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風(fēng)云激蕩中的心靈歷程(上):遺民詩界
引言
遺民詩群是詩史上的一種復(fù)合群體,是特定時代急劇的政治風(fēng)云激漩盤轉(zhuǎn)中聚匯而成的詩群形態(tài)。這是一群“行潔”、“志哀”、“跡奇”,于風(fēng)刀霜劍的險惡環(huán)境中棲身草野,以歌吟寄其幽隱郁結(jié)、枕戈泣血之志的悲愴詩人。
按照儒家傳統(tǒng)說法,遺逸之士商周之際即已存在,《論語》中“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者,伯夷、叔齊歟”[1]云云就是以伯夷、叔齊為逸民史事之冠首的記載。然而從華夏歷史的發(fā)展言,特別是從封建時代根深柢固地確立起“夷狄華夏”之大防的儒家觀念出發(fā),那么真正地在民族戰(zhàn)爭中漢族王權(quán)截斷,即所謂“宗國淪亡”的則只有宋、明二朝,所以“孑遺余民”之屬,也只存見于元之初與清初順、康時期。這樣,從嚴格意義上說,東晉末年隱逸詩人之宗的陶潛應(yīng)是逸民,而當(dāng)有別于宋、明之季的遺民。凡遺民必是隱逸范疇,但隱逸之士非盡屬遺民,“漢官儀”、漢家衣冠的是否淪喪,正是甄別此中差異的歷史標志。顯然,這之間的差異就在于孑遺之民的不降志、不辱身,其潛在深層心理中已不只是對某姓王朝的忠貞。強烈的民族自尊意識的世代積淀,終于在特定的歷史時期被充分地淋漓盡致地激發(fā)而起。正因為如此,遺民意識中是足能分解析離出愛國主義精神來,成為我們這個民族可貴的精神傳統(tǒng)的組合部分。
關(guān)于遺民的歷史認識意義,黃宗羲在《南雷文定三集·余恭人傳》中有個簡捷深切的論斷:
宋之亡也,文(天祥)、陸(秀夫)身殉社稷,而謝翱、方鳳、龔開、鄭思肖,彷徨草澤之間,卒與文、陸并垂千古。[2]
從精神、節(jié)操而不徒以行跡論高下,黃氏的史識自有其精辟之處。由此,他在《南雷文約·謝時符先生墓志銘》中既暢論遺民精神是一種天地正氣,又揚棄狹隘偏激的消極觀念:
故遺民者,天地之元氣也。然士各有分,朝不坐,宴不與,士之分亦止于不仕而已。所稱宋遺民如王炎午者,嘗上書速文丞相之死,而己亦未嘗廢當(dāng)世之務(wù)。是故種瓜賣卜,呼天搶地,縱酒祈死,穴垣通飲饌者,皆過而失中者也。[3]
這當(dāng)然不應(yīng)當(dāng)誤解黃宗羲過于持中和折衷態(tài)度,事實上他在《文約·時禋謝君墓志銘》里以深沉的悲慨之情寫道:
余讀杜伯原《谷音》,所記二十九人,崟奇歷落,或上書,或浮海,或杖劍沉淵,寰宇雖大,此身一日不能自容于其間。以常情測之,非有阡陌,是何怪奇之如是乎?不知乾坤之正氣,賦而為剛,不可屈撓。當(dāng)夫流極之運,無所發(fā)越,則號呼呶拏,穿透四溢,必伸之而后止。顧世之人以廬舍血肉銷之,以習(xí)聞熟見覆之,始指此等之為怪民,不亦冤乎?[4]
黃氏之所以以“亦止于不仕”作為遺民、特別是明遺民的志節(jié)界限,就其本意實有修撰有明三百年之歷史的愿望在,即所謂“國可滅,史不可滅”之旨。而從清初實際的政治環(huán)境的兇險看,“止于不仕”亦正非易事。這形似“隱忍茍活”而實際有所期待或企求有所作為的抗?fàn)幮鲁摹安皇恕毙袕?,在順治初期絕不比殺身成仁容易堅持。清廷對明遺民,尤其是對知名度甚高的才學(xué)之士的高壓逼迫“出山應(yīng)召”,或驅(qū)赴新開之科舉考試,所運用的手段之陰柔和酷烈遠較前代為厲。這正是“亡國之戚,何代無之”,而明季的遺民在清初要守志自潔特見艱辛。對此,康熙年問浙東著名史學(xué)家邵廷采的《思復(fù)堂文集》卷三《明遺民所知傳》開篇處有一段重要論述:
於乎!明之季年,猶宋之季年也;明之遺民,非猶宋之遺民乎?曰:節(jié)固一致,時有不同。宋之季年,如故相馬廷鸞等,悠游巖谷竟十余年,無強之出者。其強之出而終死,謝枋得而外,未之有聞也。至明之季年,故臣莊士往往避于浮屠,以貞厥志。非是,則有出而仕矣。僧之中多遺民,自明季始也。余所見章格庵、熊魚山、金道隱數(shù)人,既逃其跡,旋掩其名。竊喜為紀述,惜衰年心思零落,所取益不欲奢。人心亦以機偽,名實鮮真。姑錄其耳目得逮可覆稽者,其不為僧而保初服,猶尤尚之。[5]
清初遺民僧人之多,是一個特有的文化現(xiàn)象。這現(xiàn)象本身已足以表明要逃脫不薙發(fā)不“胡服”,在那“留發(fā)不留頭,留頭不留發(fā)”的嚴酷年代是多么艱難!遁入禪門,緇服袈裟,是當(dāng)時躲繞鋒銳的不得已之一途,雖似下策,亦需毅力和勇氣。至于“不為僧而保初服”,并能一再抗拒征召出仕之壓力和誘惑,是確實該“尤尚之”的。
清初的遺民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卓爾堪十六卷《明遺民詩》收有作者五百零五人,事實上遠不止此數(shù)。清末民初孫靜庵編著《明遺民錄》立小傳八百余人,而無錫病驥老人的《序》說:“嘗聞之,弘光、永歷間,明之宗室遺臣,渡鹿耳依延平(即鄭成功)者,凡八百余人;南洋群島中,明之遺民涉海棲蘇門答臘者,凡二千余人?!?sup>[6]至于東渡日本的明遺民中,尤多著名詩人文士,他們或為僧,或行醫(yī),或講學(xué),在《長崎紀事》、《長崎志》、《續(xù)日本高僧傳》以及《李朝實錄》等史籍中尚可考見遺民們在東瀛的行跡。
既然這是一個特定的歷史文化現(xiàn)象,是刻印有深深的時代烙印的群體,那么該群體中的詩人們的深寄以家國淪亡之痛而足能感鬼神、泣風(fēng)雨的血淚歌吟,自然具有巨大的認識意義和審美價值。遺民詩群的哀苦之篇,不但表現(xiàn)了那個時空間的愛國志士的泣血心態(tài),如鵑啼,如猿哭,如寒蛩之幽鳴,而且記錄有大量為史籍所漏缺的湮沒了的歷史事件,具備一種特為珍貴的“補”史功能。誠如《南雷文約》卷四《萬履安先生詩序》所說:
今之稱杜詩者,以為詩史,亦信然矣。然注杜者,但見以史證詩,未聞以詩補史之闕,雖曰詩史,史固無藉乎詩也。逮乎流極之運,東觀蘭臺,但記事功,而天地之所以不毀,名教之所以僅存者,多在亡國之人物。血心流注,朝露同晞,史于是而亡矣。猶幸野制遙傳,苦語難銷,此耿耿者,明滅于爛紙昏墨之余,九原可作,地起泥香,庸詎知史亡而后詩作乎?[7]
詩當(dāng)然不是史,也不應(yīng)是史。然而,史原本是“人”所演進,同代之人則正是那時世的歷史見證者。而詩又是乃“人”之心聲,當(dāng)其身處國破家亡,或存沒于干戈之際,或行吟在山野之中,凡驚離吊往、訪死問生、流徙轉(zhuǎn)輾,目擊心感,無非史事之一端,遺民之逸跡,于是必亦與“史”相溝通。南宋末年文天祥《指南錄》、《集杜詩》就是關(guān)涉當(dāng)時八閩粵東一線抗元之史實,汪元量《湖山類稿》(又稱《水云集》)則備載亡國宗室北遷為俘之苦情,詩足補史。明末清初史事多賴“亡國之人物”哀唱苦吟而不致湮沒,更屬數(shù)量可觀。可憾者歷經(jīng)新朝文網(wǎng)之災(zāi),散佚十之八七,所幸其漏網(wǎng)喁魚,猶時存見。這就為一代清詩起首之章增添著凄楚蘊結(jié)、血淚飄蕭的悲歌色調(diào)。
這原是一個各不相干的,在詩美情趣上頗多徑庭的詩人群體。是亡國之痛、破家之哀、風(fēng)刀霜劍之慘酷遭際,概言之是時代的劇變將他們推進了一個炙心灼膚的大熔爐。共同的命運即使是尚未泯滅他們審美追求上的畛畦,但當(dāng)他們的心脈在家國之恨上豁然相溝通時,門戶之見、宗派習(xí)氣終于在特定時期淡化了。遺民詩群并沒有盟約,可他們在投入和唱時卻共譜著一種基調(diào);盡管在詩風(fēng)上在藝術(shù)風(fēng)格上各自仍有異趣,然而和唱歌吟的聲韻卻奇妙地諧協(xié)著。情思上的通同、認同、相合,詩藝上的歧異觀念原自可以化解的,進而也必可融匯滲透、互相吸取,出現(xiàn)一個詩史上的轉(zhuǎn)化期。當(dāng)詩人們在非常的年代里冷靜反思,各自對原所宗奉的或者是抨擊的詩風(fēng)稍稍客觀地辨認、審視時,存在于明中葉以來的熱衷門戶之見的偏激情緒,理當(dāng)能夠廓清。
明遺民詩群從整體上看具有上述超越自己的藝術(shù)趨向,這是該詩群復(fù)合體的非常值得審辨的詩史現(xiàn)象。有了這種自我超越的智見和勇力,事物始得以演進,認識也得以升華。清代詩歌本可從明人“因”、“變”關(guān)系的反復(fù)糾結(jié)、膠粘不清的歷程上掙脫出來,以謀詩的發(fā)展有個更燦爛的前景的。然而,歷史不以人們的意志而行進,遺民詩風(fēng)在隨著時間推移而漸見消歇時,新的“唐宋門戶”意識又復(fù)上漲,這或許是時辰未到吧。但遺民詩群在詩藝上的和衷共濟風(fēng)尚是值得大書一筆的。
[1] 見《微子》篇。
[2] 見卷二,四部備要本。浙江古籍出版社《黃宗羲全集》第十冊,頁五九七。
[3] 見《文約》卷二。《黃宗羲全集》第十冊,頁四一○。
[4] 《黃宗羲全集》第十冊,頁四二六。
[5] 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頁二一二。
[6] 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頁三七二。
[7] 《黃宗羲全集》第十冊,頁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