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賈雨村說幾句好話——兼談“護官符”
賈雨村在《紅樓夢》里所花的筆墨不多,但卻是一個人人討厭的家伙。突出的原因是他干了兩件大壞事(在前八十回),一是第四回的徇私枉法,讓薛蟠白白打死了馮淵;二是第四十八回充當賈赦的打手,為奪二十把舊扇子把石呆子弄得傾家蕩產(chǎn),不知是死是活,成為一個狡詐、貪婪、兇殘的封建官僚的典型。所以平兒曾咬牙罵他是一個“餓不死的野雜種!”
但平心而論,賈雨村也并不是一個天生的壞蛋,一無是處。甚至還不妨為他說幾句好話。也許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全面認識賈雨村,并看清其他一些問題。在未發(fā)跡之前,寄居葫蘆廟時賈雨村以“賣字作文為生”,雖然困窘,卻能清貧自守,不失書生本色,故能與甄士隱相善。后來時至運轉(zhuǎn),取得功名,做了縣太爺,盡管曾接濟過他的甄士隱已隨道士不知所終了,他還“遣人送了兩封銀子、四匹錦緞,答謝甄家娘子”。在他落魄之時,甄家丫鬟無意看了他兩眼,便以為她對自己有意思,所以“自為是個知己,便時刻放在心上”,而做了縣令后馬上就娶她做了二房,不久妻子死了,“便將他扶側(cè)作正室夫人”,并未嫌她出身低微而一闊臉就變。這兩件事都說明他還能心念舊恩。他升了本府知府之后,不到一年,便被上司參劾,因而“龍顏大怒,即批革職”,主要原因是他“恃才侮上”,說明他當時還書生氣十足,并不懂得要巴結(jié)逢迎上司。審理薛蟠打死馮淵一案,當他還不明白其中關(guān)系,只聽了原告的訴訟時:
雨村聽了大怒道:“豈有這樣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來的!”因發(fā)簽差公人立刻將兇犯族中人拿來拷問,令他們實供藏在何處;一面再動海捕文書。
這時的賈雨村不能不說他是對死者抱有同情心、同時是真心想懲處兇手的。還有,在聽“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時,他的正、邪二氣之說,“成則為王敗則賊”的觀點也無疑是頗有見地的。而對賈寶玉的看法,比之賈政這輩的世俗人更是高出一籌的。他根據(jù)冷子興所述賈寶玉的種種行為,斷定他“來歷不凡”,在書中也是找不出第二個來的。也許正因為如此,他才有資格被作者安排做了林黛玉的啟蒙教師吧。這可不是一個輕易能得到的位置?。?/p>
既然如此,那么為什么又要把這樣一個人最后寫成為一個封建壞官吏呢?殊不知這正是作者高明之處。因為作者的構(gòu)思不單單是寫一個具體官吏的種種惡行,而主要是寫出這種惡吏是如何產(chǎn)生出來的,這就必然要接觸到當時的社會根源,揭示出某些社會現(xiàn)象的本質(zhì),這正是作品的思想深刻之處。這樣的藝術(shù)形象也更符合社會生活的真實。
如前所說,賈雨村最初在應天府公堂上要“發(fā)簽”去抓兇犯,這是他當時的真實思想,絕非假意做作。他只是在聽了深知當?shù)毓賵鰞?nèi)幕的門子的攔阻和陳說利害之后,才最后徇情枉法,胡亂判案的。這門子說了些什么呢?細細琢磨一下,也確是夠厲害的了。首先他告訴賈雨村,“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個私單,上面寫的是本省最有權(quán)勢、極富極貴的大鄉(xiāng)紳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時觸犯了這樣的大家,不但官爵,只怕連性命還保不成呢?”這張私單就叫作“護官符”??梢娙绾螌Υ@張“護官符”是關(guān)系到一生的榮華富貴以至身家性命的頭等大事,怎能掉以輕心呢?接著,門子掏出了當?shù)氐哪菑垺白o官符”來,寫道是:
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
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
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請來金陵王。
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
這四家真是聲勢顯赫,富貴已極,遠非一般的“鄉(xiāng)紳”可比。而這四家之間又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皆連絡有親,一損皆損,一榮皆榮,扶持遮飾,俱有照應的”。面前打死人的被告正是那“豐年好大雪”的薛公子,你賈雨村惹得起嗎?最后還有一層重要的關(guān)系,賈雨村在被革職后能得以“起復”并作到現(xiàn)職,所靠的正是這四家之首的賈家,這又是何等為難的一件事!
賈雨村正是在這種強大的政治壓力之下走上了“枉法”的道路的。他有一個清晰的變化過程可以供我們研討,在最初門子攔阻他“發(fā)簽”時,“雨村心下甚為疑怪”,說明他對此案的內(nèi)情毫無所知,是準備依法辦理,以報“皇上隆恩”的。當門子問他有沒有“護官符”時,他一點都“不知”,在聽了門子的解釋以后,他才明白官場內(nèi)還有這么多隱秘,因而進一步“細問”究竟。等他弄清了一切原委之后,他“低了半日頭”,可以想見,這“半日”工夫,賈雨村是在對整件事的各種關(guān)系權(quán)衡利害得失,這期間他自然不會不想到他過去是如何因“恃才侮上”而被“革職”,現(xiàn)在又是如何憑借賈、王二府之力而得“起復”的。到最后,他和門子“二人計議”出這樣一個“葫蘆案”的結(jié)局,也就十分自然的了。從這事件的全過程可見,并非賈雨村生下來就是一個貪官酷吏,而是這個社會現(xiàn)實決定了要出現(xiàn)賈雨村式的封建官吏。馮淵的冤案在此之前“告了一年的狀,竟無人做主”,不正好說明在他之前的那些官吏,不同樣是賈雨村式的嗎?
至于必然會產(chǎn)生賈雨村式人物的社會現(xiàn)實究竟是一個什么樣子呢?我們試引王先謙《東華錄》乾隆三十一年春正月乙未的一條“上諭”,就可以知道一個究竟。其“諭”曰:
向來各省督撫辦理案件,瞻徇欺蒙,上下通同,備弊習氣,最為惡劣?!馐±糁伪讐慕杂啥綋岵荒苷郝蕦伲瑢R陨舷潞屯?,聯(lián)為一氣,以行其蒙蔽欺詐之伎倆,各省皆所不免,而江南為尤甚,在伊等相習成風,恬不為怪……
讀了這段文字之后,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乾隆皇帝口中的這段話,和那個門子說的情況竟然是如此吻合,“而江南為尤甚”,又與“葫蘆案”發(fā)生地的江南應天府相符。這就清楚地告訴我們,賈雨村這樣的人物,以及“護官符”“葫蘆案”等均不是小說家言,而是活生生的社會現(xiàn)實。如果要說這條“上諭”和門子的話有什么不同的話,那就是“上諭”發(fā)出的乾隆三十一年(1766)春正月,曹雪芹已整整離世五六個年頭了,也就是說,乾隆所看到的或者說不得不加以警告的這種官場黑幕,早在五六年前或者更早的時間里,曹雪芹已深刻而生動地寫在他的《紅樓夢》里了。從這里我們不是能夠又一次體味到曹雪芹公開聲言的“此書大旨談情”“毫不干涉時世”的真正含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