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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同與尚異

直道待人:潘光旦隨筆 作者:潘光旦 著


尚同與尚異

《太平導報》太平民作尚異三篇,論尚異尚同和治亂的關系,很是針對今日時局的一篇文字。

但是我很懷疑“尚異”這個名詞。

統(tǒng)觀宇宙,上自星象的形成,下至人類的繁殖,自其動者而觀之,無處不是“變”,自其靜者而觀之,無處不是“異”,自然歷史家名此種現(xiàn)象曰:變異。再就人類自身而論,有性別,有年齡之別,有種族之別,更有智愚能鄙賢不肖之別,而智愚能鄙賢不肖之間,更有程度之不齊,流品之不一。自生而知之的上智至困而不學的下愚,中間可以分出許多等級來。這是程度上的不齊。社會分子里有畫師呀,樂工呀,詩人呀,科學家呀,優(yōu)伶呀,律師呀……這是流品的不一。不要說人人不能有做律師,做詩人……的希望,要使這許多互異的品類易地以處,怕就絕不容易了。社會生物學家根據(jù)了變異的概念進而名此種流品的不一致,曰:多形現(xiàn)象。

變異既是一種普遍的自然現(xiàn)象,有如上述。自然現(xiàn)象是自然發(fā)生的或有自然發(fā)生的傾向,我們若承認這一層,便知“尚”亦異,不“尚”亦異。我們若以變異的傾向是可欲的,則任其自然可耳,不加以抑制可耳,何必“尚”?

社會的位育有兩方面:一方面是位,即是秩序,秩序的根據(jù)是社會分子間相當?shù)摹巴?;一方面是育,即是進步,進步的根據(jù)是社會分子間適量的“異”?!巴倍^當,社會生活便日趨保守,甚至于腐朽以死;“異”而逾量,社會生活的重心不定,甚至消失,演成一種無政府的狀態(tài)。二者都是不相宜的。為社會秩序計,“同”非不可欲,然而不宜“尚”,中國史實早已昭示與我們了。為社會進步計,“異”當然可欲,然竊以為也不宜“尚”,尚則也不免有流弊。

尚異的流弊如何,在中國尚不多見。美國社會以尚異稱,好處固有,害處亦不在少數(shù)。小而言之,社會分子的一言一動,在在標新立異,炫人耳目,在在求他們所謂sensational的東西或行為。這種情形一經(jīng)普遍,即成一種浮夸放浪的風氣;再要糾正他,便是社會教育的一個大問題了。

中國向無“主義”這個名詞,有人要提倡推行一件事物,只說一個“尚”字。中國更無“反……主義”這個名詞,要排斥攻擊一件事物,只說一個“非”字;所以“尚同”就等于“劃一主義”,尚異也可以名為“維異主義”。凡是主義這樣東西,要是常在幾位哲學家的口里,不吐出去,還鬧不出什么大亂子來,至多宣告幾次“論戰(zhàn)”罷了。但一旦要傳到民眾的耳目里,局面就可以立變。本來是一個假定,是一派理論,如今便成一條真理,一派信仰;本來只供少數(shù)人辯難的資料,如今卻成多數(shù)人呼嘯的口號,反復言之,只有主義可以號召群眾。群眾接受這個主義之后,這個主義就成為絕對的一種信仰,成為團體行為的一個大原動力。黨同伐異的心理現(xiàn)象便是這種團體行為必然的一部分。

這種心理現(xiàn)象是容易解釋的。“黨同”可以說完全是模仿本能的產物,是求同意識的產物。上有好者,下必有甚,所以只要有少數(shù)有名望的人出來提倡,沒有一種主義不受群眾的歸附的。模仿性和求同意識為政治社會成因之一,已是一種通論,不用我多說。然黨同何以必伐異而后快?同者本不必黨,既成了黨,既稱曰黨,便包含著排斥不同者的傾向。故黨同與伐異可以說是一件事物的兩方面,本來分不開的。不過此外尚別有說??鬃訃L論小人患得患失的心理。沒有得到,百計以求之,所以要黨同,所以要樹聲援;得到了,又怕不能保守,所以要伐異,以防他人“拆臺”。如此解釋起來,似乎目下種種黨同伐異的社會狀態(tài)畢竟是一個經(jīng)濟問題,亦是一個人品問題;尚異之論,縱可以挽回局面的一部分,若說解決,我恐無此能力;何況末流之弊,方向雖不同,而程度或與尚同論的相等呢?

尚同的末流是劃一主義,統(tǒng)于一尊主義。尚異的末流是爭奇炫異主義、無標準主義。都要不得。我們要的是一種容忍的精神;有了這種精神,才可以求同而不黨同,求異而不矜異。趣同變異本屬社群生活里兩種自然的傾向,只要我們無黨無偏,一端不加限制,一端亦不加吹噓,便不復有有余不足之病,可使相反者實相成,而社會秩序與社會進步兩端自都不患無保障了。

近人評論到此層意思的很多,然而我總以為他們都被名詞誤了。他們動輒講“自由”。其實“自由”這個名詞甚不妥當。自由的概念本來很捉摸不住,引用起來,每須注解,例如在法律范圍以內的自由呀,以不侵犯別人的自由為自由呀……后面一說更是糊涂。實則“自由”就等于“要別人容忍”。如今只說自由,字面上看去,好像只為了自己著想,沒有顧到別人;事實上也確有人如此看法,自由變成自肆,社會因而蒙其大害的?!叭萑獭辈幻髦溉宋叶歼m用,而隱含人我都適用,我容忍人,人即自由,人容忍我,我即自由,不比較妥切么?

總之,在今日是非標準混亂與群眾心理澎湃的時代里,最好不“非”什么,也不“尚”什么。要知道在“非”與“尚”之間我們的心態(tài)未嘗無中立的地位。不尚同并不等于反同,不尚異未必就是伐異。這個中立的地位并不是消極的,并不是熟視無睹,并不是袖手旁觀,并不是裹足不前;有了這個中立的態(tài)度,才能彀客觀,才有資格可以批評,可以采眾長,可以真正的建議而無顧忌。要養(yǎng)成這種態(tài)度,第一步要下容忍功夫。

(選自1930年11月《讀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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