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作為“曲學(xué)家”的董康
從1914年歸國,到1923年辭官,十年民國官場,董康一身疲累,終歸解脫。誦芬室中,除了政法之外,人們或許更能記得他的那些精美刻本、藏書故事與雅致風(fēng)度。
事實上,民國官場上并不得意的董康,卻在書肆中屢推新本。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除了1917年刊行的《誦芬室讀曲叢刊》之外,董康早在1913年,就刊刻了《雜劇十段錦》,后又有《梅村先生樂府三種》(1916)、《盛明雜劇》(1918)、《石巢傳奇四種》(1919),此四種收入《誦芬室叢刊》。此后仍有《盛明雜劇》二集(1925)、《雜劇新編》(1941),前后持續(xù)了近三十年時間,而迄今為止董氏所刊之《盛明雜劇》兩集仍是最為通行的版本。王國維跋《雜劇十段錦》對董康有過如下的評價:“竊謂廷尉(董康)好古精鑒,不減遵王(錢曾),至于流通古書嘉惠藝林,則有古人之風(fēng)流,非遵王輩所能及已。”
董康刻本《盛明雜劇》
當然,盛名之下,質(zhì)疑聲也此起彼伏。誠如當年的海歸精英,要說服清廷資深土鱉們進行法律改革一樣;誠如后來的司法達人,要說服政府進行大規(guī)模裁員一樣,任何一項開創(chuàng)性的革新,在中國都將面臨體無完膚的責難與灰頭土臉的阻攔,即使看似雅致的所謂學(xué)術(shù)圈子、藏書圈子,也概莫能外。
在集權(quán)時代面臨革新質(zhì)疑的董康,頂了六年唾沫星子之后,苦撐了六年困局之后,面臨的是帝國體制的崩解,這算是一種不可抗力的大解脫。在共和時代面臨裁員質(zhì)疑的董康,飽嘗一頓拳腳之后,大不了一走了之,也算是一種自求多福的小解脫??煽虘蚯鷷坏珫|抄西借、南買北購,花去一大堆銀錢之后,黑紙白字的書冊還要接受各界(諸如曲學(xué)界、藏書界、讀者)的品頭論足,指摘批評。這種看似專業(yè)的文化質(zhì)疑、看似溫文爾雅的“軟”質(zhì)疑,將使“董康”這個符號在學(xué)術(shù)江湖中繼續(xù)漂泊,無從解脫。即使董康本人對此毫不介意,甚至于生前毫無耳聞。
董氏刊刻了眾多戲曲類書籍,讓有的評論家認為不可能單單是因為個人興趣,一定是某種出版策略使然,董氏在這些人眼中儼然狡詐書商。而有的讀者則抱怨董氏所刊刻書籍價格太高,無法承受,更加重了“奸商”意味。這些批評或許都是隔靴搔癢,因為董氏刻書無論是個人癖好還是牟利之圖,都無可厚非,即便是放在還有凌遲之重刑的集權(quán)時代,這也屬個人自由、雅好而已。至于說到價格高低,則難存至理,價廉物美者書肆中盡有各類石印、鉛印、刻本供諸君挑選,為何偏要去挑董氏刻書?無非是刻精墨佳、紙白裝美罷了,黃裳先生常講的那句“欲求善本、必出善價”的名言即是至理。
董康刻本《石巢傳奇四種》
反過來說另一種批評。貌似平和、非關(guān)價格皮毛、直指書籍內(nèi)容的“專業(yè)”批評,往往更具長時間的穿越能力,影響更多的跨時代人群。著名藏書家鄭振鐸針對董刻《石巢傳奇四種》的批評,可謂“獨樹一幟”。
鄭振鐸在寫于抗戰(zhàn)期間的《劫中得書記》中對董康所刻書籍予以了間接批評。批評是專門針對《石巢傳奇四種》的,評曰:
春燈謎 明阮大鋮撰二卷四冊
阮氏之“燕子”“春謎”,余于暖紅室及董氏所刊者外,嘗得明末附圖本數(shù)種,均甚佳,惟惜皆后印者。陳濟川以原刻初印本春燈謎一函見售。卷上下各附圖六幅,繪刊之工均精絕。余久不購書,見之,不禁食指為動,乃毅然收之。董綬經(jīng)刊阮氏四種曲時,其底本亦是原刻者。原書經(jīng)董氏刻成后,即還之文友堂;后為吳瞿安先生所得。瞿安先生嘗告余云:董本謬誤擅改處極多。他日必發(fā)其覆。今瞿安先生往矣,此事竟不能實現(xiàn)!原本仍在川滇間。
他日當必能有人繼其遺志者。余今得此本,如有力時,當先從事于“春燈”一劇之“發(fā)覆”也。
原來,與董康《石巢傳奇四種》同一年面市的還有劉世珩的暖紅室匯刻劇曲叢書中的“燕子箋”與“春燈謎”兩種。1919年同時刻印出版的這兩套書,后來被藏書家們視為民國版刻的“雙子星”,皆是佳作之代表。而鄭振鐸因其不是明代原刻,而頗為遺憾,因為以鄭氏的藏書閱歷,肯定是要尋求原刻本,而非后世的這種覆刻、新刻之本。這是藏書家的追求,原本無可厚非。
暖紅室本《石巢四種》春燈謎之版畫
暖紅室本《石巢四種》燕子箋之版畫
但這段評語另有三個重要指向,一是關(guān)注原刻本書前的精美版畫;二是根據(jù)吳瞿安(即吳梅)的說法,也認為董氏刻本謬誤極多;三是吳梅死后,認為自己可以先從“春燈”一劇開始,糾正董氏刻本的謬誤。除卻原刻本版畫的可遇不可求之外,第二、第三個指向都明確指出了董氏刻本的問題所在,即“謬誤擅改處極多”。事實是否真如鄭氏所言?
首先考察鄭氏所篤信的吳梅觀點,源出何時何地?從吳梅1931—1937年幾乎不曾間斷的日記中,沒有發(fā)現(xiàn)吳梅對董康的直接評價,甚至于連“董康”這個名字都未曾提及??上攵私徽x淡薄,可能沒有深入接觸過。吳梅這七年日記中,事無巨細地多次提及友人交往、曲學(xué)觀點、版本考證等諸多文人瑣事,甚至于連家中被盜一只炒鍋、坐人力車忘帶錢這種事都記錄進去,卻唯獨沒有提到董康這個理應(yīng)有所耳聞的同時代“達人”。
吳梅日記唯一提到與董康有關(guān)的,仍然是董氏刻書,只不過僅僅是作為吳氏藏書書目之一項而一筆帶過。為避日軍戰(zhàn)火,吳梅千辛萬苦從蘇州老家搶運出來部分藏書,其中除了董氏名刻《雜劇十段錦》、《盛明雜劇》初、二集之外,還有他在1928年為之作序的經(jīng)董康校訂的《曲海》。除此之外,吳梅于董康其人其事、其書其學(xué)均未置一辭;而現(xiàn)存的吳梅信札中,也未見到吳董二人的通信紀錄。
鄭氏所言的“后為吳瞿安先生所得”的董康刻書底本之原刻本,吳梅本人也的確頗為珍愛,對《石巢傳奇四種》每一種傳奇均作有長篇題跋。題跋中鉤沉稽史、論曲談詞,也曾語涉當時曲學(xué)界、藏書界多人,諸如劉鳳叔、劉世珩、王季烈等,但偏偏也沒有提及董康。然而,值得注意的卻是,即便是原刻本,吳梅對其中的三種傳奇所用到的北曲詞律,也提出了諸如“平仄未諧”、“皆不合規(guī)律”、“究非正格”的批評,說明原刻本還是“終有錯誤”。那么,鄭氏提到的“余今得此本,如有力時,當先從事于‘春燈’一劇之‘發(fā)覆’也”云云,又如何“發(fā)覆”?既然原刻本都“終有錯誤”,鄭氏又依據(jù)什么去糾正董氏刻本的錯誤?
顯然,這是藏書家的私癖使然,鄭振鐸也不例外。一旦拿到時代較早的所謂“原刻本”,便希望對后世諸刻本進行校正和糾繆;一旦原刻本也“終有錯誤”時,似乎也可以用“從古”來堂皇地敷衍過去。吳梅是明曲律、會訂譜、能唱曲、可寫劇的曲學(xué)大家,應(yīng)該說在學(xué)術(shù)批評方面不但可以是權(quán)威,而且也可以苛刻。但他是否對鄭振鐸說過其對董氏刻本的強烈不滿,是否真有重新校正一遍的“發(fā)覆”之決心?在學(xué)術(shù)江湖中鄭吳二人又是否是同一門派?二人又是否具備了彼此推心置腹、教外別傳的默契?所有這些過往,或許都難以一語中的。
從鄭氏整理戲曲文獻以來,頗為后世稱道的有一部《清人雜劇》。即使是這部以整理清代雜劇文獻為初衷的純影印資料,出版者鄭氏本人的意愿也非常明顯,實際上也存在著“擅改”的因素。其在凡例中聲稱的各項原則來看,也有頗值得推究和“發(fā)覆”一番的。
譬如“凡例”第三條稱:眉評尾批,有類贅瘤;音釋之作,亦嫌多事。編者于此概不染指。惟原本具有評釋者則亦不加刊削。眉評尾批,往往是一種著述內(nèi)容研究、版本考證方面所需的重要補充,一概而論“有類贅瘤”,恐怕還是有失公允。而“音釋之作,亦嫌多事”則于曲學(xué)而言,完全是外行話了,因為傳奇、雜劇底本標注的“音釋”,往往是演唱曲詞的重要標示,至少也是平仄諧律的一個提示,如果這屬于“多事”的話,那么鄭氏影印清代劇本之舉則亦屬“多事”。鄭氏隨后補充的一個聲明,惟原本具有評釋者則亦不加刊削,也讓人莫明其妙。一方面說明了鄭氏對原本的重視,另一方面也體現(xiàn)了鄭氏對原本的迷信,為什么后世的評釋就“有類贅瘤”、“亦嫌多事”,為什么原本無論什么文字信息都彌足寶貴?事實上,自明清以來,傳奇雜劇的后世評本系統(tǒng)成為戲曲文獻???、文化研究、曲學(xué)研究的重要資源,諸如《西廂記》王評本、凌評本;《牡丹亭》三婦評本、《紅拂記》李卓吾評本等,都是學(xué)界和藏書界公認的善本與珍本。而與鄭氏同時代的曲學(xué)家吳梅、劉鳳叔、王季烈等也多次訂正古譜舊本,將那些“終有錯誤”的原本一一訂正之后,古劇本才能夠搬上戲臺,加以更好地敷演與演唱。這樣看來,鄭氏本來還是“藏書家”本色居多,于曲學(xué)門徑只能是多見多聞,自認為有些經(jīng)驗而已。要做到“發(fā)覆”一事,恐未能勝任。試問本來即是曲學(xué)外行,即或董康所刻皆是外行貨色,外行“發(fā)覆”外行,無疑終是癡人說夢。
有意思的是,在吳梅唯一一篇關(guān)于董康刻書的文字中,曲學(xué)大師對其還是給予了比較溫和的贊揚。在董康竭力搜求的各類曲學(xué)書籍中,有一種久已佚失的內(nèi)容豐富、品評精簡的《曲?!?。此書在歷經(jīng)多次???,終于付梓之際,吳梅于1928年7月為之撰序。序言中吳梅認為董康雖然不是此書的原作者,但其搜求之苦心、??敝诹?,“蓋不沒文旸(是書原作者)搜集之盛心也”。吳梅還感慨說,“余與廷尉(即指董康,‘廷尉’,為掌刑獄官職之古稱)生有同耆,二十年奔走南北……”最后對董康給予肯定說,“使無文旸、廷尉,先后為之董理,不獨昔賢撰述,不可得見,而元明清三朝文獻所系,不更巨且大哉。”
在學(xué)術(shù)江湖的毀譽參半,董康實際上早有預(yù)見。他在1919年《石巢傳奇四種》即將付印之際,就在書尾題跋中提道:“(阮大鋮)特縱筆所至,曲家舊籍未暇一一檢覆。如燕子箋第六寫像一出,天燈魚雁對芙蓉,原作山漁燈犯,案山漁燈犯乃山花子、漁家傲、剔銀燈三調(diào)合成,本屬犯調(diào),不應(yīng)更加犯字。茲依九宮正始更正。又原曲承謝下數(shù)語,與譜未諧,略加更易數(shù)字??植幻怅皶x叔改竄玉茗四夢之譏也?!倍档倪@些曲學(xué)見解,當時學(xué)界并無人能予以駁斥;而他自嘲的比作當年臧晉叔改刪湯顯祖劇本之事,則更見其識見之廣。因為即使吳梅也盛贊臧氏改本“實有見地”,董康以此自嘲,更見其自信。
董康刻本《石巢傳奇四種》,董氏手書跋文
學(xué)術(shù)江湖中,自嘲也罷、自信也罷;書商也罷、專家也罷;戲劇本身的版本與學(xué)問,還是遠不及現(xiàn)實生涯中的戲劇性——董康所經(jīng)所歷、所行所思的戲劇性,原就是孤本一例,原不勞后來諸君考證。人生如戲,生涯是一場敷演,本不是一張考卷,后來諸君的繁瑣,與此刻如我等癡人的激辯,原本亦是一出隔世之劇,音腔身段皆是走了樣罷。
1926—1936年,四渡東瀛,十年授經(jīng)
董康,字授經(jīng)(也作綬經(jīng))。“授經(jīng)”這個名字很有意思,可以意為接受經(jīng)典,或者傳授經(jīng)典;也可以由音譯作“受驚”。辭官之后的董授經(jīng),十年間要么“受驚”,要么“授經(jīng)”。
1926年11月,董康加入了沈鈞儒、蔡元培與蘇浙皖知名人士組織的“三省聯(lián)合會”,主張實行蘇、浙、皖三省自治,提出聯(lián)省自治的目的與要求:其一,劃蘇、浙、皖三省為民治區(qū)域,一切軍政民政,都由人民分別推舉委員,組織各委員會處理;其二,上海為特別市,治同前條;其三,廣州暨奉天、直、魯,接洽和平,應(yīng)即由三省人民直接推舉代表,任其職責;其四,三省以內(nèi)軍事行動,應(yīng)即日停止。
又有《蘇浙皖三省聯(lián)合會第二次通電》宣告下列三事:第一,(軍閥)孫傳芳分屬軍人,自始不應(yīng)與三省政治發(fā)生關(guān)系;第二,吾皖、蘇、浙三省已聲明劃為民治區(qū)域,此后主體即為人民,奉、直、魯(軍閥)首領(lǐng)如有對三省軍事行動,即為對人民作戰(zhàn),吾三省人民誓以民意進行抵抗;第三,三省范圍內(nèi)的軍隊,贊護三省民治主張,吾三省人民供其給養(yǎng),仍認捍衛(wèi)地方之責,否則視為公敵。進一步聲明三省實行民治主義,以人民為主體,軍隊不得干涉,一切本于民意。
在這里,當年的資深“海歸”董康再次發(fā)話,希望向美國學(xué)習(xí)另一種“理想國”模式,即聯(lián)邦制。他提倡聯(lián)省自治,是反對單一制的中央集權(quán)與專制,主張地方分權(quán)與自治。這種聯(lián)省自治、地方分權(quán)與自治,實際上就是主張實行聯(lián)邦制。所以在立法上,已從單一制轉(zhuǎn)到聯(lián)邦制,由主權(quán)在君、主權(quán)在大總統(tǒng),轉(zhuǎn)到主權(quán)在民。
因為這個“理想國”,董康被孫傳芳勒令通輯,于當年底倉皇逃往日本,“海歸”再次被動出國“深造”。1926年12月30日,大東書局沈駿聲經(jīng)理的弟弟沈玉聲搭乘開往日本的“長崎丸”號遠赴日本。沈玉聲沒有上船,他的船票摞在董康手里,董康就這樣感激萬分的做為“替身”上了船。董康在日記中寫道,是日“大霧彌漫,咫尺不辨”;從這一天開始,他十年四次東渡日本的旅程才剛剛開啟。
1927年1月10日,時年六十歲的董康在亡命日本的途中,剛剛度過西歷新年不久的他似乎已然忘卻了那些政治法學(xué)理論中的“理想國”,又做回了他原本得心應(yīng)手的學(xué)問家模樣。他在日本京都的古梅園閑逛,偶然間看到了本地產(chǎn)的碎墨塊,購置了十斤準備寄回上海。他認為,本來中國的徽墨挺好,可近十年參以洋煙反而不如以前的品質(zhì)。這種日本碎墨黝黑而且光澤度高,用來印刷書籍是絕好的原料。事實上,他寄回上海的這些日本碎墨,都是用于他刻印書籍之需,《盛明雜劇》二集就是用這種日本碎墨印就的,所以博得了“紙白如玉、墨黑如漆”的美譽。這則日記的詳細記錄,也算是為日后那部分叫嚷“董氏書貴”的消費者一個明確的交代——沒辦法,原材料都是原裝進口。
1927年3月24日,這天夜里,董康夢見了自己的老婆玉娟。他在日記中寫道:夢偕玉娟共坐烏蓬,赴陳灣上冢。煙波萬傾,上下蔚藍,扶椒洞庭諸峰,歷歷在目。笑謂娟曰,范大夫扁舟五湖,未識較此時奚若?娟微慍曰,鴟夷之沉,開藏弓先例,此獠千古忍人。夢中的董康以攜西施逃出江湖的范蠡自喻,卻遭到了老婆的一句痛斥。老婆認為他作不了范蠡,倒像極了伍子胥。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董康在日記中的記述說,聽到此話正欲爭辯,“忽而驚覺”。
董康刻本《盛明雜劇》,刊刻精整,紙墨均為日本進口
始終不愿意功成身退,抑或功不成亦不退的董康,此刻再次越洋逃亡,“海歸”之日不知道又將有何波瀾。老婆的痛斥實則亦是董康的自警,不過自警不等于自制,他仍然無法克制自己的理想主義信念。在多次目睹歐美乃至日本“理想國”模式之后,作為理想主義者的董康當然無法擲棄理想,即使是辭官之后,即使是流亡途中。他始終沒有“良弓藏、袖手觀”的傳統(tǒng)高士風(fēng)度,他還是當年的那副“海歸”精英作派。
1927年4月4日,正在一家金店為老婆定做金戒指的董康,翻閱報紙時,偶然讀到了畢庶澄被槍斃的消息。(畢庶澄,1894—1927,字莘舫。山東省文登人。1927年2月,畢庶澄率直魯聯(lián)軍駐守上海,與國民革命軍對峙。因接受蔣介石招降,4月4日,被持有張宗昌手諭的褚玉璞伏兵亂槍擊斃。)董康對軍閥之間的內(nèi)訌大發(fā)感慨,在當時寫下的日記中,再一次將其心中的“理想國”綱領(lǐng)闡揚。
他寫道:歷年爭戰(zhàn)莫不以主義為揭諸,其實皆竭億兆之精神,博個人之權(quán)利。吾儕小民,耕鑿成風(fēng),依時動息。所怵者,兵戈;所慮者,盜賊;所懼者,苛繁,其他悉所不問。嘗游巴黎,見拿破侖殯宮及凱旋門在,多張其豐功偉烈。繼訪美國華將軍故居,計宮室車服器皿在,昔年平價不過數(shù)千元。而二國之興衰,輿論自有評判。所愿吾國人人學(xué)易學(xué)之華將軍,庶幾偃息有期。如以拿破侖自命,則寰宇崩裂與洚猛之災(zāi)有何分別。即使有雄才大略可以統(tǒng)馭梟杰,如古來嬴政、曹瞞、蒙古成吉思汗,所謂應(yīng)運而生者,皆吾民丁劫運也。今此輩怙亂爭雄,殃民禍國,無論為異黨所屠,或本黨火并,俱屬上應(yīng)天殛,殊大快人心也。
在董康看來,“主義”不重要,重要的是“民生”。這個觀念如果放在和平時代,其專業(yè)精神尤為可嘉與可用。但在那個黨派紛爭、兵革頻生的時代,董康的觀念無異于空中樓閣。根據(jù)他的資深閱歷,他還是認為中國政府應(yīng)向美國模式看齊,雄才大略不重要,重要的是易學(xué)實用。對剛剛死于黨爭的畢庶澄,他大有幸災(zāi)樂禍之意,看得出來,他對任何一個黨派皆是沒有特別的鐘愛與偏袒。在他看來,黨派及其軍隊就是肇禍之源,只有實施聯(lián)邦制體系的國家才有可能以“民意”駕馭黨、軍,只有在“民意”驅(qū)使下的黨、軍才有存在下去的意義與價值。
在這樣一種專家視野中,在這樣一種所謂“中立”的政治態(tài)度中,注定了董康無論海歸不海歸,都是不討喜歡的角色。從大清帝國覆滅到孫傳芳倒臺,從南京國民政府到武漢國民政府,董康作為法學(xué)專家的社會聲譽并沒有多大改變,劇烈變動的只是專家心態(tài)驅(qū)使下的社會境遇與個人境況。在毀譽參半的藏書家、曲學(xué)家身份之評判中,作為法學(xué)專家的董康即使作為一個風(fēng)雅閑人,也是頗受爭議的,理想主義的作派或許只能讓人敬而遠之,甚至于遠之之后還要補充一點閑言碎語的評價。
所以,在1926年12月30日開始的這趟流亡之旅,一直到1927年5月1日,這個資深“海歸”才得以“海歸”。雖然之后的三次東渡并非流亡,不能不說仍有點“生活在別處”的意味。
自1933年11月8日,至1934年1月22日,董康赴日本講學(xué)。自1935年4月23日至5月18日,董康赴日本參加一座教堂的落成典禮。自1936年8月19日至9月15日,董康攜妻赴日本避暑。后來的這三次東渡,一是受邀講學(xué);二是參加典禮;最后一次是夫妻兩人度蜜月性質(zhì)的旅行??此破匠5膶W(xué)術(shù)活動與私人旅游,實際上包蘊著一個“理想主義者”的心路歷程。
在國內(nèi)沒有可能施展才能的董康,卻在近代向歐美學(xué)習(xí)最為成功的亞洲國家——日本找到了“理想國”模型;而這種模型及其潛移默化的社會風(fēng)尚是讓其頻頻東渡,始終鐘情此地的根本原因所在。
在日本,君主立憲模式的帝制傳統(tǒng),首先就讓這位前清廷尉心生默契;畢竟那一段雖短暫但讓人激動的帝制下的修律經(jīng)歷,至今讓董康刻骨難忘。在日本,崇古雅、尊經(jīng)典的風(fēng)尚也讓他心馳神往,眾多的即使中國國內(nèi)也難得一見的古籍孤本、珍本更讓其印象深刻,記錄下這些見聞本身已經(jīng)成為文獻級別的掌故。在日本,董康心悅誠服、精神舒緩;在中國,他除了失望,還是失望。
他從日本車載船馱而回的,無論是“理想國”模式種種方案,還是一大堆古籍珍本,在中國,似乎都沒有讓其落地培育、蘊藉繁衍的土壤。在中國,董康這樣的“理想主義者”注定失望,注定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