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陽之疫
辛彤甫先生官宜陽知縣時,有老叟投牒(1)曰:“昨宿東城門外,見縊鬼五六,自門隙而入,恐是求代(2)。乞示諭(3)百姓,仆妾勿凌虐(4),債負(5)勿逼索(6),諸事互讓勿爭斗,庶(7)鬼無所施其技?!毕壬鹋?,笞而逐之。老叟亦不怨悔,至階下拊膝(8)曰:“惜哉,此五六命不可救矣!”越數(shù)日,城內(nèi)報縊死者四。先生大駭,急呼老叟問之,老叟曰:“連日昏昏,都不記憶,今乃知曾投此牒。豈得罪鬼神,使我受笞耶?”是時此事喧傳,家家為備,縊而獲解者果二:一婦為姑所虐,姑痛自悔艾(9);一迫于逋欠(10),債主立為焚券,皆得不死。乃知數(shù)雖前定,茍能盡人力,亦必有一二之挽回。又知人命至重,鬼神雖前知其當死,茍一線可救,亦必轉(zhuǎn)借人力以救之。蓋氣運所至,如嚴冬風(fēng)雪,天地亦不得不然。至披裘御雪,墐(11)戶避風(fēng),則聽諸人事,不禁其自為。
注釋
(1)投牒:呈遞訴狀。
(2)求代:尋找替身。
(3)示諭:告知,曉示。
(4)凌虐:欺壓虐待。
(5)債負:放債。
(6)逼索:猶強求。
(7)庶:但愿,或許。
(8)拊膝:拍著膝蓋。
(9)悔艾:悔過自新。
(10)逋欠:拖欠,短少。
(11)墐:用泥涂塞。
譯文
辛彤甫先生任宜陽知縣的時候,有個老人呈遞了一份狀子說:“我昨天夜里住在東城門外,看見五六個吊死鬼從城門的縫隙中進入了城內(nèi),恐怕是要找替身。請您曉諭百姓,不要虐待奴仆和侍妾,不要追逼債務(wù),凡事都忍讓一點,相互之間不要起爭斗,希望這樣鬼就沒辦法施展它作祟的能力了。”辛彤甫先生聽后十分生氣,把老人杖打了一頓,并將他趕走了。老人遭到杖打與驅(qū)逐后也不怨恨與后悔,只是走到臺階下,用手拍著膝蓋說:“可惜啊,這五六條命沒有辦法救下來了。”
過了幾天,城里報告了四起上吊自殺的案子。辛彤甫大驚,急忙找來老人問話。老人說:“我連著幾天都昏昏沉沉的,什么都記不起來了。到現(xiàn)在我才知道我曾經(jīng)遞過這個狀子。莫非是我得罪了鬼神,所以要叫我挨打嗎?”當時這事便傳揚開來,于是家家都作了防備,果然救下來兩個上吊的人:一個是媳婦因被婆婆虐待而上吊,婆婆深為后悔并改過自新;一個是因欠債而上吊,債主當即燒了借據(jù),于是兩人都沒有死。由此可知人的命運雖然早就已經(jīng)是注定的了,但如果能盡人力去爭取,也必然有一二分挽回的希望。又可知人命是至關(guān)重要的,鬼神雖然事前就知道某個人該死,但哪怕有一線挽回的希望,也必定會借人力加以挽回。氣數(shù)到了,就好像嚴寒的冬天要刮風(fēng)下雪一樣,天地也不得不這樣運轉(zhuǎn)下去。至于像穿上皮襖、堵塞門窗去抵御風(fēng)雪侵襲這種事,則任由各人自己去想辦法,老天并不加以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