局。隋唐以下,更加固定的科舉制度成立,愈發(fā)增厚士大夫的團結力量。
漢代曰師曰弟子關系愈后愈密切。東漢時,太學生“增盛至三萬余生”,
民間私學中的士子也是數以萬計。通經求士,讀同樣的書,有同樣的目標,對事有同樣的態(tài)度。南北朝以下,“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之時代,于茲濫觴!漢代尚義,義理至上的太學生很重同學情誼,甚至以妻、子相托或以身相托。如張堪以妻子托朱暉,在張堪去世后,朱暉“聞其妻子貧困,乃自往候視,厚賑贍之”。
又陳平子以死托范式,二人雖從未謀面,而陳平子死后,范式立即“營護平子妻兒,身自送喪于臨湘”;王子居病重,以身托于申屠幡,后者也同樣“躬推輦車,送喪歸鄉(xiāng)里”等,此所以東漢中葉以后門生弟子關系達于極點。
經學傳家,積久致貴,漢時士大夫累代衍成為門閥世家。門閥世家具有察舉權,形成龐大公共勢力。因為政治由他們包辦,在社會上又多是大地主,所以他們可說有共同的利益。雖然無正式的組織,他們實際等于一個政黨,并且是唯一的政黨。
2.國家擴招太學生,私家廣授門生弟子
中國以國家為主提倡教育,始自漢朝。太學始立于漢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所謂太學,實為國立大學。先秦時期雖然有所謂“庠序”、“辟雍”和“明堂”等,但這些都不過是貴族們習禮、祭祀、宣揚政教的場所,還不能算作傳授知識和研究學問的高等學府。故嚴格說來,自漢武帝設立太學,國家才開始出現具有比較完備形態(tài)的大學。
太學在整個漢王朝受重視,又在東漢迅速發(fā)展。昭帝時,舉賢良文學,增博士弟子員至百人。宣帝末又倍增之。成帝時以“孔子布衣(尚)養(yǎng)徒三千人”為由,增博士弟子至三千人,平帝時增加至一萬余人,差不多有近世大學之規(guī)模。到了東漢順帝時,對太學進行了重修和擴建,費時一年,用工徒十一萬二千人,建成兩百四十房,一千八百五十室,所招學生稱為太學生。質帝時,“詔大將軍以下至六百石,悉遣子弟就學”,
太學生增至三萬余人。漢代太學實際就是傳授今文經學的大學。相比古文經學,今文經學講究“微言大義”,可以隨心所欲地解釋《五經》,便于其政治說教,更受漢王朝的青睞。兩漢提倡儒術固然使官僚組織間思想一致,但讀書人除了做官之外別無他業(yè)可從。以知識本身為目的,從未為政府提倡,這就是“經術取士”產生的一種不良的影響。
其結果是“儒者競論浮麗”,
乃至“爭第高下,更相告訟”
,以至發(fā)生集同學千余人攔路請愿的大規(guī)模學生政治運動。
同時,私人講學、廣授門生的風氣也很盛。早在春秋時代,老師聚徒講學,無論是親授業(yè)者,還是轉相傳授者,一律稱“門人”。到了戰(zhàn)國,各家弟子皆推尊其師(主),門人才能出眾,屬于“士”階層的一部分。西漢初年,由于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以及秦末戰(zhàn)爭的爆發(fā),講學授業(yè)和寄食游說都受到極大打擊,門人消失。漢代通經求士,師弟子關系愈后愈密切?!坝H授業(yè)者為弟子,轉相傳授者為門生?!?sup>在東漢,門生的稱呼大量出現。門生是古代標明人的一種品級身份的專用名詞。有名望的學者普遍有門生五百人,著名的甚至有門生三千人。“門生弟子”是漢代師徒關系的專用稱呼。師者,不僅僅授學問,還要傳自己的價值觀、思想觀,也就是政治傾向。東漢中葉以后,門生弟子達于極點。密切的個人關系,超出了學問師承,往往形成派系之爭,甚至發(fā)展成與中央專制集權相對抗的政治勢力。
3.東漢功臣多近儒,地方宗族勢力出現
光武帝劉秀,本人就是太學生出身,在中國開國皇帝中是獨一無二的高學歷。其一朝之功臣,亦多儒士。換言之,東漢的功臣一則多士,二則多近儒。諸如光武帝軍中的大帥鄧禹是同學;其他大將如寇恂、馮異、馬援、賈復、祭遵、耿弇諸人,大半皆通儒。光武帝之子明帝及其同母弟東平王蒼,皆深受儒學之陶冶。明帝為太子時,師從桓榮。榮亦習《尚書》,止宿宮中五年,后再薦門人胡憲侍講,始得出入。章帝則師從張酺。酺亦習《尚書》,其祖父沖,乃光武之同學,酺又師事桓榮??煽闯鰜?,光武帝、明帝、章帝一家三代均有《尚書》之學,蓋深受王莽時代的影響。當時王室外戚,功臣子弟,下及期門,羽林之士,莫不受學。
東漢朝廷對儒學之極端提倡,遠較西漢為過。西漢建國的功臣都是市井之徒,少有受過教育者。西漢武帝開始,到東漢歷代皇帝,均大規(guī)模地培養(yǎng)熟讀經書、有教育、有教養(yǎng)的讀書人(即太學生,士人或士族)來服務于本朝的朝政。如在郡學中選弟子,“遣詣京師,受業(yè)博士”,“數歲,蜀生皆成就還歸……以為右職,用次察舉,官有至郡守刺史者?!?sup>諸生明經飭行者,直接跟著長官實習行政,“使傳教令,出入閨閣。”西漢武、宣二帝以來,儒士在政治上所占地位已逐步顯著?!翱h邑吏民見而榮之,數年,爭欲為學官弟子”。而到了東漢則益甚,發(fā)展到后來士族政治勢力逐步膨脹。士人有了一個固定的“階級”雛形,這是開歷史之先河的創(chuàng)舉,是幾千年士人歷史中的一大飛躍,是值得大書特書的。
另外,地方宗族勢力出現,成為一個資源深厚的文化政治力量,與中央集權相制約,乃至相抗衡,影響深遠。這里邊,民間儒業(yè)之普遍發(fā)展,頗為著名者有陳留的劉昆,樂安的歐陽歙,濟陰的曹曾,樂安的牟長,山陽的丁恭,北海的甄宇等人。這有選官制度的原因,漢代察舉是主要選官辦法,先經鄉(xiāng)舉里選薦舉的基礎上再考察,故推舉很容易被地方領袖操縱。另外,道德的名聲要靠輿論力量,主要靠鄉(xiāng)里清議。在漢代,地方基層組織仍保留大量的血緣性,各地的豪強士族勢力很大。由此,社會輿論強大的清士與漸漸增大的地方文化政治影響力之間,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4.處士橫議,以道德裁量人物
東漢處士是有才德而抗憤不仕的人,形成了一種影響千年的清議風氣。“圣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在東漢后期的“清議”中,處士的影響更是深遠。
桓、靈之際,閹寺專命于上,布衣橫議于下,干祿者殫貨以奉貴,要命者傾身以事勢,位成乎私門,名定乎橫巷。由是戶異議,人殊論,論無常檢,事無定價,長愛惡,興朋黨。
所謂“橫議”即清議。東漢末年清濁之分,當時作正邪的區(qū)別,所以清議即正論。正論是什么呢?主要是具體的人物批評。處士清議,聚焦在對于宦官閹黨、權貴公卿的褒貶裁斷,也有對清流之士的界分論定,代表了一種典型的儒家倫理準則。一是太學生“清談高論,噓枯吹生”,主要體現在反對宦官專權的斗爭中,結成了價值共同體,是士人群體自覺之源流。二是在野的激厲之士自負清高,憑一種仗義輕生之氣概,公開干政議政,致使公卿折節(jié),自公卿以下莫不畏其貶議。三是各家弟子皆推尊其師,太學生爭慕其風,形成云集響應現象。所以,“處世橫議”實質是價值失范的朝代,“論無常檢,事無定價”,是漢末價值多元化的表現。上面說了,清議這種人物批評方式,往往與朝廷選拔官員的制度互為參照。因此具有莫大的約束和導引士人之社會功能與價值功能。一是士人以儒學倫理為做官的階梯,為其畢生追求。太學生以“不講利害只論是非”
的激越道德姿態(tài)博取眼球,以輿情好感獲舉薦的機會。漢代選官制度是所謂“察舉”和“征辟”,起先所舉者謂之“賢良方正之士”。西漢時(前134)規(guī)定每一郡國舉“孝廉”一人;在東漢,這制度推行穩(wěn)定之時,約每二十萬人口舉一人。如此一來,除了少數人得以進入政府,更多的人留下來,成就了體制外議士。二是被舉者各授官職,其影響所及只有這樣一個結果,被舉得官者與舉者、辟者之間,保持終生恩澤的關系。“分親疏,定貴賤”是儒文化的核心,儒家習慣于人身關系,并不嚴格尊重法治。這樣的“選舉”,很難全部公正無私,便產生不正規(guī)的影響。這個影響的結果,就是多數太學生的輿論標準不是去參與議事,只是專注于對立人物或群體的人品,挑刺其個人道德。
一時間,太學生感情用事,成為一個矚目的人群,形成體制外議政的風氣。最終使以客觀標準解決問題的機緣更無從展開。
5.清流門生,類似今日公民概念
漢朝末期造成處士橫議的局面,是大學儒師典范或地方道德領袖的示范效應,也是國家太學生或社會上門生弟子相從激勵,同時也是社會所彌漫的濃濃道德氣息等諸多因素所造成。太學生運動中第一個站出來的是西漢末年(公元前2年)王咸,他打出旗幟,請求皇帝免除大臣死罪,史稱“王咸舉幡”。時士大夫鮑宣因阻止丞相官屬行于馳道,并拒避朝廷使者,下廷尉獄。為營救他,“博士弟子濟南王咸舉幡太學下,曰欲救鮑司隸者會此下,諸生會者千余人”。千余弟子攔路請愿,又守闕上書,終使鮑宣被免死。這是歷史上大規(guī)模學生運動的最早記載。
東漢光武時期,也有洛陽太學生為儒學大師歐陽歙求情,“諸生守闕為歙求哀者千余人,至有自髡剔者。”到了東漢末,“清議”影響更是深遠,爭端總是起于鄉(xiāng)間而終至國都。當地方清流執(zhí)政官有心以道德的名義懲處當地惡棍之際,經常發(fā)現他們后面有本地豪強勢力作主;而地方豪強又與朝官勾連,有時甚而倚恃宮中宦官作后臺??な乜h令不得不按照道德黑名單抓人,執(zhí)行大規(guī)模的拘捕。他們以道德的名義審訊,判人死罪,數以百計的政治犯死于監(jiān)獄。地方強族勢力坐大,是事件的起因。他們也予地方清流執(zhí)政官以報復,太守李膺、范滂這一批漢末地方清流的遭遇就是明證。這一來,兩方都走極端,名望官僚及其家屬受害的程度,與地方豪強之被懲同樣深刻。
東漢桓帝、靈帝之際(153~184)發(fā)生的“處士橫議”,相當接近于現代社會的公民議政。雖然遭到“黨錮”嚴厲鎮(zhèn)壓,太學生有一千余人被捕,但并不屈服。成千上萬的學生示威,向洛陽官府請愿。這種砥礪名節(jié)、不畏強暴的斗爭,揭開了中國學生運動的篇章,逐漸發(fā)展成為一個傳統(tǒng)。甚至可以說東漢的清流處士及社會上的門生弟子,更接近于今日的公民概念。難怪今人吳鈞有言:“這一傳統(tǒng)相當久遠,從先秦的鄉(xiāng)校,到晚明的邑議,再到晚清的近代議會雛形。公民一直在傳統(tǒng)的母體內發(fā)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